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国外无人机相关法规

5.1.2 国外无人机相关法规

1.美国的相关法规

经历了长时间的等待,数次延期,2015年2月15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终于公布了期盼已久的无人机商转管理办法草案。这项新规打破了之前全面禁飞的局面,但是还有待最终定案。

这份规则主要适用质量25 kg以下的无人机,主要限定包括飞行时间、高速、速度、搭载限制。它限定无人机只能在白天飞行,且全程都必须保持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50 m,时速不得超过160 km/h。不得从人头顶上飞过,不得从无人机上扔东西,机体外侧不得搭挂包裹。

飞行路线地点限制:无人机必须避开飞机飞行路线和飞行限制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临时限飞令。无人机应避开有人驾驶飞机的机场至少8 km。无人机飞行时,应始终维持于无线电操作者视界以内。

驾驶员资格要求:无人机操作人员至少满17岁,需考取美国联邦航空局无人机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并且通过TSA(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的审查要求。

另外,关于爱好者的模型无人机,则仍然跟之前一样不受限制,只要不妨碍空中交通。

2.英国无人机政策

世界无人机法规领航者CAP722是英国民航局在英国领空内对无人机使用的指导准则,现在所有关于无人机的法规都收在《空中导航法(2009)》中,在那之前,CAP722是英国无人机行业的参考标准,并被全世界所模仿学习与实施。这份文件强调了在英国操作无人机前需要注意的适航性和操作标准方面的安全要求。最新版的CAP722发布于2012年8月,并且对民用无人机实施相当程度的开放政策。英国民航局是无人机法规领域的领航者。

3.欧盟的相关政策

欧洲法规2008第216号监管着所有整机质量超过150 kg的无人机。无人机的设计和生产也必须和常规飞机一样遵循相关的认证规范(该规范由Euro USC公司主导,该公司获得民航局的授权实施轻型无人机计划),并且必须获得适航认证或准飞许可。在英国,整机质量在20 kg到150 kg的无人机需要具有英国法律下的适航性资质。如果飞行器在半径500 m和低于400英尺(1英尺=0.304 8 m)的范围或在隔离的飞行区域内,并且无人机和该飞行有一定的适航性保证,英国民航局可以豁免适航性认证的需求。英国民航局也会在自己调查和被推荐的基础上颁发豁免权,当前仅有一家组织获得了此项许可。整机质量20 kg以下的无人机并不需要遵从很多主要政策要求,但是领航法第98号文中设立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禁止在管制区域或飞机场附近飞行,除非获得空管局的许可,最大高度400英尺和禁止在没有英国民航局特别许可的情况下高空作业。

虽然英国航空法中操控无人机并不需要认证飞行员执照,但是英国民航局要求所有潜在无人机操控者都要掌握飞行资质。飞行资质可以通过完成指定课程获得,并由四家认证机构运营培训与考试。

而对于军用和民用的市场占比,Teal Group给出了民用市场更加乐观的判断(大约年化复合增速为9%,到2023年达到15亿美元,当然Teal Group在报告中特别提到了Google、Facebook和Amazon等高科技巨头给民用、军用无人机产业带来的潜在的现在难以量化预判的颠覆性变化)。民用无人机市场在全球范围出现爆发性增长需要突破的两个瓶颈是空域资源和安全问题。一旦在世界范围内解决这两个问题,人类利用无人机征服空域的想象空间将被彻底打开,全球民用无人机市场可能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