意识与潜意识,哪个更真实

第七章 梦的细节步骤

在别人对我所讲述过的梦例中,其中一个例子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是一位女病人告诉我的,她在一次有关梦的演讲中听到了这个梦。这个梦最初的出处我并不清楚,但它却给这位病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甚至从那之后她竟然不断地对其进行模仿,在她自己的梦境中经常会重复出现这个梦中的各个元素,这种方式说明她对这个梦中某一环节的高度肯定。

这典型的梦的背景条件是这样的:一位父亲日夜守在他生病的孩子的病床边。当他的孩子去世后,他就到相邻的隔壁病房休息,但是半开着房门,这样他就可以从自己的房间看到对面放着他孩子尸体的房间,那孩子的尸体周围围绕着一圈蜡烛。一位老人被派作照看尸体人,他坐在孩子旁边低声祷告。而在刚睡了才几个小时之后,这位父亲梦到自己的孩子正站在他的床边,抓着他的手臂,大声地责备道:“爸爸,难道你没有看到我都被烧着了吗?”于是,这位父亲惊醒了过来,看见隔壁房间有明亮的光在闪耀。他赶忙跑过去,看到那位老人已经睡着了,而一根倒下的蜡烛正灼烧着床单和他挚爱的孩子的一只胳膊。

这个感人的梦其实并不难,演讲者已经给出了解析,而按照我的病人的转述,我也可以肯定所有解读都是正确的。是隔壁房间闪耀着的烛光照在了梦者的眼睛上,才会给他造成了一个感觉,这和他在清醒时的是一样的:跌倒的蜡烛可能会烧了尸体。当然,这可能也和他带入睡眠的担忧有关,因为他可能一直怀疑那位上了年纪的老看护能否胜任看守工作。

对于这样的解释,我表示赞同,不过我还要补充的是,梦的内容是被多重性因素决定的。孩子在梦中说的那句话一定也在他生前说过,并且说的时候和父亲心中认为很重要的事件有关。也许这句抱怨,“我都被烧着了”,和孩子最后死于发烧有关,而“父亲,难道你没有看到”则可能和其他并不被我们所知道的某些经历有关。

现在,我们认识到这个梦具有的意义,并且可以追溯到有重大心理意义的事情上,但是我们可能会很惊讶梦为什么会在这种急需他马上清醒过来的状态下不是让他立刻惊醒而是仍旧继续把梦做完呢?而且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个梦也并不缺一种愿望的实现。在梦中,那个死去的孩子就像又活了一样。他来到父亲的床边并抓住他的手臂。可能他儿子在生前确实做过这样的事。而且梦中前半句话就是在这个场景下说的。正是为了能让这个愿望得以实现,他的父亲就继续多睡了一会儿。他没有清醒然后思考,他的父亲更喜欢梦中这样,这样他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孩子还活着。假如这位父亲马上惊醒,然后得出这一结论,马上跑到隔壁房间,那么在梦中这个孩子的寿命无疑也就缩短了一会儿。

显然,这个简短的梦对于我们来说充满着特殊的吸引力,它的特征很明显。到目前为止,之前我们的讨论主要集中于梦的隐藏意义、发现隐藏意义的方法以及造梦机制以何种手段来隐藏它。换句话说,目前为止我们最大的关注点就是梦的解析问题。但是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很容易解析的梦,目的也很明显。但是我们发现这个梦中表现出的特征,即梦中思维与我们在清醒状态下的意识有明显的区别,需要我们对这一点进行解释。只有当我们解决掉所有有关梦的解析问题之后,我们才会感觉到原来我们对梦学的了解如此匮乏。

不过在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向这个新的研究方向之前,我们先要停下来回顾一下已经走过的道路,看看我们是否在走前面的道路时忽视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必须明白前面已经走完的路是整段研究之路中最轻松和最顺利的部分,如果我没说错的话,迄今为止我们所走的道路也都是指向光明的,指向更深入的解析和更全面的理解。但是从本节开始,当我们试图更深入地探究梦的微观领域和梦的形成步骤的时候,那么所有的道路都将黑暗起来。因为当我们把梦当作一个精神活动来看待的时候,梦是几乎不可能进行解释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解释其实就是把现有未知的问题转换到已知的知识上来,可我们在对梦例进行解释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学知识和梦学领域的研究作为理论基础。相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自己提出许多假定猜想精神结构,并且了解在这个机制中运作的能量如何流动。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小心,不能让这些假设猜想离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太远,否则便会让这些理论的价值受到怀疑。此外,即使我们的推论是正确的,并且考虑到了所有的逻辑可能性,但我们仍旧可能要面对完全错误的结果,究其根源,就是因为我们的原始资料可能并不完整。如果我们仅仅是对梦这些个别的精神活动进行孤立的研究,即使我们的研究极其严谨慎重,我们也无法对精神器官的结构和功能做出任何定论。要想得出定论,我们就需要对一系列持续的精神活动进行比较研究。因此我们不得不暂时搁置由梦的形成过程分析而推测得出的心理学猜想,直到它们能够与从其他角度研究得出的结果结合起来。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对同一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第一节 梦的遗忘

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到一个迄今为止一直被忽视的异议上,而这个异议有可能会摧毁我们努力建立完善的梦的解析理论的根基。这个反对意见并非一人的异议:我们对自己试图加以解释的梦其实是一无所知的,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我们并不保证我们知道的梦就是真正发生的梦。

首先,我们通过回忆想起的以及运用梦的解析方法进行分析的梦首先就是被我们不可靠的记忆所破坏的。记忆似乎是根本无法记住梦,或者恰好漏掉了梦的内容最有意义的那部分。而当我们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梦的时候,我们就总会抱怨我们梦到的总是远比我们记住的更多。但是,我们最终记住的也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我们甚至对记住的碎片也并不确定。其次,所有的证据都在证明,由我们的记忆所回忆的梦不仅不完整,而且还不准确,甚至记错。一方面,我们也许会怀疑梦是不是真像我们记忆的那么零乱,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会怀疑梦是不是真如我们讲的那样连贯,在我们回忆梦境的过程中,我们会不会肆意填补了梦中存在于片段间的巨大间隙以及我们是否会修饰某些梦,以至于都无法判断我们说的是不是梦的原内容。的确,曾经有一位学者斯皮塔总结:梦的顺序以及连贯性实际上都是在回忆过程中被加入到梦中的。因此,我们就面临这样一种危险,那就是我们极有可能都得不到一个真正的梦,就更别提对其价值进行确定了。

到目前为止,在前面我们讨论梦的解析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都无视这些警告。但是,我们确实找到了一些在梦境的表面内容中最细微、最琐碎以及最不确定的梦中细节,却比那些梦中所呈现的清晰和确定的片段更值得被解析。在伊尔玛打针的梦中,曾有过样一句话,“我立刻叫M 医师来”。我们相信即使是这个细微的小环节也应该是有一个有特殊意义的出处的,否则是不能进入梦中的。于是,按照这一思路,我们找到了这句话的来源,一位不幸的病人急性中毒后,我当时马上去叫了M医师这个老权威。此外,在那个看起来似乎荒诞的梦中,梦竟然认为1851 和1856 之间的那个5 年间隔可以忽略不计,还有在梦中一直在重复出现的51。解析中,我们并没有轻易忽视这些看上去好像毫无价值的细节,反而在梦的隐意中寻找到一条线索,最后发现隐意原来是我害怕51 岁会成为我生命的一个坎,并且在梦中还发掘出另一个和这个担心相反的我自信自己可以活得久的想法。至于那个“消灭的梦”中,我最初忽略了一句话:“因为P 不知道他说什么,所以弗利契转过头来问我。”而后来,当我在解析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进行的时候,我便返回去对这句话进行了重新审视,并从中发现了可以追溯到孩提时期的幻想,这个幻想恰好是梦的思想间的一个交汇点。它是从下面的几句诗词中来的:

你不了解我,

我也不了解你,

但当我们身陷泥沼,

我们就会彼此了解!

每个分析的梦例都会表明,梦中那些看似琐碎的、无足轻重的细节都是解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而且如果我们忽略对它们的审视,那么解析这项工作也会被相应地推迟。在梦的解析的过程中,我们总会对每一个言语表达上的极其细微区别给予同等的重视。的确,无论任何时候,一旦遇到看似无意义或是残缺的文字,我们也都会对这些内容给予充分的考虑,我们一定会对这些表达缺陷加以重视。简而言之,其他学者认为是随意瞎说、不予考虑以避免混乱的部分,我们却要将其视为重要的文本。而且,我认为我们也有必要对这些内容进行一番解释才行。

当然,我的解释确实对自己更有利,但其他学者的说法未必就是错误的,我们在深入研究梦的来源时找到了一个新的角度,从这个新视角出发所有的矛盾对立都可以统一起来。的确,梦被复述时确实可能会产生一些歪曲,并且我们还发现了校订机制这个类似于清醒时的理智的精神能量对梦的修订,这也确实增加了解读的难度。但是,歪曲不仅仅是由校订机制造成的,还有梦的素材不断受到检查机制的限制。梦的这种歪曲或变形引起了其他学者的怀疑和观察。不过对于梦的表面内容的歪曲变形,我们并不怀有太多兴趣,因为我们知道还有更广泛深刻的变形针对着的是梦的隐藏思想。其实,这些学者犯的唯一的错误就在于认为梦的回忆和文字表述是随意的,和真实的梦境并不相符,因此就无法对梦进行解读。但事实上,他们严重低估了精神事件在梦中确定性,精神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是随意的。所以我们能够从所有解析过的案例中看出,如果某两种元素间的连接不能被第一种思想所串联,那么第二种思想马上就会取而代之。比如,我打算能够任意地想一个数字,但这是不可能随意想出来的,因为在我脑海中出现的数字是由我的记忆中固有东西必然决定的,尽管数字和固有记忆的联系可能异常遥远。当然,在清醒状态下回忆梦时对梦的校正也同样不是任意的。它们会保留和潜在思想内容上的关联,并指该内容,或许梦的内容本身就是另一内容的代替品。

在解析病人的梦的过程中,我常常会用下面说到的方法检测这一论断,还从未失败过。如果这个梦起初的叙述感觉并不容易理解,那我就会要求梦者再讲述一遍,因为在第二遍叙述过程中,他很少会重复使用与第一次同样的话语。要知道,这就是梦中内容伪装的最大的薄弱点,只是换了表达方式还是在描述原本那部分,而这其实就像西格弗雷德衣服上的刺绣标志之于哈根一样。这就是梦的解析的出发点。我让病人再重复一遍,这其实就是说我更加细致地对梦境进行解析。这样一来阻挠的压力会增强,他就会鸡婆地想要掩饰梦伪装过的薄弱点,并以那些更加不明显的表达方式来代替之前那些较容易暴露秘密的字眼。不过他的那些小心翼翼的表达反而会引起我的关注,因为他做的这些保护遮盖工作反而更容易让我发现他是怎么编织梦的刺绣衣的。

梦者会怀疑自己叙述的梦与真实的梦之间是否吻合,上述那些学者也极力强调这种怀疑,我倒觉得他们是见识太少,怀疑得毫无道理。记忆本身无法给我们确定的保证,但比起纸上的文字,我们还是更重视叙述。这种有关梦是否被准确复述或是梦的某一单独部分是否准确描述的怀疑实际上只是梦的检查机制的一个作用结果,即梦的潜在思想进入意识界要遭遇的阻抗。而且这种阻抗作用不会因为已经发生的改装或置换而消耗殆尽,它还会以怀疑的形式紧盯着那些被允许出现在梦中的材料上。我们很容易辨认这些,因为这种只会作用于那些不显著的模糊的元素,而不是显著的清晰的元素。但是同时,我们也知道,梦的精神价值的移位会发生在思想变成梦的过程中。至于梦的改装,它只有在精神价值移位之后才能产生,不过如果在梦的内容中有模糊的元素并且受到“怀疑”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种元素是一个违法的梦的潜在思想,这很像古代或者文艺复兴时期大革命之后的情况:高贵的贵族统治家庭被放逐,他们的位置被那些暴发户所取代,而只有那些最穷困落魄的人,或是那些与胜利的一方关系最远的追随者才会被允许居住在城市中。不过在这其中的后者,他们也没有办法真正享受到完全的公民权利,因为他们会被时刻怀疑、时刻监视。这种怀疑与我们提到梦中的怀疑其实是一样的。这也就是我之所以强调在梦的解析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重视怀疑,甚至梦中出现的蛛丝马迹,都可以被视为在梦中确实发生过。在追踪梦的元素的过程中,除非我们能够放弃偏见坚持这种态度,否则梦的解析工作就进行不下去。如果梦者抵触某个元素,这就表明,该元素背后所隐藏的潜在的让梦者不舒服的思想。这种情况需要逻辑推理,因为梦者不会说“这是否真在梦中发生过,我也不确定,但是我的确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会说:“我应该没有梦到。”这种阻碍分析进行的怀疑因素可以被视为一种精神阻抗的变体和工具。精神分析过程中充满了这种怀疑,这里有一个规则就是凡是阻碍分析进行的都是一种阻抗。

梦的遗忘同样是难以解释的,除非我们考虑精神检查机制的力量。在很多梦例中,梦者在一晚上都会梦到许多事情,但醒来后记住的却很少,或许可以这样理解,这意味着造梦机制一整晚都在工作,最终只造了一个简短的梦。但是,不必怀疑的是,我们在醒来后,一定在不断地忘记梦的内容。虽然有时候,我们会努力想要将其保留,但我认为,这种遗忘的程度一定是被人们高估的。同时被高估的还有这一观点,即遗忘对我们理解梦的限制程度。实际上,通过梦的解析,被遗忘的梦的内容可以得到复原,尤其是在许多例子中,我们可以用一个的残余碎片来构架出所有的梦的隐意,而不是整个梦的内容,不过,这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梦者在解析的过程中就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以及自我控制尽量不要干涉,如此而已,不过事实证明梦的遗忘除了时间原因并不乏故意的不良意图。

通过对初始阶段遗忘的观察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到梦的遗忘具有某种本质倾向的确凿证据,事实上,它也表现出了一种抵抗的本质。在梦的解析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梦中被遗忘的某部分突然会被想起来,而且这些被遗忘的部分也经常是梦中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来说,它会位于通往梦的答案的最近的路上,因此也相应地受到最顽强的阻抗。而在我之前所举的一个例子中,我也曾提及过一个这样的梦,因为我在后来想起来之后插入了一个梦的内容的片段。旅行的梦,是我向两个不礼貌的旅伴进行报复。只不过在之前,由于其部分内容很淫秽,所以我没有对它进行解析。那段原本遗忘的部分是这样的:我指着一本著作,“它承袭席勒文风……”然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更正道,“这是席勒写的……”那个男人对他妹妹说:“是的,他说得很对。”

梦中的自我更正,在很多学者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其实对它完全没有必要去耗费我们的精力。不过,我还是要列举我回忆的一个例子,是有关梦中说错话。当时我年十九岁,第一次去英格兰。我在爱尔兰海边玩了一天。我非常高兴能够在沙滩上捡到退潮后留下来的水生动物,当在我观察一只海星的时候(梦的开始即是海森堡),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过来问我:“是海星吗?它还活着吗?”我回答道:“是的,还活着。”不过,我立刻意识到我犯下的错误,并急忙对我说的话进行了更正。这是个我犯下的德国人也常犯的语法错误,我的梦里也犯了语法错误,“它出自谁手”不可以被翻译成“它前承谁手”。特别是在我们了解了这么多有关梦的意愿及其肆无忌惮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后,我们就不会为造梦机制完成这次替换而感到惊讶了,因为“前承”这个单词和德文的“虔诚”这个形容词同音,所以梦的凝缩作用就出现了。但是这个单纯的海边记忆和我的梦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在这个纯真无邪的例子中,我用错了一个字,这个字表明我把性和男女性别弄错了。显然,这自然是解释这个梦的关键,而且如果你听说过《物质与运动》这本书书名的来源就不难补充我没有说的部分(莫里哀在《虚构的夫人》中有一句:那件事情顺利吗?——指的肠子的通畅)。

除此之外,我还可以用自己的事实来证明梦的遗忘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源于阻抗。一位病人告诉我,他刚刚做过一个梦,但是这个梦被忘得一干二净,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于是,我们开始分析,然后便遇到一个阻抗。于是我给我的病人做出了解释,并鼓励和说服他继续讲下去,以便帮助他接受那些让他不舒服的思想。事实上,我还没解释完,但他突然大叫道:“现在我想起我梦到什么了!”所以说,干扰梦的解析工作进行阻抗让他忘记了他做的梦。但随着这种阻抗被克服,那个梦也就重新涌现在他的记忆中。

同样,一位病人在接受分析治疗后,回忆起了很多天以前做的一个梦,这个梦之前是被完全遗忘的。

精神分析的实践经验已经提供给我们证据,表明梦的遗忘主要依赖着抵抗作用,而不是清醒和睡眠状态下性质的分离,尽管很多其他的学者都对这一点并不认同。而且我经常有这样的经验,和其他解梦者及接受治疗的病人一样,从睡眠中清醒的一刹那,便可以集中我们所拥有的全部理智去开启梦的解析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经常坚持到我对整个梦境进行完全的解析之后才会继续入睡,但在第二天醒来后,我会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忘了梦的内容,以及我所做过的分析工作。虽然我真切地知道自己做过这个梦,并对它进行过解析。人的理智力量将梦保留在记忆中的,但睡眠却将其推向遗忘,即使梦的解析的结果也是这样。在梦和清醒状态下的思想之间,并不存在一道精神鸿沟,其他学者解释梦的遗忘的原因恰恰与此相反。当莫顿·普林斯反对我的梦的遗忘的观点,他就表示梦的遗忘只是分离性精神状态所产生的记忆丧失的一种特殊状况,而且我的观点不能延伸到其他类型的遗忘上,所以他认为我的解释毫无价值。而且他还提醒读者,在对这些分离性精神状态的描述上,他从来没有发现存在某种动力学方面的理由来解释这些现象。不过,如果他真的可以尝试的话,他肯定会发现抑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阻抗)不但是造成这一分离性精神症的主要原因,而且它还是梦的内容遗忘的罪魁祸首。

在我撰写本文书稿的时候,我做过的实验证明,梦的记忆能力和其他精神活动并没有什么差异,两者保留在记忆中的能力不分伯仲。我曾经记录了很多自己做的梦,因为种种原因,有些只有部分解读或者我在当时无法进行完全的解析。不过为了获得材料来证明我的主张,在一两年之后的现在,我尝试对它们进行解析。我的这一次尝试是成功的,我甚至可以说这些旧梦在经过长时间的搁置之后反而要比近期的新梦更容易解析。而如果我们要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的话,那么我认为或许在这么久的时间中,我已经将做梦时所遭遇的阻抗完全克服了。在这次的分析中,我总把以前的旧梦的思想和现在的新梦的思想加以比较,发现现在的新梦的解析总是比旧梦的解析多,我还发现以前的旧梦的思想总会包含在现在的新梦的解析中。不过对于这一结果,我很快就不再感到惊奇,因为我想起自己一直以来就解析病人的旧的梦例,采用同一方法,都取得了成功。下面我讨论焦虑的梦时,就会列举两个像这样的旧梦的例子。当我第一次经历这种尝试的时候,我就曾设想过这种梦和神经症症状有各种相似之处。比如,当我用精神分析来治疗神经症比如癔症患者时,我就会强迫病人寻找这一疾病的初始症状,虽然它们消失已久,而且也会注意患者向我叙述的现在的症状,所以我发现早期所存在的问题要比现在的症状更好解释。在1895年出版的《癔症研究》中,我就曾为一位四十岁的癔症女患者,解释其十五岁所做的梦。

现在,我将会阐述一些关于梦的解析零碎的观点。或许这可以为读者提供指引,如果他们想要对自己的梦进行解析以证明或驳斥我的理论的话。

你必须要知道,解析自己做的梦并非一件简单而容易的事情。即使对于视觉现象的观察以及用其他平时不太注意的感官处理相应感官现象,也需要不断地去进行实践尝试,虽然不会受到任何精神动机的阻抗。而相比之下,想要把握住那些拒不承认的思想则难上加难。事实上,任何一个想要完成解析自己梦的人都必须满足本文所提出的原则,遵循本文所给出的原则的同时,并尽全力地去压抑所有的批评以及所有情感和理智上的偏见。他必须要记住克劳德·伯纳德对实验室里的工作者的劝告:“像动物一样工作。”就是说他必须要像动物一样忍耐,并且不在意工作的结果。要知道,如果一个人能够遵循这些建议的话,那么他就会发现解析自己的梦并不那么困难。当然,梦的解析工作往往不会一次就能完全完成。特别是在一系列联想后,往往会发现似乎已经可以了,当天的梦中将不会再有什么信息告诉你。在这种情况下,最聪明的做法就是暂时放弃,留待第二天继续进行。这样一来,梦的内容的另一个部分也就可能会吸引你的注意力,我们就可以从中得到一个更深层面的梦的思想。或许,我们可以将这个过程称之为断续解梦法。

不过这里最为困难的事情,就是让解梦的初学者明白,即使他们全面解析了一个梦,而且解析合情又合理,且能满足对梦的内容的所有元素都进行过解读,但解析工作其实还是没有完成。因为除这种解析之外,这里也许还有另一种解析避开了他的注意力,比如同一个梦所引起的多重解读。的确,我们很难接受这样的概念,即无数活动的思绪挣扎着寻求在我们的脑海中的表达机会,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很难相信造梦机制常常会用它模糊的表达方式“一下打死七个”处理这些思想,就如故事中的小裁缝一样。所以,也许读者会责备我在解析中总是加入了一些浮夸的修辞,但是如果他们当中有自我解析的经验的话,那么他自然就会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另一方面,我也不能接受H.希尔贝尔首创的观点,即每一个梦或者是大多的梦,又或者是某类梦都具有双重解析,且两种解读之间存在着某种固定的联系。第一种,希尔贝尔称之为“精神分析”的解析,认为梦可以随便地解读,但通常主要注意童年时期的性意识。第二种,他认为更重要的解析,即称为“潜因释梦”的解析,往往会揭示更重要和更深远的思想。对此,希尔贝尔并未引用很多梦例,来证明自己的双重解读的主张,仍然无法充分地证明他的观点。而我则要说,其实希尔贝尔的这一观点根本就不成立。我反对是因为大部分的梦都不必进行过度解析,更不用说是所谓的迷信神秘解析了。事实上,希尔贝尔的理论颇具影响力,它们都企图避开梦的根本源头,在造梦基石的问题上狡辩。在某些情况下,我可以证实希尔贝尔的说法,通过分析,我们发现造梦机制其实只会面对将醒时一系列高度抽象的思想转化为梦的问题,而且这些清醒状态下的思想都不能直接呈现。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梦的运作就不得不去选取另一组思想材料,这些材料与思想关系比较松弛。这样一来,呈现它们的问题随即也能得到解决。的确,在这种情况下,梦者在解析的过程中可以毫无困难地运用抽象解释,但结果是错的。如果我们想获得正确的梦的隐意,那么我们就应该采用我们已经熟知的这种技巧。

至于是否每一个梦都能被解析,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要忘了,在梦的解析的过程中,我们是受到那些造成梦歪曲的力量的抵抗的。而我们是否能够通过自身的理性力量、自控能力、心理学知识以及解析经验来克服内在的抵抗,则完全根据力量对比了。一般来说,我们总是能取得一定进展。因为我们相信梦具有某种意义,且能够得到部分的了解和分析。此外,那些随后所发生的梦往往能够印证我们对前一个梦做出的假设和分析,促进我们解第一个。通常来说,一整个系列的梦可能会持续一周或一个月,拥有相同的基础,可以依照其连续性进行解析。从我们的观察来看,在那些前后发生的梦中,一个梦的中心在接下来所发生的梦中会处于次要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它们的解析可以相互补充。此前我曾经列举了很多例子证明,在梦的解析过程中,可以将同一个晚上发生的不同的梦看作一个整体来处理。

在那些解析得最彻底的梦中,我们其实也总会对其中的一部分迷惑不解,因为我们发现在解析的过程中,有很多梦的思想是无法解开的,而且和其他梦的内容也没有联系,这其实就是梦的天花板,可以由此延伸到一个未知的领域。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解析过程中发现的梦的隐意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终点,它会在精神的世界中像网一样朝四面八方延伸。在这其中,那些交织密集的区域也就是梦的愿望出现的地方,如同蘑菇由菌丝中生长出来一样。

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梦的遗忘这一事实上。当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从中得出任何重要的定论。实际上,当我们在醒时对夜间形成的梦表现出明显的遗忘倾向,不管是清醒之后立刻忘记,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忘却,我们还认识到遗忘的主要因素就是精神的阻抗,而且它还不仅仅在夜晚的时候才对梦的形成有顽强的阻抗。于是,一个问题出现了:在如此顽强的阻抗下,是什么让梦形成的呢?让我们用一个极端的情况来予以说明,即在醒时,所有的梦的内容都被忘却,像从来没有梦到过一样。如果我们考虑精神力量在其中起到的作用,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断言:倘若梦在夜间受到的阻抗和白天一样强,那么梦是不能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梦在夜晚受到的阻抗比白天小得多。但这种阻抗并没有中断或间歇,在改装那部分有提到。事实证明,我们的结论是正确的,因为如果这种阻抗有削弱,那么梦的形成就会因为这种阻抗的减弱而成为可能。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只要这种阻抗在醒时能恢复全部的力量,那么它便可以轻易地推翻它在削弱时所发生的事实。描述心理学告诉我们,造梦的主要决定因素就是精神的休眠状态,而或许现在我们可以补充如下的解释:睡眠状态通过降低检查制度作用的方式来使梦的形成成为可能。

我们想把这一点作为我们从梦的遗忘的事实中得出的总结,并且以此为起点来继续我们对睡眠和清醒状态下阻抗能力差距的研究。不过我们或许应该先暂停一会儿。因为当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梦的心理学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对梦形成的来源也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比如说,这种试图阻止梦的思想变成材料的阻抗或许会隐藏起来,但并不会在强度上消失。而且这两种因素,阻力的减弱或隐藏,都会促成梦的形成,也会在梦中同时发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暂停,并在接下来继续讨论的原因。

现在,我们应该考虑那些反对我们梦的解析程序的异议。我们在解梦过程中有时并不从回忆方向入手,而是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在梦的某一元素上,记录所有和这个元素有关联的想法。然后,我们再选择梦的内容的另一个部分,重复这一过程。不论思绪朝哪个方向走,我们都任其发挥,哪怕是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上。同时,我们也有信心在最后时刻抵达梦的源头思想,且不需要任何的介入或中断。对于这一点,那些批判者也许会做出下面的反对:从梦的某一元素出发并达到目的,这其实不必有丝毫的惊讶。因为每一个念头都可和很多其他的思绪有联系。不过,真正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竟然可以在这种漫无目的、随意的游荡中偶然发现梦的思想。这或许是一种自我欺骗。研究者一直追踪某一因素引发的联想,直到他发现这条关联断裂才终止,然后他又接着追踪起第二个元素。在这样的情况下,那种原始状态下自由的联想会受束缚,范围会越来越小。要知道,因为在他脑海里依然存有着前面的联想,因此他在解析第二个梦的思想的时候就会很容易碰到与第一个思想系列有关系的联想,这样他就找到了一个连接两种梦的元素的交汇点。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从一种观念转到另一种观念这样正常的思维模式外,研究者一直允许自己跟踪那些完全自由的联想,所以他在最后很容易捏造出一系列的“思维交汇点”,这就是他所谓的梦的隐意。而且他还宣称这就是梦的深层次精神的等价物。这种说法没有办法证明或证伪,没有保证。实话说,这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纯粹地任意捏造,不过是一种看起来精妙的投机组合。任何人如果愿意做无用功的话,他都可以对任何一个梦完成自己想要的解析。

不过,如果真有这些反对意见和声音的话,我们或许可以用梦的解析中的两个感叹来进行辩驳。因为和其他梦的元素的纵横交错的关联会在我们追踪梦的片段为起点的思绪的过程中发生,而且只有当我们遵循此前确定的思绪链时,我们才能够完整并且细致地完成梦的解析工作。除此之外,我们也要指出,梦的解析的程序与消除癔症症状的程序是相同的,而这种方法是否正确则可以用症状的出现或消失来证明,即这种解析是可以被证明的。但我们没有理由避开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一个人为什么追踪随意的、毫无目的的思绪就能达到一个确定存在的目标?不过我们不必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根本不成立。

在梦的解析的过程中,我们的确放弃思考并允许思绪自由浮现,但其实,我们追踪的却是毫无目标的思想。事实表明,我们能够拒绝的只是已知的指引性的思路,而一旦摒弃这张思路地图后,那些尚未了解的,或者不准确地说,是没有意识到的指引性的新观念就会立刻施加它的影响,并自此开始成为自由思绪的主导。没有哪一种影响力可以施加作用于我们的精神生活来进行那些没有方向的思考,甚至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也不存在没有方向的思维。那些精神病医师们却早早地放弃了精神结构是完整的这个观念。我知道,毫无章法、缺乏方向指引性的思想就像梦的形成和解析方式一样在癔症和妄想症的领域中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也许,它从来都不会发生在任何深层次的精神病变中,但是按照劳雷特独创性的假设,即便是混乱精神状态下的极度狂躁和兴奋,它们都有它们各自的意义,只是由于某种逻辑缺失而不能被我们理解。无论何时,每次当我有机会观察这类状态的时候,我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而且那种极度的狂躁和兴奋之所以能够表现出来,是因为检查机制不再费尽心思隐藏它自己的作用和影响。它不会修改那些被反对的新想法,而是直接把那些反对的观念彻底抹杀,由此造成剩余部分的支离破碎。事实上,这种检查制度的运行与俄国海关的检查官一样,因为他们把那些来自外国的书报涂黑很多段落,然后才交到读者的手里。

也许在器官性的脑部病变中,那些追随某个思想的观念会变得没有方向。然而在神经症中,这些所谓的自由思想的浮现因为受到检查制度影响而在实际上存在一条暗线。如果这些浮现的观念(或者图像)被所谓的表面联系连接起来的话,那么这显然是常被认为毫无约束和章法的自由关联的确定信号,这就是说,它们的连接是因为谐音、双关的表达而缺乏有意义的关联。我们换句话说就是,它们之间的连接和我们开玩笑或玩弄文字游戏时所采用的手段一样。事实上,这些明显的联系正好引导我们由梦的碎片元素通往某个联想,继而由联想找到梦的真正思想。而且在很多的例子中,我们都可以发现这个让人惊奇的现象。在那些梦中没有哪个玩笑因为太过分,没有哪个段子因为牵强而不能成为两个想法之间的桥梁。但是对这种惊人的容忍程度的正确理解距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因为无论何时,当两个精神元素之间有着或肤浅或牵强的联系时,这里就一定也会有一个更正确、更深刻的联系存在。只不过,它只能屈从于检查机制的阻抗。

至于表面联系会占据主导的正确解释,无疑是因为检查施加的压力,而不是没有指引性的地图。当检查机制封锁了深层连接的通道后,这种表面联系自然也就取而代之了。其实这就好比一个山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被洪水摧毁,但人们仍旧可以选择平时只会有猎人行走的陡峭小径来维系交通。

在这里,我们可以对两种情况进行辨认,尽管它们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一个。第一种情况是,检查机制针对的是两个思想之间的联系,两个分开的想法不会被抑制。然后这两个思想会相继进入意识的层面。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却是隐藏起来的,但它们之间还有着表面关联,但表面关联常常从另一角度对概念组合进行连接,不同于被压抑的真正关联,在正常情况它也不会出现。第二种情况是,这两个思想所包含的内容都屈从于检查机制,因此都不会以本来的形式出现,而是以一种改装过的代替形式出现。不过,在选择这种代替时,可以表示两个思想间的真正联系,而且在两个替身间还会出现一个表面连接。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检查机制的施压就把一个正常的、本质的联系变成为一个表面的、荒诞的联系。

因为我们知道有这种移位的存在,所以在梦的解析的过程中,我们也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依赖这种表面关系。

在对神经症患者的精神分析当中,最经常使用的两个原则是:当意识层面的指引性地图被舍弃后,控制住的思想的任务随即就转移到了潜在的指引性观念,而那些表面的连接是受到压抑的深层连接的替身。确实,这两个原则几乎已经成为精神分析的基石。当我要求我的病人放弃所有思考,把他头脑中所呈现的所有想法全部告诉我时,我坚定相信他没有背离治疗方向,我相信我愿意相信他的叙述,虽然看上去他所提到的想法是琐碎的、随意的,可事实上,这都和他的病情有关系。此外,我的病人不会怀疑我这个向导。至于对这两个原则的充分阐释和详细验证,则属于精神分析这种治疗方法的范畴了。因此在这里,我们也到了一个分水岭,可以说是我们要有意暂时放弃了解梦的主题。

以上众多反对意见中,只有一个是合理的需要给出解释的:我们不应该以为在解梦时浮现的自由联想全都指向了夜间的梦。因为在清醒状态下对梦进行分析时,就是打开了一条从梦的内容通往梦的隐意的相反的路。不过在造梦过程当中,梦的运作所遵循的是一条截然相反的由隐意到材料的道路,而这些道路并非都可以从两面相通。与此相反的是,我们在白天通过新的自由联想所进行的分析,就像挖矿井一样,一会儿钻这儿,一会儿挖那儿,有时会遇见隐意,有时会遇见隐意的节点。我们知道,白天会有新的思想材料进入解读过程,并且解梦比做梦的阻力更大。因为晚上过后,那些隐意只会被抑制得更深。但我们在白天解读出的那些变体的数量和形式从理论上来说并不重要,因为只要它们能指出我们所要寻找的梦的隐意,就已经足够了。

第二节 回 溯

现在,既然我们已经辩驳了诸多反对意见,或者表明了我们辩驳的理由后,我们不能再拖延对于心理学的研究探讨。在这里,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前面研究的主要成果:梦是一种精神现象,其动机往往是一个渴望被实现的愿望。而实际上,它之所以不容易被辨认为一种愿望,且有诸多的特殊性和荒诞性,主要是因为梦的形成过程中精神检查机制的影响。除了必须避开检查机制之外,下列因素在造梦过程中也会起到某种的作用:第一,精神材料需要凝缩;第二,材料需要感官影像的展现;第三,合乎理智逻辑的梦的构建的外表(尽管不是必要的)。因此,关于梦的动机欲望与造梦的四种机制的相互关系是我们现在将要探讨和研究的,而且我们也必须把梦放入到精神生活当中加以研究。

在本章的开头部分,我曾列举了一个梦例,以便用来提醒我们那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个梦(孩子烧着了的梦)解析起来并不困难,不过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它还是没有被完全解析清楚。我们问过自己为什么,孩子的父亲为何继续做梦,而不是马上醒过来。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那个孩子依然活着并在梦中多活一会儿的愿望是这个梦的动机所在。在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后,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还有另一愿望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为了满足愿望实现的目的,睡眠状态下的思考过程被转移到了梦中。

在这个梦中,如果其愿望实现的部分被删除,那么就只剩下了唯一一个不同来区分这两种精神现象。梦的隐意思想也许会是这样:“我在孩子尸体停放的房间里看到明亮的光。或许是蜡烛掉下来,把孩子的尸体烧着了!”而对于这样的想法,梦原封不动地进行了重现,但它以一种情境来进行表达,就好像我们在清醒状态下可以感知的感官经验一样。这其实就是梦最普遍、最显著的心理特征:某个想法,通常是愿望,在梦中会被具体化,并且由我们感觉像是真实经历的场景来展现。

我们该如何解释梦的运作的这一特征呢?或者更谨慎地说,在造梦过程中它是怎样实现的?

因此,通过进一步的观察,我们发现梦境内容具备两个几乎相互独立的明显特征:一个是它以现在时态的情景来表现,去掉“可能”;另一个则是思想会被翻译为视觉图像和语言。

在这个特殊的梦例中,那个使充满愿望的梦的思想变成现在时的变形的转变过程其实并不明显。这或许是因为愿望的实现在这个梦中所扮演的只是一个特殊的次要角色。不过现在,我们来看看另一个梦例,比如伊尔玛打针的梦。在这个梦例当中,它的愿望并没有因为从清醒状态转向睡眠状态而终止。在这里,梦的形成是通过这一条件句来实现的:“如果奥托因伊尔玛的疾病受到责备,那该多好!”不过在梦中,这一条件句被压抑,并被一个简单的现在时态的语句表达出来:“是的,奥托应当因伊尔玛的疾病受到责备。”这就是思想变梦的第一个转变,变为现在时。但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花费太多的笔墨。因为我们完全可以用清醒时的幻想,即白日梦来对其进行解释,而且其处理主观内容采取和梦一样的方式。比如,都德笔下的儒安厄瑟先生因失业在巴黎街头无所事事地流浪时,他的女儿却相信他已经找到了一份差事并坐在办公室里。于是,他梦到一些在现在时发生的事情,他获得推荐或是工作。如此一来,梦就和白日梦一样,采用现在时来进行表达。而现在时就是用来表达愿望实现的时态。

至于梦具备的第二个特征,同时也是区分它与白日梦的特征,即它的主观内容会转变为视觉影像。而对此,我们不但相信它的真实性,而且还相信我们经历着我们在梦中的场景。不过我们要补充一点,并非所有的梦都可以把主观观念转变为视觉影像。因为存在一些纯粹由思想组合而成的梦,但我们也不能将其逐出梦的范围。我之前所提到的“作家自传拉斯克,有关N 教授的白日幻想”就是一个例子。在这个梦中,它几乎没有包含视觉元素。除此之外,每一个长梦所包含的元素势必都有一些没有转变为视觉图像,它们像清醒状态下的人之思考。而现在,我们必须知道的一点是这种从思想到视觉影像的转换并不只出现在梦中,它们在健康人士或是精神病患者的幻觉和幻视中也会发生。简而言之,我们现在所探讨和研究的思想变梦不是梦独有的特点。不过由于这个梦的特征是最值得关注的,所以我们在研究梦的世界时,无法对其避而不谈,甚至还需要通过更详尽的讨论来说明它。

在为数众多的关于梦的理论当中,其中有一个特殊的观点值得一提。著名的费希纳曾在一次梦的性质的讨论中假设:“梦中各个阶段与清醒状态下的思维运作是截然不同的。”而事实上,这是唯一一个让我们对梦境生活的特殊性有所理解的假说。

我们面对的是“功能定位”的概念问题。我们应该忽视之前了解的有关精神器官的概念,并避免用解剖学的观点来对精神器官这一概念作出解析。只依靠心理学的基础,我们可以把精神器官想象成一个复式显微镜、一部照相机或者是其他类似的东西。于是,精神活动也就如同这些事物初步成像的那一阶段,我们知道,在显微镜和望远镜的镜筒中,存在着一个假想面或空间,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而我认为,我们也并不需要为这并不完美的比喻感到遗憾并指责,因为这种类比不过是为了帮助我们去理解那些复杂的精神运作而已,对精神运作进行分解并对应此种仪器中的不同部分。到目前为止,我们注意到的是,还没有人尝试用这种解剖的方法来解释精神工具的构造。在我看来,这种“分解”精神器官尝试并没有什么不妥,我认为应该让我们的假设自由飞驰,只要我们保持头脑清醒,别只搭框架不建房子就行。毕竟,当我们处理未知的命题时,我们就需要这种新造观念的协助,在这里,我将提出一个假设搭建一个最粗略但最切实的框架。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精神装置是一个复合式的仪器或工具,它的各个部分可以称为“关”,或者,为了更清晰地表达,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系统”。然后,我们可以推测这些系统之间或许会存在着某些固定的空间关系,就像望远镜中各个焦距透镜组的相对位置一样。严格来说,我们并不需要假设一个精神系统的实际空间位置,我们只需要一个确定的先后顺序就足够了,这就致使一定的精神刺激会按照系统时间顺序来依次发生。或许这种顺序与其他的过程并不相同,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而为了更加简洁,我们也就姑且把精神装置的各个部件称之为“Ψ 系统”。

在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的时候,我们首先要记住的就是这种由Ψ 系统组成的大装置是具有方向性的。所有的精神活动(不论是内在还是外在的)都来自刺激,终止于神经兴奋。而这样一来,我们就认为精神装置有一个感觉端和一个运动端。感觉端是一个接受刺激的系统,而在运动端,系统则会打开神经运动的闸门。所以,这种精神进程一般会从感觉端流向运动端,我们可以将这个精神装置用以下这个图(见图一)来表示。不过,这所有的一切其实只迎合了我们长久以来的认知习惯,即精神装置(结构)必须是有某种方向的构造。而且反射活动也确是每种精神运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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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注P:Perception end (感觉端)
M:Motor end (运动端)

现在,我们要说出一些将感觉端改动一下的理由。感知存留在精神结构的痕迹,可被称为烙痕,而与之相关的功能被称为“记忆”。如果我们坚持精神进程发生在系统中这一假说,那么记忆痕迹必将导致系统中的内容发生永久性的改变。但是,就像其他学者指出的一样,当同一个系统既想要忠实地保存痕迹,又想接受全新的改变时,无疑就会变得很困难。因此,依照我们进行研究的原则,我们可以把这两种功能分配给两个不同的系统。我们假设精神装置第一系统会接受认知的刺激,但不存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其后的第二个系统则可以把第一个系统的瞬间刺激转化为永久的烙痕。于是我们用以下这个精神装置图(见图二)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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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注Mem:memory (记忆)

永久保留下来的东西远远多于那些仅仅刺激知觉系统的知觉内容。在记忆系统中,知觉符号总是相互联系的,特别是两个知觉同时发生时。我们将其称之为“关联”。如果知觉系统缺乏记忆功能,它就无法保留这些关联的痕迹,但倘若一个先前关联的残留在知觉系统内,就会致使知觉系统接收新刺激时受到它的阻碍与打扰。因此,我们必须假定记忆系统是关联的内在基础。而这种关联的结果其实就是阻抗减少情况下记忆元素畅通无阻地将其产生的刺激传导给下一个记忆元素。

通过进一步研究,我们发现记忆系统不只一个,而是有很多个。这样一来,由知觉元素产生同样的刺激也就会经历各种各样的永久性烙痕。记忆系统中的第一个记忆会记下同一时间发生的关联以及它制造的永久性烙痕,而那些后来的系统则会从其他的方面对这一相同的刺激材料进行记录,比如记录相似的关系等。当然,如果我们要将这些系统的心理意义用语言文字来表达,那无疑是一种徒劳无功的做法。因为它们的原则要看本系统与记忆材料的不同要素是否兼容而定(假如我要提一个更彻底的理论的话),所谓兼容就是要视这些元素在本系统传导兴奋的过程中所受到的层次不同的抵抗而定。

在这里,我想插入一个一般性的研究总结,可能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正是没有保留能力因而没有记忆的知觉系统给意识层面带去各种不同的真实感觉。而另一方面,我们的记忆本身并不属于意识层面,即使那些深藏在脑海中最深刻的记忆也不例外。它们可以被提升到意识层面,但它们开展所有的活动都在意识界之外。至于那些我们所谓的性格,其实是来源于我们印象中的记忆烙痕,那些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发生在童年时期的印象,几乎都不会进入意识层面。但是,如果记忆被提升到意识层面,那么它们就不会感觉起来那么真实。所以倘若“在Ψ 系统,意识的记忆与真实感是相互排斥”的理论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就会有光明的前景,去了解神经元兴奋的决定作用。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对感觉端的精神器官的构造做出了假设,只是这种假设和梦以及心理学理论无关。但是,梦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精神器官的另一部分。此前,我们就已经提过,除非设定两股精神力量,否则就不可能解释梦的形成。而在造梦过程中,它们中的一股会对另一股的活动进行审核和批判,致使有些东西被逐出意识层面。

于此,我们得出结论:这股批判的力量要比那股被批判的力量更接近意识层面。它就像一张过滤网,挡在后者与意识之间。而且我们发现这个批判的力量也完全有理由被认为是我们清醒时的理性的同化体。依据我们的说法,如果我们现在用系统来取代这种机制的话,那么这些批判系统就要移向运动端。所以现在,我们要把这两个系统加入图中(见图三),以它们和意识之间的关系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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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注Ucs:Unconscious (潜意识)
Pcs:Preconscious (前意识)

通常,我们把运动端的前一个系统称为前意识,这个系统中的兴奋可以不受阻挠就直接进入意识层面。当然,这也需要其他一些条件得到满足,比如兴奋需要达到一定的强度,以及分配足够的我们所谓的注意力,等等。同时这一系统也是掌控自主运动的关键。此外,我们把前意识包裹的系统称为无意识,除非借助前意识的通道并在这个过程中接受改装,否则兴奋就无法进入意识层面。

那么造梦的动力究竟位于这些系统中的什么位置呢?简单而言,我们可以说在无意识系统中。但是,我们会在随后的研究中发现这个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造梦必须要通过前意识系统中的思想。但是如果我们在考虑梦的愿望时,我们就会明白梦的动机和欲望就是由无意识供给的,而由这一点,我们可以把无意识系统看作造梦的起点。事实上,躁动的无意识和其他的思想一样,会先在前意识的系统中冲撞,得到认可后再进入意识层面。

经验告诉我们,由前意识通往意识的路,白天会因为检查机制的阻挠而关闭,到夜晚时才会打开。但问题是,发生了什么?它们如何进入?如果梦的思想因为夜间守卫在无意识和前意识边界的审查力度的降低因而得以进入意识层面的话,那么我们的梦就应该是概念材料的堆积,而不会像现在如幻觉一般的真切意象。

因此,无意识系统与前意识系统审查力度的降低只能解释像“作家自传拉斯克”这样的梦,而不能解释像我们在本章开头讲的孩子烧着了的那个的梦。

那么幻觉图像性质的梦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只能解释为它的兴奋刺激遵循的是一条回溯的途径。它指向的是精神结构的感觉端,而并非运动终端,最终到达的是知觉系统。因此,如果我们把从无意识到清醒状态(运动端)的方向称之为前进的话,那么我们自然就要把梦的发生称之为回溯。

这个回溯,显然是造梦过程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但我们不要忘了,这不仅仅只发生在梦中。毕竟,有意的回忆等我们的正常思考程序同样会发生这种精神装置的倒退作用,由一些复杂的思考寻找到隐藏在其背后的记忆痕迹的原材料。但在清醒时,只能回溯到记忆的影像,而且它也不能使感官产生幻觉式的真实重现。这样的情形为什么就能够在梦中发生?当我们讨论梦的凝缩作用时,我们就不得不假定某个意念所附着的精神能量是可以转移到另一个意念上的。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正常精神活动的变体才使得知觉系统充满能量,在回溯中让感觉非常逼真。

我希望我们并不是自欺欺人地考虑到这一探讨的重要性。我们只不过是给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命名而已,我们之所以会称之为回溯,是因为梦中的概念变回最初的原始的视觉影像。但有关这个命名,我们是需要解释的。我们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定义,如果它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新的东西?我相信回溯这一词对我们来说是有用的,因为它至少表达了一个我们熟知的事实,即精神装置是具有方向性的。我们假设存在一种精神结构,我们命名的回溯这个词也首次给我们带来了好处。要知道,依靠这两点的帮助,我们不必进一步推论就能够明白梦的另外一大特性。如果我们把梦视为一种假设的精神结构中的回溯,那么我们便能够解释为什么所有梦的思想之间的逻辑关联会在梦中消失殆尽,或是大半都消失。按照我们的理论来看,这些思想的逻辑关系不包括在起初的上游记忆系统当中,而是存在于最后的下游记忆系统之中,因此概念回溯到感官影像的时候就会失去这些思想的逻辑关系。因为,在回溯的过程中,梦的思想架构会被打散分解为原材料。

但究竟是因为什么使得这种在白天无法产生的回溯现象发生了呢?对于此点,我们做个假设来解释。这时每个系统必定在能量的容纳力上有所改变,因此兴奋会更容易或更艰难地通过。而在任何的传动装置中,作用于兴奋通道的改变都不止一种。很自然地,我们认为睡眠状态能够使精神装置感觉端的能量容纳力改变,在白天的时候,这里会有着一股持续的兴奋流在Ψ 系统从感觉端导向运动端。但在晚上,这股兴奋细流就停止了,因而无法阻止兴奋流向完全相反的方向。依照某些学者的看法,“与外部世界的隔离”或许可以解释梦的心理特征。然而在回溯现象的解释中,我们还应该对病态清醒状态下的回溯现象给予考虑。毕竟,对于其他状态下的回溯,我们之前所采用的解释还是无法清楚说明。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间断的感知流继续前行,可是回溯现象同时也能够产生。

至于癔症和妄想症患者的幻觉,还有正常人的幻想,我的解释仍脱不开回溯现象,思想概念转变成影像。而且我们也可以断言只有与那些被压抑的记忆或是无意识的记忆紧密相连的思想才会经历这种转变。举个例子,我的那位最年轻的癔症病人,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总会看到一个“绿面红眼怪物”而害怕得无法入睡。症状的原因是他对四年前一位玩伴的记忆。后来记忆被压抑了。而且这位玩伴也教会他很多坏习惯,包括手淫,这也是这位病人到现在仍然责怪自己的一点。那时,他的妈妈对那个男孩面色的描述就是绿面红眼(红眼圈)。这就是他心目中怪物的来源。这样的幻想也让他想起了他妈妈说的另一句话,她说这样的孩子迟早会变得精神错乱,不能在学校学到任何东西,还注定会早死。我的这位小病人应验了预言的前半部分,他在学校跟不上,因此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在担心其妈妈的后半部分预言也会实现。不过,经过最初的一段成功的治疗后,他的睡眠重新回来了,其焦虑也随即消失。而且在学年结束的时候,他取得的成绩也异常优秀。

在这里,我或许应该列举另外一段幻觉。它来自一位四十岁的癔症女性患者,并发生在她患病之前。一天早上,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她的弟弟正在房间内,而不是在她所知道的精神病院,为了不让躺在身边睡觉的小儿子看到他舅舅时受惊抽搐,她就拉过床单罩住了儿子的脸。但是这时这一幻影消失了。其实这个幻影来自她的童年记忆,尽管这个记忆是有意识的,但和她脑海中的无意识材料有着紧密的关联。她的保姆曾告诉过她,她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病人那时候只有十八个月大),她母亲患有癫痫或是癔症性痉挛。而这要归咎于她母亲的弟弟(病人的舅舅)曾用床单罩住自己的头扮成鬼吓她。这样,幻觉和她的记忆就有了共同的元素:弟弟的出现、床单、恐吓及其后果。这些元素被安插到了新的情况中,并转移给了其他人。显然,这个幻觉的动机和它背后的思想,就是她对儿子的担忧,因为她担心这个和他舅舅长得很相似的孩子会步其后尘,有着和他同样的命运。

在这里,我举的这两个例子并没有和睡眠状态完全脱离关系,对于我要证明的事来说它们或许并不适宜。另外,为了强调在这种思想的回溯变形情况下,我们绝对不能忽略被压抑记忆的影响,也就是那种通常来自童年时期无意识记忆的影响,我想要提及对一位患有妄想症的女患者的幻想分析以及我至今尚未发表的有关神经症的心理学研究。在我看来,在回溯中,好像那些记忆和相关思想都会复活,审查机制本来不允许它们出现,但现在它们却被真切地表现出来了。在这里,根据我对癔症的研究,我还要补充一点,如果童年时期的景象被成功带入意识层面(无论它们是回忆还是幻想),它们就会以幻想形式表达出来,并只有在讲述的时候才变得不清晰。此外,我们还发现,即便是那些盲人,他们童年的早期记忆也一定会得到生动的视觉图像并延续到晚年。

现在,如果我们记得儿时的经验或者是源自经验的幻想在潜在思想中扮演的角色,同时又知道那些经常浮现在梦中的经验碎片以及源于它们的梦的愿望,那么我们就无法否认这种可能性,即在梦中,思想之所以会变为视觉影像,就是因为视觉记忆渴望复活、压抑思想寻求表达一起作用的结果。遵循着这一观点,我们也许可以把梦看成是一种童年时期场景的替代品,因为选取的是近期材料而改变模样。而且这种童年时期的情景也不能自己复活,因此只能通过梦的方式得以复现。

可以这么说,童年时期的情景(或是幻想的情景)十分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梦的内容的模式。而这就让施尔纳以及他的学生所主张的刺激内在来源的假说略显肤浅。施尔纳认为,梦中呈现出特别逼真或是非常丰富的视觉图像时,梦者正处于一种“视觉刺激”的状态,即视觉器官受到了某种刺激。我们无须反对这个猜想,但我们要说这种刺激产生的兴奋是主观兴奋。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这种兴奋的状态完全是一种记忆的复活,来源于存在于记忆中的之前实际的视觉刺激。在我自己的经验中,我没有给出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因为我总认为自己的梦与其他人的梦相比缺少知觉成分。但是在我近几年最清晰、最生动的梦中,我可以十分容易地把梦的内容中的幻觉一样清晰的梦境追溯到近期印象当中的清晰视觉记忆中去。在第六章中,我曾记录下过一个梦,梦里有深蓝色的海水,轮船的烟囱中冒着黄褐色的烟,以及我所能看到的暗黄的和红色的建筑物,这些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如果论来源的话,这个梦肯定就是视觉兴奋的梦。但什么东西让我的视觉器官进入兴奋状态呢?归根结底,这是由近期印象和此前一系列印象合力造成的。在梦中,我观察到的颜色其实和白天我的孩子们用玩具积木搭建而成的漂亮建筑物的颜色是一样的。那些大块的积木砖是深红色的,而小块的则是蓝色和黄色的。与此同时,梦中颜色也和我上一次去意大利旅行时留下的印象有关:直到现在,蔚蓝的伊松佐河和潟湖,以及有着褐色山丘的阿尔卑斯山脉,我都记得。而梦中这些美丽的颜色只不过是记忆的重现而已。

我们来总结一下我们刚刚了解的梦的特点:梦能够将观念内容变为视觉影像。我们没有利用已知的心理学知识来解释梦的运作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指向某种未知机制,并对其做出“回溯”的命名。我们会将回溯看作一种阻抗因素,反对思想以正常的途径进入意识层面,并且还存在生动的记忆吸引思想的共同结果。这种在梦中发生的回溯现象或许是与白天感觉端向前流出的信息中断的帮助有关,在其他没有这种辅助力量的回溯现象中就会有更猛烈的回溯动机。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在病态状况下的回溯现象,和梦中一样,其能量的转移过程必定不会和正常精神生活下的回溯现象相同。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它可以在知觉系统当中产生逼真的幻觉,并附着足够的能量,梦形成过程中的具象化机制选择视觉材料的依据可能就是思想激发的视觉情景记忆的吸引力不相同。

通过进一步观察回溯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它在神经症病理学理论中的地位和它在梦的理论中所占的地位同样至关重要。我们可以分三个回溯的类别:一、局部回归,这一点我们在Ψ 系统时讨论过;二、时间上回溯,即回到之前的记忆;三、形式回溯,指采用过去的表达方式和表现方式取代一般的模式。只不过,可以说,这三种回溯现象根本上是一致的,大多数时候会同时发生。因为那些从时间角度上来说较为古老的,就会在形式上也是过去的。而且从精神定位来说,它们会更加接近知觉端。

最后,在结束回溯现象的讨论前,我们必须要提及一个反复给我们以冲击的印象。在我们进一步对神经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这一印象就不断增强。总而言之,梦就是回溯到梦者童年时期的一种精神现象,是其童年时期的本能冲动以及当时所用的表达方式的复活。而在个体童年的背后,我们可以窥探到系统发育的童年时期、人类种族不断进化的图像。当然,这一个体的发展只不过是人类进化史缩小版。于是,我们开始怀疑尼采说的话是对的,即梦“存在着部分原始的人性,但我们无法直接到达那里”。所以我们也期待能够通过梦的解析去了解人类的古老遗传以及人类与生俱来的精神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说,梦与神经症保留了比我们预料的更多的古代精神遗迹,在将来精神分析可能在那些致力于重建最古老和未知的人类起源时期的学科当中占据重要位置。

当然,我们可能对梦学研究的这一部分并不感到满意。不过我们也可以这样安慰自己:毕竟,我们目前正从黑暗的未知领域向光明的全新理论不断前进。只要我们不走错方向,我们就一定可以从另一个出发点到达大致相同的终点,到那一天我们可能会令自己感到满意。

第三节 愿望达成

现在我们回顾一下本章开篇的那个孩子烧着了的梦,这个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来了解愿望实现的理论所面临的困难。实际上,如果有人说梦只是愿望的实现,那么这无疑会让我们怀疑,这绝不仅仅只是因为和焦虑的梦提供的事实相反。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梦的背后隐藏着意义和精神价值,一般人也不可能会认同这种意义绝对地如此统一。根据亚里士多德正确而又简短的定义,梦其实就是持续到睡眠的思考。而现在,既然我们的思想在白天能够表现出多种形式的精神活动,譬如判断、推理、否定、期盼、意向等,那么为什么在晚上的时候就只能把自己局限于愿望的实现上呢?何况,这里不是还有很多梦都显示出了和其他的梦的性质截然不同的活动吗?譬如焦虑的担心,而本章开篇那个孩子烧着了的梦不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案例?当烛火的光芒照在那位在睡眠中父亲的眼睛上时,他立刻就得出一个的结论:也许掉落的蜡烛正点燃他孩子的尸体。然后,他把这一结论变为梦,并将其具体化为现在时态下的一种逼真情境。在此,我们要问:这个梦究竟是属于什么愿望实现的呢?而且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由清醒状态下持续到梦中的担心思想或者是由全新感官刺激引起的担心思想在占据着主导位置。

实际上,这些考虑都是合理的。而且这也促使我们必须去更加仔细地考虑愿望实现在梦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清醒状态下的理性思想延伸到梦中的意义。

根据愿望实现的理论,我们把梦分为了两种。第一种,我们发现这类梦都明显地表现出愿望实现。而在第二种中,我们却发现梦的愿望实现总是无法被找到,梦利用各种方式来加以隐藏。在后一类梦中,我们知道这都是梦的检查机制影响的结果。那些没有伪装的愿望实现的梦大部分会发生在童年时期,不过一些简短坦白的愿望达成的梦“似乎”(我着重强调这一字眼)也可能发生在成年人的身上。

或许我们会问,这些梦中的实现愿望来自何处?在提出这一问题时,我们又会关联到怎样的对立统一可能?我认为这个对立统一应该是白天的意识生活与无意识精神活动在晚上的对比,因此,对于梦中愿望的起源,我找到了三种可能性:一、它也许在白天就被激活,因外部原因没有得到满足,才把一个得到已知却未被实现的愿望留到了晚上;二、它也许在白天出现,却遭到排斥,所以就把一个未被实现且被排斥的愿望留到了晚上;三、它也许和白天的正常生活无关,但是受到一些内部压抑材料的影响,只能在晚上才可以把愿望唤醒。所以现在,如果我们回到之前假设的那个精神装置,我们就可以将第一种愿望定位在前意识系统,将第二种愿望看作从前意识系统进到无意识系统中勉强存在,并认为第三种愿望的冲动没有办法离开无意识系统。不过现在,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这些不同来源的愿望对梦是否具有相同的价值,并且是否具有相同的引发力量来促使梦的形成?

结果,通过对我们搜集的现有的梦做出的调查,我们马上就会补充梦的愿望的第四个来源,就是夜晚产生的实际经历的愿望冲动(如口渴的刺激以及性欲的需要)。而且看起来,梦的愿望的不同来源并不会影响它对梦的引发能力。于是,我想起了那个孩子因为在白天未能完成旅游计划而在夜晚继续的梦。当然同时,我也想到了同一章节中我列举的其他孩子的梦,因为它们都可以用白天没有完成的也没有受到压抑的愿望来解释。至于像那些白天产生却受到压抑的愿望在晚上转化为梦,这样的例子就俯拾皆是了。我可以说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一个十分小气刻薄的女士,她一位朋友即将举办婚礼。而白天当她被问到是否认识朋友的未婚夫,并询问对其给予评价时,她除了赞扬,什么也没说。其实她掩藏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事实上,她很想说出她真正的评价,也就是他只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人(dutzendmensch,表面意思是“一打人”,即一个很平庸的人,这种人可以用“打”来形容)。当晚,在梦中向她提出同样的问题时,她就用这样的话回应:“如果之后还有类似要求的话,那么只要说编号就够了。”最终,在对为数众多的例子进行分析后,我们就发现如果梦的愿望经过了改装,那么它就一定来自无意识,且在白天时并不知道。因此我们的最初结论就是,在梦的形成中,所有的愿望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和能量。

但是在这里,我没有办法来证明这一说法不正确。不过我要着重强调,即梦的愿望选择有更严格的要求。孩子们的梦,我们可以毫不怀疑地认为一个在白天没有实现的愿望绝对可以引发梦的产生。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略这只是孩子的愿望,是一个儿童特有的愿望冲动的力量。我十分怀疑一个在白天没能实现的成人的愿望在晚上是否也能引发梦的形成。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当我们学会用理智来控制本能之后,我们就越来越倾向于放弃产生和保留这种有孩子气的愿望。当然,针对这一点,或许会存在个体差异,一些人保留的孩童式的精神过程明显要比其他人更久一些,就好像那本来很鲜明的视觉影像逐渐衰减也存在个体差异一样。不过大体来说,我认为一个在白天没能实现的成人的愿望是无法引发梦的形成的。我更想承认来自意识层面的欲望冲动会有助梦的形成,尽管它们的作用仅此而已。总而言之,如果前意识之中的愿望不能得到其他来源的帮助的话,那么梦也绝对不能形成。

这里,我所说的其他来源便是无意识。而且我相信意识层面的愿望只有经过相似的无意识愿望的增强才能够成功地引发梦的形成。从神经症精神分析中得到的经验来看,无意识的愿望是永远最积极活跃的,时刻准备表现自己,寻找机会和意识层面的冲动结成联盟。与此同时,它还会把自己较强的能量转移到较弱的意识层面的愿望身上。因此表面看来,意识层面的愿望在梦中被独自发现,但从形成梦的某些奇怪的特征中,我们就可以发现无意识的痕迹。这些永久活动的、永不消亡的无意识愿望让我想起关于泰坦巨神的神话:从远古年代开始,那些被胜利方诸神以巨大山岳压住的泰坦族人,还是通过强壮的四肢的扭动造成了当地的大地震动。由我们对神经症的心理研究,我们知道被压抑的愿望都来自童年时期。允许我把刚才下的定论暂且放在一边,即梦的愿望的出处并不重要。用另一种表达将其替换,即梦中的愿望一定来自童年时期。如果是成人,这一愿望肯定是存在于无意识中,但由于儿童的前意识和无意识之间还没有明确的分化,也就没有检查机制的存在,或者它们还只是在慢慢地形成,这就致使他们的愿望一定是在清醒状态下没有被实现也未受到抑制的意愿。我知道,这个概念无法得到有效的证明,但也不容易被驳斥,所以综合来看,把它当作一个普遍性的结论,也未尝不可。

因此,在造梦过程中,意识清醒时中断的愿望冲动会被降到次要位置。我无法承认它们除却在睡眠时可以给梦境提供一些感觉真实的材料外,还有什么其他作用。不过,如果我现在去讨论白天清醒时存留下来的那些不属于愿望的其他精神刺激,我也只是延续着这一方向进行分析和研究。当我们决定睡觉的时候,我们能够切断这种清醒状态的强烈的精神活动。而且一般来说,能做到这一点的人都有很好的睡眠,拿破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但是大多情况下,我们还是无法成功地睡去,或是进入深度睡眠。一些悬而未决的难题、令人头痛的烦恼以及过度深刻的印象,都会使我们的思考活动延续到睡眠状态,并且活跃在我们的前意识系统中。于是,我们可以将这些延续到睡眠中的思想冲动分成以下的几类:一、那些因为一些偶然的原因,在白天无法完成的;二、那些因为智力的不足,无法处理的;三、那些在白天受到抑制的,会使第四类加强;四、那些前意识在白天的活动使得愿望在无意识里受到激发的;五、那些由于白天的琐碎印象由于不重要,未被注意,因而没有得到处理的。

我们不可低估那些进入梦中的白天残留印象的精神能量的重要性,特别是那些白天并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得到延续的刺激会躁动着争取在夜晚寻求表达,而我们也可以同样肯定,在睡眠中,这种前意识的兴奋并无法像清醒时一样进入意识层面。只要我们的思想在晚上还以正常的途径进入了意识层面,那就是我们没有睡着。对此,我不能说明睡眠状态给前意识系统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肯定主要是能量方面的变化。它本来控制着自主行动的能力,但在睡眠状态下这个能力完全瘫痪了。另一方面,除了无意识系统继发性的改变之外,还没有发现它因为睡眠所造成的变化。因此,前意识的夜间兴奋,除了来源于无意识的愿望兴奋之外,已经别无选择了,而且它们也必须寻求无意识对它们自身增强,并遵从汇入无意识兴奋的通路。但是梦的前一天前意识的残留物和梦有着什么关系呢?无疑,它们会大量地进入梦,然后它们会利用梦的内容来努力进入意识层面。甚至它们有时候会主宰梦,迫使梦继续它们白天中断的活动。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白天的残留物和愿望同质,还必须满足条件才能入梦。这些条件是具有启发性的,可能对愿望实现理论具有重要的决定性意义。何况在这里,我们也需要观察一下它们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够进入梦中。

让我们用此前解析过的一个梦来当作案例吧。就是我梦到朋友奥托好像得了巴塞杜氏病。而在做梦前一天,奥托出现时的脸色确实让我感到忧虑,引发了和他有关的其他事情,所以我猜想这种担心一定伴随着我进入梦中,因为我确实想知道他究竟怎么了。结果在晚上的时候,我记录的那个梦就对我的忧虑进行了表达。其内容毫无意义,而且也不是愿望的实现。于是我随即开始寻找白天的担忧表现出来却如此荒诞的原因,然后我用分析发现了一个相应的联系。我发现奥托和L 男爵十分相似,而我则变成R 教授。通过这种变换,我在童年时期的一个愿望就最终得偿所愿了,也就是要变得伟大和不朽。而对朋友那种敌视的看法,尽管在白天时一定会遭到抑制,但在夜里,它们就有机会进入梦中。不过同时,我在白天感受到的忧虑同样通过替身在梦中得以表达。这白天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担忧,和受到抑制的童年时期的愿望有联系,所以,它在经过某种适当的伪装之后便“进入”到了意识层面。要知道,这种忧虑越是强烈,这种联系之间的力量就越大。而且在这种愿望和忧虑之间,它们的内容本身也并不需要任何关联,这一点从我们所举的梦例中就可得到证明。

我们继续讨论和解析这个问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我们也想知道如果梦的思想材料无法使得愿望实现,比如理由充分的忧虑、痛苦的反思以及令人烦恼的现实,梦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可以把可能的结果大体分成两类:一、造梦机制成功地用相反的观念代替了那些痛苦的观念,抑制了属于它们的痛苦情绪,这样的结果创造了一个纯粹的、单纯的、欣慰的梦,即明显的“愿望的实现”,有关这点我不需多说;二、痛苦观念或许可以进入梦中,这些观念或多或少地经过改装但仍可被辨认出来。而且正是这类梦才让我们对梦的愿望实现理论产生怀疑,所以需要进一步的探讨。这种带有痛苦内容的梦也许情绪并不痛苦,或者也带着的痛苦感情,而且痛苦发展为焦虑让梦者惊醒过来。

分析表明,这些让人痛苦的梦也是一种愿望的实现。一个属于无意识且受到抑制的愿望,它对于梦者的体验就有部分是痛苦的,而在白天痛苦的残留力量不断躁动时,抓住时机对其进行增援,最终让它们进入了梦境。但在第一种情况下,无意识的愿望与意识层面的愿望是一致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无意识与意识(受到抑制的材料和部分的自我之间)不和,这时的愿望实现,就像我们童话故事中,那对夫妇从神仙那里实现的三个愿望一样。这种愿望得以实现后带来的巨大满足感或许可以中和一下白天残余物所带有的痛苦情绪。从情绪基调来说,梦就是去了情绪色彩,因为它实现愿望的同时也带来了痛苦。当然,或者睡眠状态下那部分自我在造梦过程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它对那种被压抑的愿望的实现产生强烈的憎恨,甚至会用焦虑的方式来打断梦的进行。因此,我们不难发现痛苦的梦和焦虑的梦是完全符合愿望实现的理论,同样也是愿望的达成。而且这种愿望的达成和那些直接满足的梦并无区别。

那些痛苦的梦,也可以是“惩罚的梦”。我们得承认,通过对这类梦的研究,我们从某种程度上又补充了很多全新的梦的理论。而且惩罚的梦完成的也是一个无意识的愿望,即它们想要惩罚自己,因为它解封了一个受到抑制、被禁止的愿望冲动。惩罚的梦也要满足以下条件:隐藏在造梦背后的驱动力,必须由某个无意识的愿望来提供。不过经过更细致的研究后,我们发现这类梦和其他愿望实现的梦还是存在区别的。在我们提到的第二类梦中,造梦的无意识愿望显然是属于被抑制的欲望。但是在惩罚的梦中,虽然它也来自无意识的愿望,但却来自部分的“自我”中,而不是属于被抑制的欲望。

因此,惩罚的梦表明自我也会广泛地参与造梦。而且造梦机制也的确能变得更加清晰,只要我们能够用“自我”和“抑制”的对立来代替“意识”和“无意识”的对立。然而,如果我们不知道精神病病理,那么我们就不能完成这一点,在本书就不再多讲了。在这里,我想要强调的是,惩罚的梦不是因为有白天痛苦的残留物。恰恰相反,当梦者感到最满足的时候,惩罚的梦才最容易发生。因为在这个时候,白天的残留物往往是一些让人感到满足的东西,可是所表达出来的却是解封禁欲的快感。所以,除了它的相反想法之外,就像我们所提到的第一种情形一样。因此惩罚的梦的特点是造梦所需的并不是源于被压抑的无意识愿望(尽管它来源于潜意识系统),而是与部分自我有关的惩罚冲动,即它也是属于无意识的(存在于前意识)。

在这里,我要说一个自己做的梦来证明之前做的观察。通过这一梦例,我尤其想要展示造梦机制是如何处理白天残留物的痛苦预期的。

梦的开始很不清晰。我告诉我妻子,我有消息要对她讲,涉及一些比较特殊的事情。她有点害怕,说她不想听。我向她保证一定是让她高兴的事情。我告诉她我们的儿子所在的军团寄来了一大笔钱(大约五千克朗?)……还有些荣誉……以及寄回来好多东西要分配……这时,我和她一起走进了一间小房子,看上去很像是一个库房,我们去拿一些东西。结果,我突然看见了我儿子。他没穿制服,而是穿着一身绷得很紧的运动装(看起来像一只海豹),戴着一顶小帽。而随后,他爬上柜子旁边的一个篮子,似乎要把什么东西放到柜子上。我叫他,他没有回应我。他的脸或是前额用绷带捆绑着,他试图把什么东西塞到嘴里,与此同时,他的头发闪着灰色的光芒。我想:他难道这么精疲力竭吗?居然还有了假牙?而在我没来得及再叫他一次时,我就心跳加速然后醒了过来,但并不感到焦虑。当时时钟指向了凌晨两点三十分。

要对这个梦进行完整地解析,有些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强调一些决定性的细节。而在我看来,白天的担忧是这个梦产生的原因,因为我们又有一个星期没有收到孩子从前线寄回的消息了。从梦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他不是受伤,就是已经被杀了。但是在梦的开头部分,梦显然已经努力地用相反的想法来替代那些痛苦的思想。所以我告诉我的妻子一些令人愉快的事,比如寄来的钱、荣誉以及分配等(这笔钱是我行医时某一令人开心的事件,这里被用来企图将梦脱离开原来的主题)。但是最终,这种努力还是遭到了失败。因为我的妻子担心某些可怕的事情,并拒绝听我讲话。事实上,这种伪装是很浅薄的,其抑制的事总会将它戳破。而如果我的儿子死了,那么他的战友们就会把他的东西都寄回来,我也会把东西分给他的兄弟姐妹或是别人。至于荣誉称号,这通常会授予那些视死如归、壮烈牺牲的战斗英雄。因此这个梦一开始便努力挣扎想要否认的事,并同时通过伪装来表达它自身愿望实现的倾向(梦中各个场景的变化无疑就是希尔贝尔所谓的任意门)。的确,我不能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我的儿子出现时并不是“倒下”(在战场上死去之意),而是“向上爬”。事实上,他曾是一名勇敢的登山家。此外,他没穿制服,而是穿着运动服,这表明我现在担心的不是他死在战争中,现在担心的是另一种危险:因为他曾经在滑雪运动中跌倒,摔断了大腿。不过他那像海豹般的穿着让我马上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年轻人:我们那调皮的外孙。而一头灰色头发让我想到了我们的小外孙的父亲,他在战争中度过了好多艰难的日子。这有什么意义?我已经说得很多了。我们所在的地点是一个仓库,他想从柜子上拿东西(在梦中是他想放入一些东西),这是暗示曾经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个意外事件,那时我只有两三岁。当时,我爬到了仓库里的小凳子上,想要从柜子上或是桌子上拿些好吃的食物。但小凳子翻倒了,而它的边缘角直接打中了我的下巴,险些把我的牙齿全都磕掉。因此,这个回忆在我心里发出警告:这是罪有应得,人们对冒失的武夫说这句话。而经过更深层次的分析,我发现那背后隐藏的冲动居然在对我孩子身上发生的不幸遭遇的担心中有着满足。这其实是老头子对年轻人的一种嫉妒,这是在现实中不可能有的想法。所以事实应该是,灾难发生后带来了强烈的悲痛感情,正是这种情绪的力量寻找这样一种受抑制的愿望的实现以求中和情绪从而得到某种慰藉。

现在,我终于可以对无意识愿望在梦中扮演的角色有比较清晰的界定了。我必须承认,这里大多数梦的刺激,大部分或完全来自白天的残留。特别是如果我们回到奥托的那个梦,仅仅是我期待自己能成为一个教授的愿望不足以让我做梦,只是我对朋友健康状况的担心延续到了梦中。但是,只有这种担心也无法产生梦,因为造梦所需的动力要由愿望来提供。而至于可以作为梦的动力的愿望如何找到,就是我的担心和忧虑所需要面对的问题。用一个比喻来说,就是白天的担心在造梦过程中实际上充当一个企业家的角色,但我们所说的,企业家虽有理念,可没有资本也就束手无策了。他需要一位资本家来提供各项费用,而这个负责精神消费的资本家,一定是源于无意识的愿望,无论清醒时刻的思想如何看待这个抑制的愿望。

在某些例子当中,资本家本身就是企业家。而且这在梦中也确实很常见。比如,一个无意识的愿望被白天的活动激活而形成梦。于是,我的这个比喻中还有其他各种可能的经济关系,也能在造梦过程中找到对应。比如,作为一个企业家,他自己就有可能有一些小的投资资本,或是几个企业家可以寻找同一个资本家的支持,或者是几个资本家联合提供某几个企业家所需的资本。还有很多很容易想到的其他变体。我们已经对这类情况有一定了解,没必要多说了。所以,假如我们对梦的愿望的探讨还有什么不完善的话,那么我们也将会在后面的其他地方补充。

上述用的是三级比喻,资金可以比作能量,梦可以自由支配一定量的能量。从能量角度可以对梦的形式进行更为清楚地说明。我们之前提到过,在大多数梦中,我们一定能找到一个具有特别感官强度的逼真的中心点。而通常来说,这个中心点就是愿望实现的直接表现,因为如果我们把梦的运作的移位过程颠倒,那么我们就能发现在梦的思想中的各元素的精神能量的强度都会被梦的表面内容中的各元素的感官强度所反应,能量越多越逼真。不过那些邻近愿望实现的思想是和愿望相反的且让人烦扰的痛苦思想。而且它们往往由于与中心元素挨得很近,才保证了一定强度的清晰度,因此才在梦中得以表现。因此,愿望实现得以表现的力量像球形般分散到了四周。这样,它包含的所有元素,甚至是那些本身并没有能量的元素,也都能在梦中得到呈现。至于那些有很多个愿望的梦例,其实我们很容易地就可把各个愿望实现的范围界定出来,而且我们发现梦中的情节断裂实际上就是这些愿望范围之间的边界地带。

不过,虽然上述的讨论降低了白天残留印象在梦中的重要性,可是它们仍然值得我们更进一步地讨论。而且毋庸置疑的是,它们肯定是造梦过程中的必要部分,因为我们的经验说明了一个奇怪的事实,即每个梦境中的内容通常都和近期清醒时的印象有联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理解梦中的这种添加物为什么必须是这样的。我们要从精神病患者那里去寻找进一步的资料,这种必要性才能被说明。我们知道,一个无意识愿望本身是无法进入前意识中的,所以如果它想要在这里施加自己的影响,那么它就只能和属于前意识本来就有的观念发生联系,同时把自己的能量转移过去,隐藏自己,并对前意识加以影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转移作用,它可以为神经症患者精神生活中的诸多不可思议的现象提供解释。这种转移作用并不会让前意识中的概念发生改变,但是后者却可以因此获取极大的能量,或是因为受到无意识中概念的压抑而被迫有所修改。我恳请读者原谅我喜欢用日常生活来做比喻,我想说这种受抑制的观念就好像在奥地利行医的美国牙医一样,假如他无法得到一位有合法执照的医师的帮忙,并愿意给他提供在法律上的庇护,那么他根本无法继续自己的行医生涯。除此之外,就如同那些最忙碌的医师很少会和这位牙医结成同盟一样,那些在精神领域备受关注的前意识观念或者意识观念并不会与受到抑制的观念相结合。这也就促使无意识会偏近于选择与那些不起眼的、备受冷落的或是被抛弃过的(被拒绝)前意识观念建立关联。众所周知,在关联的理论命题当中,有一个关于概念团的经过时间考验的著名理论,即某一个观念与某一个方向上的概念结成很亲密的联系时,会形成一个概念团,便会对其他新的关联表现出排挤。这是我曾经想要建立的癔症麻痹症的理论基础。

经过分析,我们知道在神经症中存在潜在思想的能量移位,那么可否假设,在梦中也是如此?这样我们就可以一次解决两个梦的难题:对每一个梦的分析都发现它们包含了近期印象,且它们往往会表现出最无足轻重的特点。在这里,我们还可以补充的是,这些近期的、无足轻重的元素之所以代替古老的元素进入梦的内容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不害怕检查机制的阻挡。但是逃脱机制的约束只能解释对那些琐碎元素的选择,而近期元素的存在则指出了转移作用的必要性。这两组记忆肯定都满足了潜在观念的需要,甚至这些材料依然保持与别的概念无关联的状态。选用那些微不足道的元素是因为它们没有什么能力去建立广泛的连接,而选择那些近期的元素则是因为它们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去建立连接。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梦中之所以包含无关紧要的近期琐事,不仅因为它可以在梦的形成过程中从无意识系统获得潜抑的愿望的精神能量,而且它们还能给无意识提供一些不可或缺的东西,也就是转移作用所需要的绝佳附着点。所以,我们更深入地探讨精神活动进程,我们就能更清晰地了解前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相互的刺激作用,神经症的研究也有这样的要求。不过这一方面,梦不会给我们提供任何帮助。

对于白天的残留印象,我还有观点需要补充。毋庸置疑的是,它们才是我们在睡眠时真正的打扰者,而梦恰恰相反,它充当的是保护我们睡眠的守护神的角色。我们会在之后的探讨中再研究这一问题。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在讨论梦的愿望。我们追踪出了它的无意识来源,也分析了它与白天的残留印象之间的关系,这种残留或许是一种愿望,或许是一种精神冲动,抑或仅仅是新近产生的印象。我们找到可以回旋的空间来解释各种各样清醒时的精神活动在造梦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且以这种思路为基础,我们甚至能够解释那些极端的梦例,且能够为醒时未能解决的问题在梦中寻找到一个满意的结局。现在,我们缺少的仅仅是一个合适的案例,来分析并发现童年时期冰封的欲望是潜抑的愿望来源。而且这种愿望的力量一经释放就能加强前意识的活动。但我们所探讨的这一切都不能让我们解决这个答案:为什么无意识在梦中只向愿望实现提供能量,而没有提供其他东西?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就需要更加了解许愿时的精神性质和状态,我们需要精神器官方面知识的帮助。

我们丝毫不怀疑,精神结构在达到如今的完美状态前也一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而现在,让我们尝试着回溯其儿童时的最初阶段。由一些通过其他学科证明的理论来看,我们知道精神结构起初为了让自己尽量避免受到刺激,以至于在其初期的构造中,它只有条件反射,接收到的感官刺激可以迅速通过运动通道释放能量。但是随后,这个简单的功能受到生活的贫乏状态的阻碍,能量会流向别处。第一个贫乏主要是饥饿。这种饥饿需求引发的刺激会在运动当中寻找出口,我们可以将其描述为“内部变化”或“情绪表达”。比如,一个孩子在饥饿的时候就会无助地大哭。但如果还没得到食物,兴奋不会消失,它的能量产生持续压力,直到外界提供食物满足,内部兴奋才会结束。出现食物后,婴儿得到了满足,因此食物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知觉印象,并和饥饿烙痕记忆相连接。所以,由于这种关联已经建立,一旦此种需求再次产生,它就会立刻激活一种精神冲动,试图来唤醒先前的认知记忆影像,它实际上是在寻求重复得到第一次的满足。事实上,这种冲动就是我们说的愿望,而认知影像的重现就是愿望的实现。我们需要知道,饥饿激起兴奋,也就是知觉影像附着的能量,这必须要宣泄,而宣泄是愿望实现的最短途径。所以我们也许可以假设一个原始状态下的精神结构实际上遵循的道路,也就是终结于愿望的实现,内部影像消失。因此,第一种精神活动的目标是唤醒知觉影像,因为满足的体验与认知影像建立了关联。

这套原始的心理活动会经过痛苦经验的修改,从而变成具有继发性且更适宜现实生活的活动形式。其中,这种通过精神装置内部的回溯作用所构建的认知模仿,对心灵其他部分的影响和外来认知的情感投注并不一样。但是因为这种需求还在继续,所以它并没有真正得到满足。

为了能够让这种内在的能量和外在的现实保持平衡,前者就必须不断地保持和发展下去,就像人们处于饥饿幻想中的情况一样,幻想竭尽全力保持渴望的东西一直出现在人们眼前。而且为了更合理有效地运用精神能量,就不能让内部幻觉任意地挥霍,因为要一直将幻想保持到外部世界提供现实满足时才可以停止这种幻想。随后刺激会发生偏转,实际上就变成了第二类系统的任务,这个系统控制自主运动,拿取食物以解除饥饿感。全部这套复杂的心理活动,由记忆影像到从外在世界找寻符合这个图像的实物告终。不过只是为了愿望实现而走的迂回的路线,但梦会比这套系统满足愿望的方式更直接,不会取道外部。内部的精神活动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愿望在主观领域的实现,因为只有愿望才能启动我们的精神结构开始运作。这样一来,梦通过回溯作用的捷径来实现愿望,不过是一种我们的精神装置最原始的运作方式,只是因为不合时宜而很早就遭到摒弃。但当我们的心灵还很弱小时,这种方法一度操控着清醒状态下的生活,不过现在看起来是被驱逐到了夜间的。事实上,这很像是我们在婴儿房里看到的那些被大人们舍弃的原始工具,比如弓和箭。而梦则是残留的童年时期精神生活的碎片。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讲,这些原本正常的在清醒时被抛弃的精神装置的运作模式本身会得到重建,这表明这类内部过程并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

很显然,无意识的愿望冲动其实也想要在白天表现自我,而且转移作用和精神病的研究也告诉我们,它们很努力地寻找一条通路,企图由前意识系统进入意识层面,并变成行动。因此,存在于无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检查制度(这是我们假定的)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因为它是我们心灵健康的守卫者。所以我们可不可以这样想:此守护者在夜间放松警备其实是它的粗心大意的行为,这会允许受到抑制的无意识冲动得以表现,并且使得幻觉式的回溯作用再度成为可能。不过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当这个目光敏锐的守护者去休息(我们可以证明它们的睡眠并不很沉)的同时也关闭了运动能力的阀门。而且,不管那些在无意识下被抑制的冲动在精神舞台上如何张扬,我们都没必要对其进行关注,因为它们是无害的。它们无法使那个可以改变外部世界的运动器官产生任何行动。对此,睡眠状态保证了关卡仍是安全的,不会有什么闪失。但如果这一能量的转移并非因为夜间批判性检查机制的能量减弱而产生,而是因为能量的病态减弱,或是无意识刺激的病态加强,以及前意识的能量汇聚以及自主行动的阀门也还开着,那么这一情形无疑也就不再那么单纯无害了。在这种情况下,守护者本身是招架不住的,甚至有可能被打败,而无意识的刺激则冲垮了前意识,继而掌控了我们的语言和行动,它们强行制造了幻觉式的回溯,知觉形象附有的能量增强,潜在思想全部变成了逼真的梦境,无意识指引这个并不是为它设计的精神装置。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精神病。

现在,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处于一个最适宜的时机,去继续搭建我们的理论框架。尽管在此之前,当我们在引入无意识和前意识这两个系统时,我们曾中止了相关的讨论,但是我们依然有充足的理由去继续探讨这一点,即愿望是梦的唯一精神动力。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些解释:为什么所有梦都会是一种愿望的实现?究其原因,在于这是无意识系统的功能,它除了愿望实现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目标,且除了愿望冲动之外也没有其他力量。如果我们眼下想要再继续下去,去发展基于梦的解析的事实所构建的涵盖面广泛的理论框架,那么我们也就有责任来证明,这个理论所适用的梦是一种精神形式,并且还可以代表其他精神形式。所以,倘若无意识系统(或是一些和它相似的能够满足我们的讨论的其他系统)真的存在的话,那么梦也就不可能只是它的唯一产品。没错,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梦都是一个愿望的实现,但梦并不一定会是愿望实现的唯一方式。而实际上,有关所有精神神经症理论就指向了一点:它们也可以被认为是无意识愿望的实现。我们的理论可以解释那类对精神病医师具有最重大意义的一组现象,梦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对梦的理解仅限于解释精神病学问题中的纯心理学问题。但是这些愿望实现的其他心理现象当中,比如癔症,我知道它有着一个本质特征,不过在梦中还未发现。因此,通过对本书列举的案例的研究,我发现癔症的形成必须要精神生活当中两条主流汇合。而且这一症状也不仅仅是无意识愿望的表露,它还必须要和另一个来自前意识的愿望汇合,由同样的症状来表现,所以这个症状至少要具有双重决定因素,源自两个彼此对立的系统。就像梦一样,这里对多重性决定因素并没有限制。但据我了解,那个并不来源于无意识的决定因素,全都反抗无意识愿望的思想逆流,比如自我惩罚。因此概括地说,癔症只有在需要实现两个彼此对抗的愿望时才能够产生,它们源自不同的精神系统,却可以用同一个表达。在这里,梦例对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我们只有对这种复杂的情况进行详尽地说明,才能够最终说清楚。但是我在这里只说明主张,并举一个例子,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想简单地说明。比如,我的一位女患者患有癔症性呕吐,一方面是满足她在青春期有的无意识幻想,她希望自己能够一直不断地怀孕,然后生下许多孩子。后来,这一愿望变成了想与尽可能多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这一元素。很显然,面对这一不道德的愿望冲动,一个强大的防卫反应随即形成。既然呕吐会让人失去迷人的身材和美丽,从而失去对男人的吸引力,那么这一症状无疑也就满足自我惩罚的想法,因为呕吐满足两方面的愿望而成为现实。其实,这和古代帕提亚皇后处置古罗马三执政之一的克拉苏所使用的满足愿望的方式一样。她认为他的叛乱是由于贪婪黄金,于是她下令把熔化的黄金从嘴里灌入他的身体中,并说道:“现在你的愿望已经得到了实现。”

不过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事情是梦只表达了无意识的愿望实现,而占据统治地位的前意识系统,似乎在强迫愿望进行某种改装之后才允许它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在梦中几乎无法找到和梦的愿望相反的思想也被实现了。而只有在梦的解析过程中,我们偶尔才可以看到一些逆反效应的迹象,比如在黄胡子叔叔的那个梦中,我对R 的感情。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前意识这里缺失的部分是可以在别处找到的。占主宰地位的前意识的另一个愿望是使睡眠状态继续保持下去,不致受到打扰。它可以调控自己掌管的精神器官的能量,使无意识欲望改装后入梦,并满足前意识的这个愿望。

现在,这个属于前意识的使睡眠拥有稳定状态的愿望通常对梦的形成产生有利影响。而我们来回想一下本章开头部分的那个父亲的梦,他根据隔壁房间传来的火光,便推测他孩子的尸体可能被火烧着。我们曾经说明过,这里存在着愿望的力量,即他在梦中希望能够延长看到孩子的时间的愿望,让他在梦中做出这一推测,而不是火光的闪耀使他惊醒后得出的结论。而由于其他来自潜抑部分的愿望还不为我们所知,因而我们无法对为梦者本人解梦。但我们可以假设,另一个产生此梦的动力可能是这位父亲十分渴望继续睡觉,因为他的睡眠就像孩子在梦中的生命一样,可以由于梦的延长而被延长。所以说,这个梦的潜在动机是这样的:“让梦继续下去吧,不然我就必须马上醒来。”而就像这个梦一样,在其他所有的梦中也是如此,继续睡眠的渴求无疑就为无意识的愿望提供了援助。在此之前,我曾列举过一些“方便的梦”。但事实上,所有的梦都拥有这种功能。而且这种继续睡觉的愿望也最容易在那些正在醒来的梦中被找到,因为它们会把外来的感官刺激编织入梦,从而使它们能够和睡眠和平相处。它们把这种刺激编入梦中,其目的就在于夺去其代表外界刺激的能力。这一继续睡觉的愿望也一定能够在其他梦中发生,即便噩梦能够打扰梦者的睡眠。“别担心,继续睡吧,这不过是一个梦。”在很多情况下,当我们做噩梦时,前意识就会给意识传达出这个信号。而这种表述通常代表着休眠的精神活动对梦的态度,虽然它不会把这个想法直接说出来。我必须做出以下结论:在我们整个的睡眠过程中,我们清楚自己在做梦,我们也清楚自己在睡觉。我们无须在意以下这一反对论调:意识不知道我们在睡觉,特别是做梦只有在检查机制警醒的特殊情况下才能被意识知道。与之相反,有些人在晚上的时候能够很确定地知道自己在睡觉和做梦,因此他们似乎有用意识指导梦的能力。比方说,当这类梦者对自己的梦不满意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不必清醒过来就让梦中断,从而转变到另一个全新的方向上去。其实这就像那些受到众多读者压力的畅销书作家,总会在作品完成时给出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或者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当梦者进入一种性兴奋的状态时,他会在梦中这样想:“我不能再继续梦下去,因为遗精会耗费我的体力,我要将其保留到真实的情景之中。”

马奎斯·赫维侯爵(由瓦西德记录)就曾声称他自己可以控制梦的进程,或把它们转到任意方向。在这种情况之下,似乎睡眠的愿望被另一个前意识的愿望所代替,即仔细观赏自己的梦并从中获得享受。不过,这种愿望所产生的梦和那些方便的梦其实是一样的,并不会打扰睡眠(比如前面提到过的保姆的梦)。而且我们也知道,如果人们对梦充满兴趣的话,那么他们在醒来后记住的梦的内容就会大大增加。

至于那些有关梦的情节发展的其他观察和研究,费伦奇就曾经做过以下的表述:“梦从各个角度编织着那些占据我们精神生活的心智。当一个愿望的实现面临着流产危险时,它就会随即让情节停止,并换一个方向继续编织下去。直到最后,它成功地创建了一个可以同时满足两个精神结构的愿望的梦。”

第四节 梦的功能:从噩梦中惊醒

现在我们知道,整个晚上,前意识都会指向睡眠的愿望。所以我们对做梦进程更加了解了。但是首先应该总结一下已知的对这一过程的了解。我们知道,白天的残留印象源于头脑清醒时的活动,理智控制不了它们但也不能放任不管。或者是由白天理智活动引发的一个无意识愿望,或者是白天理智活动本身引发,对此我们已经讨论过各种各样的可能。不过,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睡眠状态下,无意识愿望总会寻找机会接近白天的残留印象,并且产生转移作用。因此,总会有能量转移到近期的材料当中,一个新愿望在无意识的增援下力量增强。然后,这一愿望会通过精神装置的正常途径,通过前意识进入意识,而且这一意识也的确是前意识中的一个部分。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它还会遇到发挥作用的检查机制对它的阻抗。在这时,它采取了改装的办法,因为愿望对近期材料的能量转移过程已经为它铺平了道路。到目前为止,它正在一条路上前行,像强迫性思维、妄想等类似的东西就是受到转移作用以及检查机制的存在共同作用造成的改装。不过,如果愿望还想要更进一步的话,那么它就一定会受到前意识在睡眠状态下的检查,而这个系统为了能够保护自己,避免睡眠被干扰,便会降低自己的活跃度。因此,梦的进程就发生回溯现象,因为睡眠状态的特殊性回溯变得畅通无阻。与此同时,欲望也会受到各种记忆群组的吸引,只不过这种记忆是一些视觉图像并附有能量,但并不对应前意识、无意识中的欲望。要知道,在欲望回溯的过程中,它本身是需要获得入梦必需的视觉图像。以后,我会提到浓缩的问题。毕竟,在这个时候,梦的进程已经完成了它旅途的第二部分。因为旅途的第一部分是前进的,由无意识的情景或者幻想指向前意识。而旅途的第二部分则从被阻挡检查机制的边界再重新回溯到感觉端上来。但是,当欲望彻底变成认知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它已经避开了那个由检查机制以及睡眠状态下在前意识中设立的障碍。于是,无意识愿望成功地将意识的注意力转向了自己,使得意识对它有所关注。为什么?

因为意识,这个我们认为用来感知精神清晰度的感觉器官,就可以接受清醒时两方面来源的刺激:首先,它由整个精神结构的周边外墙获得刺激的讯息,即知觉系统;其次,它还能接受愉快或者痛苦的刺激,这被认为是精神结构内部的能量转移时产生的唯一的感觉。

至于Ψ 系统当中的所有其他活动,甚至包括前意识的那些活动,就已经都不具有任何清晰度,所以不能成为意识的对象,它们不能感知快乐或痛苦。所以我们必须做出这样的假定:这种愉快和痛苦的释放可以自动调节能量的流动,并且概念的流动要对痛感信号更加迟钝。前意识系统就必须具备一些可以吸引意识的性质(它们很有可能是通过前意识进程与语言符号记忆系统之间的联系)。而通过前意识的性质,本来在认知过程中只是知觉器官的意识,现在也可以负责一部分心理活动,所以产生了两种感觉界面:一种面向知觉系统,一种面向前意识的心理活动。

我需要假设,这种面向前意识的意识感觉界面由于受到睡眠状态的影响,肯定要比面向知觉系统的界面更迟钝一些。而且意识对夜晚精神活动的兴趣丧失也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即思想中最好没有任何精神活动发生,因为前意识想要睡觉。但是一旦梦到达知觉端,它便可以通过新获得的清晰感来刺激意识,于是这种感觉刺激就会发挥它的作用,利用前意识中没有休眠的部分唤醒前意识。因此我们得承认,梦其实都具有唤醒倾向,就是说,它会激发前意识系统当中沉寂的能量。而在这部分能量的影响下,梦会引发我们所描述的校订机制的进程,它针对梦中情节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做一番观察。所以,这就意味着,前意识能量处理梦就像处理其他知觉内容一样,只要材料允许,就会要求情节尽可能地符合逻辑。如果造梦的第三个步骤也有方向的话,它就再一次是前进性的。

为了避免误会,我想在这里提及一些有关造梦中的时间上的特点,应该算不上多余。在一次非常有趣的讨论中,讨论莫里提供的有关断头的梦,高博就试图证明造梦时间占据的不过是睡眠和清醒的那一刹那。在他看来,清醒过来需要时间,梦就发生在这段时间当中。而且在他看来,因为梦中最后的画面太过清晰逼真,以至于梦者被迫清醒了过来。梦中最后的画面之所以会那么清晰,是因为梦者已接近于清醒状态了。就像那句话说的:“梦即刚刚开始的觉醒。”

杜加斯曾经指出,高博为了概括他的理论,而忽略了很多的事实。因为有很多梦并没有让我们醒来,比如那些我们梦到自己在做梦的梦例。因此,依照我们对已知的梦学的了解,我们难以承认它只是即将清醒那一刹那。正相反,我们应该假设,造梦的第一步骤也许在白天就开始了,那时我们还处于前意识的控制之下。至于造梦的第二步,也就是检查机制下的改装,无意识场景的吸引以及愿望变成知觉图像,大概会在夜里不断进行。依照这一点,感觉自己整晚都在做梦,却又不知道究竟梦到些什么的时候。

然而,我认为我们不必要假定梦在被意识到之前,其梦的进程真的是在遵循着我们假定的时间顺序,也就是说,这里首先出现的将会是因为欲望发生能量转移,然后是检查机制的改装,继而是回溯的方向改变,等等。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要假定这种顺序,只是出于描述方便的目的。而实际上,这里有可能有几步同时发生,兴奋摇摆不定,直到最后才在最恰当的方向上浓缩一下,于是一个完整成型的梦便存留了下来。从我个人经验来看,有的造梦机制通常需要一天一夜之久的时间才能够造出一个梦,因此我们不必为梦的建构所展现出来的才华感到惊叹。甚至校订机制也在到达知觉端之前就开始了它的工作。不过从这里开始,我们发现梦的进程就会就加速,因为接下来它们会和其他知觉事件受到同等的对待。而这其实就像放烟火一样,需要准备很长时间,但结束却在转瞬之间。

所以,通过造梦机制的运作到这一步,梦的进程要么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清晰度去吸引意识、唤醒前意识(和睡眠的时间和深度没有关系),要么它得到的能量也许并不充足,所以它必须要继续处于一种蛰伏等待的状态,直到刚要醒来的那一刹那,注意力显著增多。毕竟,大多数的梦看起来都是只有程度较低的清晰度,它们必须要等待醒来的瞬间。这就可以解释以下这个现象:当我们突然从深度睡梦中惊醒,那么我们就可能会发觉刚刚梦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和我们自然醒过来的情形一样,我们下意识首先所注意到的肯定是主观中的知觉内容,而后,我们才会转向那些外部世界呈现出来的东西。

那些能够从睡眠中将我们惊醒的梦其实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如果我们记得前意识造梦是为了保持继续睡而不被打扰的话,我们可能会问:梦,即无意识的愿望,为什么会拥有能力来打扰我们的睡眠?我们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是一些未知力量的相互影响作用,如果我们真的找出了这些力量,我们可能发现,让梦有一定自由发挥的空间和给予梦或多或少的涣散的注意力实际上是有好处的,如果梦不能利用那部分涣散的注意力的话,那么就必须在夜间也和醒时一样抑制无意识,这要耗费很大力气的。经验表明,梦即使在一晚上可以数次打断我们的睡眠,但它依然与睡眠和谐相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也许会从梦中醒来,但又会很快睡下。这其实就像在睡觉时把苍蝇赶走一样,暂时醒来,而当这一干扰被除去后,我们再次睡下。对特定事物保持关注和满足睡觉的愿望并不是矛盾的,就如我们都知道的,奶妈们整夜都要照看孩子,但她们睡得也不错。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基于对无意识活动有着足够了解的反对意见。我们曾经断言无意识的愿望会永远活跃,可同时又说它们在白天没有足够强的力量让自己进入到意识界。不过,如果在睡眠状态下,无意识的愿望就能够有足够多的能量来创造梦,并唤醒前意识,那么这种力量为什么会在被梦意识到后就随即消失呢?

何况在此之后,梦为什么再也没有重现,不像那只讨厌的苍蝇,在被赶走之后又飞回来了?而且我们又有何种理由来断定梦消除了对睡眠的干扰因素?

无论怎样,无意识愿望总是保持着活跃,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随时准备表现自己,只要有一定量的刺激的存在就趁机加以利用。何况,由于这个不可毁灭性是无意识活动拥有的十分显著的特征,因此没有什么东西会在无意识中结束、成为过去或被遗忘。特别是在研究神经症,尤其是癔症的过程中,上面这一点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无意识的活动能够积聚足够量的刺激,那么无意识内容无疑就会决堤泛滥。比如,三十年前受到的屈辱,一旦激发无意识的情绪源,这个已经发生了三十年之久的事情和近期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不同。而每当记忆被触碰的时候,它就会重新复活,并得到发泄。这就是癔症的发作,需要心理治疗对其进行干预,它的工作便是确保无意识活动变得安静并被遗忘。那些渐渐被忘却的记忆和那些不再清晰的印象就有着十分微弱的情绪,我们向来都把它们当作是时间对我们精神记忆的残留印象所造成的影响。但事实是,这是由前意识辛苦工作所带来的改变,它是前意识的兼职工作,而精神治疗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将潜意识再次带入到前意识的管辖范围内。

因此,任何一个无意识兴奋刺激都存在着两种结果。或者前意识无法掌控它,只能在某个地方寻找突破点,以此来获得释放躁动并产生行动的机会;或者它屈从于前意识的影响,致使获得的刺激不但不能释放,而且还被束缚。而这两种情形其实正是梦的进程中发生的。在兴奋变为知觉图像被意识到的过程中,由前意识得来的情感能量会和所获得认知的梦境相遇,这是由意识刺激的影响所产生的。所以,只要我们将梦的潜意识刺激束缚、分解,使它平静下来,这样梦也将不再是睡眠的干扰者。这就像梦者醒来,真的赶走了那只搅扰他睡眠的苍蝇。现在我们可以明白,即我们可以让潜意识的愿望肆意发挥,充分为其扫清回溯道路上的障碍来让它产生梦。然后,我们可以用前意识运作的力量将其束缚,而不是在整个睡眠过程中把无意识死死地扼制住。这样做可能会更方便又经济。的确,梦虽然本身是一个并没有什么自主活动的过程,但是在各种心理力量的互相制约中起着某种特定的作用。所以现在,我们也可以来看看这个作用究竟是什么。首先,梦会将无意识中的肆意躁动带到前意识的掌控之下。在这个过程中,它能释放无意识的躁动力,就像一个安全阀门,会利用涣散的理智活动来保证前意识继续睡眠。因此,就像其他相似的精神现象一样,它本身就是一种妥协,它同时服务于两个系统,实现两个愿望,让两者相互协调一致。如果我们回顾一下罗伯特的“平衡说”,我们就必须得同意和接受他关于梦的主要观点,也就是梦到底起什么作用。虽然他的思路与我们在基本前提的假设和我们对造梦的过程的假设有所不同。

但上所述的一个条件,即两个愿望相互协调一致,这就包含了一种暗示,证明梦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失败。梦一方面的确是对无意识愿望的一种实现,但是如果这个愿望实现的企图过于激烈打扰了前意识,以至于前意识不能继续保持睡眠状态的话,那么均势就会打破,梦就不能继续完成第二部分的工作。这时,梦会中断,人会惊醒。梦从原来的睡眠守护者变成了现在的睡眠搅扰者,这个结果也不都是梦的过错,无须让我们对它的目的性产生偏见。毕竟,在有机整体中,这绝非罕见的例子。一股有目的的力,有时因为其原因的变化,而变得异常强大。然后它开始阻抗最初的目的,这样这个阻力就有了另一个作用:宣示所发生的变化,并促使机体用调节手段来应对变化。很明显,我现在脑海中想的当然是噩梦(焦虑的梦)。而为了不让别人误会,我一直想要逃避与愿望实现理论并不相符的梦,我在下面会给出一些关于焦虑梦的解析。

对我们来说,一个产生焦虑的精神进程也能实现愿望的满足,这并不矛盾。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一切:即愿望归属于一个系统(无意识),而另一个系统(前意识)则屏蔽与压抑它。毕竟,即便是在正常人的精神健康状态下,前意识对无意识的抑制也并非能够彻底实现,这种抑制的范围可以用来衡量我们精神健康的程度。神经症的症状向我们表明这两个系统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症状本身是相互冲突中妥协的结果,使这一冲突暂时得到停止。一方面,它们能让无意识的刺激得到释放,即给其提供一个发泄口。而另一方面,它能让前意识对无意识实现某种程度上的重新掌控。所以我认为,我们在这里考虑癔症、恐惧症或是广场恐惧症也是很有意义和启发性的。一个患有神经症的病人说自己无法单独横穿马路时,我们会称其为“症状”。现在,如果我们通过强迫的方式让他完成他自己认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结果就会导致焦虑发作,就像广场恐惧症的诱因通常是站在大街上所引发的焦虑一样。因此,我们发现这一症状会产生就是为了防止焦虑发作。而恐惧症本身就像一个竖立在焦虑面前的挡箭牌。

当然,如果我们不去探究情绪在这些过程中扮演的角色的话,那么我们的讨论就不能继续下去,虽然目前我们还无法研究清楚情绪的作用。因此,我们先提出一个主张:无意识的抑制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就是因为如果无意识观念活动不受到任何限制,那么那些本来会产生一份快乐情绪的东西,在受到抑制后就变为了痛苦。所以说,抑制的目标和结果一样,就是要阻止痛苦的产生。施加的抑制作用会扩展到所有无意识内容当中,因为痛苦也许会从这些内容的释放开始。于是在这里,我们将会用一个有关情绪发展性质的确定理论来作为我们讨论的基础。情绪的性质的内容是:情绪被视为和神经运动或是分泌物有关,而激起情绪的关键在无意识思想中。虽然在前意识的控制下,无意识观念会遭受抑制,以致不能把自己的躁动传到外面,因此不能形成情绪,但是如果来自前意识的力量宣告停止,那么无意识的躁动无疑就有释放痛苦或焦虑情绪的风险,这完全是先前一直抑制所造成的结果。

事实上,之所以会遭遇危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梦在形成过程中得到了极致的自由。那些使它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压抑产生且被抑制的愿望冲动十分强大,四面开花,镇压不住。不过,这些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脱离了梦学范畴。我们的主题只有一点与焦虑产生发展的主题有关系,即睡眠会解开无意识的束缚,这是事实,不然我真想把焦虑的梦分析透彻,把所有相关地方意义讲清。

之前多次强调过的,有关焦虑梦的理论,其实是属于神经症心理学的范围。我还可以做出这样的补充,即梦中的焦虑是一种焦虑问题,而不是梦的问题。而在指出神经症心理学研究与梦的研究的主题有重叠部分后,除了最后仅剩的一点,我们关于神经症其实就没什么可做的了。毕竟,既然我曾经说过神经症焦虑来源于性,那么我势必就要对一些焦虑的梦作出分析和解读,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发掘在梦中隐藏的性思想要素。

我有着充分的理由来将大量神经症患者的梦例放在一边,并选择列举几个儿童的焦虑梦。

就我个人而言,数十年来我没有做过真正焦虑的梦。但我记得在我大约七八岁时曾经做过的一个梦,三十年后的我自己进行的解析。这个梦十分逼真,我在梦中看到了我敬爱的母亲。她平静地睡着,被两个(或三个)长着鸟嘴的人抬进房间,放在了一张床上。我开始大哭大叫,并打断了我父母的睡眠。其中那几位穿着奇怪、个子极其高大且长鸟嘴的人,便是我从菲利浦逊《圣经》中的插图中看到的。我相信他们一定是古埃及坟墓浮雕上的鹰头神祇。然而,通过这一分析,这里还引出了一个邻家男孩的记忆,他经常和我们这些孩子在房门前的草地上一起玩。我要补充的是,他叫菲利浦。而且在他那里,我好像第一次听到形容性交的粗俗词汇。一般受过教育的人会用拉丁文“交媾”来表示,但我在梦中则用鸟头替代了。我想,我一定是通过我那老于世故的老师的神色猜中这个单词的意义。我母亲在梦中的那个神情,是对我祖父死前数天昏迷中呼吸无比沉重的样子的模仿和复制。因此,这个梦的情节一定是我妈妈快死了,而坟墓浮雕也恰好与此吻合。很显然,我醒来时充满了焦虑担心,直到吵醒我的父母,我记得当我看见母亲时,我就立刻变得镇静起来,这就是说我非常需要确认她还没有死。不过,这个梦的意义不过是早就在发挥作用的焦虑的副产品。我不是因为梦到妈妈要死了才焦虑,这种焦虑可以回溯到一个黑暗的、赤裸裸的性欲渴望中,这可以在梦的视觉内容当中得到合理的表达。

一个曾大病一年的二十七岁的男人告诉我,他在十一岁到十三岁这期间一直在重复做着一个梦,并感觉到很大的焦虑。在梦中,一个拿着斧头的男人在追赶他,他想逃脱,却发现自己似乎四肢瘫痪了,根本动弹不得。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焦虑的梦,也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梦例,并且和性方面有关。在分析时,梦者首先想到他的叔父告诉他的一个故事(在梦境之后):某天晚上,他的叔父走在大街上被一个可疑的人袭击了。通过这一联想,梦者得出了如下的结论:他在做梦之前听过类似的事情。至于斧子,则让他想起了第一次砍柴时把手弄伤的事情。然后他几乎立即就想到了他和弟弟之间的关系,他常常会欺负他的弟弟并将其打倒在地上。特别是有一次,他记得他一脚就踢破了弟弟的头,然后弟弟的头流血不止。他妈妈生气地对他说:“我真担心你有一天会杀了他!”因此,在他继续联想有关暴力的事情,一个他九岁时的记忆涌上心头。当时,他的父母回家晚了,父母上床睡觉时他假装睡着了。然后不久之后,他就听到了急促的呼吸声和一些他无法辨别的奇怪的声音,而这让他对父母在床上的姿势做了正确的猜测。他把他父母之间所发生的事情也归到了暴力与行为的概念下,因为他经常会在母亲的床上发现很多血迹来证明他猜测的一切。

可以这么说,从每天的经验得出,大人之间的性交会让对其有所察觉的孩子感到惊骇,并且就此产生焦虑情绪。我对此的解释是,看到性交场面会激发人们的性欲望,小孩子理解不了还产生了厌恶心理,因为父母还纠缠在一起。而且,在孩子们更早的生命时期,指向异性父母的性冲动还未受到抑制,它们是可以自由表达的。

至于孩子在夜晚经历的恐惧和幻想,我也会毫不犹豫给予同样的解释。这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不解和被拒绝的性冲动,如果我对它追踪研究,它还可能会呈现出时间上的周期性,因为性欲可以通过偶尔的外界刺激和自发的本能周期性得以增强。

只不过,对于这一解释,我并没有足够的材料来检验和证实。而另一方面,那些儿科医生似乎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没有对这一系列现象的有效解释理论。因此在这里,我想要通过一个有趣的例子来证明我所说的观点,它源自德贝克的《梦惊》:如果某些人盲目地被医学的障眼法所蒙蔽,那么他们就会对这些病历产生误解。

我所举的梦例是这样的: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健康状态并不好,总是多梦并感觉到焦虑。他的睡眠质量也很差,几乎每周都会从梦中惊醒一次,其间他感觉到焦虑且并伴有幻想。果然如我所想,那些梦对于他来说总会异常清晰,以至于他都能清楚地记起。他说梦中的那个恶魔朝他大喊:“现在我们捉到你了,现在我们捉到你了!”然后他便闻到了一股树脂和硫黄的味道,感觉一束火焰正在灼烧他的皮肤。从梦中惊醒后,他感到十分地恐惧,起初甚至都不出声,但是随后,当他的声音恢复之后,他听见自己说:“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或是:“请不要这样,我从来都没做过那事!”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他可能还会这样说:“阿尔伯特从来都没有那样做过!”而后来,他甚至不脱衣服睡觉,“因为那火焰只有在他没穿衣服时才会灼烧他的皮肤”。当他饱受这些损害其身体健康的魔鬼之梦的折磨时,他被送到乡下,十八个月后完全恢复健康。在他年满十五岁之后的某一天,他曾坦白道:“我不敢承认,但我那个地方一直都有一种很痒的感觉,那种过度的兴奋好几次让我都有从窗口跳下去的冲动。”

当然,我们不难猜测:一、这个男孩在早些年有过手淫的经历,他大概不承认这一点,他曾经因为这个坏习惯受到惩罚(他的忏悔:我永远都再也不这么做了;他的否认:阿尔伯特从来都没有做过那样的事);二、在青春期时,手淫的诱惑又因生殖器的刺痒而被激活;三、现在,他努力抑制,被抑制的力比多转化成了焦虑。而这种焦虑则把之前说的惩罚自己的方法集合了起来。

另外,让我们先来看看原著作者对此得出的推论:一、由材料观察可以看出,青春期对身体虚弱的男孩产生的影响可以让他变得非常软弱,并且可能产生某种程度的大脑贫血;二、这种大脑贫血会造成梦者性格的改变、导致附有的着魔的幻觉和异常剧烈的夜间焦虑(也许白天也一样);三、这个男孩的着魔幻想和强烈的自我责备可以追溯到宗教在小时候对他的影响;四、所有症状在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乡村之旅之后就消失了,这是身体运动和青春期结束后体力回归;五、也许这个男孩的大脑发展状况是受到遗传或他父亲身染梅毒的影响。

最后,他所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该把这一病因归结于营养不良引起的无热性谵妄,体虚症,因为这一症状是大脑缺氧造成的。”

第五节 原初进程与续发进程——潜抑

为了尝试更深入地研究梦学,我给自己安排了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即便我本身的表达能力严重不足。其中,依次描述来重现极复杂且同时发生的一整套复杂程序,并让描述的每一部分避免描述留给人猜测的印象,这些确实远远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因此,对于在叙述梦学时我忽略了对自己观点形成历史发展进行概述,我必须要在这里进行补充。我对梦的最早理解是从针对神经症患者的研究开始的,但是我并不想在这里说神经症,虽然我其实有说一说的想法。其实,我打算沿着相反的方向来进行研究,从梦开始讨论,到神经症学,然后再以此建立两者之间的联系。我知道这会给读者的阅读造成很多困难,但我也知道,这些困难都无法避免。

不过,由于我对现状并不满意,我就想讨论另一个观点,从而提升我的努力的价值。而且就像我在本书开篇部分讲的一样,我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众多学者各执一词、矛盾冲突异常尖锐的论题。我认为在关于梦的问题的处理上,大部分矛盾冲突都可以合理地调和,只不过我们被迫反对两个观点:梦是一种无意义的活动,梦是一种躯体的活动。除此之外,这些相互矛盾的观点都可以在复杂事实中找到一席之地,并且可以表明自己的观点都指向了部分真理。至于梦是清醒时冲动与兴趣的继续,就可以由梦的隐意的发现来证明。而且梦同时也只和对于我们来说有重大意义和兴趣的事相关联。梦从不关心琐碎的小事!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接受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即梦会搜集白天各种微不足道的残留印象,而无法利用任何重大的事情,除非它们已经退出了清醒时刻的活动。对于梦的内容来说,这一点确实是完全正确的,即它依靠伪装表达变过形的隐意。而因为联想机制的存在,造梦机制比较容易利用近期或者毫无意义的材料,因为它们还没有被清醒时的心理活动封印。不过,因为检查机制的作用,它把精神能量由一些关系重大却又遭到抑制的材料转移到了一些无足轻重的琐事上。至于梦所具有的超强的记忆力,可以对童年时期材料进行处理,这成为我们理论的基础。在我们的梦的理论中认为,源于童年时期的愿望是造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驱动力。我们当然毫不怀疑那些由实验证明过的、在睡眠中受到的外部感官刺激所具有的意义。但是同时,我们还认为,我们曾经指出过这些刺激和梦的愿望的关系,其本质就和我们清醒时的残留印象和梦的愿望的关系是一样的。事实上,我们无须怀疑,梦对客观外在感觉刺激的解释和我们对幻觉的解释是一致的,而且现在,我们也已经为这种解释寻找到了它的相应的动机,这一点一直以来都被其他的学者忽视。解释是如下这样的:那些被感知的物体并不会搅扰睡眠,且可以帮助愿望的实现。尽管我们不承认睡眠中感觉器官的兴奋状态是一种特殊的梦的来源(这似乎被特鲁姆贝尔·拉德否定),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活跃的潜在记忆在回溯中复活来给予合理的解释。至于那种内部器官的刺激,这的确一度是梦的解析的主要点,而且它在我们的理论中也占据着一席之地,尽管地位次要。那些感觉,比如下落、飞翔或是动弹不得,实际上所呈现的是早已准备好的材料,而且只要有需要,那么造梦机制就利用它来表达梦的思想。

人们认为,造梦过程是一个迅速且瞬时完成的过程,是早已形成的意识知觉在梦的内容中的呈现,只是我们发现其最初部分仍有可能遵循着一条漫长、迂回的道路。至于断头梦那一谜题,即大量的梦的内容为何在瞬间浓缩,则要我们利用以下的理论来解释,那就是梦利用了精神生活的现成故事。我们知道,梦都是伪装的,并且受到记忆的歪曲,这没有错。不过这一事实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的困难,因为它只是伪装的最后一部分,这一过程早在造梦开端便已开始运行。

此外,关于那些令人烦恼且看似无法协调的矛盾,即精神在夜晚入睡后,它是否仍然像清醒时一样控制着一切机能,我们发现这两种可能性都是对的,但都不全对。在梦中,我们发现那种极其复杂的高级的理智活动的确是存在的,它几乎能调用精神器官的所有资源一起运作。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思维活动都完成于白天,因此精神也有睡眠的状态。因此,即使是半睡眠理论,它依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而且虽然我们发现半睡眠状态的特征并非精神结构的解体,但是这一统治白天的前意识系统换了一个愿望,它想保持睡眠。当然,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源于外部世界的曲解也保持着其自身的价值,尽管它不是这一过程唯一的起作用因素,但它也可以促使梦的回溯现象成为可能。此外,放弃对思想流的自觉引导也是确定无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生活就会变得漫无目的,因为我们知道,当自觉的引导性的观念被抛弃之后,会自动浮现另一张地图。另一方面,我们不但发现梦中有很多松散的连接,而且还会具有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更大范围的相互联系。只不过,经过我们的判断,这些松散的连接实际上就是那些正确且有意义的真正关联的代替物。的确,我们曾以为梦是荒诞的,但是随后的很多梦例证明,不论一个梦看起来多么荒诞,它都有其自身的智慧。那些关于梦的功能的说法,我们接受了它们的全部。比如,梦是心灵的安全阀以及罗伯特说的“所有有害的材料在经过梦的呈现后都变成了无害的”这些观点和我们双重愿望实现理论大致吻合,而且单独就我们的理论来说,我们甚至也要比罗伯特解释得更深。从我们的理论看来,这实际上就相当于前意识活动允许梦自由发展而不施加任何阻碍。

此外,像“在梦中,精神生活回复到生命早期”的观点,以及哈夫洛克·埃利斯对梦的描述,“一个古老的世界,具有庞大的情绪和不完全的碎片思想”,也让我们感到非常开心,因为这和我们认为的白天受到压抑的儿时精神活动在晚上造梦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观点殊途同归。与此同时,我们还完全认同苏利所做的陈述,即“我们的梦会重现我们早期的以及某个阶段的人格,会再现我们从前的世界观,和那些曾统治我们多年的冲动和反应模式”,并且和德拉格一样,我们也认为那些被封印的记忆会成为梦的主要源泉。

除此之外,我们也完全接受施尔纳对梦的幻想的重要性的描述以及他的解析。但我们被迫把它们转向问题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因为事实上,梦并没有创造幻想,而是无意识的早就存在的幻想活动在造梦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即使如此,我们依然要感谢施尔纳,因为他为我们指出了梦的思想的起源,尽管他描述的有关梦的来源在我们的理论里一切都与白天的无意识活动有密切联系,这些活动既可以刺激梦的形成,也可能导致神经症。造梦活动和制造神经症的症状的活动不尽相同,造梦所包含的范围相对狭窄些。最后,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来放弃梦和精神紊乱之间建立的联系,反而应该在一个全新的理论平台上提供一个更牢固的关联基础。

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在我们的理论中加入很多独创观点并形成一个整体框架,并可以容纳很多早期学者们提出的各种不同的互不相容的矛盾的结论,这要完全归功于我们的梦的理论框架的特色。它们之中有很多理论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但同时也会有少数几个被我们彻底否决。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们建造的框架也并不完善。而除了因为我们的探索进入心理学区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外,我们似乎又遇到了一个新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认为梦中的思想来源于正常的精神活动,但另一方面,我们却在梦的思想中发现了很多不正常的思想,它们能进入梦的内容中,还会在梦的解析时得以重现。因此,所有那些被形容为“梦之杰作”的思想,似乎与我们所掌握的正确的、合理的心理过程完全脱离。至于以前的学者们所提到过的最严厉的批判,即认为梦的精神功能处于一种很低的水准,看起来得到了证实。

在这里,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且使我们回归正轨。

有很多机制在生产造梦材料,现在我们选择其中的第一个给予关注。我们已经知道,梦境取代了很多源于白天生活的思想,并且编出了一个完美的逻辑顺序。因此,我们无须怀疑这些思想是否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我们重视理智活动的那些特点,它们让理智活动成为复杂的高级活动,这些特点在梦的思想中也经常能被找到。然而我们不能假设这一心理活动都是在睡眠中完成的,何况这种假设也会严重地扰乱我们迄今为止一直坚持的睡眠中的精神状态的理论。相反,这些也许源于白天但没有被我们的意识注意到的思想,或者受到刺激就开始酝酿,在梦开始之前,它们早就已经完成。所以,如果我们要从中总结一些结论的话,那么我们会这样说:最复杂的心理活动也许不需要意识的参与便可以完成。而且从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癔症和强迫症患者身上都能得出这个结论:这些思想不是因为有问题才无法进入意识层面,如果我们白天没有意识到它们,那么这里就可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意识行为本来就要依赖特定的精神功能,即注意力,来持续运作。看起来,注意力似乎只有一定的能量,可以从当前的思绪流转移到其他的目标上。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也可以使这些思想脱离意识层面:从我们的意识思考中,我们知道当注意力在起作用时,要遵循一条特殊的规则。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思绪被直接引向了一个被批评的观念,那么我们就得中断这一切,并就此转移注意力。这样,那些看起来已经开始并遭到遗弃的思想或许还会继续自己进行下去,只是并不会受到我们的关注。除非它在某一点上获得很大的能量,这样才能迫使注意力重新对它给予关注。所以我们说,一个思想的最初心理活动,它们或错误,或无用,遭到理智的拒绝。其结果就是这心理过程会继续进行下去,不为意识所关注,直到睡眠开始后浮上意识层面。

我们可以把这样一个思想系列称为“前意识”,并认为它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被忽视了,或者因为被打断而受到抑制。我们用一些更为直白的字眼来叙述一下思维过程。我们相信进行思考时,概念起点和目标观念之间形成正负两极,把愿望能量分配在两者间的概念上,这样就在前意识中形成了一条链。而一个被“忽视”的思想系列,受到“压抑”或被“拒绝”的思想则无法得到这些能量,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思想唯一依靠的就只剩下了自己的刺激。有时候,这些思想系列会受到一些注意力的能量转移,从而获得能量。这里我们有必要来阐明有关意识的功能与性质理论。

要知道,在前意识当中接受能量转移的思想系列最终有两种结果,自动消失,或者继续进行。对于前者,我们这样认为:它可以让能量沿途分配,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兴奋状态会逐渐消退,因为兴奋的目的就是释放然后消失。因此,如果第一种发生的话,那么这一进程对于造梦结果来说根本就不具有意义。但在前意识当中,依然潜伏着其他方向的思想系列,它们源于无意识躁动,并有着永远活跃的愿望。如此一来,这些被抑制的无意识欲望就会控制住前意识思想系列中未被关注的思绪链,建立它与无意识愿望之间的联系,并把无意识愿望中的能量转移给它们。而且尽管这种支援并不能让它进入意识层面,但是这种被忽略或者是被抑制的思想系列在接到支援之后,又能实现自我维持。我们可以这么说,即前意识的思绪链已经被带到了无意识当中。

造梦材料的生产机制还存在第二种情况。前意识中的思想系列可能从一开始就和无意识愿望相连,因此前意识的愿望能量不会转移给它。或者一个无意识的愿望会因为某种其他原因(有可能和躯体有关)变得躁动起来,并寻找机会把能量转移到前意识中不被关注的那些缺乏能量源的残余碎片上。所以说,这三种情况最后都只得到一个结果,即被前意识抛弃的思想系列,也会被前意识的能量转移遗弃,转而从无意识的愿望当中获得能量支援。

由这里开始,这一思想系列将会开始一系列变形,感觉它们不像是正常的精神活动。而且得到的结果会让我们很惊讶,即它们会呈现出一个精神疾病的形成过程。因此在这里,我将着重强调和说明这些变形:

一、每一个单独概念的能量都可以全部地释放,并由一个概念传给另一个,以至于新概念形成时,都携带着极大的能量强度。而由于这一过程可以反复地发生,也就导致整个思想系列的能量强度最终会集中在一个单独的概念上。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在造梦机制中熟悉的“浓缩”和“凝缩”。其中,凝缩作用是梦给人奇异印象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们在正常的精神生活当中根本找不到这种情况。而且即使我们可以在梦中找到一些属于整个思想系列的结果或节点,并具有高度的精神能量的概念,但它在梦中却并不表现显示这种价值的任何精神特点,虽然能量都集中于它一身,但它并不表现出来。此外,在凝缩过程中,整条思绪流的能量全部都集中在某一概念上。这种情况就和我写字时候一样,会用斜体字和粗体字来表示那些我认为具有特殊价值且对文章理解有着重大帮助的文本。或是在演讲时,我就更大声地念出这些词语,以示强调。我的第一个比喻直接让我想到了我们的一个案例(伊尔玛打针梦中出现的三甲胺)。而同时,艺术史学家也让我们关注一个现象,即最古老且最具历史意义的雕像都遵循着类似的法则:以雕像人物的大小来显示人们地位的高下。一般来说,国王的雕像都要比他的侍从或是被打败的敌人的雕像大出两三倍。但是在古罗马时期,他们用一种更微妙的方法来取得同样的效果。比如,君主或者国王被置于中心位置,以实际的身高站立,精心地加以雕刻。至于他的手下败将,他们会畏缩地蜷缩在他的脚下,地位孰高孰低一看便知。国王在这类雕像中不再是侏儒中的巨人。即使在今天,下级对上级行的鞠躬礼也是这种古老表现原理的一种反映。

因此,梦的凝缩作用遵循的方向一方面会受到前意识中各概念之间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会受到无意识中视觉图像存储的制约。而浓缩产生的结果就是产生能够穿透并进入到知觉系统的逼真度。

二、为了能量的转移,以及凝缩作用的进行,中间观念(即我们所谓的妥协)便得以形成(请参阅前面提到的诸多梦例)。这是我们在正常思维运行中没有听过的,因为我们在正常思维中最主要的是主观材料的选择和保留。不过,当用语言来表达前意识思想时,复合或妥协的产物也会时常出现。而这常常会被认为是口误。

三、那些互相转移能量的概念之间一般来说连接都不是特别紧密,甚至是松散的。它们之间的关联会被我们的严肃思维蔑视,因为它们的联系就像是通过耍小聪明建立的。特别是像同音异义和双关这样的小伎俩居然还是重要的联系方式,而且它们的价值竟然被认为不比其他的关联的价值少。

四、互相矛盾的思想,并不互相排斥,反而是相互依存,常常经过凝缩成为对立统一体,就好像矛盾冲突向来不曾存在过一样。它们也可能会达成一种妥协,我们的思想不能接受这种妥协,但行为上却常常这样做了。

以上这些就是在造梦过程中本来符合理性的概念经历的最显著的异常变形。我们知道其中最主要的特点是:愿望能量的转移和释放是重中之重,而这些能量所附着的精神元素的内容及其价值则无关紧要。或许,我们还可以这样假设:凝缩作用以及妥协形式的产生是为了促成回溯现象,从而促成概念到图像的转变。不过对于有些梦的分析或者也可以说这些梦的合成过程来说,比如Autodidasker 的那个梦,就并没有发生向图像的回溯。但它和其他梦一样,发生移位和凝缩作用。

因此,我们得到了以下结论:造梦机制中存在两个本质不同的精神过程。其中一个会产生正确合理的梦的思想材料,和正常的思维运作的产物相同。而接下来另一个则会以令人吃惊的错乱的方式来加工这些思想材料。在之前的第六章中,我们已经单独拿出来讨论过了,第二个过程实际上就是造梦活动本身。这个精神活动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事实上,如果没有预先深入地研究神经症心理学,特别是癔症,我们就不可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通过那些研究,我们发现了同样异常的精神活动(还有其他没被列举的),正是它们控制着癔症症状的发生。在癔症中,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也在寻找一些完全合理的思想,和意识中的思想一样正确。但是在癔症中,我们一开始无法找到,只能在追踪研究中一点一点地发现。如果我们找到了正常的想法,把它和症状进行对比,我们便可以知道这些正常的思想都经历了怎样的异常处理:它们会经过浓缩作用或变成妥协形式,形成覆盖内在矛盾的表面联系,沿着回溯的途径最终转变为症状。所以,由于造梦过程的特征和产生精神神经症的精神活动特性完全相同,我们就可以把癔症的理论借用到梦的研究中来。

因此,我们先从癔症理论中借用这样一个主张:一个正常的思想链,只有在接受一个源于童年时期且遭受抑制的无意识愿望的能量转移时,才会经历前面所述的异常的精神活动的处理。而依照这一主张,尽管我们也曾假设梦的理论的一个建立基础,认为梦形成的驱动力来自无意识的愿望,但是我们也承认,这一理论既没有办法辩驳,也没有办法得到广泛的证实。不过,为了能够仔细地阐释我们经常使用的抑制(潜抑)这个词,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完善我们的理论架构。

我们在此前已经讲过一个原始精神装置的假设,其运作的机制功能是调节能量平衡和避免刺激兴奋的积累。所以它的装置就如同一个反射装置,支配行动(行动先引起身体内部的变化)释放能量。我们探讨满足感时也提出了一个假设:由刺激引起的兴奋的积累(我们在这里不必关注它如何积累)会带来痛苦,但同时,它可以使该机制发生作用,以便能重新获得满足的体验,这是随着能量释放产生的愉悦。所以,精神装置中的这股由痛苦到快乐的流动,我们称之为愿望。一旦愿望启动了装置,而在这过程中完全由愉悦和痛苦的体验自动调节能量流动。我们期望开始的时候就把愿望集中在记忆中愉悦的体验上,不过这种幻觉,除非愿望的能量能够维持全部的消耗,否则就无法让需求得到满足,因而无法保证满足的愉悦体验。

因此,这里就需要另一种精神活动(我们的术语称之为第二个系统)记忆它会使附着的能量无法进入知觉范畴,继而束缚愿望的力量,同时让源于刺激的需求改道,从而通过行动改变外部世界,最终找到真正能够满足需求的实物。这样就建构出了精神装置的大框架,这两个系统后来发展成我们所谓的无意识和前意识。

为了能够让行动有效地改变外部世界,我们必须在记忆中存储大量的经验,以及为了实现目标而在各个概念之间建立固定联系。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假设继续向前推进一步。前意识活动会从很多方向摸索前进,试探性地送出和回收注意力。一方面它需要完全控制各种记忆材料,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它对所有概念都给予关注,那么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能量浪费,从而分散可以改变外部世界的能量。因此,为了有效达到目的,我可以假设前意识会将其大部分能量维持在静止状态,只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来判断外部世界的东西是否符合记忆材料。而且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懂这些过程所运作的机制,任何一个想要真正了解这些机制过程的人都必须在脑海中弄明白神经兴奋时的动作顺序,而这就属于生理学范畴了。在这里,我要坚持的是,第一个Ψ 系统的无活动意在使兴奋能量能够自由地流动,而第二个系统的前意识则通过它控制的能量使这种流动受到抑制,从而使其转变为中和静止的能量,或者是提高其自身的能量。所以我要假设第二个系统控制兴奋流动与第一个系统掌管能量流动性质必定大不相同。特别是在第二个系统完成它试探性思维运作后,它便会解除此前所提到的抑制,释放无意识兴奋,允许其流出积累的能量并产生行动。

如果我们把第二个系统当中对无意识能量的释放的抑制与痛苦回避原则的调节建立关系,我的脑海中浮现这样一幅有趣画面。现在,就让我们来见见面对恐惧时的感觉(快乐和痛苦是对立的体验)。不快刺激作用于知觉,精神装置会感到痛苦,不快的感觉引发行动,这时人会产生逃避的行动,直到不快的感觉离开知觉,痛苦也就消失了。假如这种刺激再度出现,那么这一行为也会立刻重复,直到刺激再次消失。只不过在感觉痛苦的情况下,精神装置没有任何倾向会通过幻觉或其他的方式去重现这一痛苦来源,而是立即避开。因为这种刺激会激发(准确地说,是开始激发)痛苦。这种记忆上的回避,就像是对之前知觉的逃避一样,因为回忆不是实物,没有必要关注它。精神会自动避开痛苦记忆,这是抑制作用的原型,我们都知道这种对痛苦的躲避,即鸵鸟政策,这在成人的精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现象。

因此,为了遵循痛苦回避原则,第一个Ψ 系统就不可以把任何痛苦概念带到思想链中。它除了许愿之外,什么都做不了。如果这种情况一直延续的话,那么第二系统的思想活动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它要自由地调配和处理那些由经验积累起来的所有回忆。但是现在,有两条路是可能的:第一,第二系统的运作完全不受痛苦回避原则的约束,继续运作,不去留意是否有附着在回忆上的痛苦;第二,它施加压力阻止痛苦的释放。不过在这里,我们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因为痛苦回避原则实际上也调整了第二系统的兴奋活动。这样,我们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即第二系统对记忆施加某种压力,抑制它的兴奋,也就抑制了痛苦的流出,这与运动神经传导类似。因此,从两个不同的起点出发,也即痛苦回避原则和此前我们所提到的耗能最少原则,我们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第二系统在赋予能量的同时会产生对兴奋释放的抑制。然而,我们也需牢记这一事实(因为这是抑制理论的关键),即第二系统在抑制某一概念所产生的痛苦时,才会对此概念进行能量转移。毕竟,任何一个能够接受这种抑制的概念,才能被第二系统接纳,并随即根据痛苦回避原则对其进行过滤。而且除此之外,对痛苦的抑制并不彻底,得先尝试体验一下,只有这样第二系统才能记住这个记忆的性质是痛苦的,因此不能进入思维过程。

我们把第一个系统所容纳的精神活动称之为“低级过程”,并把第二个系统的抑制所产生的精神活动称之为“高级过程”。而且我还能说出另一个理由,解释第二系统为何要对无意识进行抑制。低级过程的目标就在于累积兴奋的释放,以此来满足感知需要。然而,高级过程完全摒弃了这一目的,而以满足思维需要来对其进行替代。但思维过程以愉悦记忆为起点(即主观目标),经过一系列过程,证明这种体验可以重现,然后通过行动,在外部世界实施。而思想本身也一定要关注概念之间的连接,以便不受到它们能量的干扰而误入歧途。但显然,概念之间的凝缩、中间的媒介物或是妥协的形式,本身就是实现目标的障碍,特别是某一观念变形为另一个观念之后,它们就会转变方向,在最初概念指引的道路上偏离。因此,这些都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所要极力避免的。而且我们也很容易看出,痛苦回避原则是精神活动遵循的一条重要准则,它给高级思维过程制造了巨大的困难。所以思想进程的倾向性是要从痛苦回避原则的管制中尽可能地摆脱出来,同时将思想运作中情绪因素的自由发展度降到最小,只要作为一个信号即可。通过意识的帮助,大量的能量转移也可以使前意识运作达到其相应的目标。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这种运作即使是在正常人的健康的精神生活里恐怕也很难做到,而且我们的思考也经常会因为痛苦回避原则的干扰而产生谬误。

然而,让高级过程的思想运作的结果陷入低级过程的控制下,这并不是说我们精神装置机能的缺陷。但这个方程式的确可以解释梦以及癔症症状的产生。这个缺陷之所以会存在,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们自身两股动力的汇合。它们之中的前意识属于心理器官,并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产生决定性影响;无意识则在精神和躯体间摇摆不定,并将器质性来源的本能力量引入精神生活中。这两股动力都起源于我们童年时期,而且自幼年开始,它们便成为我们精神和身体器官发生改变的驱动力。

当然,当我把无意识中的一个精神进程称之为“低级过程”的时候,我所考虑的就不仅仅是它的地位和作用,还考虑了两者之间的时间顺序。而且我们都知道,一个只具有低级过程的无意识结构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但是事实确实是这样的:在精神装置中,低级过程是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而高级过程则需要随着生命的成长慢慢形成,不断抑制和覆盖低级过程,只有当高级过程进入壮年的时候,它才能完全掌控低级过程。因此,由于这一高级过程的延迟到达,导致我们由无意识愿望冲动组成的核心仍然是前意识难以抓住或抑制的,前意识在对抗它必须对抗的无意识愿望冲动时总是力不从心,虽然前意识也努力地把这些无意识愿望转移,将其引向更高层次的目标。高级过程的姗姗来迟还造成了另一结果:前意识能量没有办法触及大量广泛的记忆材料。

这些源于幼年时期既不能被毁灭又不能被控制的愿望冲动,其中某些愿望和我们高级过程中的主观观念还相互冲突。而且这些愿望的满足也不会带来愉快的感觉,而只是痛苦的感觉。事实上,这种情绪的转变就是我们所谓的“抑制”的本质。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原因和什么样的方式促成这一转变。但是在这里,我们稍稍提及就好。原因在于注意到的这一事实,即这种情绪的转变是在人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人在童年时期并不存在,思考厌恶如何产生即可),而且它还和前意识活动紧密相连。至于那些被无意识愿望释放的情绪记忆,它们既然永远不能接近前意识,也就不会受到前意识的抑制。所以,即便无意识能够把附着于自身的愿望能量转移给前意识思想,可前意识思想还是因为无法接近这种情绪的起源而不能根本抑制。反过来,痛苦回避原则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前意识远离这些发生能量转移的概念。这些概念被抛弃、被抑制,因此从始至终就被前意识疏远的童年时期的记忆,就成了抑制发生的前提条件。

通常来说,最顺利的情况是,痛苦的产生会随着前意识的不再关注而消失,这个结果表明痛苦回避原则的介入和干涉是正确的。然而,当受到抑制的无意识愿望得到机体刺激的加强,然后再转移能量给本就充满能量的概念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前意识的关注消失,可是那些概念被转移的过度能量依然能够让它们突入前意识。而由于前意识加强了它对抑制思想的抗拒,以致这种移情思想(无意识愿望的媒介)可以以某种妥协形式形成症状。不过,当这种被抑制思想得到无意识愿望冲动的能量援助,同时又遭到前意识的遗弃时,它们便会受到低级过程的控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运动的释放。或者,如果可能的话,它也会变成幻觉。我们已经发现,根据我们的经验,上述那些异常的精神进程只有伴随着抑制思想才能发生。现在我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些异常的发生只有在某个观念被前意识抛弃,让其自生自灭,并且充满了源于不受抑制的无意识的能量。当然,还有一些事实证明,那些之前被描述为异常的过程其实并不是说正常程序的错误,或是紊乱的思想,而是前意识放弃的精神结构的活动方式。我们还发现,由前意识刺激向运动转变的过程其实也是相同的步骤和模式,而前意识思想和文字之间的转换也容易出现这样的转移和混乱(通常我们会把这一结果称为口误)。最后,要抑制这些低级形式的程序是非常困难的,有很多存在于下列事实的证据:假如我们允许这些思维模式进入意识层面,那么就会产生滑稽效果,我们会笑出来释放多余的能量。

所以,精神神经症的理论表明:童年时期的性愿望冲动受到抑制,在后来的发展中能够重新复活过来(这或许源于我们最初的双性性质,又或许是由性生活的不良影响造成),从而为所有精神神经症状的形成提供了动力。于是,只有通过对这些性欲力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把潜抑理论中存在的漏洞填补起来。对于关于童年时期的性欲的理论是否同样适用于梦学理论,我不做回答。早在假定梦的愿望总是源于无意识的理论时,这个假定已经超出了我所能论证的范围。除此之外,我也不愿深究造梦和引发癔症形成的精神力量之间究竟在本质上有着怎样的不同,因为我对其中一个还没有足够的理解,因此无法比较。我认为还很重要的另外一点。而且我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开始关于这两个精神系统、它们的运作模式和抑制的事实的讨论。

因此,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我正确建构两个精神系统理解了这种心理关系,或者我在面对这一困难问题时有怎样的扭曲和错误,随着时间发展我们在解读精神检查机制和造梦过程的合理与异常中会不断发生观念上的改变。不过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即这些活动在造梦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们和癔症症状的形成过程很相同。梦本身并不是一种病理现象,它不会对我们的精神平衡表现出任何的干扰,也不会对效率或者能力造成任何弱化影响。当然,也许有人会反对,说我的梦和我的神经症患者的梦并不能够得出关于正常人的梦的理论。但在我看来,这些反对根本站不住脚,当我们通过这些现象的本质,解读出它们的动机的性质时,就会发现神经症患者的心理机制并不是由精神生活中的病态干扰制造的,而是早就存在于正常的精神结构中的与常人无异的心理机制。两个精神系统及它们之间的检查机制,两个精神活动间的抑制和屏蔽,以及两个系统与意识的关系(或者是对这些概念、真正关系做出更准确的解释),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精神装置在正常情况下的运行方式。而梦给我们指出了一条通往这一精神结构的途径,即使我们只立足于绝对正确的知识,我们还是可以说,梦证明受到抑制的材料也存在于正常人的心灵之中,且具有同样的活跃能力。梦本身就是受到压抑的材料的表现,从理论上说,所有的梦例都是如此。从实际经验来看,我们也可以从无数梦例中确认这一事实,尤其是那些展示了显著的梦的特点的例子。在清醒时,受到压抑的精神材料存在矛盾,没有被内部认知到,也不能表达。不过到了夜晚,这种受压抑的材料借助妥协的形式进入到了意识层面。

若不能上惊天堂,

那就下扰地狱。

梦的解析其实就是了解我们精神生活中无意识活动的途径。通过它,我们可以理解到最惊奇、最神秘的精神器官的构造,尽管这仅是迈出的一小步,但这一切却开了一个好头,使得我们能够从其他次级学科(比如病理学)的角度,来对这一器官进行解析和分离。至于那些疾病,就是那些功能性的疾病,它们不能说明这一结构的解体,或是这一装置内部的分裂,而是可以解释为动力角度的不断增强或减弱,这些活动不能在正常的机能下被发现。我也许会在他处阐明这个事实,由这两个系统合成的精神结构(精神装置)可以完成高级的正常功能,但只是一个系统不能。

第六节 意识与潜意识,哪个更真实

如果我们更深入地审视一下,我们可能会发现,前面有关心理学问题的探讨让我们以为,并不是真的存在两个精神装置运动端的系统,而是存在两个兴奋方式或程序。但是这也并不会让我们感到混乱,因为只要当我们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更加靠近真理的位置时,我们就必须要时刻做好放弃或修改我们之前假设的次要的辅助性观点,并做好用其他观点来代替的准备。所以现在,让我们来尝试纠正一些错误的观念,当我们把这两个系统简单地误解为精神结构内的两个区域,“抑制”“进入”等就是带有这些错误观念的痕迹的词。当我们说某个无意识思想试图进入前意识,继而企图渗透到意识层面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真有一个新的地方出现了像副本一样和原本共同存在的新的思想。同样,当我们说到前意识的思想进入意识层面的时候,我希望读者能够保持谨慎心理,不要觉得这一过程造成其位置的改变。我们可以说,当一个前意识思想受到抑制,并且随后被无意识所接管的时候,这些话表达出来的画面感很容易使我们以为就像国家之间争夺领土,被占领的区域成了别国的领土。现在我们用更准确的描述来取代之前的比喻,某种能量可以被转移或抽走,所以精神结构也可以不受其控制。在这里,我们可以再用动力学的描述方式来取代之前的地形学的表达方式,移动的不是精神结构,而是能量分布的变化。

然而,我认为还可以继续用这两个系统阐明理论,这是合理的,并且很方便。我们要记住,这些概念以及思想等精神构造并不是说位于精神系统的哪个区域上,而是存在于相互作用的物质实体中,存在于物质器官相互抵触和连接之间的才是所谓的精神结构。之所以要牢记上面那句话,就是为了避免滥用表达方式。要知道,所有可以知觉的内在对象其实都是虚拟的,就像光线通过望远镜折射所形成的影像一样。当我们看待这两个系统的时候(它们本身并不是精神性的存在,且无法被我们的认知感知),也认为它们就像是望远镜投射影像的镜片,这说法也可以说是合理的。当然,如果继续比喻的话,我们还可以这样说,即处于两个系统之间的审查机制就如同光线由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介质时的折射现象。

上述,我们只是依靠自身的探索来建立我们自己的理论,不过接下来,我们要转向那些现代心理学领域流行的学说,去仔细审视它们和我们的理论关系。根据利普斯强有力的表达,就心理学来说,无意识问题不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是心理学唯一的问题。而且如果心理学家处理此问题时,固执地认为“心理”所指的就是“意识”,认为研究“无意识的精神现象”就是不务正业,那么那医师对异常的心理状态的观察和记录就不能称之为心理学了。要知道,只有当医师和哲学家都承认存在“无意识精神现象”,并且“恰当合理的表达”之后,他们才有可能站在一起沟通。但是如果哲学家对医师说“精神就是意识”,那么医师也只能耸耸肩膀予以否定。当然,假如他对哲学家仍然有足够尊重的话,那么可能这样认为,即他们所追求的并非同一领域的同一个问题。只要一个人对心理患者的精神生活有一定的了解,或者做过梦的解析,那么他就会坚定地认为,即精神现象中那些最精确且最复杂的运作方式,可以在不引起意识的情况下产生。没错,医师在没有得到病人呈现的可供交流或观察的意识之前,他是不能深入研究这些无意识现象的。但是这种意识展现出一种结果,完全和原来的无意识活动的性质不同,以至于内在知觉根本无法辨别前者是后者的代替物。因此,医师自身必须能运用推理深入研究无意识精神活动对意识的影响,这样,他会发现意识层面表现出来的现象只是无意识活动的一种十分次要的副产品,无意识活动不仅影响着意识,甚至早就在无法被意识察觉的情况下以多种形式存在和运作着。

从对意识属性的高估中脱身出来,是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各种精神现象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利普斯曾说过,无意识必须被认为是精神生活的总基础。它就像一个大圆圈,包含着意识这个小圆圈,而且对于每一个意识来说,它都曾有过一个无意识的原始阶段,而无意识仍停留在无意识阶段,并拥有完全的精神功能。所以说,无意识实际上就是真正的心理。我们对于心理的真实本质,就像我们对外在世界的真实一样,其实并不是很了解。意识表达出来的信息让我们对心理真实的了解并不完全,就像我们的感觉器官对外在世界的观察一样,也是不完全的。

当梦的意识与梦对立这种误解遭到摒弃,以及无意识活动逐渐被赋予了它应有的位置时,很多早期学者有关梦的迷惑都被解开。这样一来,许多让我们感到惊叹的且在梦中成功得到展现的本领也就不再被看作是梦的产物,而是归于无意识思维,无意识思维在白天同样积极活跃。如果像施尔纳所说的那样,梦似乎是在随意呈现身体部位,那么我们就知道,这其实就是某种无意识的幻想的结果,它或许源于性冲动的影响,既表现在梦中,又可以表现在癔症性恐惧症中。而且如果梦到在完成白天没有完成的事情,并且有具有价值的灵感产生,那么我们所要做的便是撕掉梦的伪装,这是梦在心灵深处黑暗力量帮助下的产物(比如塔尔蒂尼奏鸣曲《魔鬼的颤音》)。其实这种理智作品从所依靠的根本上来说和带来白天成就的精神力量是完全相同的,在理智以及艺术作品上,我们也许会倾向于过分高估意识作用。但从某些高产作家的生平来看,比如歌德和赫姆霍兹,我们知道他们创作的最重要和最天才的作品都源自他们的灵感,并且以几乎成型的形式呈现在意识中。当然在其他情况下,特别是当所有的精神力量一起发力的时候,意识活动贡献力量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不管在何处,只要意识活动参与了运作,就会把其他活动全部掩盖起来,这就是它滥用职权。

倘若我想把梦在历史事件中的意义作为一个单独的主题来讲,似乎并没有必要。譬如说,因为一个梦促使领袖做出某种大胆的尝试,并且成功改变了历史。这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即梦被认为是一股不平常的神秘的精神力量。倘若我们把梦看作一种表达方式,用来表达在白天遭受阻抗的冲动,在夜里被心灵深处的兴奋所支援,那么这一问题就解释清了。古代智慧的人们对梦心怀敬畏,这是一种对人类灵魂中不可控制和永恒的力量的崇拜,是对实现梦的愿望的魔力的崇拜,也就是我们说的无意识中的力量。

当然,在我说“我们说的无意识”时,我并非没有任何目的。因为我所说的和哲学家所谓的无意识并不相同,和利普斯说的无意识也不一样。对于他们而言,这个名词是意识的反义词,至于意识活动之外存不存在无意识心理是他们强烈争论的问题。利普斯阐述相对进步的观点:所有属于精神层面的所有内容都以无意识形式存在,只是同时也有一部分存在于意识中。但是我们列举的关于梦的表现和癔症症状并非为证明这一点,因为我们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就足以证明它的正确性。通过对精神病理学及其首要成员癔症以及梦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全新的事实,即潜意识是两个独立系统的功能(因此整个精神领域也是),并且在正常精神活动当中也是这样。因此,这里也就出现了两种无意识,至今仍未被心理学家所区分。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它们的确都属于无意识的,这没有任何错误。但是从我们的观点来说,我们把第一个称为潜意识,因为其无法进入意识层面。同时,我们把另一个称为前意识,因为其所产生的兴奋在满足某些规定后,当然必须要经过审查机制的考查,可以到达意识层面。至于这种兴奋在进入意识层面之前必须通过一连串不变的或有好多层的过滤装置,我们其实可以由通过检查机制后它们发生的改变看出来,这样使我能够以空间作类比来表示它们。而在此之前,我们讨论过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前意识就像一面筛子一样立在潜意识和意识之间,以至于它不但隔开了潜意识和意识,而且也掌控着随意运动并控制能量补给的流动和释放,能量的一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注意力。

此外,我们还必须要避免区别超意识与无意识(subconscious)之间的不同。虽然最近,我们总是能在有关精神症方面的分析文献当中见到这两组字眼,但实际上,我们对它们的分辨就像是在强调精神和意识之间的不同。

那么依照我们的理论,意识现象还有什么所剩下的角色呢?它曾经是那么地无所不能,一手遮天,可现在,它只能作为知觉精神刺激的感官。因此,依照我们整体理论的基本概念,我们只好把知觉功能归为意识这一种特殊的系统,Cs 是它的缩写。我认为它的功能与五官知觉十分相似,因为它可以感知各种性质的刺激,却无法保留各种变化的痕迹,即没有记忆。如此一来,以五官知觉指向外在世界,其他其实就是意识感官的外在世界,两者的关系是意识系统存在的价值所在。我们也将再一次遇到那个原理:统治着精神装置结构的似乎是各个系统,兴奋的材料从两个方向流入意识这个感官:一是从五官知觉而来,这个方向来的兴奋由所受刺激的性质来调节,很有可能会在到达意识感官之前要接受新的修订;二是来自精神结构的内部,它会以不同强度快乐或痛苦的方式经过变化后到达意识层面,被感知为不同质的感觉。

至于那些发现极其精确的和高度复杂的思维结构不必经过意识帮助也可以产生的哲学家会感到疑惑,不能确定意识到底有什么用。好像在他们看来,意识像是精神活动的一面镜子,只是个多余的装饰而已。不过,通过意识知觉和五官知觉的比较,我们轻易地避开了这种尴尬。我们知道,五官知觉的结果就是使前意识能量即注意力集中到刺激传来的方向,因此五官知觉不同性质的刺激成为精神结构中能量流动的调节物。我们也可以说,意识这个总感官亦具有同样的功能。知觉到新的刺激后,它会重新释放和分配能量的流动。而且与此同时,对愉快和痛苦的知觉,会影响精神结构内能量流动的路线,之前的流动是无意识运作的,只是在各部分间转移但总量不变。痛苦回避原则很有可能是第一个自动调节能量转移的元素,不过意识也极有可能参与了对这些刺激的微妙调节,甚至与痛苦回避原则的调节相对立。为了使精神结构的功能更加完善,意识自身不惜冒着完成和它原本目的相反的事情的风险,接受对痛苦进行关注,从而扩大痛苦情绪。从神经症心理学来看,我们也可以发现调节五官知觉感受到的刺激是神经活动的一项重要功能。痛苦回避原则以及和它匹配的约束功能是自动统治原则,但被五官知觉的调节限制,五官调节也是自动的。而这样一来,我们会发现潜抑虽然方便,但逐渐会失去对精神的控制和抑制,因为记忆不能够从五官知觉的刺激中获得更多的能量补给。不道德思想因为受到抑制因此不能进入意识层面。但思想有的时候也会受到抑制,是因为它会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而被意识拒绝,知觉通过诸多线索解开那些固执的抑制就可以进行治疗了。

意识感官通过调用注意力来影响和调整能量流动,其最大价值就是创造一个全新系列的不同质的东西,以及一个全新的调节能力,这正是人类高于所有动物的优越性。此外,由于心理活动本身性质相同,只是伴随着快乐和痛苦的刺激,而我们知道,这些刺激一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否则会干扰思想进程。要知道,为了赋予这些刺激质的不同,对于人类来说,它们就必须和语言文字的记忆相联系,我们有大量这样的记忆,因此也就足以引起意识的关注,并赐予思想进程一种崭新而灵活的能量转移。

当然,只有凭借着对癔症精神进程的详细分析,我们才能清楚地揭示意识问题的多层性质。由此,我们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即在由前意识和意识的能量转移的过程中,也有一个类似于潜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审查机制。这个审查机制和我们之前提到的那个一样,需要在达到某个限定后才会启动,这就导致很多并不强烈的思想形式会逃离它的审查。在精神神经症现象中能找到很多证明这一观点的例子,表明某个思想为何不能进入意识,或是为何只能在限定条件下进入意识。所有例子都指出检查机制和意识之间亲密的双重关系,所以接下来,我将用两个记录的案例来结束我对这些问题的讨论。

第一个例子发生在几年前,我有机会给一位病人做咨询。从外表看,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总是拥有着冷漠、单调的神情。但她的装扮总是很奇怪。因为对于女性来说,她们对于自己的穿着总会有着比较细致的要求,可当我见到她时,她的一只长袜还打着卷,而且上衣上的两个扣子也没扣好。她对我抱怨,她的一条腿痛。在我没有提要求的情况下,她却露出了小腿。她说她的主要病痛是(按照她的说法):她认为自己有一种感觉,就像有很多东西在刺激她,总是进进出出不停移动,有时甚至会让她前后摇晃。听到这里,我旁边同样负责咨询治疗的助理便开始看向我,很显然他看到了问题所在。不过我们感到奇怪的是,病人的母亲在这个叙述的过程中不明白情况,尽管这样的情形在她的生活中经历过。至于那个女孩,她不知自己所说的话包含着怎样的意义,否则她不会说出来。在这个例子中,审查机制被蒙蔽了,所以才使一个本应该被困在前意识之中的伪装的天真幻想进入到了意识层面。

另一个例子: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有抽搐性痉挛、癔症呕吐和头痛等症状,所以来找我进行精神分析的治疗。我让他闭上眼睛,并努力用脑海里浮现的图像或思想来和我交流。他回答我说看到了影像,并对那些脑海中的影像做了描述。他来见我前的最后一个印象在他的记忆中清晰地浮现:他和叔叔下一盘国际象棋,随后他就看到了棋盘。针对这盘棋,他不断地在做评论,有利或不利的布局,冒险或安全的走法。但后来,他在棋盘上看到他父亲的匕首,当然这只是他的幻想。接着,棋盘上出现一把镰刀,然后又是一把大镰刀,最终,他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位老农夫在他父亲房子的不远处用大镰刀割草。几天之后,我发现了这一系列影像的意义。这位男孩是因为痛苦的家庭气氛而感到不快。他的爸爸是一个粗鲁易怒的人,和男孩母亲的婚姻并不幸福,教育孩子时采用吓唬威胁的方式。而在和自己温文尔雅的妻子离婚之后,他很快又再婚了,带回一个年轻女人,也就是患者的后母。正因为如此,几天后,这位十四岁的男孩就开始发病,这些影像是在暗示他对父亲的愤怒。这些材料都来自神话传说。镰刀是天神宙斯阉割他父亲使用的工具,而大镰刀以及农夫的影像象征着克洛诺斯,他是一个非常残暴的老人,吞食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宙斯才会以一种不孝的方式报复。他父亲的再婚给了这个孩子机会,来报复此前受到的恐吓和威胁。他曾因为玩弄生殖器而被父亲痛斥(参见国际象棋棋盘,被禁止的步骤,用来杀人的匕首)。而这个例子说明,留下长期深刻印象的记忆以及在无意识中发生变异,记忆和变体沿着一条不被关注的小道进入了意识层面。

如果有人问我:梦的研究具有怎样的理论价值?我会回答:它是对我们现有心理知识的一种补充,并且提供给我们了解和解决神经症的开端。毕竟,有谁能够预见对精神结构的构造和功能的完全了解会具有怎样的重大意义呢?而且即便在今天这种还很有限的了解下,我们将其运用于神经症的治疗,还取得了很好的治疗效果。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研究作为了解心灵和隐匿性格的工具,又会具有怎样的实践价值呢?由梦所揭示出来的无意识冲动在精神生活中是否有真正力量?压抑愿望现在创造梦,或许在以后还会创造出其他东西,这些欲望的道德意义如何评价?

不过对于这些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对梦的问题的这个方面进行过研究。但无论如何,我认为那个罗马皇帝仅仅因为他的大臣做过刺杀皇帝的梦就赐死该大臣,这绝对是错误的。他应当先找出这个梦的真正意义,它有可能和表现看起来的并不相同。而且恰恰相反,梦到一个别的内容的梦,却有可能在实际上包含着背叛的意图。因此,这让我们想到了柏拉图所说过的话:善良的人们只梦到现实社会中坏人所做的坏事。因此,我认为梦到罪恶的内容也不应该定罪。至于梦中的无意识愿望到底有多大程度的真,这一点我也不敢确定。但所有转瞬即逝的过渡想法都不是真的。毕竟,即使是无意识愿望赤裸裸地以其最终、最真实的状态入梦,我们仍然应该记住,即精神现实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不应该和物质上的现实混为一谈。因此,人们拒绝为其梦境中的不道德行为负责,其实是没有任何必要的。特别是在我们了解了精神结构的运行模式以及意识与无意识的关系后,我们梦中生活和幻想中大部分的不道德成分便会随之消失。

对此,沙克斯曾经这样说道:“梦表明了我们与当下(真我)的关系,那么我们一定也可以在意识中找到这种关系。当我们通过分析的放大镜看到所谓的庞大可怕的怪兽,其实很有可能只是一只极小的细菌时,我们不必觉得吃惊。”

至于在判断人类真性情时,一个人的行为以及思维就已经足够了。特别是行为,这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因为很多进入意识层面的冲动,在尚未付诸行动之前就已经被真正的理智力量所中和了。这些冲动之所以在它们攀爬的道路上没有遇到那么多阻拦,就是因为无意识知道,它们迟早会在之后的某个阶段被阻截。但无论怎样,对我们的美德赖以骄傲生存其上的沃土加以了解,是很有益处的。特别是随着人类性格变得愈加复杂时,我们古代道德学者提出的善恶择一的两分法也就变得不那么合时宜。

那么梦对于我们了解未来又有什么价值呢?当然没价值。或者我们不如换个词来说:梦对我们了解过去又有什么价值呢?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梦都源于过去。但与此同时,古老的信念认为梦可以预测将来,这也并非荒诞。毕竟,在梦中我们实现了愿望,所以从某种层面而言它也指向了未来。但是这个未来,也就是梦者认为的当下,已被不可摧毁的愿望改变成了过去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