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琵琶行》的创作过程及其败笔
二、白居易《琵琶行》的创作过程及其败笔
白居易的《琵琶行》在唐代是一首流行歌曲。这首歌的艺术成就是世所公认的,但是它在思想观念上的一些败笔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唐宣宗李忱在《吊白居易》诗中写到:“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1]可见白氏的这首《琵琶行》也是可以歌唱的,而且还是一首流行歌曲,要不怎么连少数民族的小孩都会唱呢?又宋人洪迈讲:“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咏歌之不足。”[2]可见这个作品不仅在唐代“形于乐府”,被人“咏歌”,甚至在宋代也是如此。
《琵琶行》是文学史上的名篇,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民族当中都产生过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介绍、赏析和研究这首诗的诗话和文章更是数以百计。这首诗的艺术成就是世所公认的,但是它在思想观念上的一些败笔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诚然,这首诗出自于一个比较典型的封建士大夫文人之手,其思想观念上的一些败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它长期被当作文学经典作品而选入大中学校的文学(语文)教材和其他各式各样的文学读本,我觉得有责任把这些问题向大家讲清楚。
(一)沦落天涯的心理郁结
要讲清楚这些败笔出现的来由,必须从这首诗的创作过程讲起。这首诗作于白居易任江州司马的时期。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载: “(元和)十年七月,盗杀宰相武元衡,居易首上疏论其冤,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会有素恶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华无行,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而居易作《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不宜置彼周行。执政方恶其言事,奏贬为江表刺史。诏出,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之,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追诏授江州司马”。可知白居易贬江州司马的原因有二:一是“非谏职”而“先谏官言事”,二是“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却“作《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关于第一点,白居易在《与杨虞卿书》中申辩得很清楚:“去年六月,盗杀右丞相于通衢中,迸血体,磔发肉,所不忍道。合朝震栗,不知所云。仆以书籍以来,未有此事。苟有所见,虽畎亩皂隶之臣,不当默默,况在班列,而能胜其痛愤耶?故武丞相之气平明绝,仆之书奏日午入,两日之内,满城知之。其不与者,或语以伪言,或陷以非语,皆曰:丞郎给舍谏官御史尚未论请,而赞善大夫何反忧国之甚也?仆闻此语,退而思之。赞善大夫,诚贱冗耳。朝廷有非常事,即日独进封章,谓之忠,谓之愤,亦无愧矣。”宰相武元衡系平卢节度使李师道密遣中岳寺僧人所杀,对于地方军阀这种无视朝廷蓄意制造事端的行为,虽匹夫匹妇亦不当沉默,何况一位富于正义感的朝廷命官!白居易无疑是正确的。执政责其非谏官而越职上书,实际上只是一个借口,深层的原因在于诗人长期以来的直言敢谏,早已让他们“扼腕”和“切齿”了。关于第二点,高彦休《阙史》云:“公(按即居易)母有心疾,因悍妬得之。及嫠,家苦贫。公与弟不获安居,常索米丐衣于邻郡邑,母昼夜念之,病益甚。公随计宣州,母因忧愤发狂,以苇刀自刭,人救之得免。后遍访医药,或发或瘳,常恃二壮婢厚给衣食,俾扶卫之,一旦稍怠,毙于坎井。”白母因精神失常而堕井,根本与看花无涉。且白母殁于元和六年四月,《新井》一诗(今集不载)则作于白居易尉盩厔时的元和初年,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
可见执政所罗列的两条罪状纯系莫须有,白居易因此而贬江州司马,完完全全是一桩冤案!“是非不由己,祸患安可防?”(白居易《杂感》)白居易对这一桩冤案一直是恚愤不平的。他在《琵琶行序》里称自己“出官二年,恬然自安”并不符合事实。他有一种深重的天涯沦落之感。我们可以从他贬江州期间(元和十年冬至十四年春)的其他作品中找到许多佐证。如《初出蓝田路作》:“浔阳仅四千,始行七十里。人烦马蹄跙,劳苦已如此。”《寄微之三首》之二:“苍茫蒹葭水,中有浔阳路。此去更相思,江西少亲故。”《舟中雨夜》:“夜雨滴船背,风浪打船头。船中有病客,左降向江州。”《江楼闻砧》:“江人授衣晚,十月始闻砧。一夕高楼月,万里故园心。”《春晚寄微之》:“南国方遣谪,中原正兵戈。眼前故人少,头上白发多。”《寄行简》:“今春我南谪,抱疾江海壖。”《孟夏思渭村旧居寄舍弟》:“九江地卑湿,四月天炎燠。苦雨初入梅,瘴云稍含毒。”政治上遭受打击远谪南国的委曲和愤懑,江南卑湿的地理环境所导致的病痛和不适,以及中原干戈扰攘的忧虑,亲朋故旧暌违的悲伤,形成一种具有条件反射特点的内心郁结,使得他虽然强作旷达,但是一旦遭到相关事物的刺激——蝉声、砧声、风雨声、歌哭声、琵琶声——他就会悲不自胜,唏嘘沾襟。这种由诸多现实关系所导致的内心郁结,构成《琵琶行》一诗创作不可或缺的情感激素。没有这种由来已久的内心郁结,《琵琶行》的创作是难以想象的。
(二)以遗女比逐臣的现成思路
由内心郁结所生发的悲剧性的情感激素,是《琵琶行》一诗创作的必要条件,但是由这种情感激素外化为诗歌,还需有一个合适的抒情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模式并不需要他自己来建构,而是早已有人为他准备好了。这便是以遗女比逐臣。
以遗女比逐臣的抒情模式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可谓由来已久,从屈原、曹植到杜甫都有过成功的运用。远的不说,单是白居易同时代人中,就有元稹、刘禹锡和李绅诸人用过这种模式。只是这个时候的遗女,已经不是那种求贤不得待字闺中的“侠女”、“佳人”或“美女”,而是年老色衰沦落江湖的“商女”、“歌女”或“琵琶女”。白居易《琵琶行》的创作,就是按照这种抒情模式的现成思路进行的。
白居易《琵琶行》作于元和十一年,在此之前,元稹曾于元和五年作有《琵琶歌——寄管儿,兼诲铁山》一诗。限于篇幅,摘录如下:
段师弟子数十人,李家管儿称上足。
管儿不作供奉儿,抛在东郊双鬓丝。
逢人便请送杯盏,著尽工夫人不知。
…………
平明船载管儿行,尽日听弹无限曲。
曲名无限知者鲜,霓裳羽衣偏宛转。
凉州大遍最豪嘈,六么散序多笼撚。
我闻此曲深赏奇,赏著奇处惊管儿。
管儿为我双泪垂,自弹此曲长自悲。
泪垂捍拨朱弦湿,冰泉呜咽流莺涩。
因滋弹作雨霖铃,风雨萧条鬼神泣。
一弹既罢又一弹,珠幢夜静风珊珊。
低回慢弄关山思,坐对燕然秋月寒。
月寒一声深殿磬,骤弹曲破音繁併。
百万金铃旋玉盘,醉客满船皆暂醒。
自兹听后六七年,管儿在洛我朝天。
…………
著作施罇命管儿,管儿久别今方睹。
管儿还为弹六么,六么依旧声迢迢。
猿鸣雪岫来三峡,鹤唳晴空闻九霄。
逡巡弹得六么彻,霜刀破竹无残节。
幽关鸦轧胡雁悲,断弦砉騞层冰裂。
我为含凄叹奇绝,许作长歌始终说。
艺奇思寡尘事多,许来寒暑又经过。
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
歌此歌,寄管儿,管儿管儿忧尔衰。
我们看作品中出现的《霓裳》、《六么》一类的曲名,“善才”一类的琵琶师,“拨”、“笼”、“撚”一类的指法,以及“泪垂捍拨朱弦湿,冰泉呜咽流莺涩”,“百万金铃旋玉盘,醉客满船皆暂醒”一类的意象,俨然成了白居易《琵琶行》一诗的前身。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儿和诗人的形象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管儿艺出名门,为著名琵琶师段师之高足,早年也曾供奉内宫。但是后来却“抛在东郊”,转徙江湖。待到诗人第二次见到她时,她已经是人老珠黄憔悴不堪了。第一次见到管儿的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元稹以书判拔萃科登第,授秘书省校书郎,娶太子宾客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可谓春风得意。“自兹听后六七年”,即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稹妻韦丛卒于长安。元和五年,稹为“监察御史”“摄河南尹房式于东台”,令其停务,由此恶于执政,“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3]。第二次见到管儿即在此时,所谓“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诗人回顾管儿早年的得意,赞美她的出类拔萃的技艺,感叹她的年老色衰而沦落江湖的遭遇,实际上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家之块垒,借管儿的被人遗弃的命运来写自己被放逐的悲伤。元、白二人为至交,有着大致相同的文学思想和大致相近的审美趣尚,其互相唱和之作也极多。就《琵琶歌》和《琵琶行》这两首诗而言,元作先而白作后,白居易在作《琵琶行》之前读过元稹的《琵琶歌》,可以确信无疑。
元稹作《琵琶歌》之后与白居易作《琵琶行》之前,还有刘禹锡作过《泰娘歌》。其自序云:“泰娘本韦尚书家主讴者。初,尚书为吴郡,得之,命乐工诲之琵琶,使之歌且舞。无几何,尽得其术。居一二岁,携之以归京师。京师多新声善工,于是捐去故伎,以新声度曲。而泰娘名字,往往见称于贵游之间。元和初,尚书薨于东京,泰娘出居民间。久之,为蕲州剌史张愻所得。其后愻坐事,谪居武陵郡。愻卒,泰娘无所归。地荒且远,无有能知其容与艺者。故日抱乐器而哭,其音焦杀以悲。客闻之,为歌其事以续于乐府云。”诗的内容为序之复述,故不俱录。泰娘的命运同管儿的命运是一样的,都经历了一个由得意而失意的过程。早先由“风流太守韦尚书”作为尤物“绀幰迎入”,韦尚书死后,又由“蕲州刺史张公子”千金买笑收为偏房。“舞学惊鸿”,“歌撩上客”,负宠恃娇,名动贵游。但是随着韦尚书的薨故和张刺史的贬死,她也就每况愈下,虽“云鬓未秋”,却日暮途穷,怀抱乐器而泣于荒陬。韦尚书、张刺史之流的命运决定了她的命运,她的由得意而失意的遭际更是韦、张之流由盛而衰之人生的一个投影。就作品内容来看,刘禹锡同泰娘的关系,没有元稹同管儿的关系那样密切;刘禹锡于泰娘之遭遇,似乎为一种比较客观的描述。其实,只要考察一下刘禹锡当时的境况,就可明白,他作《泰娘歌》,亦有深意在焉。刘禹锡于永贞元年(公元805年)九月因参与王叔文改革失败贬连州刺史,十月再贬朗州司马,至元和十年(公元815年)春二月召回长安,三月,复出任连州刺史。《泰娘歌》即作于朗州司马任上。刘禹锡是一个正直有为的政治家,当其贬窜南荒,屡遭排斥之时,其忧愤之心理自可想而知。《泰娘歌》正是借泰娘的遭遇抒写自己被放逐的悲凉。“繁华一旦有消歇,题剑无光履声绝”,“朱弦已绝为知音,云鬓未秋私自惜。举目风烟非旧时,梦寻归路多参差”。写泰娘,更是在写自己。他的年青有为的改革家的美好时光,不是同“繁华”一样早就消歇了么?他的那些改革派的知己如柳宗元、韩泰、韦执宜等,不是同样东流西窜了么?刘禹锡于元和十年春,曾与柳宗元、元稹诸逐客,同由贬所被召至长安。时白居易为左赞善大夫,亦在长安,极有条件见到这首《泰娘歌》。虽《泰娘歌》与前此之《琵琶歌》和后此之《琵琶行》在遣词造句方面颇有不同,但其题材、人物、主旨和抒情模式都一样,都是以谪吏逐臣之身份咏离妇遗女之悲哀,都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家之块垒。
白居易自己在写作《琵琶行》之前,还有过在题材、人物、主旨和抒情模式方面与前者极为相类的一首试验之作,这就是由长安至江州贬所途经武昌时所作的《夜闻歌者宿鄂州》:
夜泊鹦鹉州,秋江月澄澈。
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愁绝。
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
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
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
夜泪如真珠,双双堕明月。
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
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
这首诗不似《琵琶行》那样情酣墨饱尽致淋漓,但是它的写作背景、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和诗人的情绪心态均极可注意。这个歌女虽年纪尚轻,但其“凄切”的歌声与“低眉终不说”的身世,可视为琵琶女之侧影。贬谪途中的诗人遇到这样一位流落江湖的美人,自有许多感慨和同情,所以先则“寻声见其人”,继则“借问谁家妇”。遗女和逐臣之间,已经在心灵上达成契合。或者说,诗人已经从这位才高色美而命运不济的歌女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某些影子。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这首诗都可以认作是《琵琶行》的前身或雏形。
(三)江州司马的一个意念符号
宋人洪迈曾经怀疑琵琶女这个形象的真实性:“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倡所作。予窃疑之……乐天之意,直欲摅写天涯沦落之恨尔。”[4]我以为,琵琶女有无其人并不重要,因为诗人本意不在写琵琶女,而在借琵琶女写自己的沦落天涯之恨。也就是说,即便琵琶女真有其人,诗人也不过是以这个人的故事为文本,来抒写自己的满怀幽怨。琵琶女只是诗人的一个意念符号。
诗人本来就怀有一腔不能自已的天涯沦落之感,加之又有了一个借遗女写逐臣的现成模式,所以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也就单方面地只顾自己情感的表达,而忽视了藉以表达这种情感的符号载体——琵琶女形象——的生活真实与逻辑真实,从而造成了这篇作品在思想观念上的败笔。
衡量一个古代诗人的创作败笔,当然不是以我们今天的思想观念为尺度,而是基于这样两个方面的事实:一是历史真实,二是诗人自己曾经达到过的思想高度。准此而论,《琵琶行》的败笔首先或主要就表现在对琵琶女的人生归宿的评价上。
“曲罢曾教善才伏,妆成每被秋娘妬”。琵琶女曾经是一个色艺俱佳的女子,她的职业是卖艺而兼卖身。所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并不全在琵琶乐声的感召,同时也在于她的年轻貌美使得那些纨绔子弟为之风靡。这些人不一定都有一副音乐的耳朵。仔细玩味“钿头云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这两句诗,即可明白这些人在这里与其说是欣赏音乐,不如说是玩弄乐妓。再说女主人公不是舞蹈家,也不是歌唱家,而是一个琵琶师。舞蹈家和歌唱家的艺术生命是短暂的,而琵琶师的技艺应该说是老而弥工。如果年青时的琵琶女仅仅是以艺谋生而不是同时以色事人,如果那些纨绔子弟仅仅是由于她的高超的技艺而不是同时也由于她的令人妒忌的美貌而争掷缠头,那她就不会由于“暮去朝来颜色故”而落得一个“门前冷落鞍马稀”了。因为她的颜色虽故,而技艺不是炉火纯青了么?关于这个问题,诗人在序中亦曾有过交待:“元和十年,余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可见早年的琵琶女乃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娼女,她的卑贱的社会地位和以声色事人的身世遭遇是足以令人同情的。
琵琶女命运的真正转变是老而从良,即“老大嫁作商人妇”。作为商人之妇的琵琶女,在物质生活方面是相当优裕的。商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外国还是中国,都是社会上的富裕阶级;作为商人的家眷,哪怕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偏房或妾妇,也要比一般人家的妇女阔绰得多。至于精神生活,也不一定就是一片荒芜。商人重利是事实,但是重利者不一定寡情。即以琵琶女之夫而言,自己去浮梁买茶,甘愿一人冒风霜之苦,而把女人安顿在繁华的江州,仅仅是让她看看空船而已,不能不说是对她的爱护和体贴。诚然,人的感情是复杂的,微妙的。从良之后的琵琶女,即便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都很富有,亦有可能回忆乃至眷顾年轻时的某些繁华的生活片断,从而产生一种年华易逝青春不再的感伤。但是这里边总有一个度。无论如何,总不能因此而断定早年的声色事人是一种满足和荣耀,晚年的从良是一种遗憾和不得其所。但是诗人的价值判断却恰恰如此。所谓“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似乎“少年事”即是欢乐事,老而从良则谓之“不得志”;所谓“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似乎其中有许多不得已的苦衷。这就违背了生活的真实,颠倒了最起码的是非关系。
妓女从良,过一种自食其力的相对独立的家庭生活,既为她们自己所向往,也为她们周围的善良的人们所称许。我们不妨看看唐代妓女徐月英的一首《叙怀》诗:
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用处人伦?
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5]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虽然是一种封建性的人生依附关系,但是父亲、丈夫和儿子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同他们生活在一起,亦自有一种天伦之乐。而沦落风尘,声色事人,虽然物质生活方面不一定匮乏,但情感和人格方面的失落则是难以弥补的,因而她要羡慕那种虽贫贱却恩爱的普通的夫妻生活。应该说,这才是妓女们的真实的心态;从良,才是她们最热切的向往。《琵琶行》把琵琶女的早年生活写得那么热闹,那么值得留恋,把她的老而从良说成是“不得志”,既是对生活的歪曲,也是对妓女的人格与心态的歪曲。
其所以认为老而从良是一种“不得志”,就在于“老大嫁作商人妇”。如果是老大嫁作诗人妇,则琵琶女既不会因此而“妆泪阑干”,江州司马也不会因此而“青衫湿”了。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诗人、妓女和商人往往构成一种三角关系。出自于诗人笔下的商人,绝大多数是重利而寡情的人。这当然是一种褊狭之见。事实上,商人中有无情者,然有情者似乎更多。我们看看作为通俗文学的宋元话本和明人拟话本,即可知像蒋兴哥和卖油郎这样的志诚种子实在不少。相反,诗人为有情者,然从《西厢记》里的张生到《琵琶记》里的蔡伯喈,始乱终弃忘情负义者亦不谓不多。《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边的诗人李甲还不如那个扬州商客孙富呢!琵琶女年青貌美时,五陵年少如蝇附膻;一旦“年长色衰”,便不再与她来往。倒是一位普通的商人(只能做极普通的浮梁茶生意者),不嫌其人老珠黄,慨然娶而为妇。究竟是五陵年少值得眷顾,还是商人值得尊敬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白居易本人的思想局限。这位典型的封建士大夫文人一直都是一个抑商主义者。他的《新乐府·盐商妇》和《赠友五首》之二充分地体现了这种落后的思想意识。他视商人为“弃本以趋末”的“幸人”,只看到商人的阔绰和富有,看不到他们的辛苦和屈辱,更看不到他们的才能和贡献。所谓“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而事实上,唐代的商人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税收的增加是有过重大贡献的。即以茶商而言,德宗建中元年,“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平本钱”。[6]这是茶叶课税的开始。至贞元十年,对“出茶州、县若山及商人要路,以三等定估,十税其一。自是岁得钱四十万缗”[7]。茶税作为单独征收的专项税,则是从这时开始。又据《元和郡县图志》二八“江西观察使饶卅浮梁县”条载:“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白居易对于这些情况显然是十分陌生的,他的重本抑末观念限制了他对于商人的正确了解。在对待商人的态度上,他和他的同时代人张籍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8]而对于商人的隔膜和鄙视,便直接导致了他对于琵琶女人生归宿的价值判断的错误。
(四)两个悖论
如上所述,琵琶女只是作者的一个意念符号。作者对琵琶女这类人的日常生活并不陌生,但是对她们的内心世界却缺乏真正的了解。或者说,虽了解,但不能正视。因为他的目的在于借这个意念符号来抒写自己的天涯沦落之恨。由于对自己的贬谪生涯难以忍受,所以把老而从良的琵琶女的生活也想象成难以忍受。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移情作用。不过这种移情作用是违反理性的。既导致他对于琵琶女之人生归宿的价值判断的错误,也导致他在观念上与自己早期所张扬的某些主张发生悖离。这种悖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妇女观方面。白居易对于妇女的不幸命运原是深表同情的。其《太行路》一诗云:“行路难,难重陈。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此诗虽是“借夫妇以讽君臣之不终”,但是就其基本意义来看,其对于妇女命运的同情和关注则是不言而喻的。而《母别子》一诗,更对“关西骠骑大将军”的弃旧迎新的薄幸行为表示强烈的愤慨。然而具体到琵琶女的人生归宿问题时,他的同情却偏偏发生错位:对琵琶女不幸的早年反而津津乐道,对其合乎人性的人生归宿,反而深表惋惜。二是通俗艺术观方面。白居易原是著名的通俗诗人。所谓“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9]这种质朴而通俗的诗风,使得他的作品广被人口,风行天下。所谓“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10]。可是在《琵琶行》里,他却对民间的通俗艺术表现出十分的反感:“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他说在浔阳这个偏僻的地方终年都听不到真正的音乐,只有那些呕哑嘲哳难以卒听的山歌与村笛时常在耳边聒噪。这种下里巴人的东西怎么能同琵琶女所演奏的“仙乐”相提并论呢?这就表现出了封建贵族的审美偏见。这种偏见与他在诗歌方面的通俗艺术观是相悖离的。如果说,他早先曾经写过《立部伎》和《五弦弹》这两首诗,所谓“刺雅乐之替也”,“恶郑之夺雅也”,在观念上表现出崇雅斥俗的倾向而与他的创作实践相悖离,那么,在《琵琶行》里,这种悖离可以说是更为加剧了。
必须指出的是,白居易在江州时对通俗艺术的反感和排斥,对其创作方面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我们知道,刘禹锡也曾经远窜南荒,其贬谪的时间比白居易要长得多。但是正是这种贬谪生涯,使得他有机会接触巴渝一带的民间竹枝词。他为这种“含思宛转,有淇濮之艳”[11]的通俗艺术所感动,于是继承屈原谪沅湘而作《九歌》的传统,创作了大量的堪称绝唱的《竹枝词》,为百花争艳的唐代诗圃又贡献了一枝奇葩。而白居易在这方面几乎是交了白卷。尽管他后来也曾写过几首竹枝词,但那都不过是仿刘之作,基本上失去了民间艺术的那一份神韵。
总之,在白居易作《琵琶行》之前,无论是元稹,还是刘禹锡,抑或白居易自己,都有过类似题材的创作,并且早已形成了一个借遗女写逐臣的抒情模式,白居易的《琵琶行》不过是这个模式的再次复制而已。由于有了这样一个既定模式,而诗人在具体的创作中,又更多地依违就范于这个模式,所以违背生活真实的事情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元、刘等人所写之遗女(歌妓、乐妓)确实是由得意而沦为失意,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则不然,是由早年的不幸转为晚年的适得其所,同前者相比,本来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但是由于这个模式的限制,以及诗人写天涯沦落之恨的主观意念的过多参与,使得他忽视了这一根本性的不同,从而导致了这篇作品的败笔。
文学创作,究竟是从生活本身出发,还是从某个既定的模式出发,白居易《琵琶行》在思想观念上的败笔,不是足以令我们深思的么?
【注释】
[1]李忱《吊白居易》,《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卷,第49页。
[2]洪迈《容斋五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3]《旧唐书·元稹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4]洪迈《容斋五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5]徐月英《叙怀》,《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802卷,第9033页。
[6]《新唐书·食货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
[7]《新唐书·食货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
[8]参见张籍《估客乐》,《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82卷,第4287页。
[9]《白氏长庆集》卷三《新乐府序》,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宋本。
[10]《白氏长庆集》卷四十五《与元九书》,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宋本。
[11]《刘梦得文集》卷九《竹枝词序》,《四部丛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