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初进程与续发进程——潜抑

第五节 原初进程与续发进程——潜抑

为了尝试更深入地研究梦学,我给自己安排了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即便我本身的表达能力严重不足。其中,依次描述来重现极复杂且同时发生的一整套复杂程序,并让描述的每一部分避免描述留给人猜测的印象,这些确实远远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因此,对于在叙述梦学时我忽略了对自己观点形成历史发展进行概述,我必须要在这里进行补充。我对梦的最早理解是从针对神经症患者的研究开始的,但是我并不想在这里说神经症,虽然我其实有说一说的想法。其实,我打算沿着相反的方向来进行研究,从梦开始讨论,到神经症学,然后再以此建立两者之间的联系。我知道这会给读者的阅读造成很多困难,但我也知道,这些困难都无法避免。

不过,由于我对现状并不满意,我就想讨论另一个观点,从而提升我的努力的价值。而且就像我在本书开篇部分讲的一样,我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众多学者各执一词、矛盾冲突异常尖锐的论题。我认为在关于梦的问题的处理上,大部分矛盾冲突都可以合理地调和,只不过我们被迫反对两个观点:梦是一种无意义的活动,梦是一种躯体的活动。除此之外,这些相互矛盾的观点都可以在复杂事实中找到一席之地,并且可以表明自己的观点都指向了部分真理。至于梦是清醒时冲动与兴趣的继续,就可以由梦的隐意的发现来证明。而且梦同时也只和对于我们来说有重大意义和兴趣的事相关联。梦从不关心琐碎的小事!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接受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即梦会搜集白天各种微不足道的残留印象,而无法利用任何重大的事情,除非它们已经退出了清醒时刻的活动。对于梦的内容来说,这一点确实是完全正确的,即它依靠伪装表达变过形的隐意。而因为联想机制的存在,造梦机制比较容易利用近期或者毫无意义的材料,因为它们还没有被清醒时的心理活动封印。不过,因为检查机制的作用,它把精神能量由一些关系重大却又遭到抑制的材料转移到了一些无足轻重的琐事上。至于梦所具有的超强的记忆力,可以对童年时期材料进行处理,这成为我们理论的基础。在我们的梦的理论中认为,源于童年时期的愿望是造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驱动力。我们当然毫不怀疑那些由实验证明过的、在睡眠中受到的外部感官刺激所具有的意义。但是同时,我们还认为,我们曾经指出过这些刺激和梦的愿望的关系,其本质就和我们清醒时的残留印象和梦的愿望的关系是一样的。事实上,我们无须怀疑,梦对客观外在感觉刺激的解释和我们对幻觉的解释是一致的,而且现在,我们也已经为这种解释寻找到了它的相应的动机,这一点一直以来都被其他的学者忽视。解释是如下这样的:那些被感知的物体并不会搅扰睡眠,且可以帮助愿望的实现。尽管我们不承认睡眠中感觉器官的兴奋状态是一种特殊的梦的来源(这似乎被特鲁姆贝尔·拉德否定),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活跃的潜在记忆在回溯中复活来给予合理的解释。至于那种内部器官的刺激,这的确一度是梦的解析的主要点,而且它在我们的理论中也占据着一席之地,尽管地位次要。那些感觉,比如下落、飞翔或是动弹不得,实际上所呈现的是早已准备好的材料,而且只要有需要,那么造梦机制就利用它来表达梦的思想。

人们认为,造梦过程是一个迅速且瞬时完成的过程,是早已形成的意识知觉在梦的内容中的呈现,只是我们发现其最初部分仍有可能遵循着一条漫长、迂回的道路。至于断头梦那一谜题,即大量的梦的内容为何在瞬间浓缩,则要我们利用以下的理论来解释,那就是梦利用了精神生活的现成故事。我们知道,梦都是伪装的,并且受到记忆的歪曲,这没有错。不过这一事实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的困难,因为它只是伪装的最后一部分,这一过程早在造梦开端便已开始运行。

此外,关于那些令人烦恼且看似无法协调的矛盾,即精神在夜晚入睡后,它是否仍然像清醒时一样控制着一切机能,我们发现这两种可能性都是对的,但都不全对。在梦中,我们发现那种极其复杂的高级的理智活动的确是存在的,它几乎能调用精神器官的所有资源一起运作。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思维活动都完成于白天,因此精神也有睡眠的状态。因此,即使是半睡眠理论,它依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而且虽然我们发现半睡眠状态的特征并非精神结构的解体,但是这一统治白天的前意识系统换了一个愿望,它想保持睡眠。当然,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源于外部世界的曲解也保持着其自身的价值,尽管它不是这一过程唯一的起作用因素,但它也可以促使梦的回溯现象成为可能。此外,放弃对思想流的自觉引导也是确定无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生活就会变得漫无目的,因为我们知道,当自觉的引导性的观念被抛弃之后,会自动浮现另一张地图。另一方面,我们不但发现梦中有很多松散的连接,而且还会具有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更大范围的相互联系。只不过,经过我们的判断,这些松散的连接实际上就是那些正确且有意义的真正关联的代替物。的确,我们曾以为梦是荒诞的,但是随后的很多梦例证明,不论一个梦看起来多么荒诞,它都有其自身的智慧。那些关于梦的功能的说法,我们接受了它们的全部。比如,梦是心灵的安全阀以及罗伯特说的“所有有害的材料在经过梦的呈现后都变成了无害的”这些观点和我们双重愿望实现理论大致吻合,而且单独就我们的理论来说,我们甚至也要比罗伯特解释得更深。从我们的理论看来,这实际上就相当于前意识活动允许梦自由发展而不施加任何阻碍。

此外,像“在梦中,精神生活回复到生命早期”的观点,以及哈夫洛克·埃利斯对梦的描述,“一个古老的世界,具有庞大的情绪和不完全的碎片思想”,也让我们感到非常开心,因为这和我们认为的白天受到压抑的儿时精神活动在晚上造梦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观点殊途同归。与此同时,我们还完全认同苏利所做的陈述,即“我们的梦会重现我们早期的以及某个阶段的人格,会再现我们从前的世界观,和那些曾统治我们多年的冲动和反应模式”,并且和德拉格一样,我们也认为那些被封印的记忆会成为梦的主要源泉。

除此之外,我们也完全接受施尔纳对梦的幻想的重要性的描述以及他的解析。但我们被迫把它们转向问题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因为事实上,梦并没有创造幻想,而是无意识的早就存在的幻想活动在造梦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即使如此,我们依然要感谢施尔纳,因为他为我们指出了梦的思想的起源,尽管他描述的有关梦的来源在我们的理论里一切都与白天的无意识活动有密切联系,这些活动既可以刺激梦的形成,也可能导致神经症。造梦活动和制造神经症的症状的活动不尽相同,造梦所包含的范围相对狭窄些。最后,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来放弃梦和精神紊乱之间建立的联系,反而应该在一个全新的理论平台上提供一个更牢固的关联基础。

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在我们的理论中加入很多独创观点并形成一个整体框架,并可以容纳很多早期学者们提出的各种不同的互不相容的矛盾的结论,这要完全归功于我们的梦的理论框架的特色。它们之中有很多理论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但同时也会有少数几个被我们彻底否决。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们建造的框架也并不完善。而除了因为我们的探索进入心理学区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外,我们似乎又遇到了一个新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认为梦中的思想来源于正常的精神活动,但另一方面,我们却在梦的思想中发现了很多不正常的思想,它们能进入梦的内容中,还会在梦的解析时得以重现。因此,所有那些被形容为“梦之杰作”的思想,似乎与我们所掌握的正确的、合理的心理过程完全脱离。至于以前的学者们所提到过的最严厉的批判,即认为梦的精神功能处于一种很低的水准,看起来得到了证实。

在这里,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且使我们回归正轨。

有很多机制在生产造梦材料,现在我们选择其中的第一个给予关注。我们已经知道,梦境取代了很多源于白天生活的思想,并且编出了一个完美的逻辑顺序。因此,我们无须怀疑这些思想是否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我们重视理智活动的那些特点,它们让理智活动成为复杂的高级活动,这些特点在梦的思想中也经常能被找到。然而我们不能假设这一心理活动都是在睡眠中完成的,何况这种假设也会严重地扰乱我们迄今为止一直坚持的睡眠中的精神状态的理论。相反,这些也许源于白天但没有被我们的意识注意到的思想,或者受到刺激就开始酝酿,在梦开始之前,它们早就已经完成。所以,如果我们要从中总结一些结论的话,那么我们会这样说:最复杂的心理活动也许不需要意识的参与便可以完成。而且从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癔症和强迫症患者身上都能得出这个结论:这些思想不是因为有问题才无法进入意识层面,如果我们白天没有意识到它们,那么这里就可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意识行为本来就要依赖特定的精神功能,即注意力,来持续运作。看起来,注意力似乎只有一定的能量,可以从当前的思绪流转移到其他的目标上。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也可以使这些思想脱离意识层面:从我们的意识思考中,我们知道当注意力在起作用时,要遵循一条特殊的规则。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思绪被直接引向了一个被批评的观念,那么我们就得中断这一切,并就此转移注意力。这样,那些看起来已经开始并遭到遗弃的思想或许还会继续自己进行下去,只是并不会受到我们的关注。除非它在某一点上获得很大的能量,这样才能迫使注意力重新对它给予关注。所以我们说,一个思想的最初心理活动,它们或错误,或无用,遭到理智的拒绝。其结果就是这心理过程会继续进行下去,不为意识所关注,直到睡眠开始后浮上意识层面。

我们可以把这样一个思想系列称为“前意识”,并认为它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被忽视了,或者因为被打断而受到抑制。我们用一些更为直白的字眼来叙述一下思维过程。我们相信进行思考时,概念起点和目标观念之间形成正负两极,把愿望能量分配在两者间的概念上,这样就在前意识中形成了一条链。而一个被“忽视”的思想系列,受到“压抑”或被“拒绝”的思想则无法得到这些能量,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思想唯一依靠的就只剩下了自己的刺激。有时候,这些思想系列会受到一些注意力的能量转移,从而获得能量。这里我们有必要来阐明有关意识的功能与性质理论。

要知道,在前意识当中接受能量转移的思想系列最终有两种结果,自动消失,或者继续进行。对于前者,我们这样认为:它可以让能量沿途分配,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兴奋状态会逐渐消退,因为兴奋的目的就是释放然后消失。因此,如果第一种发生的话,那么这一进程对于造梦结果来说根本就不具有意义。但在前意识当中,依然潜伏着其他方向的思想系列,它们源于无意识躁动,并有着永远活跃的愿望。如此一来,这些被抑制的无意识欲望就会控制住前意识思想系列中未被关注的思绪链,建立它与无意识愿望之间的联系,并把无意识愿望中的能量转移给它们。而且尽管这种支援并不能让它进入意识层面,但是这种被忽略或者是被抑制的思想系列在接到支援之后,又能实现自我维持。我们可以这么说,即前意识的思绪链已经被带到了无意识当中。

造梦材料的生产机制还存在第二种情况。前意识中的思想系列可能从一开始就和无意识愿望相连,因此前意识的愿望能量不会转移给它。或者一个无意识的愿望会因为某种其他原因(有可能和躯体有关)变得躁动起来,并寻找机会把能量转移到前意识中不被关注的那些缺乏能量源的残余碎片上。所以说,这三种情况最后都只得到一个结果,即被前意识抛弃的思想系列,也会被前意识的能量转移遗弃,转而从无意识的愿望当中获得能量支援。

由这里开始,这一思想系列将会开始一系列变形,感觉它们不像是正常的精神活动。而且得到的结果会让我们很惊讶,即它们会呈现出一个精神疾病的形成过程。因此在这里,我将着重强调和说明这些变形:

一、每一个单独概念的能量都可以全部地释放,并由一个概念传给另一个,以至于新概念形成时,都携带着极大的能量强度。而由于这一过程可以反复地发生,也就导致整个思想系列的能量强度最终会集中在一个单独的概念上。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在造梦机制中熟悉的“浓缩”和“凝缩”。其中,凝缩作用是梦给人奇异印象的主要原因,因为我们在正常的精神生活当中根本找不到这种情况。而且即使我们可以在梦中找到一些属于整个思想系列的结果或节点,并具有高度的精神能量的概念,但它在梦中却并不表现显示这种价值的任何精神特点,虽然能量都集中于它一身,但它并不表现出来。此外,在凝缩过程中,整条思绪流的能量全部都集中在某一概念上。这种情况就和我写字时候一样,会用斜体字和粗体字来表示那些我认为具有特殊价值且对文章理解有着重大帮助的文本。或是在演讲时,我就更大声地念出这些词语,以示强调。我的第一个比喻直接让我想到了我们的一个案例(伊尔玛打针梦中出现的三甲胺)。而同时,艺术史学家也让我们关注一个现象,即最古老且最具历史意义的雕像都遵循着类似的法则:以雕像人物的大小来显示人们地位的高下。一般来说,国王的雕像都要比他的侍从或是被打败的敌人的雕像大出两三倍。但是在古罗马时期,他们用一种更微妙的方法来取得同样的效果。比如,君主或者国王被置于中心位置,以实际的身高站立,精心地加以雕刻。至于他的手下败将,他们会畏缩地蜷缩在他的脚下,地位孰高孰低一看便知。国王在这类雕像中不再是侏儒中的巨人。即使在今天,下级对上级行的鞠躬礼也是这种古老表现原理的一种反映。

因此,梦的凝缩作用遵循的方向一方面会受到前意识中各概念之间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会受到无意识中视觉图像存储的制约。而浓缩产生的结果就是产生能够穿透并进入到知觉系统的逼真度。

二、为了能量的转移,以及凝缩作用的进行,中间观念(即我们所谓的妥协)便得以形成(请参阅前面提到的诸多梦例)。这是我们在正常思维运行中没有听过的,因为我们在正常思维中最主要的是主观材料的选择和保留。不过,当用语言来表达前意识思想时,复合或妥协的产物也会时常出现。而这常常会被认为是口误。

三、那些互相转移能量的概念之间一般来说连接都不是特别紧密,甚至是松散的。它们之间的关联会被我们的严肃思维蔑视,因为它们的联系就像是通过耍小聪明建立的。特别是像同音异义和双关这样的小伎俩居然还是重要的联系方式,而且它们的价值竟然被认为不比其他的关联的价值少。

四、互相矛盾的思想,并不互相排斥,反而是相互依存,常常经过凝缩成为对立统一体,就好像矛盾冲突向来不曾存在过一样。它们也可能会达成一种妥协,我们的思想不能接受这种妥协,但行为上却常常这样做了。

以上这些就是在造梦过程中本来符合理性的概念经历的最显著的异常变形。我们知道其中最主要的特点是:愿望能量的转移和释放是重中之重,而这些能量所附着的精神元素的内容及其价值则无关紧要。或许,我们还可以这样假设:凝缩作用以及妥协形式的产生是为了促成回溯现象,从而促成概念到图像的转变。不过对于有些梦的分析或者也可以说这些梦的合成过程来说,比如Autodidasker 的那个梦,就并没有发生向图像的回溯。但它和其他梦一样,发生移位和凝缩作用。

因此,我们得到了以下结论:造梦机制中存在两个本质不同的精神过程。其中一个会产生正确合理的梦的思想材料,和正常的思维运作的产物相同。而接下来另一个则会以令人吃惊的错乱的方式来加工这些思想材料。在之前的第六章中,我们已经单独拿出来讨论过了,第二个过程实际上就是造梦活动本身。这个精神活动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事实上,如果没有预先深入地研究神经症心理学,特别是癔症,我们就不可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通过那些研究,我们发现了同样异常的精神活动(还有其他没被列举的),正是它们控制着癔症症状的发生。在癔症中,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也在寻找一些完全合理的思想,和意识中的思想一样正确。但是在癔症中,我们一开始无法找到,只能在追踪研究中一点一点地发现。如果我们找到了正常的想法,把它和症状进行对比,我们便可以知道这些正常的思想都经历了怎样的异常处理:它们会经过浓缩作用或变成妥协形式,形成覆盖内在矛盾的表面联系,沿着回溯的途径最终转变为症状。所以,由于造梦过程的特征和产生精神神经症的精神活动特性完全相同,我们就可以把癔症的理论借用到梦的研究中来。

因此,我们先从癔症理论中借用这样一个主张:一个正常的思想链,只有在接受一个源于童年时期且遭受抑制的无意识愿望的能量转移时,才会经历前面所述的异常的精神活动的处理。而依照这一主张,尽管我们也曾假设梦的理论的一个建立基础,认为梦形成的驱动力来自无意识的愿望,但是我们也承认,这一理论既没有办法辩驳,也没有办法得到广泛的证实。不过,为了能够仔细地阐释我们经常使用的抑制(潜抑)这个词,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完善我们的理论架构。

我们在此前已经讲过一个原始精神装置的假设,其运作的机制功能是调节能量平衡和避免刺激兴奋的积累。所以它的装置就如同一个反射装置,支配行动(行动先引起身体内部的变化)释放能量。我们探讨满足感时也提出了一个假设:由刺激引起的兴奋的积累(我们在这里不必关注它如何积累)会带来痛苦,但同时,它可以使该机制发生作用,以便能重新获得满足的体验,这是随着能量释放产生的愉悦。所以,精神装置中的这股由痛苦到快乐的流动,我们称之为愿望。一旦愿望启动了装置,而在这过程中完全由愉悦和痛苦的体验自动调节能量流动。我们期望开始的时候就把愿望集中在记忆中愉悦的体验上,不过这种幻觉,除非愿望的能量能够维持全部的消耗,否则就无法让需求得到满足,因而无法保证满足的愉悦体验。

因此,这里就需要另一种精神活动(我们的术语称之为第二个系统)记忆它会使附着的能量无法进入知觉范畴,继而束缚愿望的力量,同时让源于刺激的需求改道,从而通过行动改变外部世界,最终找到真正能够满足需求的实物。这样就建构出了精神装置的大框架,这两个系统后来发展成我们所谓的无意识和前意识。

为了能够让行动有效地改变外部世界,我们必须在记忆中存储大量的经验,以及为了实现目标而在各个概念之间建立固定联系。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假设继续向前推进一步。前意识活动会从很多方向摸索前进,试探性地送出和回收注意力。一方面它需要完全控制各种记忆材料,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它对所有概念都给予关注,那么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能量浪费,从而分散可以改变外部世界的能量。因此,为了有效达到目的,我可以假设前意识会将其大部分能量维持在静止状态,只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来判断外部世界的东西是否符合记忆材料。而且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懂这些过程所运作的机制,任何一个想要真正了解这些机制过程的人都必须在脑海中弄明白神经兴奋时的动作顺序,而这就属于生理学范畴了。在这里,我要坚持的是,第一个Ψ 系统的无活动意在使兴奋能量能够自由地流动,而第二个系统的前意识则通过它控制的能量使这种流动受到抑制,从而使其转变为中和静止的能量,或者是提高其自身的能量。所以我要假设第二个系统控制兴奋流动与第一个系统掌管能量流动性质必定大不相同。特别是在第二个系统完成它试探性思维运作后,它便会解除此前所提到的抑制,释放无意识兴奋,允许其流出积累的能量并产生行动。

如果我们把第二个系统当中对无意识能量的释放的抑制与痛苦回避原则的调节建立关系,我的脑海中浮现这样一幅有趣画面。现在,就让我们来见见面对恐惧时的感觉(快乐和痛苦是对立的体验)。不快刺激作用于知觉,精神装置会感到痛苦,不快的感觉引发行动,这时人会产生逃避的行动,直到不快的感觉离开知觉,痛苦也就消失了。假如这种刺激再度出现,那么这一行为也会立刻重复,直到刺激再次消失。只不过在感觉痛苦的情况下,精神装置没有任何倾向会通过幻觉或其他的方式去重现这一痛苦来源,而是立即避开。因为这种刺激会激发(准确地说,是开始激发)痛苦。这种记忆上的回避,就像是对之前知觉的逃避一样,因为回忆不是实物,没有必要关注它。精神会自动避开痛苦记忆,这是抑制作用的原型,我们都知道这种对痛苦的躲避,即鸵鸟政策,这在成人的精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现象。

因此,为了遵循痛苦回避原则,第一个Ψ 系统就不可以把任何痛苦概念带到思想链中。它除了许愿之外,什么都做不了。如果这种情况一直延续的话,那么第二系统的思想活动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它要自由地调配和处理那些由经验积累起来的所有回忆。但是现在,有两条路是可能的:第一,第二系统的运作完全不受痛苦回避原则的约束,继续运作,不去留意是否有附着在回忆上的痛苦;第二,它施加压力阻止痛苦的释放。不过在这里,我们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因为痛苦回避原则实际上也调整了第二系统的兴奋活动。这样,我们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即第二系统对记忆施加某种压力,抑制它的兴奋,也就抑制了痛苦的流出,这与运动神经传导类似。因此,从两个不同的起点出发,也即痛苦回避原则和此前我们所提到的耗能最少原则,我们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第二系统在赋予能量的同时会产生对兴奋释放的抑制。然而,我们也需牢记这一事实(因为这是抑制理论的关键),即第二系统在抑制某一概念所产生的痛苦时,才会对此概念进行能量转移。毕竟,任何一个能够接受这种抑制的概念,才能被第二系统接纳,并随即根据痛苦回避原则对其进行过滤。而且除此之外,对痛苦的抑制并不彻底,得先尝试体验一下,只有这样第二系统才能记住这个记忆的性质是痛苦的,因此不能进入思维过程。

我们把第一个系统所容纳的精神活动称之为“低级过程”,并把第二个系统的抑制所产生的精神活动称之为“高级过程”。而且我还能说出另一个理由,解释第二系统为何要对无意识进行抑制。低级过程的目标就在于累积兴奋的释放,以此来满足感知需要。然而,高级过程完全摒弃了这一目的,而以满足思维需要来对其进行替代。但思维过程以愉悦记忆为起点(即主观目标),经过一系列过程,证明这种体验可以重现,然后通过行动,在外部世界实施。而思想本身也一定要关注概念之间的连接,以便不受到它们能量的干扰而误入歧途。但显然,概念之间的凝缩、中间的媒介物或是妥协的形式,本身就是实现目标的障碍,特别是某一观念变形为另一个观念之后,它们就会转变方向,在最初概念指引的道路上偏离。因此,这些都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所要极力避免的。而且我们也很容易看出,痛苦回避原则是精神活动遵循的一条重要准则,它给高级思维过程制造了巨大的困难。所以思想进程的倾向性是要从痛苦回避原则的管制中尽可能地摆脱出来,同时将思想运作中情绪因素的自由发展度降到最小,只要作为一个信号即可。通过意识的帮助,大量的能量转移也可以使前意识运作达到其相应的目标。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这种运作即使是在正常人的健康的精神生活里恐怕也很难做到,而且我们的思考也经常会因为痛苦回避原则的干扰而产生谬误。

然而,让高级过程的思想运作的结果陷入低级过程的控制下,这并不是说我们精神装置机能的缺陷。但这个方程式的确可以解释梦以及癔症症状的产生。这个缺陷之所以会存在,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们自身两股动力的汇合。它们之中的前意识属于心理器官,并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产生决定性影响;无意识则在精神和躯体间摇摆不定,并将器质性来源的本能力量引入精神生活中。这两股动力都起源于我们童年时期,而且自幼年开始,它们便成为我们精神和身体器官发生改变的驱动力。

当然,当我把无意识中的一个精神进程称之为“低级过程”的时候,我所考虑的就不仅仅是它的地位和作用,还考虑了两者之间的时间顺序。而且我们都知道,一个只具有低级过程的无意识结构是根本不存在的,它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但是事实确实是这样的:在精神装置中,低级过程是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而高级过程则需要随着生命的成长慢慢形成,不断抑制和覆盖低级过程,只有当高级过程进入壮年的时候,它才能完全掌控低级过程。因此,由于这一高级过程的延迟到达,导致我们由无意识愿望冲动组成的核心仍然是前意识难以抓住或抑制的,前意识在对抗它必须对抗的无意识愿望冲动时总是力不从心,虽然前意识也努力地把这些无意识愿望转移,将其引向更高层次的目标。高级过程的姗姗来迟还造成了另一结果:前意识能量没有办法触及大量广泛的记忆材料。

这些源于幼年时期既不能被毁灭又不能被控制的愿望冲动,其中某些愿望和我们高级过程中的主观观念还相互冲突。而且这些愿望的满足也不会带来愉快的感觉,而只是痛苦的感觉。事实上,这种情绪的转变就是我们所谓的“抑制”的本质。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原因和什么样的方式促成这一转变。但是在这里,我们稍稍提及就好。原因在于注意到的这一事实,即这种情绪的转变是在人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人在童年时期并不存在,思考厌恶如何产生即可),而且它还和前意识活动紧密相连。至于那些被无意识愿望释放的情绪记忆,它们既然永远不能接近前意识,也就不会受到前意识的抑制。所以,即便无意识能够把附着于自身的愿望能量转移给前意识思想,可前意识思想还是因为无法接近这种情绪的起源而不能根本抑制。反过来,痛苦回避原则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前意识远离这些发生能量转移的概念。这些概念被抛弃、被抑制,因此从始至终就被前意识疏远的童年时期的记忆,就成了抑制发生的前提条件。

通常来说,最顺利的情况是,痛苦的产生会随着前意识的不再关注而消失,这个结果表明痛苦回避原则的介入和干涉是正确的。然而,当受到抑制的无意识愿望得到机体刺激的加强,然后再转移能量给本就充满能量的概念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前意识的关注消失,可是那些概念被转移的过度能量依然能够让它们突入前意识。而由于前意识加强了它对抑制思想的抗拒,以致这种移情思想(无意识愿望的媒介)可以以某种妥协形式形成症状。不过,当这种被抑制思想得到无意识愿望冲动的能量援助,同时又遭到前意识的遗弃时,它们便会受到低级过程的控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运动的释放。或者,如果可能的话,它也会变成幻觉。我们已经发现,根据我们的经验,上述那些异常的精神进程只有伴随着抑制思想才能发生。现在我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些异常的发生只有在某个观念被前意识抛弃,让其自生自灭,并且充满了源于不受抑制的无意识的能量。当然,还有一些事实证明,那些之前被描述为异常的过程其实并不是说正常程序的错误,或是紊乱的思想,而是前意识放弃的精神结构的活动方式。我们还发现,由前意识刺激向运动转变的过程其实也是相同的步骤和模式,而前意识思想和文字之间的转换也容易出现这样的转移和混乱(通常我们会把这一结果称为口误)。最后,要抑制这些低级形式的程序是非常困难的,有很多存在于下列事实的证据:假如我们允许这些思维模式进入意识层面,那么就会产生滑稽效果,我们会笑出来释放多余的能量。

所以,精神神经症的理论表明:童年时期的性愿望冲动受到抑制,在后来的发展中能够重新复活过来(这或许源于我们最初的双性性质,又或许是由性生活的不良影响造成),从而为所有精神神经症状的形成提供了动力。于是,只有通过对这些性欲力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把潜抑理论中存在的漏洞填补起来。对于关于童年时期的性欲的理论是否同样适用于梦学理论,我不做回答。早在假定梦的愿望总是源于无意识的理论时,这个假定已经超出了我所能论证的范围。除此之外,我也不愿深究造梦和引发癔症形成的精神力量之间究竟在本质上有着怎样的不同,因为我对其中一个还没有足够的理解,因此无法比较。我认为还很重要的另外一点。而且我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开始关于这两个精神系统、它们的运作模式和抑制的事实的讨论。

因此,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我正确建构两个精神系统理解了这种心理关系,或者我在面对这一困难问题时有怎样的扭曲和错误,随着时间发展我们在解读精神检查机制和造梦过程的合理与异常中会不断发生观念上的改变。不过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即这些活动在造梦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们和癔症症状的形成过程很相同。梦本身并不是一种病理现象,它不会对我们的精神平衡表现出任何的干扰,也不会对效率或者能力造成任何弱化影响。当然,也许有人会反对,说我的梦和我的神经症患者的梦并不能够得出关于正常人的梦的理论。但在我看来,这些反对根本站不住脚,当我们通过这些现象的本质,解读出它们的动机的性质时,就会发现神经症患者的心理机制并不是由精神生活中的病态干扰制造的,而是早就存在于正常的精神结构中的与常人无异的心理机制。两个精神系统及它们之间的检查机制,两个精神活动间的抑制和屏蔽,以及两个系统与意识的关系(或者是对这些概念、真正关系做出更准确的解释),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精神装置在正常情况下的运行方式。而梦给我们指出了一条通往这一精神结构的途径,即使我们只立足于绝对正确的知识,我们还是可以说,梦证明受到抑制的材料也存在于正常人的心灵之中,且具有同样的活跃能力。梦本身就是受到压抑的材料的表现,从理论上说,所有的梦例都是如此。从实际经验来看,我们也可以从无数梦例中确认这一事实,尤其是那些展示了显著的梦的特点的例子。在清醒时,受到压抑的精神材料存在矛盾,没有被内部认知到,也不能表达。不过到了夜晚,这种受压抑的材料借助妥协的形式进入到了意识层面。

若不能上惊天堂,

那就下扰地狱。

梦的解析其实就是了解我们精神生活中无意识活动的途径。通过它,我们可以理解到最惊奇、最神秘的精神器官的构造,尽管这仅是迈出的一小步,但这一切却开了一个好头,使得我们能够从其他次级学科(比如病理学)的角度,来对这一器官进行解析和分离。至于那些疾病,就是那些功能性的疾病,它们不能说明这一结构的解体,或是这一装置内部的分裂,而是可以解释为动力角度的不断增强或减弱,这些活动不能在正常的机能下被发现。我也许会在他处阐明这个事实,由这两个系统合成的精神结构(精神装置)可以完成高级的正常功能,但只是一个系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