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过程

(二)一般过程

1.申请备案

拟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机构向所在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联系,提出申请并备案。

2.工作培训

所在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在收到申请的1个月内对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机构提供一次工作培训,并在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

3.组织实施(https://www.daowen.com)

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机构依据本方案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记录有关的活动信息。

4.考核评估

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机构在提出建设申请6个月后向所在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申请考核评估。所在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组织对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评估指导。

5.督导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可授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称号,负责授予称号的主体由各省根据本省特点自行确定,可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或行动办公室。对考核评估合格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区、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每年至少进行2次督导检查,市级、省级和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每年进行1次抽查。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如果逾期不改,将取消健康支持性环境相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