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劳动解放社”纲领
(1883年)
“劳动解放社”所抱定的目的是在俄国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和培养组织俄国工人社会主义政党的一些成分。
它的观点的实质可以用如下几条主张来表达[2]:
(1)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只能通过把生产的一切手段和产品转变为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制和把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职能组织得符合于社会需要才能达到。
(2)文明社会的技术的现代发展,不仅给了这样的组织以物质可能,而且也使它成为解决阻碍着这些社会之平稳的和全面的发展的那些矛盾所必需的和不可免的。
(3)这一激烈的经济革命将引起社会的和国际关系的全部体制中的最根本的变迁。
在通过消灭阶级本身以消除阶级斗争的时候,在通过消除商品生产和与之联系起来的竞争使个体经济斗争成为不可能和不需要的时候,简言之,在消除个人、阶级和整个社会之间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的时候,它使得在许多世纪来的这一斗争中作为武器而发展的一切社会机关成为多余的。
在不陷入关于将来的社会和国际的组织的乌托邦幻想时,现在已经可以预言社会内部长期斗争中的最重要的机关——即国家的消灭,它是一种与社会对立的政治组织,而且主要地是保卫它的统治者阶层的利益的。同样,现在也已经可以预言行将到来的经济革命的国际性质。现代产品的国际交换的发展使得所有文明社会参加这一革命成为必要。
所以,所有国家的社会主义政党都承认现代工人运动的国际性质和宣布生产者们的国际团结的原则。
“劳动解放社”也承认以前的“国际工人协会”的伟大原则,而且承认所有文明世界劳动人民的利益是完全相同的。
(4)在现在为盲目的经济必要性所支配的地方加入自觉性,在以生产者对产品的支配代替现代产品之对生产者的支配时,社会主义革命将使一切社会关系变得简单明了,同时使每一个公民真正有可能直接参加一切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决定。
公民们对于一切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参加须以废除现代的政治代表制度并以人民的直接立法代替它为前提。
社会主义者们在自己的斗争中应当注意到这一必需的政治改革,并使用由他们来决定的一切手段以促其实现。
由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自我教育和政治统治构成它的经济解放的必需的先决条件,这更加是必要的。只有完全民主的国家才能完成那种符合生产者们的利益、要求他们在组织和调节生产中的合理参加的经济革命。
现在,先进国家的工人阶级对于上述的社会政治变革的必要性,越来越认识清楚了,而且正在把自己组织成为敌视剥削者们的所有政党的劳动者的特殊政党。
在根据“国际工人协会”的原则改进了自己以后,这一组织,还是要首先注意在各自国家以内由工人争取政治的统治地位。“每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当然首先应该打倒本国的资产阶级”。[3]
这在不同国家的一些社会主义政党的政纲里添进了多样性的成分,迫使其中的每一个党必须适应自己国家的社会条件。
不言自明地,社会主义者的实际任务,因之,也就是他们的纲领,在资本主义生产还没有在其中占支配地位、劳动群众还处在发展着的资本主义和衰颓的家长制经济的双重压迫之下的那些国家,是应当有比较特殊的和复杂的性质的。
在这些国家里,社会主义者们不得不组织工人阶级既进行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同时也进行对妨碍工人阶级发展和全体人民幸福的前资产阶级的旧社会关系残余的斗争。
俄国的社会主义者们正是处在这样的形势中。俄国的劳动人民直接承担着警察专制国家的巨大机器的重负,而同时又遭受资本主义积累时期所特有的一切灾难,而有些地方——在我们的各个工业中心——他们已经历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压迫,这种生产还没有受到任何决定性的国家干涉或工人们自身的有组织的抵抗的限制。当代的俄国所遭受的——正如马克思关于欧洲大陆的西部所说的——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痛苦,而且也有这一发展不够的痛苦。
生产的这种落后状态在过去和现在的最有害后果之一,就是中产阶级的发展不足,这使得它在我国不能担负起主动地和专制主义进行斗争的责任。
因此,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不得不主持当代的解放运动,这一运动的直接任务应当是在我们祖国建立自由的政治制度,同时社会主义者还应当力求给工人阶级以可能来积极而有成果地参加俄国的未来政治生活。
为达到此目的,首要的手段应当是为了民主的宪法进行鼓动,它保证:
(1)任何公民,未因犯有法律严格确定的某种可耻行为[4]经法院判处丧失政治权力能力者,都有选举和被选举进立法会议以及省的和公共的自治机关的权利。
(2)以法律规定给予人民代表们以报酬,从而使得他们能够从居民的最贫苦阶级中选举出来。
(3)公民的人身和住宅的不可侵犯性。
(4)信仰、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的无限自由。
(5)迁移和职业的自由。
(6)一切公民,不论其宗教和种族的出身,完全平等[5]。
(7)以人民的普遍武装代替常备军。
(8)修改我国的全部民法刑法,消灭与人的尊严不相容的等级区分和惩罚。
但是,如果专制政体倾覆的时候,工人们是处在完全无准备、无组织的状态中的话,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工人们的政治独立性也将是不可设想的。
因此,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有责任使工人组织起来,使他们准备好既同当前的政府制度作斗争,又能同未来的资产阶级作斗争。
他们应当立即着手把我们工业中心的工人组织起来,——作为俄国全体劳动人民的先进代表们,——成为相互间联系起来的秘密小组,并具有符合全体俄国生产者阶级的当前需要和社会主义基本任务的明确的社会政治纲领。
出于认识到这一纲领的细节只能在将来制订出,而且只能由负有参加政治生活的使命和团结为一个特殊政党的工人阶级所制订,“劳动解放社”认为工人政纲的经济部分的最主要各点应当是如下的要求:
(1)彻底改变我们的土地关系,亦即改变赎买土地和以之分给农村公社的那些条件。对于凡是认为放弃份地和退出公社等等对自己有利的那些农民,就赋予他们这样做的权利。
(2)取消现在的税收制度和建立累进所得税制。
(3)立法调整工人们(城市的和乡村的)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并组织各级有工人代表参加的视察机关。
(4)在农业的、矿业的和加工工业的各种各样的部门(为农民们、矿工们、工厂工人们、手工业者们等等)中所组织的生产联合(由农民、矿工、工厂工人们、手工业者们组织的),应当由国家予以帮助。
“劳动解放社”深信,不仅俄国工人阶级的成就,而且这样的经过思考的运动本身也是在极大的程度上有赖于知识分子在它中间的工作的。
但是本社认为,知识分子们自身应当首先站在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观点之上,民粹主义的传统只有在不与社会主义的原理相矛盾的地方才予以保留。
有鉴于此,“劳动解放社”以致力于在俄国宣传现代社会主义和准备工人阶级自觉地从事社会政治运动为目的;它把自己所有的力量贡献给这一目的,号召我们的革命青年们予以帮助和协助。
在尽自己的力之所能来追求这一目标时,“劳动解放社”同时承认反对专制主义政府的恐怖主义的斗争的必要性,它和民意党只是在关于革命党的所谓夺取政权的问题和关于社会主义者们在工人阶级中间直接行动的诸任务上有意见的分歧。
“劳动解放社”一点也不忽视构成俄国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部分的农民。但是它认为,知识分子的工作,特别是在现在的社会政治斗争诸条件中,首先应当在居民的更成熟的人群中,即产业工人中来进行。在首先取得这一阶层的有力的支持以后,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才能有大得多的希望把自己的影响扩展到农民中间,特别是假使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到那时候能获得鼓动和宣传的自由的时候。而且不消说的是,假使在农民中明显出现独立的革命运动的时候,我们社会主义者的力量的分配就应当有所改变,而且甚至在现在的时候,一些和农民有直接关系的人们,也能以自己在他们中间的活动对于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作重要的贡献。“劳动解放社”不仅不推开这些人,而且将尽自己的一切力量,使得在纲领的基本主张上和他们一致。
日内瓦,1884年。
(刘若水译,选自《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
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
[1]普列汉诺夫写这一纲领的第一草案的时间,正是在1883年秋季组织“劳动解放社”的时候。这是可以从它的成员们的通信(见《“劳动解放社”》,汇集,第1册,第187页)和Л.捷伊奇给俄国的同志们的信对提纲的提及(见《普列汉诺夫遗著》第1集,第225页)证实的。
纲领稍后一些,于1884年在日内瓦以单行本刊行。在1905年,纲领第一次印在出版于日内瓦的《普列汉诺夫全集》的第1卷中。
现在的文字是根据《普列汉诺夫全集》第2卷中经过作者在世时最后的1905年版的文字校正了的。——原编者注
[2]我们提出来供同志们批判的纲领,我们绝不认为是完全完整的、不得加以任何局部的改变和补充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准备在它里面采纳任何修正,只要它不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概念,而且符合由这些概念所得出的有关俄国社会主义者活动的实际结论。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284页。——编者注
[4]能被列入这一类行为的,包括例如,在选举时的行贿,雇主对自己工人们的虐待,等等。
[5]这一点逻辑地包含在(4)中,那里附带地也要求信仰的完全自由;但是我们认为需要更明确地指出它,因为现在在我国存在着整个的这样一些阶层,例如,犹太人,他们甚至没有享受到给予其他“居民们”的那些可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