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传说简述
海南岛黎族,曾经流传关于食人的种种传说,食人传说与特定的祭祀仪式联系,反映了黎族上古居民特殊的生命观念和灵魂观念。
海南岛居民食人传说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唐代,鉴真东渡日本,漂流到海南岛之时。《唐大和上东征传》中记载船上商人警告众人说:“此间人物吃人,火急去来。”此非众人亲见,仅为传说。
其后的志书、笔记亦偶见记录。明代顾岕《海槎余录》载:“自婺岭以北,有一种遐黎,习俗又与黎大异……交易误过其地则烹食之。”民国时期学者们调查记录的相关传说,较之古代文献更多一些,在当时,黎族居住的不同区域依然流传着远古关于食老、食敌之传说。
除了史料中的记载,黎族民间也有关于食人之传说,但这些传说中的食人族群皆是与黎族同处于海南岛上的其他人种。这种关于邻近民族食人的传说,似乎可以说明在海南岛上曾经存在过类似的习俗。
黎族传说中记录的食人种族有塞堆、族栈、人熊(黎变婆)、巴干。
第一,塞堆。这是与黎族先民更加接近的一种人类,由于他们特别崇拜牛,所以黎族先民称他们为“塞堆”,意即“崇拜牛的原住人”。“塞堆”建村立寨,有茅草房,有自己的语言,也能听懂黎语。他们种植山栏稻,尊重牛而忽视人,不吃牛肉但是可以吃人肉。每当人们出去劳动时,他们就将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带到河中泡水,一边去掉身上的污垢和异味。此时老人都知道末日已到,流下眼泪。当人们劳动回来后,就把老人从水中捞出来,举行一些仪式,然后将老人杀掉煮来吃。“塞堆”对待亲生婴儿也一样。当婴儿长到几个月后,他们就将婴儿放到房屋的流水坡处,如果此婴儿能够懂得抓起房屋上的茅草,以防止滑落下来,那么这个婴儿就可以留下来养大。如果不懂抓住茅草并且滑落下来,那这个婴儿就会被杀死煮来吃。
一次,一个黎族先民误入他们的领地而被捉,“塞堆”就把他关到一间茅草房之中,并且每天给他打水洗澡,以便洗干净杀掉。但此人没有洗澡,每当“塞堆”拿水过来,他都放在一边,待“塞堆”走后,便将水轻轻泼在泥土墙上,三天后泥土墙松动,他趁着夜色逃了出来。
当牛死去,“塞堆”会哭诉牛的功劳,并且把牛抬到墓地埋葬,整只牛身埋到地里,牛角露出地面[1]。
第二,族栈。“族栈”又写作“穴赞”“卓占”,在五指山、琼中、保亭、三亚、乐东等地皆有近似的故事流传。
很久以前,在现今琼中县毛贵、毛栈的贺志浩石洞里,居住着一群野人,黎语称作“族栈”。洞口岭下有一个村子叫牙开村,“族栈”每天都要到牙开村的山栏园里要饭,讨南瓜吃。有一天,因“族栈”骗走并吃掉牙开人的小孩,小鬃黎人的祖先就动员了毛贵、毛路、毛栈三峒的人包围了“族栈”居住的山头,用木柴堆放在“族栈”住的石洞,放火烧了七天七夜,直至把“族栈”全部烧死在石洞内,“族栈”就这样绝种了[2]。
保亭传说《劳咏智灭野人》讲述名叫“穴赞”的野人吃人肉。一个村庄七十多户人家,被穴赞吃到只剩下七户人家。一个年轻猎人用计将其烧死。据说穴赞的习性是群居高山密林,善于攀崖走壁,披头散发,形状像人,也说人话[3]。
第三,人熊。同样是琼中牙开村,流传着食人的半人半兽的“人熊”传说,牙开村名由此而来。牙开村的后山上有一个洞,洞里住着人熊。人熊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要到村里数小孩的人数。如果是双数就没事,如果是单数就要吃掉一个变成双数。人熊数小孩的计算行为用黎语说是“kai”,人熊吃小孩就用“牙”来代替[4]。
第四,巴干。三亚台楼村附近的一个山洞,住着一个叫巴干的很凶残的怪物,专门吃小孩。村里的孩子经常被吃掉。人们用了很多办法都不奏效。村里的老人们猜测,洞里的怪物可能是还遗留在人间的原始人,最终村民们将怪物堵在洞中,用石块封闭了洞口。从此怪物销声匿迹[5]。
以上所列举的食人传说,从唐代一直延续到当代,就记录传播的主体看,其身份有僧人、封建文人、政府官员、小偷、学者、黎族民众,所有的记录皆非亲见。食人传说广泛分布于黎族支系的各个地区,具有覆盖性。常常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在各地流传。就食人肉的对象看,有老人、婴儿、儿童、敌人、小偷、过路客等; 食人的原因,有仇恨,有治病,有祭祀,有防范。传说有两面性,尽管想象成分居多,但没有无缘无故、空穴来风的传说,特别是一个地域一个民族普遍存在一类传说,必有其历史文化之根源;另一方面传说有随意性、变异性、累积性特征,不同时代的文化因素交混叠加,无序地形成一个个故事,常常掩盖了其原始面目。黎族关于野人食人的传说,就掺入了后人的诸多想象。
征诸黎族的历史与现实,皆未见明确的食人相关的宗教祭祀活动,似乎无法考证食人传说之意义。但在黎族的神话传说之中,在其战争巫术、丧葬仪式中,却残存了许多隐含的关联证据。联系比较百越后裔其他民族,以及华夏民族,也许可以从中探寻到黎族先民在食人仪式中体现的神秘观念。
对于黎族先民是否有食人习俗之疑问,有相当一部分人持否定观点,表示不可思议,太过愚昧残忍,仿佛现代人也会染上某种吃人之相。日本学者冈田谦曾调查过重合盆地的美孚黎,他不同意史图博之说法,认为“所谓‘美孚黎有吃人的习惯’的说法,恐怕是汉人的曲解”[6]。
黎族食人传说是否可以进入学术研究视野,有黎族学者提出了允当之观点。
郭小东、高泽强等人认为:“史图博在《海南岛民族志》中所论及的这种食人风俗,其主要意图似在于证明,在黎族的宗教信仰中,通过这一仪式所要实现的灵魂捕捉与转化的民族心理。虽然史图博对这种传说最终取其肯定的态度,但他在论证阐述这种习俗时,一是忠实于口口相传,如实描述; 二是始终坚守人类学研究的科学准则,这种准则的论证取向,与以当下语境去评论‘吃人肉’不是同一回事。应当把食人风俗和食人案例区别开来。同时把此种风俗作为一种宗教仪式或生命崇拜加以理解。对于人类历史而言,食人风俗之有无,与种族习惯的优劣、道德的高下并无关系,对之追求探索,是人类自身对文明进程中各个环节、各种行为,宗教认知以及文化禁忌、命名等一系列文化问题的追求。”[7]
笔者赞同上述观点,对某一文化现象进行科学考察和学术研究,其最终目的是求真,发现更多隐而不见的文化观念和民族特性。
食人习俗从旧石器时代就产生了,遍布于世界各地。一直到当代社会,在某些地区还以某种诡异或邪恶的方式再现。就食人俗而言,一般认为有四类:礼仪式食人俗(ritual cannibalism)、饥馑性食人俗(famine cannibalism)、品味性食人俗(gastronomic cannibalism)、复仇性食人俗(revenge cannibalism)。礼仪式食人俗意指出于礼仪上的目的,部落成员死后,其近亲或专门的一群人把死者全部或部分的肉吃掉; 饥馑性食人俗只是由于荒年为了生存才出现,与习俗的或礼仪的食人俗迥然不同,它在因纽特人之中比较常见; 品味性食人俗指一种专门为增添一种食谱内容或满足一种嗜好,而不是那种旨在获得死者优良特质的礼仪性食人俗(按:中外历史上多有此种变态心理的嗜食人肉者,犹太历史早期的贵族食用下层人的肉,北齐高洋烤人肉佐酒,北宋将领王剑儿以犯人耳朵佐酒); 复仇性食人俗意指为复仇而食其尸肉,例如,在澳大利亚恩加里戈人中,他们在食用死敌人肉的同时,还要说些对尸体表达轻蔑的语句[8]。
就海南黎族传说中的食人传说看,关于塞堆的,属于礼仪性、复仇性食人俗; 关于族栈、熊人、巴干等半人半兽的传说,属于饥馑性、品味性食人俗。
原始社会曾存在过食人现象,此为学术界公认的事实。关于原始社会食人之原因,存在三种观点,一种认为纯粹是饥馑性食人,一种认为是出于某种宗教仪式和目的,一种认为原始社会先后出现过两种食人现象,饥馑性食人俗在先,宗教性食人俗在后。第三种为马克思主义者所秉持的观点。本文同意第三种观点。因此,在讨论长期处于原始社会的黎族之食人俗之前,大致梳理一下世界范围内原始社会的食人历史是有必要的。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如果不吃肉,人是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即使在我们所知道的一切民族中,有一个时期曾因吃肉而吃起人来(柏林人的祖先,韦累塔比人或维尔茨人,在十世纪还吃他们的父母),但是,在今天已经对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了。”[9]饥馑性食人俗之上限,恩格斯定于蒙昧时期的中级阶段,从采用鱼类作为食物和使用火为止,“由于是物质来源经常没有保证,在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保持颇久”[10]。他所说的蒙昧时代指旧石器时代早、中期,人类学上称为猿人阶段和古人阶段。时间跨度是从三百万年前至四五万年前。在旧石器时代早期与中期,原始人的工具极为简陋,没有弓箭,没有鱼钩、渔网,靠采集果实、挖掘根茎生活。他们不懂生产食物,完全依赖于大自然,这种生活极不稳定。而且正处于第四纪大冰期,其环境之恶劣是可以想见的,他们因此经常处于饥饿的威胁之中。另外,考古学的成果已经证明了这一时期食人俗的存在。1960年,在东非坦桑尼亚发现了明显有人工打击痕迹的头骨化石,距今约175万年。北京人头盖骨也有被器物敲打过的痕迹,且有凹陷与压碎。在德国、法国、南斯拉夫等地都发现了人工打击的头骨化石,皆在距今数万年至十几万年以前[11]。
从原始社会中期开始,出现了宗教性食人俗。因为这个时期大冰期结束,弓箭被发明了,渔网鱼叉也被发明了,原始人的经济活动由采集进入了渔猎时期。原始人的抽象思维能力逐渐发展,萌发了原始宗教观念。为获取敌人的勇气、美德,为报复敌人,为了吸取死去的灵魂,食人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已经不是物质性的要求了。到原始社会末期,宗教性食人又演变为以人为祭。这时祖先崇拜就出现了,祖先死去的灵魂也需要现实的享受。如佤族猎头,专门祭祀共同的祖先,每家鬼灶里都供奉着一个装过人头的麻布袋,视为圣物[12]。
我们再回到黎族食人传说,应当属于宗教祭祀性质的范畴。下面依次就婴儿、老人、敌人三类食用对象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