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查禁之方法
在黎族社会中,如何确定禁公禁母的身份,需要种种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其中有的属于原始巫术,有的属于道教范畴。
一般认为,一个人被认定为禁母有四种原因:一是她所在的母系血缘的人曾经被人们指为禁母; 二是甲乙两人互相打骂后,其中一方患病,而诬指另一方的妻子为禁母; 三是病人梦见某人害他,而诬指该人为禁母者; 四是道公替病人查鬼时查出某人为禁母。
上面第一种结果不用道公复查即为社会所公认,第二、三种则多由道士复查才为社会所公认(三亚槟榔乡仅仅由病人梦见即确认禁母身份,此例甚少),第四种占主要地位。查禁公则比较简单,第一种方法不见,多是第二种和第四种[88]。
具有传染性是黎族禁母作为原始宗教现象的特征之一,禁公则不具有传染性,属于人格主体的自主行为。关于第三种,梦兆预言现实是人类早期的灵魂观念之一。据泰勒之观点,梦的生理现象是人类灵魂观念产生的原因之一,早期人类将梦境中发生的事件与现实生活等同。黎族因为病人的心理幻像和梦境就确定禁母身份,可见此种观念之根深蒂固。
被认定为禁母的多为普通人,禁公则多为道公、娘母等法术持有者。确定禁母的现实利益动机是混合的、笼统的,有的只是无意识,是由于鬼魂贪食,有的只是个人矛盾,并无非常固定化的动因。而禁公之认定,主要起因于巫师职业者的贪婪引起的矛盾。黎族民众对于此种情状常常叙述得非常明确。白沙县南溪乡有一位娘母被指为禁公,据说村里人请他查鬼他总是查到大鬼,多要杀牛或杀猪,许多人家因此一贫如洗。村人产生怀疑,质问他查出大鬼的动机(因为杀牛、猪等祭品,娘母可以分得一条腿),娘母怒而不言,返回家后施法禁村里人,先后被禁死35人(实质上是村人的巫术想象,黎族地区疾病发生率很高,治愈率极低,当有瘟疫发生时,死亡的人口数量巨大)。很明显,村人多病,村中多鬼,客观上为道公娘母等法术人员牟利提供了条件。因此,神道人员彼此之间也会产生利益上的矛盾冲突,作法也是一门生意。本村查出的禁公多数为外村道公,当为两村道公之间的利益矛盾所致[89]。
据调查,20世纪90年代,道公之间的此种利益冲突依然存在。本地黎地区的道公使用一些害人的黑巫术,使人发病,发疯直至死亡。本地一位村民符亚书说自己多次受到黑巫术之伤害,他说:“我家养猪就不曾养大过,我知道猪一到快长大的时候道公就要来我家,他不来一切正常,只要道公一来我家,家里非出事不可,要么家人生病,要么出现其他灾祸。出事后,非请道公不可,否则吃啥药也不能治好病。道公一来,就要杀猪搞鬼,病人的病马上就好了。”符亚书的妻子忽然发冷发热,疟疾发作,他马上联想到前几天道公来过家里施法所致。在白沙县方通村,道公之间时有互相拆台互相攻击的事情发生。某一位道公给病人治病,本来就要治好了,另一位道公暗中使用黑巫术使病人病情再度恶化,这样病人还要请来另一位道公才能把病治好。方通村附近方圆数十里有好几个道公,有时给一位病人治病,要把这些道公请个遍,来一位道公要搞鬼一次,杀猪宰鸡饮酒吃饭不说,还要给道公送肉送钱,因此,请道公治一场病,要花一大笔钱,甚至为此倾家荡产。在方通村,甚至道公家属也恨道公。符洪全是一位道公之子,却不止一次讲述道公为非作歹、横行霸道的事情,他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不得把大大小小的道公全部杀掉。”[90]时至20世纪90年代,对于道公的巫术想象尚有如此巨大之危害,无怪乎对于禁公之处罚常常要杀死了。所谓法术之高低,既有偶然之因素,一般人想象之因素,还有道公自我吹嘘之因素。法术高黑巫术就厉害,为自己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带来巨大风险。在方通村的黎族百姓会出现如此笃信的恐惧状态,与黎族固有的原始宗教观念是密切相关的。可以说,如果缺乏这样的宗教基础,道公之黑巫术不会有如此大的魔力。
道士本为道教的法术之士,为驱邪卫道而存在,掌握着神鬼世界的秩序,为人类守卫、防止妖鬼世界对人的世界的侵害。如同普通人之中分道德的善恶,道士之中也分善恶。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多有道士施行黑巫术的记载。在道教大量传入黎族地区的明清时期,当时的古典小说中多有凡间道士以邪术害人的情节,他们往往为了满足个人的贪欲,助纣为虐。如《封神演义》中的吕岳,《女仙外史》中的奎道人,皆为当时民间关于黑巫术想象的文学记录。《聊斋志异》中,记录了更多纯粹民间巫术的危害。《妖术》中,一位占卜相面的先生预言于公生命之危险,要求支付十两银子以保命,于公拒绝支付。相面者利用纸人、木偶、土偶施展黑巫术,企图杀死于公。《长治女子》中的道士,为一己私欲,利用女子的生辰八字施法,将其剖心杀害,控制其灵魂。黎族道公之黑巫术,并不是新鲜玩意,当是从汉族传来。
在民间宗教之中,道士之间为争夺私利而互斗,亦非黎族地区所独有。在壮族的一些地区,民间道教中有师公和道公等宗教主持者,作法行道,祛病消灾,其中师公相当于黎族地区之武道公,道公相当于黎族的文道公。在法事活动中,他们各有职司,主次有别,有时互相配合,有时又互有竞争。法事活动完成后,总是牵涉到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他们也总是会强调自己在超度亡灵方面的不可替代之作用[91]。民国时期就发生过师公与道公为经济利益斗法的事件。上林县古登村的道公有一次在另一个村庄做太清醮。道公没有等师公到现场配合,就独自完成了祭祀仪式。结果孤魂野鬼四处游走,做法事的五名道公第二天全部惨死。村里不得不请师公再举行一次法事。这是从崇拜师公高强法术的民众口中宣讲出来的[92]。实际上,也有可能是师公捏造传播的结果。无非是为了突出师公的重要性,最终原因还是师公与道公在经济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他们常常互相造作谣言抬高自己,贬低对方,与前述黎族道公的行为本质上毫无二致。
当出现黑巫术祟人的事件,要查出施术之人,除了前面提到的实际征兆外,还需要通过一定的巫术或法术仪式,才能最终确定那个人。查禁之方式,禁公与禁母有本质区别,又有联系。禁公无一例外需要道公作法才能查出,而禁母大部分则只需通过更为原始简单的石卜确定。下面分别论述。
禁母之查禁,主要有两种,石卜和道士作法。
石卜查禁为原始方式。黎族大部分地区皆有石卜之俗。其方法是,一段竹枝或筷子,中间用绳子吊一块石头(或鸡蛋、泥包、毛巾),占卜者挨个询问作祟的鬼怪,当念到某一个鬼怪名字时,石头动起来,即确定作祟者。黎族查鬼普遍用此方法,禁鬼亦无例外。在没有禁公出现的地区,查禁基本上用石卜。
石卜的主持者,有些是普通人,有些是娘母和道公。乐东县福报村查禁鬼,由病人家属自己做。查禁母有两种问法,一种是“是某某村人禁我吗”,另一种是“是某某人禁我吗”。如石头按照查鬼的人假设的方向移动,便定为禁母作怪。有时也请娘母或道公,但主要是依靠自己[93]。乐东永益乡老村则由道公做泥包卜,多港村则娘母用石卜查禁,如果娘母失败,再请道公来查。
石卜尽管简单,其卜问程序也显示了民众对于禁鬼之慎重,差错或查不准,对病者无损,对指为禁母之人则至关重要。有些地方的石卜,在场所有人皆经过石卜确定该人为禁母后,才会作法驱邪。有些地方查鬼之逻辑顺序异常细密。合亩制地区之毛道乡,采用由远到近之排除法,据20世纪50年代调查,他们的程序是:人患病时,便怀疑被禁,即用一土块,以藤系之,悬于小竹竿上成丁字形,查鬼者蹲在地上低头,双手持竹竿两端,地上放米一撮,口中念词:如毛枝峒禁,请你动。如土块不动,即念毛道峒,随即把各个村名陆续念出,如土块仍然不动,一直念到家内各妇女名字; 这种问法是从远到近,从疏到亲。如果念到外峒人时土块动了,就杀鸡、猪做鬼,不查禁母之名; 如属于本峒则再查具体的村庄,最后查到个人。如果不是外村,则查出某人后,确定其为禁母,但不敢公开说出禁母的名字,因为害怕连累自己也被禁[94]。白沙番满乡之石卜,与毛道乡有所不同。当占卜者拿起手中的工具便开始发问:“有蒙鬼吗?”若泥包向外移动,便认为真的有蒙鬼作怪,跟着再把全村各户的户主姓名逐一念出,若念至某家泥包向外移动,便认为某家有蒙鬼。占卜者再把这家所有成年人名字逐一念过,从老年念到年轻,念至某人时泥包向外移动,认定她为禁母。必须全村懂得石卜之人都查出同一人,才能确定其为禁母[95]。此种查法表示了他们对于查禁母的慎重态度。白沙县番响村同时存在禁公、禁母,查法不同,禁母依然采用传统的泥包卜形式。但在有些地区,禁母的传统查法则消失了,代之以道公的法术仪式。
道士作法查禁的地方,如禁公、禁母同时并存,两类查法没有区别,这是禁母现象受道教文化影响所致。方法基本上有两种,降公查禁与抬公查禁。
第一,降公查禁。
这种方法的具体程序是:道公扮作鬼神降神附体,全身颤抖,口念咒语,以鬼神之口气与病人对话,最后说出病人因受禁而致病,但不说出禁母、禁公之名字。如乐东毛或村,查禁时,准备一碗白米,三支香,三个铜钱。道士作法时,全身颤动,闭起眼睛,不断打笅杯卜卦,直到查出作祟者[96]。常常在降神之前,道公为了增强法术的可信度,要事先对病人进行观察询问,何时得病,病人之轻重,病人最近与何人发生过矛盾,是否梦见有人对自己施禁[97]。
所谓的降公,一是降神,一是降鬼。降神即正义之神灵附体,协助道公查鬼。如:保亭县番文乡即用降神之手段。查禁在广场上公开举行,仪式严肃而隆重。指定某一天,全村男女齐集广场,男女分开,有次序地坐于两旁。广场中间摆一张桌子,供奉七爷公,焚香拜祝。道公身穿便服,头裹毛巾,插着一根香,手持一把戒刀,刀把上悬挂几枚铜钱。道公念一会儿咒语,杀一只鸡,将鸡血放入酒钵之中,每一个到会之人喝一口血酒。接着道公又做起法事,用笅杯占卜问七爷公,出现阴、阳、赦(全俯、全仰、一俯一仰)三种情况后,即得到七爷公之答复。这时道公口中念念有词,呼呼怪叫,表示七爷公已经附身。一面挥动戒刀,拍桌拍地,同时旁边一人敲锣配合。一会儿道公突然进入半昏迷状态,呼呼怪叫不绝。有两名助手拿着绳索或藤条追随着道公东奔西跑。道公手持戒刀,环绕于众人之中查禁。人们都战战兢兢,惊惶祈求:“祖公青天有眼,查出真正的禁母和斧头(斧头指禁公),不要冤枉了好人。”道公经过了四五次的环绕周旋之后,选定了对象,便祭起戒刀,拿在手里,用戒刀斩人,刀向谁砍去,谁便是禁母或斧头[98]。可以看出,这个仪式完全是道教的内容。
降鬼,白沙县番满村道公用此法。道公在病人家里,供奉香烛米钱,打笅杯占卜,全身抖动。一个助手问:“你是蒙鬼吗?”若道公不答,则再问:“是什么鬼呀?”道公如仍然不应,则再问:“是禁公吗?”如果道公答应了,法事便停止,表明已经查出禁公。但是道公并不马上宣布禁公的姓名,等围观的人群散去以后才告诉病人家属[99]。较之降神仪式,降鬼仪式简单一些。
有些地方降公查禁,需要经过几名道士轮流作法,确定是同一人之后,才最终认定施禁者。这与前面所述石卜的慎重态度是一致的。
第二,抬公查禁。
抬公查禁,一定是集中全村的民众,做大型法事。保亭县毛盖乡用此法。过程如下:当病人久病不愈时,其家人即向当地的总管、哨官、头家之类提出申请查禁母,希望他们支持做一次抬公查禁。于是众人捐钱捐酒,以备杀猪饮酒之用。当天,全乡民众集中于村前草坪之上,男女分列两边,由总管或哨官当众讲话,说明情况。然后杀一只鸡,在场的男子喝血酒,并问各人:“如果查出你的妻子或母亲是禁母时,你会埋怨吗? 如果杀死她,你认为如何?”各人回答:“若查出,我没有什么意见。”接着,道公焚香念咒,抬着神像先经过男子们这边,再经过女方一边,突然把木偶放在某一位妇女身上,这便是禁母。据说,未举行仪式以前,病人家属已经与道公商量好,指定某人为禁母,抬公查禁只是例行手续而已[100]。
无论是石卜,还是降公、抬公,都不是独立于黎族巫术系统之外的实践活动,与遇到疾病灾疫时查其他的鬼怪相比,其程序只有细节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