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沟通
中老于1961年4月25日建交。老挝政府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11]。老挝分别于1992年、1999年在昆明、香港设总领事馆。2009年在南宁增设总领馆。2010年在云南景洪增设领事办公室。2013年12月,我国驻琅勃拉邦总领馆开馆。2014年1月,老挝驻上海总领馆开馆,同年7月,老挝驻广州总领馆开馆。
(1)签署文件
两国签署的重要双边文件主要有:200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2006年《中老联合申明》、2013年9月《落实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老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及多项经济合作文件、2016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2016年5月《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合作计划(2016-2020年)》《中老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老关于促进产能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十项文件、2016年9月《关于编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关于确认并共同推动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的协议》《关于共同编制老挝电力、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旅游等重点领域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合作框架协议》《经济和技术合作规划补充协议》《关于开展国内安全执法领域情报信息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修缮和保护在老中国烈士陵园的协定》《2016年至2018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关于通关便利化合作的安排》《双边银行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合作文件、2017年11月《中老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关于共同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加强“数字(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老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关于联合开展老挝国家水资源信息数据中心示范建设项目和老挝南乌河、南屯河流域综合规划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共同建设中老现代化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开展未来三年援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援老挝工贸部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换文》《关于实施怀博莱水电站项目的优惠贷款框架协议》《关于建立电力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关于金融支持老挝中小企业发展合作的协议》《怀博莱水电站项目优惠贷款协议》《老挝115千伏输变电线路扩建与综合改造项目贷款协议》《关于万象至万荣高速公路项目合资协议》《老挝500/230KV万象环网项目贷款协议》等合作文件、2017年12月《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12]。这些文件是两国政策沟通的重要成果。此外还与老挝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双边合作规划》。(https://www.daowen.com)
(2)合作关系
过去几年,中老关系发展顺利,成果丰硕,两国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如果用三句话概括两国关系,那就是,政治上高度互信,经济上全面合作,人文上广泛交融。2013年以来,中老关系最大的特点是,两党关系引领两国关系。近几年来,两党总书记频繁会晤,为两国关系做好顶层设计,指明前进方向。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与朱马里总书记一致同意,要建设高度互信互助互惠的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与本扬总书记达成一致,中老携手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13]。1997年7月老挝加入东盟,目前亦是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10+1)及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