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文章
(1917年5月25日《统一报》第47号)
在《统一报》第44号上所发表的文章中,我曾经假定:100个雇佣工人在某一个企业中劳动,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价值为300单位的产品。我曾经说,这个价值是在企业主(资本家)和他的雇佣工人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300单位的价值当中资本家拿150,那么分给工人的就是其余的150;如果资本家占去200,那么就只剩下100给工人,等等。工人同企业主的阶级斗争就在于:他们在分(分配)产品[2]时力图增加自己所得的产品份额。这是对企业主不利的,因为他也力图增加自己的份额,所以他的利益总是同工人的利益相对立的。
谁不明白这一点,谁就是不了解现代各国人民的社会和政治历史。
可是有人会问:难道工人的利益在任何时候和在一切方面都同资本家的利益相对立吗?难道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史上没有这两种利益互相一致的情形吗?
有这样的情形。对问题的这个方面也应该加以分析。
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工人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300单位的价值。这个价值具有什么样的形式呢?假定说,这是一台农业机器。要把一台机器分成两部分,以便一部分归工人,而另一部分归企业主,这是不可能的。资本家要有可能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把自己的利润装进口袋,必须首先把机器变成货币,换句话说,要在市场上销售掉。但是,有时候市场上某些东西太多了,以致无法按照它们的价值卖掉。那时,这些产品的卖价就要低于它们的价值。例如,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资本家被迫,不是以300,而只是以250或者200个单位的表现为货币的价值把机器卖掉。这件东西在市场上的卖价低于原来的价值,就会降低企业主的利润。因此,如果这种销售不是一种特殊现象的话,企业主就要缩减生产,即解雇工人。而这种解雇就将损害工人阶级的利益;因为对劳力的需求越小(按照经济科学的说法),工资就越低。
现在我们设想一下相反的情形。我们的资本家能够不是低于、而是高于机器的价值,即不是以300,而是例如以350或400单位卖掉机器。这样一来利润就增加了。由于利润增加,假使这次有利的销售机器不是特殊现象的话,他就要扩大自己的企业。企业的扩大会引起对劳动力的需求的增加。而随着对劳动力的需求的增加,一般地说,工资也会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当谈到工业产品的销售时,雇佣工人的利益可以同企业主的利益相结合。这一点在国际关系方面看得特别明显。
如果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一个国家内广泛地发展起来,那么它的国内市场再也不能吞下它的全部工业产品的时刻迟早会要到来。那时,把相当一部分工业产品向国外输出,就将成为经济上的必要。这就是每一个个别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都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的原因。但是某一个工业国在向国外输出自己的产品时,可能遇到各式各样的障碍。这种障碍当中最普通的一种,就是许多国家对由其他国家输入的商品所征收的关税。高额的关税能阻碍别国商品的输入。一个国家在向国外销售自己的产品时遇到的障碍越多,它的工业的发展进程就越慢。而这既损害企业主的利益,也损害工人的利益。换句话说,消除上述障碍(虽然往往不是在同样的程度上),对于这两个阶级都是有利的。因此就出现这样的情形:这两个阶级联合自己的力量来支持能够保证它们的国家顺利地向国外销售其工业产品的国际政策。
在目前的德国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它的多数有组织的工人直到现在还支持德帝国主义者的掠夺政策。他们所抱的希望是,如果德帝国主义者的计划能付诸实现,那么德国的工业就会发展得比现在更加美好。而整个德国的无产阶级也会因此而得到不少好处。
假使我们想用我们原来举的例子来解释德国工人的策略的话,那么我们大致应该这样说:
工人在一定的时间之内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了300个单位的价值。但是在国内市场上他们的企业主已经无法销售掉他们的产品。只好把产品运到国外去。帝国主义者答应企业主争取到这样一些有利的销售条件,即可以把他们输出的产品不低于、而甚至高于其价值卖掉,也就是说,似乎我们的工人所创造的不是300,而是350或400个单位的价值。这样的诺言对于企业主不可能不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他就向帝国主义者靠拢。
而工人们也看到这种诺言中有不少的诱惑力。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我们的产品可以在国外高于自己的价值销售,那么企业主就能够在自己不吃亏的条件下付给我们比过去更多的工资。过去,当产品不低于、但也不高于其价值销售时,我们假定得150单位,即我们用劳动所创造的一半。如果现在,按照帝国主义者所争到的新的有利条件向国外销售产品时,我们的主人所得的不是300,而是400单位的价值,他也照旧给我们一半的话,那么我们所得的就不是150,而是200。可见,帝国主义者的政策对我们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我们也要支持他们。”
现在许多有组织的德国工人跟着谢德曼以及德国宰相的其他仆从走,他们这种行为的全部秘密就在这个简单的打算里面。
如果某一个国家的人民把自己的产品高于其价值强行卖给其他国家的人民,那么他们就是剥削这些国家的人民。当有组织的德国工人开始支持帝国主义者的政策时,他们虽然在本国处于被剥削地位,但自觉地充当了剥削其他国家人民的角色的候补人。
这是对于国际的背叛,因为国际号召各国无产者团结起来,从而坚决谴责某一个国家的工人剥削自己的外国兄弟的任何企图。
德国的工人了解到他们是在背叛国际。但是他们的社会主义良心的呼声被物质利益的呼声压倒了。这是极其可悲的。但这是事实。而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按照德国的说法,是无法用空话搪塞过去的。
所以,再说一遍:在销售产品时雇佣工人的利益同企业主的利益一致是完全可能的。在这两种利益互相一致、双方又都了解到这一点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就不是阶级斗争,而是阶级合作。于是,产生一个问题:
是不是在任何时候这种合作所带来的都是我们在德国所看到的这种后果,即这个国家的工人背叛其他国家的工人呢?
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看到。[3]
(选自王荫庭、杨永译:《在祖国的一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
[1]关于这种斗争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已经在著名的宣言中作了出色的描写。
[2]为了简单明了起见,我原来假定工人得不到的那一部分产品统统归资本家据为己有而成为他的利润。实际上,只是这个部分当中的一部分构成企业主的利润,而这个部分中的其他一些部分则成为商业利润、利息、地租等等。但是我前一篇文章中的基本思想(即任何斗争也不能给工人提供比他的劳动所创造的更多的东西)的正确性,决不因这一点而有丝毫的削弱。
[3]我们在收集到的《统一报》中没有找到这篇文章:可能根本没有写,也可能登载在我们没有收集到的第59号上。——《在祖国的一年》俄文版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