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准备接待
(1792年12月至1793年1月)
《大清通礼》对以下各方面都有规定:外国使团从何处进入清帝国,行进路线,负责管理使团的官员的责任等等。使团进入地点的文武官员要向礼部汇报,礼部负责签发允许使团进入的允准书,然后使团在护卫下向京城进发。在途中,省级官员负责为使团供应食宿,提供娱乐。在省与省的交界处,使团被移交到下一省,在那里,同样的官方接待再次上演,如此这般直至到达京城(《大清通礼》,45:1a)。(https://www.daowen.com)
同时,在北京,礼部上奏皇帝,获得允准后,就着手准备接待使团。通知工部准备住处,户部供应粮食,光禄寺供应肉类,鱼,酒,蔬菜和水果。使团抵京时,礼部通知鸿胪寺出迎。到达之后,使团被礼部引到宾客住处,那里早已做好接待准备,并可供应膳食(《大清通礼》,4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