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参加社区康复,可申请阳光心园机构服务

7 政策资源营 加持元气满满的政策资源

《生命之光》

绘画者:老陈(精神分裂症亲历者)

绿色就是我们的生命,阳光可以通过缝隙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们能做的就是要寻找、利用好这些光。

“孤岛”中,别忘了还有各路支援

陆阿姨终于走进了我们“家庭训练营”的最后一站,她很是兴奋,因为她已经学习和了解了很多精神康复的技能。

但是最近陆阿姨又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儿子生病后就一直没有工作,要经常看精神科门诊,长期服药,偶尔还要住院。而我的退休金不高,基本刚好维持家里的日常开销,再加上我年龄也大了,偶尔我也要去看病,目前的生活、医疗各方面的负担真的是有点重,仅凭我个人的力量又很难解决。现在的我好像一直在一个孤岛,真的蛮希望能找到可以拉我一把、帮我一把的人。”

训练师拍了拍陆阿姨肩膀,说:“陆阿姨,您并不是在孤岛上,您身边有很多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这些资源一直都有,那就让我带着您一起来打开这最后一站的大门了解一下吧!”

在这里,陆阿姨将系统了解上海现行的与精神障碍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医疗保障、生活补贴、机构资源、心理援助热线等。这些政策资源也是为“陆阿姨们”和“儿子们”而特设的,也将助力他们家庭的成长之路。

一、那些与精神障碍相关的法律法规

陆阿姨表示,作为一个普通居民,平时很少接触或涉及法律知识,但是在儿子确诊精神障碍后,她认为了解学习一些与精神障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非常必要的。下面,训练师就有针对性地为大家介绍与精神障碍相关的法律法规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作为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该法共七章八十五条,主要包括:

(1)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

(2)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3)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4)精神障碍的康复

(5)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6)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

(7)附则

2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2001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14年进行修订,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九章七十三条,主要包括:

(1)总则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3)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4)心理咨询机构

(5)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诊断与治疗

(6)精神障碍的康复

(7)保障措施

(8)法律责任

(9)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08年修订并实施。该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该法共九章六十八条,主要包括:

(1)总则

(2)康复

(3)教育

(4)劳动就业

(5)文化生活

(6)社会保障

(7)无障碍环境

(8)法律责任

(9)附则

4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起施行。该法共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

(1)总则

(2)残疾预防

(3)康复服务

(4)保障措施

(5)法律责任

(6)附则

5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起施行。该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包括:

(1)总则

(2)用人单位的责任

(3)保障措施

(4)就业服务

(5)法律责任

(6)附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1994年国务院令第161号发布,2011年修订,2017年再次修订施行。该法共九章五十九条,主要包括:

(1)总则

(2)义务教育

(3)职业教育

(4)学前教育

(5)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继续教育

(6)教师

(7)条件保障

(8)法律责任

(9)附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

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20年起实施,该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共十章一百一十条。

(1)总则

(2)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医疗卫生机构

(4)医疗卫生人员

(5)药品供应保障

(6)健康促进

(7)资金保障

(8)监督管理

(9)法律责任

(10)附则

二、关于监护、婚姻、生育等法律议题

接着上面的精神障碍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训练师又告诉陆阿姨,还有几项重要的法律议题和生活密切相关,也是我们有必要知晓的。

1 关于监护责任

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家庭成员间应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等。

2 患者能否结婚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规定是为了尽可能保障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虽然《民法典》中没有明确指出“重大疾病”具体包括哪些,但是在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8条中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38条指出“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从上述相关法律中,我们大致可以知道精神障碍患者有权过上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但是婚姻是建立在双方知情、自愿基础上的。在发病期内不能结婚,其他状态下没有硬性规定,尽量是在病情稳定一段时间后再决定婚姻事宜,千万不能在婚前跟对方隐瞒病情。此外,作为精神障碍患者的配偶可能要付出更多,所以婚前要认真思考是否能够承担这份责任,协助患者共同走上复元之路。

3 患者能否生育

2021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第30条规定“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因此,国家没有法律禁止精神障碍患者生育,但是作为患者和照料者,在决定生育前尽量要想明白以下内容:

(1)部分精神障碍具有遗传倾向。据调查,单亲患精神分裂症者,子女患病的概率为10%~20%,双亲均患精神分裂症者,子女患病的概率高达50%。

(2)日常抚养照料孩子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精力、财力,且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会自顾不暇,在抚养照料孩子上会面临很多压力。

(3)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在急性发作期可能会出现一些怪异思维和行为,甚至会伤害到孩子。

(4)随意停用精神科药物容易导致复发,在怀孕和哺乳期的药物服用一定要及时跟精神科医生沟通。

如果上述内容患者和配偶都已考虑到,那就根据自己的心意勇敢作出决定,做好身心各项准备工作。

4 患者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障碍患者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来看看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吧。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8条规定:

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精神障碍患者只要涉及法律问题,一般都要进行司法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在案件当时的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

5 患者损害他人财物,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任何人(包括精神障碍患者在内)的行为使他人或社会集体遭受人身、名誉或物质损害,除法律规定可免除赔偿责任者外,都应当承担责任。即使精神障碍患者的破坏行为是在精神活动紊乱状态下造成的,也只能免除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包括经济赔偿、医药费、丧失劳动力的生活费与营养费、死亡者的丧葬费与死者承担抚养或赡养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等;致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也应采取恢复名誉的措施。精神障碍患者自己有经济能力时,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对受害者酌情赔偿。对于没有经济能力的患者,应由其照料者和监护人代替患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就诊时,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障政策

医院门诊已成为陆阿姨和儿子经常“光顾”的地方了,虽然每次医疗费用支出不多,但是常年累月下来也让这个家庭颇感吃力。接下来,训练师给陆阿姨介绍了一些门急诊和住院可享受的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等,相信这些资源可以帮陆阿姨一家的大忙。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期:每年10~12月,中途参保人员会有3个月等待期。

缴费额:重残人员的参保资金,按照规定的年龄段筹资标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承担。

就医管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疗保险卡、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及相关凭证就医。

(1)门急诊待遇

一年内医疗费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门急诊医保支付比例

(2)住院医疗待遇

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住院医保支付比例

(3)帮扶补助

参保人员中的重残人员(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本市重残标准的无医疗保障人员)在门急诊和住院起付标准内予以全额补贴。

2 大病医疗保险

适用对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适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居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可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保险。

报销范围: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度、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病7种精神障碍能办理。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

陆阿姨儿子初次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就诊时,医生就告知需要具备2个条件:需有复核诊断为上述疾病或开具疾病证明者,上海城镇医保卡。

3 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下称“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以下称“低收入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以下称“特殊救济对象”)。具有上述类别的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救助。

医疗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降低医疗救助门槛,实施分类设定医疗救助比例及年度救助限额。

医疗救助

年度救助限额动态实施调整机制,具体调整内容及限额标准,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四、长期服药时,可以申请免费药物

长期门诊配药对于陆阿姨的家庭来说确实是负担。但是先别急,其实政府有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部分免费药物,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下免费服药政策吧!

1 服务目标

为本市无业、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

2 范围和对象

本市户籍人口中登记在册的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其中无业精神病患者指经街道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没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指经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核定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人员。

3 列入免费项目的内容

(1)纳入免费服药对象后所需的基本检查:心电图、血常规检查等。

(2)根据精神药物治疗常规要求,定期作必要的药物监测。

(3)具体实验室检查项目和频度如下:用药初始,每人进行一次肝功能、心电图、血常规检测;以后除服用氯氮平和奥氮平外(服用氯氮平或奥氮平可每月测一次血常规),每季度测一次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4)常用的国产治疗精神疾病药物,包括治疗药品和辅助治疗药品。初次列入免费提供的基本药物为:氯丙嗪、奋乃静、氯普噻吨、氯氮平、舒必利、氟哌啶醇、三氟拉嗪、五氟利多、癸氟奋乃静(针剂)、苯海索、阿米替林、丙米嗪、氯米帕明、马普替林、多塞平、碳酸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地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四大类21种药品。

4 医疗机构

(1)首次免费服药对象的确定由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

(2)复诊随访由区精神卫生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5 申请步骤

上海部分区免费药物种类多于21种,详情可咨询辖区精防医生或全科医生。

住院期间暂停提供免费服药,出院后仍可享受。

五、口服药物麻烦时,可以考虑长效针剂

陆阿姨告诉训练师:“孩子每天口服药物确实很麻烦,容易忘,出远门还要带着,关键还要担心别人看到这个药品。如果能发明一种服用一次能管几天的就好了。”如果您也心怀跟陆阿姨一样的希冀,就来了解一下长效治疗药物。

为了进一步保障患者维持规律用药,简化治疗,预防复发,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减轻照料者负担,上海市卫生、公安、医保及财政等部门联合在全市推广长效治疗药物工作。

1 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在本市登记在册并接受社区服务管理。

(2)经综合风险评估为高风险等级,或服药依从性差,或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

(3)经医学专业评估符合使用长效药物适应证。

2 适用药物

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长效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口服药物和注射针剂)。主要包括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癸氟奋乃静注射液、癸酸氟哌啶醇注射液、五氟利多片等口服药物和注射针剂等。

3 治疗费用

费用报销实施“一站式服务”,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外,患者自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无需患者再付。

4 治疗形式

每月1次,一年接种12次针剂。如果至少连续6个月使用一月一针的长效针剂并且疗效稳定,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换用3个月一针的长效针剂,让治疗更加简单化。

5 申请流程

六、经济困难时,两项补贴或许有帮助

前面,训练师给陆阿姨讲了很多医疗或药物方面的福利政策,其实像陆阿姨这样经济困难的家庭,还可以申请经济援助,那便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

(1)具有上海户籍。

(2)持本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符合下列“生活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认定标准。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补贴具体标准今后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

2 申领办法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本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如“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自助终端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审核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需要经济状况核对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应当填写《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申请表》,相关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各项审核通过后由区民政局于每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存入残疾人账户。

七、重残无业时,有三类补助可以选择

如果家中有重残无业人员,可以有选择地考虑申请:

1.重残无业人员养老补助

2.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服务

3.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1 重残无业人员养老补助

(1)受理条件: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16至49周岁,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靠亲属照料、享受政府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且从未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本养老补助。

凡参加重残无业养老补助的人员,无论何时参加养老补助,本人缴费须满5年,年满50周岁后均可按标准逐月领取养老补助金,直至死亡。

(2)申请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2张。

(3)办理程序

①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

②由街道(镇)残联进行初审后,将有关材料报区残联审核。

③经审核通过后,建立个人账户,按月交纳参补费用。

④50岁后领取养老补助标准请咨询所在街道。

2 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服务

(1)受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经审核符合养护服务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

(2)申请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重残无业证明材料。

(3)申请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4)已获准养护服务的残疾人,持审批表到残联约定养护服务机构办理入住手续,并享受机构养护服务补贴。

(5)特别说明:养护补贴直接转账至养护服务机构,养护费用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按所在养护服务机构的规定要求缴纳。

3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1)对象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人证,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生活不能自理。

(2)办理程序

①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审核确认:受理后30日内,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

③资金发放:自审核确认之月起按月定期发放,原则上依托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

八、在家中康复,可申请居家养护服务

如果家中有精神障碍残障人士,且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居家养护服务,减轻家中照料负担。

1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有居家养护需求的以下人员均可自愿申请。

(2)未享受机构养护或日间照料(阳光之家、阳光心园)服务补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

(3)原“7259帮老助残行动”对象(父母一方年龄为65岁以上、抚养残疾子女的“老养残”家庭、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孤残老人,具体政策口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区残联负责解释)。

2 服务内容

由街道(乡镇)残联选配、落实服务人员,为经审批同意符合居家养护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每天1小时的居家养护服务,服务内容为料理家务和生活护理等。

3 操作流程

九、减轻出行负担,可申请残疾人交通补贴

训练师一直以来都在鼓励陆阿姨要多带儿子出来走走,接触一下社会。出门在外肯定要涉及交通工具,此时,一定要记得申领残疾人交通补贴哦!

残疾人交通补贴是一项涉及残疾人的基本民生政策,也是一项上海市特有的、面向残疾人的普惠性政策,新评残的残疾人,只要符合条件基本都会申请,申请率接近100%。

1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 申请方法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至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022年上海市残联推出残疾人交通补贴“免申即享”服务。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采用“一步式”地直接兑付,由信息系统按照业务规则计算筛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由业务部门确认后,形成“免申即享”名单,直接纳入各区的日常发放工作,残疾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

3 补贴发放

通过审定后,街镇于每季度首月的25日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存入残疾人账户,每人每月45元。

十、需要就医时可选择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专业就诊信息,我们梳理了本市所有专科和设有心理精神科门诊的部分综合型医院,供大家在就诊时有更多选择空间。

上海市精神专科医院和心理精神门诊

续 表

十一、想参加社区康复,可申请阳光心园机构服务

阳光心园是本市专门为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社区日间康复机构。目前全市已有214家(每个街道都有设立),注册和非注册学员4000多人,康复内容主要包括:日间照料、娱乐康复、心理疏导、工疗作业、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及家属康复指导等。

1 入园标准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龄在16~55周岁。

(3)有需求的持证精神残疾人。

(4)病情稳定,自愿服药,生活基本自理,家庭或监护人积极配合。

(5)无传染病和严重躯体疾病等。

2 入园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入园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可向所在街镇阳光心园或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阳光心园服务申请审核表”。

(2)工作人员家访:阳光心园工作人员对学员进行家访,了解基本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对其支持状况。

(3)医生评估:医生接到入园通知后,5天内对学员进行入园评估,5个工作日内知评估结果。若不符合入园条件,需说明情况。

(4)安排体检:学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向家属和学员说明情况,终止申请流程。体检合格者,由工作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家属和学员到阳光心园办理入园手续。

(5)观察适应:学员经过1~2周适应期,适应良好者,签订入园协议书,在上海市残联康复综合信息平台上注册登记报批;适应不良者可推迟入园。

(6)填写“个案管理服务表(学员档案资料)”,备案保管(学员须递交残疾人证、身份证、家属的身份证等复印件)。

3 离园申请流程

由本人或家属提出离园请求,填写审核表;经所在街镇残联审核批准后办理离园手续,报区残联审批备案,在市残联康复综合信息平台上做好注销工作。

4 康复费用

学员在阳光心园接受常规康复服务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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