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作为外来者的犹太人

Ⅱ.作为外来者的犹太人

在过去的一两个世纪里,犹太人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被视为新近抵达的外来者。他们从来没有在经营活动最成功的地方设立老字号企业,也没有从近郊进入城市中心区域;但他们却从遥远的地方、从生活方式和习俗乃至于气候都不同的地方、从他们居住的国家来到了这里。他们从西班牙和葡萄牙以及德国,来到了荷兰、法国以及英国;他们从德国的其他城市,辗转到了汉堡和法兰克福;后来,他们又从俄属波兰出来并遍布德国全境。

那时的犹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属于移民,就此而言,他们学会了快速适应新的环境。在这个方面他们超过了欧洲各国人,欧洲人只是在移民美洲后,才逐渐掌握了这门艺术。

为了在全新的环境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境,新来者必须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他们必须谨言慎行,这样才能顺利地在一个全新环境中谋得生路。当本地人还窝在温暖的床上时,这些新来者已经站立在黎明凛冽的晨风中了,结果他们更加精神抖擞。他们必须一门心思找到立足点,他们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受这一愿景的支配。他们必须要决定如何才能最好地规划自己的事业,实现目标的捷径是什么,也就是说,哪种产业或者商业才能获取最多的利润,与什么样的人合作才能建立起商业联系,基于什么原则才能经营好一家企业。所有这一切就是替代了古老传统的经济理性主义吗?我们已经观察到犹太人所做的这一切;试想犹太人在世界各地都被视为外来者、新来者和移民,他们被迫做这一切的原因岂不是显而易见了?

但是,几个世纪以来,犹太人在很多国家的外来者身份还有另外的含义,这一含义或许只能从心理学和社会学意义上进行解释。人们将他们看成为外来者是因为他们与当地人之间内在的反差,是因为他们与居住地人们的隔离几乎与种姓制的隔离相同。犹太人把自己看成是特殊的民族:各国也视他们为特殊的民族。因此在犹太人中出现了一种情形,他们的行为和心态表现出是一种“外来者”的行为和心态,尤其是在世界公民概念尚不存在的时代。因为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没有人道主义者来思考这样一个事实,即与“外来者”打交道足以安抚自己的良心并放松道德责任的束缚。在与外来者交往的过程中,人们从来没有如此讲究。现在,鉴于犹太人在各个地方都被看成是少数族裔,犹太人便与外来者和“他者”有了往来,尤其是在经济活动中。反之,“他者”与外来者的生意,可以说,十次只有一次,或者一百次也只有一次,这种情形正好与犹太人相反,犹太人十之八九或者一百次里有九十九次都是在与外来者交易。那么,后果怎样呢?犹太人诉诸“外邦人的道德规范”(ethics for stranger)(如果我没有误用这个术语的话)的次数,远比非犹太人要频繁。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道德规范是规则,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这种道德规范只是例外。犹太人的经营手法则以此为基础而产生。

与其外来者身份紧密交织在一起的,是他们在世界各地都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然而这一点有其自身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将拿出专门的一节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