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犹太人人类学
关于犹太人的起源以及犹太人人类学和人种学,今天的诸多观点都大致赞同下述基本事实。人们普遍认为,[519]与犹大人(Judah)一样,以色列人是由东方各民族融合而成。公元前15世纪,希伯来人(当时的贝都因人部落)想在巴勒斯坦定居的时候,他们发现,在此之前很久,那里就存在一个古老的民族——迦南人(Canaanite),迦南人控制着赫梯人(Hittites)、比利洗人(Perizites)以及希未人(Hivites)和耶布斯人(Jebusites)(《士师记》,3:5)。与以往的旧观点相反,新近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犹太人部落主要是与这些部落通婚。
后来,部分犹太人走上了巴比伦流亡之路,但巴勒斯坦的种族融合还在继续。至于巴比伦流亡(这段历史就此而论至关重要),我们从最新发现的他们有关通婚态度的楔形文字铭文中,已经了解甚多。铭文显示,“毫无疑问”,犹太人和巴比伦人正在逐步融合。移民们用巴比伦名字称呼自己的孩子,巴比伦人波斯人、希伯来人以及亚兰人的名字称呼自己的孩子。[520]
关于组成犹太人的各个民族和部落之间的关系,我们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更不用说如何才能把他们与其他相似族群区别开来,或者如何称呼他们的问题了。最近关于“闪米特人”(Semites)这一术语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论战,争论的结果是,人类学界不再使用闪米特人这一术语了。与有关雅利安人(Aryans)的争论一样,关于闪米特人的争论也只是表明,语言学概念对人类学意义上的人类划分的干扰有多强烈。一般认为,闪米特人就是操一口闪米特语的人,但在人类学意义上,他们并不相同,他们属于不同的族群。[521]
我自己的看法是,关于东方文明民族的准确界定之论战,意义不大。我们在这一点上所知不多也无关紧要。然而,有一点很确定,即他们所有人,埃及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犹太人,从他们的起源和早期历史看,都属于同一人群,我们或许可以用一个术语来表示这个人群,即“沙漠民族”(Desert)或者“沙漠边缘民族”(Desert-edge)。这些人与来自北方的金发碧眼的部落相混种的假设,现在已经被公认为是无稽之谈。只要没有比扫罗的红头发或拉美西斯二世木乃伊的长头骨(dolichocephalic skull)更为现成和可信的证据,德国人所谓[犹太人]无处不在的理论,[522]只能受到人们的冷遇。
那么,人类学史上关于犹太人的人种起源问题会怎么说呢?关于犹太人的一个常见答案是,犹太人在流散期间与之前一样,继续与他们的非犹太人邻居通婚。勒南(Renan)、勒布(Loeb)和纽鲍尔(Neubauer)等人都相信,在很大程度上,现代犹太人是希腊化时代异教徒皈依者的后裔,或者,是公元纪年早期时代犹太人与非犹太人通婚的后裔。尤其是东欧金发犹太人的存在(达到了13%),提供了这一看法的可能性。但就我所知,今天普遍流行的完全相反的观点是,从以斯拉时代起,犹太人一直与这些人严格保持隔离。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与其他民族没有任何接触,所以他们是一个很纯的人种。没有人能够否认,在漫长的世纪里,异族人的血滴落进犹太人的身体,但滴入犹太人身体的血很少,这些外来因素不足以影响犹太民族血液的纯度。
现在我们似乎已经很清楚,过去,我们过分地高估了皈依犹太教的异教徒的人数。毫无疑问,在希腊化和早期基督教时期,犹太教在不信教人群中赢得了很多追随者。(但在随后的数个世纪中,除了个别情况外,犹太教完全失去了影响力。)罗马法和犹太法都为这种皈依者做了规定。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所有人都是所谓寄居的皈依者(Proselytes of the Gate),也就是说,他们按照犹太教义礼拜上帝,但他们没有行割礼,也没能获准与犹太女性通婚。基本上所有这些人最后都成了基督教徒。事实上,在安东尼·庇护时代,犹太人再次获准行割礼,但依然明确禁止寄居皈依者实施这一仪式。以这种方式皈依犹太教就成了该受惩罚的罪过。虽然这种情况十之八九不是禁止令的制定者的初衷,但禁止令的效果很快就得到了认可并得以扩展。[523][罗马皇帝]塞维鲁(Severus)就“禁止皈依犹太教,否则处以重罚”。
但是,就算我们承认在早期基督教时代,犹太人中有一些外来因素,想想当时还存在大约数百万犹太人,事情就远不是想象的那样,但无论如何,这些外来因素与犹太人有着紧密的近亲关系。
接下来的数个世纪,犹太人进入了欧洲的历史,我们认为,这个时期几乎没有皈依犹太教的情况。因此,纵观整个中世纪,犹太人几乎没有掺入过非犹太人的血液。公元8世纪引人注目的可萨人[1]依皈,不能看成是这种说法的例外情况,因为他们的领土范围从来就不是很大。10世纪,这块领土还只是限于克里米亚西部一块很小的地盘,11世纪,这个小小的犹太国家完全消失了。只有一小部分可萨幸存者,即卡拉派(Karaites),还居住在基辅(Kieff)。因此,哪怕全部可萨人都宣称自己是犹太教徒,犹太民族的纯洁性受到的影响也极为有限。但事实上,除了统治家族或者上层阶级外,是否还有其他人成为犹太人,还是很让人存疑。[524]
因此,异族通婚依然是导致犹太人血统不纯的唯一可能的原因。无疑,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的通婚一定在犹太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出现过。异族通婚或许非常之多(一个并不过分的假设),在犹太人的团结有些松动的时代,也就是纪元前的末期,或者在西班牙的12和13世纪。就算这样,这种松散也从来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不久,犹太正统派重新占了上风,开始排斥非犹太人。法利赛人在纪元前的末期实现的事情,迈蒙尼德派在[13世纪的]西班牙再度实现,这导致了一个反向的结果:犹太教徒与基督徒和穆斯林女性的婚姻,被宣布无效。[525]
虽然早期的西班牙公会议明令禁止这种婚姻,然而有迹象表明,这样的婚姻还能找到。比如说,埃尔维拉公会议(Council of Elvira,304年)第16条教规提出,“天主教徒的女儿不能与异教徒通婚,除非他们回归教会。这条教规同样适用于犹太人和宗教分裂分子”。托莱多公会议(Council of Toledo,589年)第64条教规禁止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女性发生关系,不管是作为妻子还是情妇;如果这种婚姻关系有了孩子,孩子必须受洗礼。再者,托莱多第四次公会议(633年)第63条教规规定,妻子是基督教徒的犹太人,如果他们想要继续与妻子生活下去,就要接受基督教教义。[526]然而,要说存在很多与这些教规相悖的婚姻,似乎也不太可能。无论如何,这种婚姻关系下的孩子已经不再属于犹太教徒,犹太种族的纯洁性并没有因为他们而受到损害。
同样,也不太可能存在犹太人与北方民族的混血。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直到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德国犹太人还与他们的基督教邻居生活在一起,并且全方位地与他们自由交往。但是这种观点基本不可采信,研究德国犹太人史的一位顶级权威布兰(Brann),就提出过一个假说,他认为在这个时期,即使最低程度的同化过程,都是“一个轻率的幻想,一旦人们了解了这个时期犹太人的精神生活(inner life),这个幻想就会消失于无形”。[527]
但是仍然存在金发犹太人。人们一直认为,这些人可以用来证明犹太人就是与北方金发种族的混血。但并没有哪位有声望的学者将此视为犹太人与其斯拉夫邻居合法结合的结果。另一方面,还有一种颇为可信的假说,[528]即金发犹太人是犹太人与俄罗斯人的非婚生孩子,这种非法结合或者是发生在普通情况下,或者是大屠杀之际暴力的结果。但这一假说的缺点也很明显。就算这一假说确实解释了俄罗斯金发犹太人的存在,但完全无法解释德国、南方地区(Southern lands)、北非和巴勒斯坦的金发犹太人。
事实上,完全没有必要寻求对金发的混血犹太人做出解释。所有深色皮肤的种族都会出现一定数量的变异,这就是一个明证。[529]
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个事实,即差不多两千年以来,犹太人一直保持着自己种族的纯洁性。这个方面的证据之一已经在全世界犹太人的人类学特征的相似性中发现了,此外,千百年来,这种相似性显然非常稳定。“[犹太人]的不同遭际或者环境差异一直都没能模糊常见的类型,犹太民族比其他种族更能作为证据,证明遗传的影响比环境的影响更强大”(E.奥尔巴赫)。
在现代,犹太人血统的人类学同质性已经由许多解剖实验和测量予以确定。[530]唯一存疑的问题是,德国犹太人(Ashkenazim)和西葡犹太人(Sephardim)之间的古老差异是否延伸到了人类学。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个矛盾的观点,[531]但我相信,两种观点中无论哪一个,都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一种独立判断。这里必须补充一句,个体观察似乎还值得相信,德国犹太人和西葡犹太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人类学上的差异。看看某位瘦削而优雅的西班牙犹太人,看看他小小的手和脚以及窄窄的鹰钩鼻,然后再看看他的德国兄弟,长着粗短的罗圈腿,还有一个肥短宽厚的赫梯人鼻子。对于一般的观察者而言,他们难道不是两种不同的类型吗?目前还没有解释这一差异的科学依据。
另一种有争议的观点是,今天的犹太人是否在生理上和病理上都是与其邻人有别的一个独立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根据这个观点,犹太人在很多方面确实存在某些特点,比如青春期早熟,比如不太容易患上癌症尤其是子宫癌,但很容易患上糖尿病和精神失常等毛病。但是,很多人并不把这些生理和病理特征看成是犹太人特征,而是看成犹太人社会状况和宗教习俗以及诸如此类事情的结果。[532]因此,明确提出这种说法并没有充分的依据。
犹太人的相貌也有差异。众所周知,相貌是某种脸型和面部的特殊表情的结果。你无法权衡何者更为重要,因此,这个问题必须留待全面观察。正如色盲者无法识别颜色一样,那些对相貌学一无所知的人,也无法从一个人的脸上看出什么差别。因此,当某些作者说,[533]四分之三有教养且富裕的犹太人都无法仅仅凭借其相貌就确切指认他们是犹太人,我们也没有什么需要他们回答的了。但是一位敏锐的观察者肯定能够说出其间的差别,犹太人的相貌仍然是一种现实存在,这一点很少会有人否认。毫无疑问,犹太人中有些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犹太人。但在外邦人中也有很多人看起来很像犹太人。我不想像某些人走得那么远,[534]比如就因为哈布斯堡王室的厚嘴唇,或法国路易王室的鹰钩鼻子,就说他们看起来像犹太人。但在东方人中(或许也包括日本人),我们确实偶然发现具有犹太人相貌的人,但这种情况绝没有减损犹太人的人类学统一性。如果说这种情况证明了什么,那也不过是指出了犹太人和东方人具有一个共同起源。(顺便说一下,人们或许还会提及,失踪的十支派[lost Ten Tribes]就一直定居在日本。这种说法虽然是一种荒诞的猜想,但日本人和犹太人的惊人相似性,还是有些支持这种说法。)考虑到犹太人的相貌学已经是一个式微的表述方式,或者就像瑞普利(Ripley)所说,犹太相貌学是隔都生活的产物,对古埃及和古巴比伦纪念碑上所描绘的无可争辩的犹太人面容,犹太相貌学并非没有可讨论的余地。看看示撒时代(the epoch of Shishak,公元前973年)犹太人被囚的图画,或者看看出使撒缦以色王(Salmanasar,公元前884年)宫廷[535]的犹太使者的相貌,你会确信,从那个时候一直到现今,在将近三千年的时间里,标志着犹太人相貌的特征很少出现变化。不过这只是证明了另一种说法,即犹太种族是一个人类学意义上的存在,其特征在历史过程中以最不寻常的方式恒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