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犹太宗教的基本理念

Ⅲ.犹太宗教的基本理念

我要马上声明:我认为犹太宗教也具有类似资本主义的主导思想。我在不同的教义中看到了同样的精神。

要了解犹太宗教——顺便说一下,我们不能将犹太宗教与以色列宗教混为一谈(某种意义上两者是相反的)——我们不应忘记这些宗教文本的作者是一名文士(Sofer),一名思维缜密的文士(他的工作后来由他身后的一帮文士完成)。注意,文士不是先知;不是预言家,也不是空想家或者尊王,文士就是文士而已。我们必定不会忘记文士是如何产生的:他不是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也不是最需忏悔之灵魂的表述,更不是神圣信仰者之情感体现。都不是,一项经由聪明的计算而制定的深思熟虑的计划,以及基于“必须为民众保存宗教”之需要而制定的对外方针,促成了文士的形成。对这一终极目标的同样的考虑和同样的关注,形成了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人们对一行行文字、一条条戒律进行增减的情形。然而,这种做法并不符合以斯拉时代之前就有、后来逐渐发展但随之慢慢消失的文士方案(scheme of the Soferim)。

我们现在仍然可以在犹太宗教中发现促使文士产生的特殊情况的踪迹。根据我们的推理,这些踪迹提请我们注意一种智慧的创造,一种思想的产物,以及投射到机械而人为地建成的生物世界的目的,即意在摧毁、征服自然世界并代行统治自然界的目的。与犹太宗教一样,在这种情景中出现的资本主义也是自然界的外来要素,也像它那样,在这个丰富多彩的生命过程中以某种设计和计划来创造世界。我们可以用一个词,即理性主义,将这些显著的特征纠合在一起。理性主义或者知性主义既是犹太教的属性,也是资本主义的属性;犹太教和资本主义——两者的致命对手同是不负责任的神秘主义,两者的创造灵感都来自于感官世界的激情。

我们知道,犹太宗教没有神秘性,或许,它是这个地球上唯一一个没有神秘性的宗教。犹太宗教没有那种信徒觉得自己在面对一位尊神时入迷的情况,而在其他所有宗教那里,这种情况被称颂为最高和最神圣的状态。想一想印度教中的苏摩酒,想一想让人着迷的因陀罗本尊,以及波斯人的霍马祭和狄俄尼索斯;当然还可以想一想希腊的神谕和《西卜林占语集》(Sibyline books),即便古板的罗马人也向这本书寻求建议,只是因为这些占语是由处于癫狂状态的女巫撰写的。

直到罗马帝国的末日,宗教生活的特征继续以与异教的所有方面相同的面目呈现,这些宗教特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已经感染了大多数民众,并使得自身处于一种身心的亢奋中,常常演变成酒神的疯狂,然后又视之为神的所为及神的功德的一部分。一般而言,人们普遍相信,某种突然的冲动或者激情的迸发或释然,是神祇对人之灵魂的挑动,一个人的羞愧或悔恨之举,通常也被归因于神的影响。[442]“上帝让我这样做的”——在普劳图斯的喜剧中,那位勾引少女的年轻人在父亲面前这样辩解道。

处在狂喜中的穆罕默德一定也体验过同样的事情,伊斯兰文明中就存在很多神秘主义成分。至少在伊斯兰教(Mohammedanism中就有极端的苦行修士。

就其非犹太教的本质而言,基督教也有表现强烈情感的时候,比如见证三位一体的教义,比如圣母玛利亚崇拜,比如上香与圣餐礼,等等。但犹太教不但骄傲地不屑于这些奇幻的神秘因素,而且还谴责这些因素。在其他宗教的信徒幸福地与上帝交流之时,犹太人则在称为学堂(shool)的犹太会堂里,公开诵读《托拉》。以斯拉命令这么做,并且要严格按礼法仪式来做。“自国家毁了以来,研经成了犹太教的魂灵,如果没有对加诸他们的戒律的认识,宗教仪礼是没有多少价值的。安息日和宗教节日公共祈祷的主要特征,就是阅读律法和先知书,以及译者(Targumist)的逐段翻译和传道者(Haggadist)的布道讲经”。

安息日——可怕的愚昧!——填补了内心的需求

可是心啊,依然比冰冷的教条还要冷

每逢安息日在那可耻的懒惰下打盹,

模仿着他们那位倦怠的上神。

罗马人是这样看的。[443]

因此犹太教对神秘的东西抱着怀疑态度。对感性世界中对神的虔诚也很淡漠。阿斯塔耳忒(Astarte)、达弗涅(Daphne)、伊西斯(Isis)和俄西里斯(Osiris)、阿弗洛狄忒、弗里卡(Fricka)和圣母——所有这些都全然不知。犹太教禁止宗教崇拜中出现任何绘画艺术品。“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申命记》,4:12)。“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申命记》,27:15)。今天,“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这一训诫,仍为人们所接受,虔诚的犹太人没有制作过任何偶像,家中也不放置偶像。[444]

犹太教和资本主义之间的亲缘关系,已经通过上帝与以色列人的法定关系得到了进一步阐述——我差一点要说这几乎类似于事务性关系,只是这个术语的含义有点不达意。事实上,整个宗教体系就像是耶和华与其选民之间的一个契约,一个有着所有后果和责任的契约。神允诺了一些东西或者给予了一些东西,义人就必须给予神一些东西作为回报。实际上,在神和人之间不存在共同利益(可能不能用这个术语来表达)——人必须执行一些由托拉派定的任务,并从神那里获得报偿(a quid pro que)。相应地,也没有人可以不携带他自己或者他祖先的什么东西作为对他的要求的回报,就能在祈祷中与神亲近。[445]

一般而言,契约阐明了他因尽职而得到的报酬,以及因失职而受到的惩罚,人所领受的报酬或惩罚部分在今世兑现,部分在来世实施。一定会有两种后果:第一,任何行动都肯定具有的得与失;第二,在某种程度上,每一个个体都具有的复杂的簿记体系。

上述全部想法都在拉比(164—200年)的言论中得到了极好的证明:“一个人应该选择什么义路?应该选择使他能感到荣耀、让他获得人们尊重的道路。因为你不了解一个戒律会带来什么回报,所以要留意所有戒律,无论其轻重。你要估算一下遵守戒律的得与失,估算违背戒律会得到的好处或接受的惩罚。只要记住三件事,你就不会落入罪的权势范围。明白这你之上,有眼在看、有耳在听,你的全部作为都记录在案。”[446]所以,一个人被说成是“义人”或者“恶人”,主要取决于他对服从律令与违背律令的权衡。很显然,每个人都有必要记录自己的言行,哪怕是玩笑话,都要仔细地记录在案。根据一位权威人士的说法(《大路得记》,33a),先知以利亚就有这些记录;根据另一位权威人士的话(《大以斯帖记》,86a),这个责任是天使指派的。

每个人都在天国保有一份账目:以色列人尤其有一份大部头的账目(《西非拉经注》,44b)。为死亡做准备的方式之一,就是要准备好你的“账目”(《大传道书记》,77c)。有时候,也会(因为需要)从账目中提取“摘要”。在天使指控以实马利时,神问道:“他现在是什么情况?他是义人还是恶人?”(也就是说,他服从命令多些还是违背命令多些?)。天使回答说,“他是一位义人”。马尔·乌克巴(Mar Ukba)辞世的时候,他要求对自己(捐献给慈善事业之金钱)的账目进行陈述。这笔金钱的总额为7000祖兹[3]。由于他害怕这笔金钱还不足以拯救自己,为保险起见,他又拿出了自己一半的财产(《婚契篇》,25;《末门书》,7)。对于任何人士是义人还是恶人的最后判定,要在他死后才能盖棺定论。到那个时候,账目就合上了,总数就拉平了。这一结果也被记载进文书(Shetar),并在宣读之后交到每个人手中。[447]

我们不难发现,要保存这些账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圣经时代,只要已经对尘世的生命评定了赏赐和惩罚,就没有什么大事了。但是在接下来的时代,当赏赐与惩罚部分在今世兑现,部分在来世实施,事情就渐渐麻烦了,这就涉及拉比神学中的一个复杂而细致的簿记体系。这就是资本总额或本金与收益或利息的区别,前者是为来世储备的,后者是为了今世。为使义人储蓄在天国使用的赏赐(报酬)不致减少,所以神在赐予他平凡的世俗利益的时候,也不会减少他的储存。只有在获得那些非凡的(即奇迹般的)世俗利益时,义人在天国的赏赐才会减少。此外,义人因他在地上的罪而马上得到了惩戒,恶人因他的善行而获得赏赐,因此,义人在天国只能获得赏赐,而恶人之天国只能得到惩戒。[448]

与神的簿记(divine bookkeeping)具有紧密关系的另一个概念,非常类似于资本主义的第二个基本特性,即利润的概念。罪或善被认为与罪人无关。根据拉比神学,每宗罪都是唯一且独立的。“惩戒是针对罪本身而不是针对犯罪的主体”。[449]违背诫命的次数要单独计算。不必认为无论什么都对罪人的人格或者道德状况具有影响,就比如已经离开了人的口袋的一笔钱,就比如这笔钱有可能添加到另一笔数目不详的钱中。义人不懈努力追求今生和来世的幸福,因此必定会不懈努力来增加神对自己的赏赐。那么,因为他永远都不清楚自己是否处于值得神的仁慈来眷顾的某一具体状态,或者说,因为他从来都不清楚自己的“账簿”上,赏赐或惩戒是否越来越多,所以,他一定会以增加自己账簿上的赏赐为毕生目的,不断行善,直到自己的末日。这样一来,全部个人价值的有限概念根本无法进入他的宗教思想范围,而代之的是一个无穷尽的纯数量理想。

与这一趋势并行的还有另一个趋势,犹太道德神学将获取金钱视为达到自己目标的途径。我们在一些宗教训诲书中常常看到这种看法,训诲书的作者很少意识到,他们在告诫不要获取过多财富的时候,却又在赞扬这种做法。一般来说,对这一主题的讨论都置于第十诫所禁止的“贪婪”标题下。现代最为流行的一个“有益于信仰”[450]的说法是,“一个真正的以色列人,应该避免贪婪。他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看成为用以取悦于神的一种工具。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并全部享乐作为达到这一目的之工具来取悦于神,难道不是他此生的全部目的?实际上,获取财产并增进自身享乐……是一种责任,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成就神在尘世之旨意的手段。”

但是,如果有人竭力主张,在宗教观念与获取利润之原则之间,并不存在令人信服的关联性证据,那么,我们只要略微看一下圣礼的特殊程序,就会深信这一点。在圣礼的某个阶段,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开拍卖。在这一阶段,与阅读律法书有关联的荣誉事务,给予最高价竞买人。在从约柜拿出经卷之前,持戟士(beadle)围绕着布道坛大声说:“谁出钱让人从约柜中拿出经卷,礼毕再放回原位(Hazoa vehachnosa)?谁出钱当众举起经卷(Hagboha)?谁出钱在读经结束时卷起经卷(Gelilah)?”这些荣誉都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所得的钱则放入犹太会堂的募捐箱。我们没必要说这种情况早已经从犹太会堂的敬事礼拜中消失了。在很久很久之前,这种情况是相当普遍的。[451]

再者,有些塔木德博士有时候就最困难的经济问题与经验丰富的商人们进行争论时,言语间带有一些言外之意,也必定让人断定,他们在鼓励商人增加收益。收集这位或那位拉比(在很多情况下,他们自己就是大商人)所推荐的《塔木德》中关于赚取利润的那些文字,真是让人感兴趣的事。我在这里举出一两个例子。“拉比以撒(R.Isaac)教导说,货币应该投入流通”。正是以撒本人给了我们这个忠告。人们应该将自己的财产分成三份,一份投资于地产;一份投资于可移动的商品;第三份则以现金形式持有(《中门书》,42a)。“拉夫(Rav)曾经对儿子说,来吧,我教你一些世俗的事务。卖掉你的商品,即使尘土还在你的脚上。”(这不就是让他赶快周转吗?)“先打开你的钱包,然后再松开装麦子的麻包……你没看见盒子里的海枣吗?马上送去酿酒”(《逾越节篇》,113a)。

犹太宗教与资本主义之间的这种相似之处意味着什么呢?纯粹是一个巧合?还是运气挑起的愚蠢的笑谈?是这一个受到另一个的影响,还是两者都追溯到同一个来源?类似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摆到了我们面前,我希望能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回答这些问题。这里只是想让大家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相对简单地揭示个人习惯、观念、看法和犹太宗教的教规如何影响到了犹太人的经济行为。我还想说一下,犹太人是否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如果促进了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我们将把讨论限制在原始心理动机范围之内,以避免出现思辨困难。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要发现犹太宗教的目标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下一节就是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