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类:图书分类的基础
一、古代知识分类
在林林总总、纷繁复杂的知识世界中,人们出于学习、传播、交流、讨论、研究等需求,总是想要将知识分门别类。早在周朝就出现了知识分类的萌芽。《周礼·地官司徒·保氏》中说:“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此教育体系要求学生掌握六种基本才能:礼(礼仪)、乐(音乐)、射(射箭)、御(驾车)、书(识字)、数(计算)。相当于现在的六门学科。
到了战国时期,因为生产力水平提高,出现了“百家众技”的职业分工。战国末期思想家、教育家荀况把知识分为一般知识和具体知识,提出有“精于道者”“精于物者”,指出“精于物者以物物,精于道者兼物物”,即精通于某种具体事物的人可以让他来治理这一类事物,精通于道的人却可以治理各种事物,而“精于物”的具体知识里面又有“志于天”“志于地”“志于四时”之分。[1]
汉代以后,较为典型的知识分类体系首推西汉经学家、天文学家、目录学家刘歆提出的“七略”分类法,即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七类。这一分类体系一直影响着我国后来的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
现将“七略”的分类体系列举如下:
辑 略 总论
六艺略 易、诗、书、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
诸子略 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等
诗赋略 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孙卿赋之属、杂赋、歌诗
兵书略 兵权谋、兵形势、阴阳、兵技巧
术数略 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
方技略 医经、经方、房中、神仙[2]
我国古代另一知识分类系统是四部分类法。西晋律学家、文学家荀勖在编撰书目《中经新簿》时,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创立四部分类体系。甲部记六艺及小学,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唐初魏徵等编撰《隋书·经籍志》,始将甲、乙、丙、丁四部名称换成经、史、子、集,使四部分类法成为更为完善、更加切合实际的分类体系。唐代以后,又对四部分类体系略作增益调整,大体趋向更为细密合理。清代乾隆年间纪昀等学者编撰的《四库全书总目》是四部分类体系的总结,按经、史、子、集四部排列,统分44类,内容覆盖哲学、历史、文艺、政治、社会、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地理、算学、生物学、农业、占卜等,是研究中华历史文化的重要文献。这既是知识分类体系,也是图书分类体系。《四库全书总目》类目如下:
经部 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
史部 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
子部 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
集部 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3]
西方最早提出知识分类体系的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他从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出发,认为知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是对理念世界的回忆。基于此,他将人类知识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理性知识,即用推理、比较、分析等辩证法研究的知识,这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第二类是物理知识,即数学、天文、生物等学科的考查,他认为同样应该采用辩证法去研究,而不管客观事物;第三类是伦理知识,即关于人的行为和意志的知识。[4]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文化的集大成者和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将人类已有知识系统化,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三大类。[5]“纯粹理性”指几何、代数、逻辑之类可予以精密研究的学科;“实践理性”是人们在实际活动中做出选择,用来确定命题真假、对错,以及行为善良与否的方法,如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技艺”指那些无法用言辞传达,似乎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把握的知识,如建筑、医学、雕塑等。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体系门类齐全、逻辑严密,在古代西方影响最大。
西方第一个无神论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按研究对象将知识划分为三类:物理学,研究自然及其规律;逻辑学,说明认识自然的方法;伦理学,使人类获得幸福的学说。这三类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雏形。[6]
弗朗西斯·培根
英国哲学家、科学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被公认为世界科学史上对知识进行系统分类的第一人。他依据人类思维方式的特征,将知识分为三大类别:史学,即记忆的科学,包含历史学、语言学等;诗学,即想象的科学,包含文学、艺术等;哲学,即理性的科学,包含人类哲学、自然哲学等。
二、现代知识分类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科技的发展和文化的积累,人们逐渐将知识细分为文学、音乐、物理、数学、天文、哲学、军事、经济等诸多学科。近代的知识分类体系通常将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三大类别,这也是现代最为大众理解和接受的知识分类。
自然科学是关于自然现象的具体科学,研究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通常可分成两大部分:理论形态的自然科学(理科),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天文学等;技术形态的自然科学(工科),如医学、建筑学、材料学、机械学、测量学、气象学、环境学、地质学等。
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具体科学,力求揭示社会的本质和规律。例如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学、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社会科学主要以人类社会的组织与结构、体制与关系、功能与效率、秩序与规范为研究认识之对象,并通过这种认识来为人类社会之有序管理、高效运作提供知识、理论与手段。[7]
人文科学涉及对人的问题的理性思考与情感体验,它围绕着关乎人的心灵世界、关乎人的精神生命主题而展开种种思想、观念、知识与理论的探索。它以人类自身,特别是人的内心情感世界为研究的中心,以人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作为学术探索的出发点与归宿。[8]对人文科学,最粗略、最通行的划分就是“文、史、哲”,即文学、历史学、哲学。较广义的人文科学还包括艺术、语言等。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三大知识领域,既相互有别差异明显,又相互交叉联系紧密。纵观近代发展史,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着“重经济、轻文化”的倾向,片面追求征服自然和物质文明。1948年,建筑学家梁思成针对当时教育界文理偏科现象做过一场题为《走出半个人的时代》的精彩演讲,呼吁人们要重视人才的全面培养。他说:“不能培养只懂科学、不懂人文,或者是只懂人文、不懂科学的毕业生,这样的人不能够也不可能成为大家。只有既懂得人文又有人文才能和人文精神,既懂得科技又有科技能力和科学精神,两者交融起来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大家,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创业新人。”
仓廪实而知礼节,现代人对物质的追求,早过了解决温饱的阶段,开始精神上的追求了。与自然知识不同,人文知识给人以美的熏陶和善的教化,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精神上的修养与再塑。精神作为一种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是支撑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因子。
提高人文素养不仅是每个人开拓生命境界的需要,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人们对自己的精神生活提出更高要求,在知识结构上也从“重理轻文”向“文理并重”做着交融性努力。科学与人文的融合也顺应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大趋势”[9],正如法国作家居斯塔夫·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所说:“越往前走,艺术越要科学化。同时科学也要艺术化,两者从山麓分手,回头又在山顶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