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近年来,中新两国不断加强在文化、科技、人才、立法、教育、医疗以及环境领域的合作交流。
(1)文化交流
第一,签订政策性文件,推进两国文化交流。1996年10月15日,中新两国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新加坡共和国新闻及艺术部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备忘录旨在加强两国在文化、艺术、文物、展览、图书馆和出版等领域的合作。2006年8月25日,在备忘录的基础上,中新两国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鼓励和支持两国在文化政策、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51]。2009年11月12日,正在新加坡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在新加坡共和国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的签署。2010年11月15日,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新加坡内阁资政吴作栋共同为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奠基[52]。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与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的见证下,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与新加坡文化、社区和青年部常任秘书杨紫燕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在新加坡共和国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协定》[53]。
第二,打造两国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2015年11月7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新加坡荣誉国务资政吴作栋一道,为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揭幕。中国文化中心的设立是中新文化交流迈出的重要一步,将为中华文化在新加坡的传播提供良好的平台窗口[54]。
该中心通过文化活动、教学培训、思想交流、信息服务等职能,为新加坡人民提供了解中国、体验中国文化的窗口。中国文化中心的品牌活动包括:欢乐春节、文化系列活动、中新儿童艺术节、发现中国讲堂、天涯共此时、中华文化精品展、中国儿艺马兰花艺校。
以文化系列活动为例,2016年是“中国山东文化年”,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陈晓东及夫人山东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新加坡美术总会会长梁振康、狮城书法篆刻协会曾广纬,以及新加坡文化、经贸届嘉宾共300余人出席。开幕活动由“齐风鲁韵-山东当代名家书画展”“中、新两国名家书画交流笔会”以及“孔子故乡、美丽山东”文艺演出三部分组成[55]。
2017年1月24日,“中国重庆文化年”启动仪式暨“欢乐春节”文艺演出在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盛大举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陈晓东及夫人张斌,文化参赞肖江华,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马红英,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副巡视员李朝卫,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董事会主席刘心玲,新加坡文化部文化遗产司助理司长王群慧,新加坡前国会议员、政务部长曾士生,新加坡艺术总会会长陈声桂,新加坡美术总会会长梁振康,以及新加坡文化、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的近300位来宾参加了当天的活动。除体现巴渝文化的“山水之都美丽重庆”文艺晚会之外,文化年还包括重庆“民族服饰绣”、重庆交响乐团“江山多娇”音乐会、“二胡故事”讲座式音乐会、“汉字之美”诗书画印讲座、中医养身讲座和重庆电影节+旅游推展会等内容[56]。
2018年2月11日,“欢乐春节”暨“美好安徽·皖如仙境”新加坡·中国安徽文化年开幕式在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举行。中国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驻新加坡大使馆临时代办房新文、中国文化部外联局局长助理王晨、驻新加坡大使馆文化参赞阙小华、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马红英、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执行理事会理事、新加坡国家艺术理事会主席陈庆珠、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执行理事会理事、南洋艺术学院董事会主席刘心玲、中国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安徽文化代表团团长周明洁等中外来宾近300人出席了开幕仪式。文艺演出中,来自安徽的艺术家们展示了热烈欢快的安徽花鼓灯舞蹈、喜庆悠扬的安徽民歌、唱腔委婉的安徽黄梅戏、婉转优美的凤阳花鼓,以及再现“生旦净丑”四个行当的传统戏曲服饰秀。在安徽文化年中,安徽省文化厅将举办艺术演出、展览展示、文化讲座、人员培训等多批次文化交流活动[57]。
除此之外,由中国驻新加坡使馆、中新友好协会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合举办的新加坡“中国电影节”至2017年9月已举办六届,电影节让更多新加坡观众了解中国的国情、历史、文化,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推进两国的文化合作交流[58]。
同样发展迅速的,还有两国之间的旅游市场。根据新加坡旅游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中国游客首次冲破300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13%,达322.7万人次,位居榜首[59]。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入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7》,新加坡是排名第十位的旅华客源国,占比3.27%,约452万人次[60]。
(2)科技合作
中新两国的科技合作交流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当时的中国国家科技委员会(现科技部)和新加坡贸工部下属经发局签订了《关于中国新加坡两国开展科技合作的会谈纪要》;1998年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合作的会谈纪要》。1992年,中国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与新加坡副总理兼贸工部长李显龙签署了《中新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定明确规定,中方执行机构为国家科委,新方执行单位为贸工部下属的科研局。1993年,国家科委和科研局成立了“中新科技合作联委会”,并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会议。1998年,在新加坡召开的第四次双边科技合作联委会上双方建立了长期合作研究机制,即确定了“联合研究计划”[61]。2008年3月2日,科技部曹健林副部长访问新加坡,并于3日上午与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陈英杰常秘(副部级)签署了关于开展媒体技术合作研发谅解备忘录。2008年5月5日,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天宝一行访华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和“中国专才赴新加坡交流计划合作协议”。2009年5月18日至26日,新加坡-中国科学技术促进会会长吕力博士率领2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江苏-新加坡技术合作洽谈暨苏州工业园十五周年庆典活动”。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无锡外国专家创业园以及苏州工业园与中新科促会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2009年8月,中国科技部曹健林副部长与新加坡贸工部李奕贤政务部长签署了《关于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指导原则的谅解备忘录》,为更密切的科研合作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框架。2010年1月15日,“新加坡-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促进会”(以下简称新中科促会)正式成立。新中科促会是两国科技合作深入发展的成果,同时也为两国科技合作与交流提供了新平台[62]。2014年,在中新合作联委会上,曹健林副部长和新加坡贸工部高级政务部长李奕贤共同为中新(苏州)创新中心揭牌。2015年6月,落户湖南的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与新加坡公用事业局签订合作协议。2016年10月27日,新加坡标新局代表团访问中国科协,探讨了在新型技术开发利用、传统行业技术改造、国际科技组织内部合作、全球创新联盟建设与人才技术服务转型等方面开展合作的意向[63]。2017年11月24日,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和凯德集团联合主办的“中新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旨在进一步推动中新两国的协同创新,建设两国创新创业共享平台,聚焦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加强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64]。
(3)人才交流合作
第一,中新中高级官员交流项目的框架协议。199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启动中国中高级官员在“新加坡合作项目”的培训计划,并于2001年4月2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国中、高级官员赴新加坡学习培训项目的框架协议(2001-2005)》。2003年11月18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外交部关于新加坡高级官员访华项目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5月14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国西部和东北等地区官员参加公共政策培训项目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5月14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国中央国家机关官员赴新加坡培训考察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9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国中、高级官员赴新加坡学习培训项目的框架协议(2006-2010年)》。
2009年11月12日,在新加坡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新加坡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新两国中、高级官员交流培训项目的框架协议(2010-2014年)》(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2010-2014年的框架协议,包括中国中高级官员赴新加坡学习培训项目、新加坡高级官员访华项目和中新交流项目等三方面内容。中国中高级官员赴新加坡学习培训项目包括四个要点:第一,中方将于2010年至2014年间,选派中、高级官员赴新加坡学习访问,就新加坡公共管理、社会经济政策及在项目进展中提出的其他领域进行考察并交换意见。第二,每年安排六期短期学习培训项目。第三,继续开展中长期管理培训项目。第四,新方负担以上学习培训和管理培训项目中所有中高级官员的培训费、在新加坡当地的交通、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和百分之九十的住宿费。新加坡高级官员访华项目是指,新方可选派常任秘书、副常任秘书或局长级别的政府高级官员赴中国考察访问,其中包括“常任秘书访华计划”与“高级官员赴华学习考察计划”等。中新交流项目则是指两国有关部门将轮流举办中新领导人才选拔与培养论坛。双方还将探索互派官员到有关部门实习。双方也愿意探索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和新方有关机构间建立合作办学关系[65]。(https://www.daowen.com)
第二,中新领导力论坛。举行中新领导力论坛是2008年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在访华时向中国领导人提议的。论坛是中新两国政治领导人和高级官员对彼此所面对的共同挑战交换看法和交流经验的战略性平台。迄今为止,中新领导力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首届“中国-新加坡领导人才选拔与培养”论坛于2009年4月3-4日在上海浦东干部学院举办。论坛由中央组织部和新加坡总理公署共同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和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分别致辞。论坛围绕领导人才选拔与培养为主题,对领导人才选拔与培养的做法和经验,领导人才选拔、考核、培养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领导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建议等,进行了深入探讨[66]。第二届“中国-新加坡领导力论坛”于2010年4月在新加坡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和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共同主持会议,两国官员针对领导力与政民互信的课题深入交流。2012年第三届中新领导力论坛在中国举行。2013年11月,第四届中国-新加坡领导力论坛26日在新加坡举办,论坛以“干部队伍德的建设”为主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分别致辞[67]。2015年4月10日,第五届中国-新加坡领导力论坛在井冈山举行,论坛以“密切联系群众、凝聚社会共识”为主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分别致辞[68]。2017年5月,第六届中新领导力论坛在新加坡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与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共同出席论坛开幕式。论坛的主题是“国家全面创新中的领导力创新”。
(4)司法协助
1997年4月28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唐家璇和新加坡外交部政务部长欧进福博士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该条约于1999年6月27日生效,条约包括总则、司法文书的送达、调查取证、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其他条款和最后条款。在“司法保护”中明确规定: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民事和商事方面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公民同等的司法保护并且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公民相同的条件下诉诸缔约另一方法院。除缔约一方法律有明文规定外,该方法院不得以非本国公民为由要求缔约另一方公民提高诉讼费用保证金。“民事和商事方面相互提供的司法协助”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和相互提供缔约双方有关民事和商事的法律及民事和商事诉讼方面司法实践的资料[69]。
(5)教育交流
第一,建立孔子学院和孔子学校。南洋理工大学孔子学院是中国国家汉语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国国家汉办)与南洋理工大学于2006年合作建设的高层次中华语言与文化机构,也是新加坡唯一经中国国家汉办正式批准设立的孔子学院。在中国国家汉办与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支持下,南洋理工大学孔子学院陆续聘请中国大专院校著名学府的教授学者,根据东南亚各国实际情况,编写适用的教学大纲,提供广泛的中华语言文化课程,协助促进汉语、中华文化、中国研究及商用中文在新加坡及本区域的整体发展。除此之外,新加坡还有新加坡孔子学校和新加坡科思达孔子课堂。
第二,中国-新加坡青少年交流项目。自2002年起,教育部与新加坡教育部每年互换50名大学生,50名中学生到对方国家进行为期15天的交流访问[70]。以2017年,第14个交流年,中方代表团由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和云南农业大学的师生构成,访问了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新加坡管理大学和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四所高校。
第三,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2008年起,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外交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在贵州联系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每年一届)。作为首个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作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教育交流的特色品牌,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深化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教育合作[71]。
第四,中国新加坡双边合作联委会。作为副总理政府间合作机制,2017年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提出“同意以高水平大学合作、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两国青少年交流等传统项目,不断探索教育合作新领域和新模式[72]。”
(6)医疗交流合作
第一,依托世界卫生组织的各项会议进行交流。如2013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第64届西太平洋区域委员会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司司长任明辉应邀参加2013年《世界卫生报告》地区发布仪式,介绍我国全民健康覆盖研究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并与新加坡代表进行了双边会谈。2014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执行委员会第134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以及外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常驻日内瓦代表团有关人员组团参会。期间,中国代表团与新加坡代表团进了会谈。2015年5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瑞士日内瓦出席第69届世界卫生大会期间,会见新加坡卫生部部长颜金勇时表示中新两国卫生领域一直保持密切交流,互学互鉴。双方就健康老龄化和糖尿病防控等方面的合作交换了意见。如2015年2月,在世卫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全民健康覆盖部长级会议期间,我国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访问了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和新加坡中央医院,就医疗保险、医院管理等方面与新方进行了交流[73]。
第二,凭借中国-东盟的区域性机制,加强中新卫生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比较典型的机制有始于2004年的中日韩-东盟卫生部长会议、始于2006年的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74]。有代表性的实施项目有“中国-东盟公共卫生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2015年6月,第一届中国-东盟公共卫生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北京开班。来自东盟成员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8个国家共16名卫生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以授课、学院讨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为东盟各国公共卫生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培训学员还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和国家流感中心进行实地参观[75]。除此之外,还有“中国-东盟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百人计划”等卫生人才交流合作项目,培养公共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控人员、医学人才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76]。
(7)环境领域合作
第一,依靠中国-东盟的区域性机制,加强中新两国环境领域合作。2002年,在东盟倡议下启动东盟-中日韩环境部长(10+3)会议机制,该会议机制是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环境合作的高层平台。在2002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组团出席了历次东盟-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2002年在老挝举行的第一届(10+3)环境部长会议上,部长们同意了在10个优先领域探讨合作的可能性。最近的第十五次东盟-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于2017年9月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召开[77]。
第二,中新两国之间的双边环境领域合作。代表性文件有中新签署的部门间环境合作和水处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和新加坡于2014年签署了中新部门间环境合作和水处理合作谅解备忘录,重点开展环境执法、城市水环境管理、水处理和环保企业协作、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合作[78]。而常规机制是依托每年召开的中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如2015年10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中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天津生态联合协调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中方就强调重点开展绿色发展(尤其是绿色金融)、环境执法、城市水环境管理、环保产业、技术与咨询服务,以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共建和焚烧飞灰管理处置等领域合作[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