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礼仪问题
礼仪是一个阐释起来相当棘手的主题,因为根据学术分类,长久以来它一直属于宗教研究和人类学关注的领域。在这些学科中,它常常与前现代民族的信仰或非西方世界相联系,它所涉及的也是宗教或宇宙以及他们的种种与神灵有关的行为。在此规则下,礼仪也可理解为一个过程,社会借此过程而形成并合法化,社会亦借助礼仪改变社会成员的身份状况从而实现社会转型(范·杰尼普Van Gennep,1909;涂尔干Durkheim,1915;特纳Turner,1969)。在更通俗的用法上,礼仪可以被理解为正式的有章可循的义务性的行为的一部分。与之相对的是非正式的或更自然(natural)的行为。就本次研究而言,这些有关礼仪的观点都不错,因为它们常常能很好地解释朝贡体系的某些方面,尤其是涉及朝贡本身和觐见皇帝时。
同时,在清廷关于马嘎尔尼使团记载里,“礼”这一术语占有突出的地位。实际上,它就是宾礼,是帝国五种礼仪之一,正如《大清通礼》所描述的那样,宾礼涉及到统治权的构成,官员们正是依据宾礼来安排马嘎尔尼使团和其他使团的觐见活动。我试图要回答的问题,不是礼在清代对外关系中是否重要,而是清廷文本中的礼与朝贡体系中讨论的礼是否相同。翻译是一件棘手的事,如果注意力局限于对外关系和帝国觐见,则该问题的答案将是“不”。我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我认为“礼”译为“礼仪”(ritual)不合适,而是因为研究这一课题的著者们,已把“礼仪”的概念弄得过分狭窄了。
许多中国史学者试图从中文资料尤其是儒家典籍中重建“礼”的意义[26],与此同时,出现了如上所述的一种趋势,即试图把礼和西方历史上对礼仪的理解混同起来,这种礼仪是与世俗的/知识界对宗教信仰及其实践的讨论紧密相连的[27]。在这种看法中,理由和理性占据系列的一端,而另一端则是礼仪和典礼。以理性为中心的世俗主义深受自然科学的影响,它认为,有关礼仪的声称是靠不住的(譬如,罗马天主教弥撒的圣餐变体论),因此礼仪必定有别的作用。人们热衷于礼仪活动必定事出有因。对此,通常有两种解释[28]。
一种是象征式,把礼仪作为文化特定或典型的标志,借此标志将礼仪的意义传递至参与者的头脑中。以此观点考察罗马天主教弥撒,则面饼和酒并不是耶稣基督真实的身体和血,而仅仅是其象征,它体现了基督徒为全人类所做的牺牲。第二种解释是功能式,将礼仪视为一种工具,社会和政治结构借此工具而合法化。以此方法分析天主教之弥撒,则它的功能在于使天主教会(或罗马教廷)的权威合法化,并巩固信徒之间的团结。婚礼、葬礼、圣餐仪式、坚信礼等等,均可以以类似方式加以解读。汉学家们把上述方法用于研究中文资料,并通过诸如此类的“眼镜”来阅读与外国使团有关的文本[29]。
且看看学者们如何看待朝贡。如上所述,费正清很早就断言朝贡对中国的统治者并无任何“经济”价值。因此,朝贡在中国文化中必定有其他意义。譬如说,磕头就是一种象征,象征着磕头者对中国皇帝宗主权的认可。朝贡表达了或者说是交流了一种臣服。同时,作为更大的朝贡体系的一部分,朝贡亦可理解为一种工具,统治者借此合法化,中国社会借此得以巩固,外国人借此而被整合进一个由于他们的加入而更趋广大的社会之中。同样的阐释可以并已经用于解释帝国觐见[30]。现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观点看起来没什么害处,甚或是讲求实际的,它们的影响很大。实际上,在大多数欧美知识分子的实践——即萨义德和其他人所说的“东方主义”——中,这些观点的地位几近牢不可摧。这些观点也是更广泛的文化工程的一部分。这些文化工程为之服务的是把“西方”构建为一个至迟从上个世纪中期以来就在知识、政治、经济活动等方面享有特权的地区(亦可参见杨Young,1990和赫伯特Herbert,1991)。
在其他方面,这些观点的成果是找到了丰富的证据以确认那些有关20世纪之前中国的古代或传统特色的老生常谈。譬如,学者们很看重帝国祭天大典,因为就如同真实的礼仪一样,祭天大典表明了清晰的宇宙秩序观,可以被视为具有在古代或前现代社会里的宗教的普遍特征[31]。或许正是在这一点上,礼仪这一术语较其他任何方面都能更好地运用到中国的实际,这确实是可以认定的。
然而,这样的实践似乎有违预设,不符合预定的分类学,也远远不同于已有的对帝国礼仪的普遍看法,当考虑到清廷总是坚持把对外关系当做礼仪时,情况尤其如此。诸如此类的错误即便有成因,也往往被解释为中国皇帝(被误导地)自称为宇宙统治者的原因。另一方面,许多学者运用对外关系的讨论来指出历史中国的主要不足。譬如,曼考尔在解释朝贡的“象征”价值时,就认为,在“传统社会”里,“既然象征与事实之间的区别很模糊”,形式“就是至关重要的”。在中国社会里,形式被当做事实(1971:85)[32]。威尔斯以类似的笔调写道,从宋代开始,中国官员就“倾向于关注表面的礼仪而不是关注实际的权力……”“礼仪”,他写道,“是表象的形式化”(1984:21~22)[33]。这种极具特色的礼仪思想,伴着一种(给人印象)几乎是病态的行为——坚持维护表面礼仪,甚至削足适履来使事实符合表象,这正是帝国秩序的致命弱点。这意味着,中国官员倾向于耽于幻想,从未直面过19世纪驾临中国的那种真正的挑战。在此意义上,清政府不但要为它本身的崩溃负责,而且对于西方的炮舰政策,它也难辞其咎。
在那些把礼仪当做借以合法化的工具的观点中,也可以看到相似的逻辑。在中国文明进程中,礼既为政治权力提供了某种支持,但同时也阻止了理性化在中国的文明之中超越某一界限。如上所述,这在法律领域尤为明显。而现代社会里(这一点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会过分)权力结构正是借法律而合法化的。中国没有产生出公正的法律体系,因此没有将文化、政治权力结构、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理性化[34]。礼仪可能有助于维护国内政治秩序,保有关于中国文明和帝国权力的幻想[35],导致趋于防御型(假定不是进攻型或帝国主义型?)的政策,但它也是一个巨大的束缚,阻止传统中国创造性地应对西方。
总之,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里,学者们不断重述礼仪的象征性和功能性,以此来解释清帝国礼仪和朝贡体系。礼仪是指那些在它本身之外的事物,因此,礼仪本身的实际内容比不上这些所指的事物重要,礼仪是古代或前现代社会的典型特色。这样,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是对完全有意识的理性的缺乏,对类别的混淆,对因果关系的有限的理解,礼仪行为培养或反复灌输共同信念(以书面文化的方式)以便产生团体凝聚力,并为独裁者提供维持社会控制的工具。科学的现代社会理论提供的优良分析工具,使礼仪的这种种特征越发清晰可辨。就如同萨义德谈到的东方主义的建树一样,关于礼仪,清代资料里说了些什么,这无关紧要,所有这样的资料都可以被轻而易举地译成观察者的话语规则,并产生知识,这些知识明明白白地宣称优于历史上中国臣民所拥有的知识,那些中国臣民受着表象和虚幻的支配。
新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历史观很少质疑礼仪的象征性或功能性阐释,也不曾试图努力去挑战这些阐释在清代对外关系研究中的应用,多数著者依然把外国使团的朝觐和觐见作为一种象征,而礼仪本身只是一种高度顽固的正式表象,这表象只是偶尔才与外在“事实”相符。很少有人试图质疑如下观点,即清在礼仪方面的失败与19世纪的中西冲突有直接的和不经意的联系。假定清帝国能够改变对外关系的礼仪化,那么冲突也许就能避免,或冲突之后果就将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