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三、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继党中央将“人才强国战略”写入党章和十七大报告之后,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20]等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抓手。这标志着我国人才工作进入到全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在创新型科技型人才队伍建设、各类人才队伍的统筹发展、国外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党管人才下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成效显著。

(一)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全球化时代,科技人才竞争成为常态。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认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科技创新中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和关键作用,发挥科技人才是科技发展的第一资源优势。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加快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科技人才保障。

理顺人才工作与科技发展的关系,解决科技人才工作中的人才与科技工作相脱节的问题。科技人才发展不能游离于科技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国家科技发展不可缺少的有生力量。科技人才工作要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将服务科技发展作为科技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谋划科技人才的发展目标、确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以科技成果检验科技人才工作的成效。2019年,按每年工作全时折算,我国每万人劳动力中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已有461人,而2016年,我国每万人劳动力中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为387人。[21]这说明,以战略高度实行人才优先发展,逐步确立人才在科技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已初步发挥较大的优势。

高端引领,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人才发展的核心环节在于使用。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才的作用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通过人才产生社会价值,通过使用人才使其得到全面发展,在使用中实现人才的结构战略性调整。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国际一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发展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重视培养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管理人才、科技市场经营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视发挥老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作用。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与激励措施。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大力吸引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的制度优势。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人才体制改革步伐,破除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22]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科技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打通人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消除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稳妥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科技人才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科技人才资源依据市场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改革,使市场供给主体人才、市场需求主体用人单位和市场服务主体人才服务组织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企业、科研单位等科技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进一步加大科技人才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按照国家已经出台的重大人才政策着重破解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用法律促进国家科技人才发展,保护国家人才安全。用法律维护科技人才的权益、保护人才创新创业。

(二)统筹发展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六支队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为指针,锐意进取,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就业创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2010年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抓住推动人才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为依托平台,努力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统筹推进六支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此带动全国各类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取得人才资源质量提升的重要成绩。国家人才发展监测与评价核心指标显示:我国人才资源综合实力指数不断增长,人力资本贡献率和人才贡献率显著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指数快速提升。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加紧推动。据统计,我国在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航空、航天、环保、农业与粮食安全、新型能源技术、地球开发、海洋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人才总量增长率分别达8%至39.2%。[23]

在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大幅增加,教育领域人才总量稳步提升,医药卫生人才数量显著增长。此外,六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才数量、素质显著提升。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统筹开发国内国际人才资源,实行引才、育才和推送人才并重,产生了广泛的引领、带动效应。面向特定行业领域的重大人才工程,抓住“关键少数”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端引领”带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面向基层一线的重大人才工程,集聚“重点条线”人才队伍建设,以“骨干示范”开展大范围人才培养培训。

但也要看到,我国“高精尖”人才数量与大国地位还不相称,战略科学家匮乏,科技创新高端人才数量和在国际科技界有重要影响力的科学家偏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空间与地球开发,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以及前沿基础交叉科学等重要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同时,我国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全国人才发展统计数据,东部地区仍是人才主要集聚区域,西部和东北部区域人才占比下降,近年更是出现人才流失加剧现象。此外,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不容忽视。2015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但农村实用人才占比不到0.2%;县乡两级企业管理人才总量占全国比重仅为5.1%。[24]

未来一段时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基础和“党管人才”体制优势,下大力气集聚、培养一批真正具有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引领能力的世界级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龙头示范作用,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增加人才开发投入,引导地方、行业配套实施一大批特色鲜明、因地制宜的人才开发项目。

要突出“高精尖”导向,进一步完善国家人才工程计划体系,梳理、明确各人才工程及各地各系统人才工程项目的功能、定位相互间的联系,加强人才工程间的对应衔接,形成规范有序的国家人才工程支持体系,带动各行业各部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三)大力引进国际人才和智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25]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要有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眼界、魄力和气度,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就要将所有支持中国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党内党外人才、国内国外人才凝聚到中国的建设事业中来。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化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引进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以及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推动大飞机、核电、高铁、大数据等重大专项工程取得重要进展。服务实体经济振兴,以高端制造、生物工程、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引进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推动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在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等领域引进先进适用人才。服务生态环境改善,在能源节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引进先进技术。服务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启动实施了“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扩大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覆盖面。[26]

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支持力度,大力培养国家发展急需人才。在司法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选派人员赴国际组织研修实习。大力开发国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专业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

外国人才管理体制实现重要突破。全力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逐步建立起统一管理、互联互通、协同监管的外国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创新“互联网+政务”运行模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对外国人才进行分类管理。突出对“高精尖缺”特殊人才的支持,为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开辟“绿色通道”。[27]为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就业开辟渠道,努力做到对外国人才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外国人才工作法治环境显著优化。推进《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实现外国人才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推动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参与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外国人才申请和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条件和程序。畅通在华外国人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渠道,积极推进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大胆探索。健全外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初步建立以中国政府友谊奖为引领、各地方友谊奖项为主体的外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人才和智力资源交流合作,搭建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大力推动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建设,搭建网上人才市场和供需平台建设。全力打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美工程技术研讨会等重要引智平台,积极支持地方引才引智载体,各领域、各层级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蓬勃开展。[28]建立外国专家建言机制,组织高层次外国专家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宏观决策和政策研究提供参考。

当前,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势下,我们进一步做好引才引智的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更加突出引进外国人才重点,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大力营造外国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我国人才制度影响力感召力,努力将更多优秀外国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的奋斗中来[29]。因此,我们各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进取的姿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管好、用活、激励社会各类人才资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发挥党委(党组)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30]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团结引导,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最大限度地把知识分子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激励他们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聪明才智”[31]。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是人才工作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党管人才,主要是从宏观、政策、协调、服务方面进行管理,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为社会各种人才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因此,要坚持党管人才,就是要从宏观上制定好党管人才的系列政策法规,完善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大政方针,明确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分类指导人才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近、中和远期发展规划,推进人才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轨道。

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党管人才原则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同时,党管人才不是包揽一切、不是事无巨细,而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重点抓好人才发展的宏观谋划,抓好重要政策统筹和重要制度安排,抓好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要健全完善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汇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

总之,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更清晰地界定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战略中的定位。人才是国家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是我们党科学执政、长期执政必须直接掌握的重要战略资源,要把尽可能多的人才团结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要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为优化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提供重要保证。人才工作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形成全国一盘棋,发挥更大的效用。

(五)全面推进人才法治化建设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离不开人才法制的保障。人才法制建设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立法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各项措施,使人才强国战略能够具体化和制度化,将国家的人才政策转化为实践中可以具体指导和规范人才工作的行为准则,为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评价等提供制度保障,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和人才资源有效配置提供法律机制与法治环境;特别需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支持与促进,需要人力资源市场在全面深化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中充分发挥其优化配置的市场导向作用[32]。要用法律规定政府在人才工作中的权限与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强国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引导、调控和规制等作用;构建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妥善解决人才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效保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33]。人才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人才法制的制度基础,可以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供系统全面的法律依据,使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确保人才强国战略顺利实现。

综合国力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从根本上来说,又是制度的竞争。在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克服利益格局掣肘,全面落实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在全社会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这就要求我们迅速构建起中国特色人才法律体系。要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人力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对以往制定的人才政策和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取消已不合时宜的规定,在人才政策的制定上做到和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要全面规划建设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分系统、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使相关政策制度保持公开性、权威性和连续性;要进一步转变政府的人才管理职能,强化政府对人才的宏观管理、监督保障等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破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方面的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

2016年5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出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明确要求“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34]人才强国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础支撑。今后应以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为根本指引,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各项要求和基本规范,将习近平人才强国战略理念贯彻落实到实处。努力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