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产者式文本”的女性主义类型小说

第三节 作为“生产者式文本”的女性主义类型小说

本节借鉴约翰·费斯克的“生产者式文本”这一概念,考察女性主义类型小说的文本特征、写作策略和微观政治意义。女性主义类型小说通过对传统通俗小说进行挪用和戏仿,传播女性主义思想,具有灵活、开放的文本特征。与先锋文本所拥有的特殊文本力量和陌生化效果形成对照,女性主义类型小说以大众“生产者式文本”的姿态,鼓励读者在已经掌握的传统话语技能的基础上,激发读者进行“生产者式”阅读,在阅读过程中提高辨识力和创造力,从而产生积极的微观政治意义,成为女性激发自省、重塑自我的有效途径,同时推进了女性文学自身的建构以及当代文化的民主化进程。

在传统文学批评领域,通俗文学是肤浅和保守的代名词。通俗小说一贯被人诟病,被认为具有模式化的故事情节,宣扬保守的意识形态,维护主流的价值观念。在文化研究领域,进入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以后,西方学术界对通俗文化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文艺批评家和学者感受到了流行文化的繁荣和活力,开始在理论上探讨包括通俗文学在内的各种大众文化的价值和影响。而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就是约翰·费斯克。费斯克为大众文化辩护,突出地强调了大众的主动性以及文化辨识力、生产力和创造力。他充分肯定大众文化的积极功能,特别是其在创造意义、快感和社会认同中的作用。他纠正了理论家抬高先锋文本并极力贬低大众文本的做法,分析了大众文本的“生产者式”特征,对通俗小说给予了积极的正面评价。

费斯克对通俗文化的辩护理论,尤其是他提出的“生产者式文本”(producerly text)这一概念,为我们理解女性主义向通俗小说渗透这一现象以及分析女性类型小说的性质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分析视角。费斯克认为,大众文本是可以利用的资源,某些文本会被大众选择而变成大众文化,而有些则被大众抛弃。他明确指出,那些“生产者式文本”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而这样的文本必须同时包含宰制的力量,以及反驳那些宰制力量的机会。女性主义类型小说在对传统通俗小说兼收并蓄的基础上,积极颠覆其中蕴含的父权社会意识形态,与费斯克“生产者式文本”的内在要求相互呼应,成为了张扬大众文化积极力量的一面旗帜。

一、灵活与开放:“生产者式文本”的特征

费斯克的“生产者式文本”这一概念,建立在罗兰·巴特对文本性质的分析基础之上。巴特区分了“读者式”文本与“作者式”文本,并考察了两种文本所引发的不同阅读实践[20]。他认为,“读者式文本”设定了一个固定实体的存在,同时假设自身是对这一实体的描述,它吸引的是本质上消极的、接受式的、被规训了的读者。这是一种相对封闭的文本,只倡导单一的意义,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作者式文本”。它并不提供一个静态的实体,而是邀请人们去生产无数的实体,不断地鼓励读者重新书写文本,并从中创造出意义。“作者式文本”是丰富的、多义的,充满矛盾的,反对一致性与统一性。它的代码中没有孰优孰劣之分,也不承认话语的等级结构,它是开放的。“作者式文本”凸显了文本本身的“被建构性”,它邀请读者像作者一样或者和作者一起建构文本的意义。

与巴尔特的概念既相联系又相区别,费斯克的“生产者式文本”这个范畴是用来描述“大众的作者式文本”的。它具有“读者式文本”的通俗易懂性,即使是那些已经充分融入主流意识形态的读者,也可以轻松地阅读这种文本。同时,它又具有“作者式文本”的开放性,但是表现的方式有所不同。“作者式文本”的开放性体现在那些以作者为主导的先锋派作品,往往会追求文本的“陌生化”效果,不断破坏人们的常规反应,使人们重新调整心理定势,去感受对象的生动性和丰富性,从而重新唤起人们感知艺术的原创性。这种先锋派作品会使读者惊讶地认识到文本内的新的话语结构,并“要求读者学会理解新话语的技能,以便使他们能够以作者式的方式参与意义与快感的生产”[21]。而“生产者式文本”并不像“作者式文本”那般产生“陌生化”的效果,它并不以它和其他文本或日常生活间的惊人差异来困扰读者。它也不将文本本身的建构法则强加于读者身上,以致读者只能依据该文本本身才能进行解读,而不能有自己的选择。“生产者式文本”的不受规训,是日常生活的不受规训,这是人们相当熟悉的,因为这是具备权力结构的等级社会中的大众体验所具有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要素。因此,“生产者式文本”的开放性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它并不要求那种“作者式”的主动阐释行为,也不设定规则来控制它,它所依赖的只是读者早已掌握的话语技能,仅仅要求他们以对自己有利的、生产者式的方式来使用它。“毋宁说,生产者式文本为大众创造提供了可能……它包含的意义超出了它的规训力量,其内部存在的一些裂隙大到足以从中创造出新的文本。它的的确确超出了自身的控制。”[22]与先锋文本所拥有的特殊文本力量和陌生化效果形成对照,大众的“生产者式文本”鼓励大众进行不受文本控制的自由的社会体验,寻找文本与社会关系的交接处,并且驱动大众从中生产出自己的意义、快感和社会认同。

从上述对“生产者式文本”的特征分析可以看出,女性主义通俗小说正是“生产者式文本”的一个范例。女性主义小说家们挪用广大读者耳熟能详的传统通俗小说的某些写作模式,目的是吸引和鼓励尽可能多的大众积极地投入到文本的阅读之中。这与纯粹的先锋派作家采用艰深晦涩的创作模式以寻求小范围内的读者共鸣,甚至排斥大众理解的意图是截然相反的。女性主义通俗小说家认为文本是大众可以利用的资源,但同时也意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文本都能够成为大众权且利用的资源。一个文本必须具备多义性与开放性的特征,才可能受到欢迎。因此,女性主义通俗小说所采取的策略是以传统通俗小说为外壳,并注入新鲜、进步的女性主义思想,与传统文本和社会关系拉开了距离,形成了裂缝,而这个裂缝正是读者所能进行自由体验的空间,也是读者所能创造的意义。女性主义通俗小说绝不是吸引本质上被动、被体制规训了的读者。恰恰相反,为了将代表时代进步意义的女性主义思想传播到最大多数的读者之中,它们采取了最有时效的策略,首先将读者邀请到文本的阅读之中,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大的阅读空间和参与空间;然后随着阅读的深入和拓展,激发读者参与意义的建构,其最终目的,是为读者提供提高辨识力和创造力的阅读实践。女性主义通俗小说所具有“生产者式文本”的特点,就表现在它既像“读者式文本”一样具有灵活易懂性,又像“作者式文本”那样具有丰富性、矛盾性和开放性。它们将传统的通俗小说变成了一个意义的潜在体,鼓励阅读群体从自身的日常生活出发,积极地对文本进行解读,以便从中生产与他们的社会体验相关的意义。这样,女性主义通俗小说作为一种大众文本,就同时包含了宰制的力量,以及反驳那些宰制力量的机会。

二、戏仿与浅白:“生产者式文本”的意义生成策略

包括通俗小说在内的大众文化往往因被贬斥为鄙俗(vulgar)、过度(excessive)、浅白(obvious)等。对女性主义通俗小说的批评也往往集中在它内容浅薄、陈词滥调等方面。其实,这样的评价凸显出来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对阶级利益的诉求。那些对大众文本加以贬斥的人恰恰表明了他们的传统身份、传统利益正在遭受大众生产力和辨识力威胁。正如布尔迪厄所阐明的,日常生活各个领域的文化实践和符号交流,都或多或少地表达或泄露了行动者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身份和等级。鉴赏者在区隔对象的同时也往往区隔了自身,文化从来都不可能断绝与社会支配权力之间的姻亲关系[23]。费斯克也说过:“那些所谓绚丽的、过度的、无品位的文本,为我提供了快感……这些快感之所以有快感可言,部分原因在于它们冒犯着那些阶级标准及其意识形态,它们是运作着的民粹主义形式。”[24]在他看来,自以为趣味高雅的批评,其描述虽然可能是准确的,但其做出的评价往往是错误的。

第二个问题是忽视了阅读本身具有的能动性。对阅读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是语言领域的重要革新。读者反应批评理论的代表人物斯坦利·费什(Stanley Fish)批评了一切将文本看成是自足体系、将意义视为读者可以通过相同的普适过程就能够从意义的贮水池中提取的东西这种观念。费什认为,意义总是根据作者的意图和此后读者的反应来确定的。阅读是一种运动的艺术。文本自身是不确定的,意义要通过读者的理解和叙述被重新设立。文本的连带性与其说源于自身,不如说是读者的意识、观点、过去的经验和未来的期望被施加于文本材料上的结果[25]。这就表明,作为活的文本,意义发生的过程是作者的文本与读者的经验相遇的结果。费斯克提出对“生产者式文本”进行积极的、“生产者式”的阅读,显然是与文化理论注重阅读能动性的研究一脉相通的。那么,在女性主义通俗小说中,作者采取了什么策略去召唤大众的“生产者式”阅读倾向呢?

费斯克承认过度性(excessive)与浅白性(obvious)是“生产者式文本”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并非“生产者式文本”的缺陷,而恰恰是它的优点,并提供了创造大众文化的丰富和肥沃的资源。浅白性意味着大众文本充满裂隙,它刺激“生产者式”的读者得出自己的意义,从中建构自己的文化。过度性意味着意义挣脱控制,挣脱霸权式意识形态规范的控制或是任何特定文本预设的要求。“过度是语义的泛滥,过度的符号所表演的是统治意识形态,然后却超出并且摆脱它,留下逃脱意识形态控制的过度意义,这些意义也可以被自由地用来抵抗或逃避统治意识形态的控制。”[26]那些被过度超出的规范因此失去了其隐形性,失去了它们作为自然而然的常识状态,从而被导入到开放的议程之中。

在费斯克看来,“过度”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戏仿(parody)。戏仿是一种进步的文化实践,以滑稽的方式去重复那些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和规范,在重复之中创生差异,在差异之中体现重复,从而催生一种自由批判的意识模式。正因如此,过度包含戏仿因素,戏仿使我们能够嘲笑常规,逃脱意识形态的侵袭,从而使传统规范自相矛盾。

戏仿的这种文化策略在众多女性主义通俗小说中得到了有力的体现。女性主义通俗小说不断地戏仿传统通俗小说,对其承载的父权社会意识形态进行有力的质疑。女性主义科幻小说仍然采纳传统科幻小说在其他星球建立新型社会的模式,不是为了歌颂男性所设想的传统乌托邦蓝图,而是表达对解脱男性束缚的渴望。女性主义童话小说依然采用白雪公主、小红帽等传统童话形象,不是为了支持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驯化,而是把她们当作新女性意识的载体。女性主义侦探小说在传统侦探小说模式的基础之上,描写女性的智慧、展现女性对社会不公的洞察、对真相和揭露和对正义的追求。正是通过这些戏仿,女性主义通俗小说家在自己所理解的象征体系中确立了自己的意义,通过利用它们的能指、拒绝和嘲笑它们的所指,证明了自我创造意义的能力。

“生产者式文本”的另一个特点是浅白。能够被大多数人阅读的简单文本常常被一些批评家指斥为简单浅薄,因而难以获得积极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许多大众文本是简单的,它对人物关系、心理等,可能仅仅以最粗犷的笔触加以肤浅的描述。但是,这些特征并非大众文本的缺点,而恰恰是其强度所在。大众文本通过展现而非倾诉,用素描而非工笔,将自身向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敞开。诉说或揭示隐藏在表面下的真相,是封闭的、规训式的文本的特征,这样的文本需要的是解码而非解读。解码需要训练和教育,而训练和教育则是由控制语言系统的社会力量组织的,它是同一权力的策略性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训练和教育的功能是使读者从属于权威文本,从而臣服于该权威文本所代表的权力系统。解读所强调的是实践、而不是结构。它所关注的是文本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而不是其系统性或者规范性。

女性主义类型小说的文本,在更大程度上需要的是解读,尽管它所展现的看似是浅白的东西,但内在的则未被言说,未被书写。它在文本中留下裂隙与空间,使“生产者式”读者得以填入自身的社会体验,从而建立文本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联。拒绝文本的深度和细微的差别,相当于把生产这些深度与差别的责任移交给读者;而且,至少有一部分读者所做的,正是对文本深度与差别的生产。女性主义类型小说借用读者所熟知的传统通俗模式和内容,让读者自然、积极地投入到对文本的阅读和讨论之中。它并不需要读者接受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系统训练,而是唤起读者最深刻最细微的感性经验,这不但是让读者为自我创造文本意义的最佳途径,也符合女性主义提倡的建立新的女性阅读经验和女性文学的目的。在一些评论家眼里,读者阅读大量某种通俗小说的行为常被认为是他们完全缺乏判断力的表现,因而成了文本主导阅读的证据。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阅读大量同一通俗类型小说会使普通的读者对通俗小说变得非常熟识,因此他们能够对与传统通俗小说不同的任何特殊文本做出自己的判断。“女性主义读者会很活跃地质问她们所看到的文本,就好像这些文本是她们自己所作,以此来证明她们对亚文化的信念以及对理想的探索和传播。”[27]

在当代文化情景之中,作者与读者的身份被重新界定,创作与接受、阅读与交流形成了动态、开放的关系——女性主义作家自觉地意识到并采取了这种复杂的策略来实现通俗小说的转型,这也是与读者共同经历的转型过程。

三、“生产者式文本”的微观政治

费斯克认为大众文化的颠覆性并不表现为直接的政治行动,而是主要表现在微观政治领域。在他看来:

大众文化是进步的,而不是革命性的……在适合的条件下,它能赋予大众以力量,使他们有能力去行动,特别是在微观政治的层面,而且大众可以通过这种行动,来扩展他们的文化空间,以他们自己的爱好,来影响权利在微观层面的再分配。[28]

大众文化的进步作用使它能够对社会变革起到推动作用。费斯克认为,有两种不同的社会变革模式,分别是激进模式和大众模式。激进的社会变革模式也就是革命,而大众模式是一种持续进行的过程,旨在维系体制中大众自下而上的权力。它缓和了权力激烈的两极对立,使弱势者获取一定的权力,并维持他们的自尊与身份认同。因此,它是进步的,但并非激进的。

费斯克认为通俗文学具有微观政治的革命性的观点,与利维斯的文化精英主义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尔库塞等人对通俗文学的批判视角正好截然相反。利维斯认为文化始终是少数人的专利,大众文化对精英文化的侵蚀,只能造成文化的衰败。利维斯主义的拥趸者们认为通俗小说带给读者的仅仅是一种虚假的心理安慰:“这种心理安慰……是创造力的对立面,因为通俗小说并不会使读者精神焕发、热爱生活,相反,却让他们对生活更加不适应。读通俗小说的人往往逃避现实,拒绝面对生活的真相。”[29]

利维斯夫人指责通俗小说的读者为“沉溺于谎言的瘾君子”,而言情小说会滋生一种“做白日梦的习惯,并导致真实生活的失调”。读这些小说是自轻自贱的行为,而更为糟糕的是这种成瘾性“营造了一种对志向高远的少数人极为不利的社会环境……真实的感受和富有责任心的思考受到了阻滞”[30]

当利维斯主义在哀叹文化精英的衰落时,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尔库塞则认为大众文化体现了大众对权力的遵从,阅读通俗文学的大众成为文化工业所操纵和蒙蔽的对象。“因此就产生了一种单向度的思维与行为模式,那些试图超越既有话语和行为范畴的观念、愿望和理想,要么被摒弃,要么被纳入现存的体系。”[31]

不管是利维斯的文化精英主义论调,还是马尔库塞认为文化工业阻碍了政治理想的发生的观点,都是带有道德和主观色彩的批判,而不是一种历史的描述和客观的研究。也正是这种客观性和历史性的缺乏使他们很少去正面地客观地描述和定义文化。在《解读大众文化》一书中,费斯克把“文化”理解为“生产关于来自我们的社会经验的意义的持续过程,并且这些意义需要为涉及的人创造一种社会认同”[32]。文化是感觉、意义与意识的社会化生产与再生产;而且文化总是处于生成的过程中,是将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联系起来的意义领域。

在西方社会,尤其是先进的具有较高民主程度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统治方式已经不再是通过暴力,而是通过宣传、通过其在精神和道德方面的领导地位,让广大民众接受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或者世界观来达到其统治的目的,这就是安东尼奥·葛兰西所说的“文化霸权”。在葛兰西看来,新的统治集团要维持统治,不能依靠暴力,也不能依靠一方对另一方简单的强制性灌输,而是必须行使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领导权,依靠教育、宣传等手段,逐渐地改变群众的心理结构,用思想改造思想,各个击破、瓦解原有的统治阶级的文化,才能为夺取最后胜利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基础。通俗文学具有易懂性、时代性以及制造幻想、平稳心理等特点,具有不可忽视的文化学、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的价值和意义。通俗文学通过大量刊发、广泛传播的形式,能够占据阅读市场、吸引为数众多的读者,为意识形态的转变创造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葛兰西认为通俗文学是新文学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精神、道德革新的表现,只有从通俗文学的读者当中,才有可能挑选出为建立新文学的文化基础而必备的、足够数量的公众,在这块最能影响广大群众的思想和心理的领域中除旧布新,推翻资产阶级的“文化霸权”。整体地看,这个理论将传统文化评介的等级观念消解、悬置了,文学的价值评判标准从对文学本身的格调、品位、素质等评介参照,转移到了关注文学的社会功能,以文学作为社会实践的实验场域,使文学成为政治的策略通道。

费斯克的文化理论借鉴了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思想,并强调了微观政治的社会变革潜能。他认为,即便是最微观的微观政治,比如在内心的幻想世界中逃避意识形态的殖民势力,也会起到社会变革的作用。它们虽然不能导致宏观或微观层面的社会行动,但却会建构这种行动所必需的心理与思维基础。费斯克甚至认为,同先锋艺术在宏观层面的政治效果相比,大众文化在微观层面的进步性效果要显著得多,这一论点得到了许多评论家的认同。伊安·昂指出:“读者阅读时产生幻想,而幻想的游戏性和试用性,使其具有产生虚构的自我的潜能。制造和消费幻想要求与现实做游戏,人们可以感觉到幻想是‘自由的’,因为它是虚幻的,而不是真的。在幻想的游戏中,我们可以装扮各种角色而不用担心它们的‘现实价值’。”[33]

反观女性主义运动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当女性主义运动进入到第二次浪潮之后,妇女所要求的不再是通过社会革命的激烈方式来实现女性的权利和自主。从19世纪晚期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的女性主义运动第一次浪潮的核心,是女性要求获得与男性平等的选举权、受教育权和财产权,而第二次浪潮则冲击了女性生活的更多层面,女性私人生活方面的各种问题被纳入了女性主义讨论的议程,女性视野和女性经验得到更多的重视。与第一次浪潮相比,女性主义者所关注的问题更个体化、精神化,因此她们表达女性思想的方式就更多地表现在微观政治方面。其中的一个途径,就是借助通俗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女性主义思想。

在文化的民主进程中,女性主义者认为她们有发表通俗观点、改变文化观点的需要,而尝试挪用通俗文化和通俗小说作品是其中的一部分。当我们把女性主义通俗小说放入当代文化发展背景中进行考察,就可以发现它已经超越了作为文化形态的传统定义,而是成为了社会意识形态、权利结构、话语制度的文化创造和表达的新方式——那就是以灵活开放的方式改造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观念的单一通道,从而致力于解放、平等和多元的当代文化和当代政治命题。作为一种“生产者式的文本”,女性主义通俗小说不仅在作者身上体现了进步性和创造性,并且通过改变读者的阅读内容或阅读习惯,让读者激发自省、重塑自我,使女性主义通俗小说在推进了女性主义文学本身建构的同时,以一种强力传播利用了大众的阅读趣味,侵袭和干预了传统文化生态,改变了单一的父权文化的生态格局,从而对未来文化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注释】

[1]多米尼克·斯特里纳蒂,《通俗文化理论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63页。

[2]赫伯特·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页。

[3]理查德·佩尔,《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卢允中等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312—313页。

[4]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第120页。

[5]埃里希·弗洛姆,《爱的艺术》,载《弗洛姆文集》,改革出版社,1997年,第398页。

[6]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133页。

[7]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马尔库塞》,邵一诞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第63页。

[8]阿兰·斯威伍德,《大众文化的迷思》,冯建三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第46—47页。

[9]巴托莫尔,《法兰克福学派》,廖仁义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第54页。

[10]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杨全强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

[11]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杨全强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页。

[12]约翰·斯道雷,《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杨竹山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1页。

[13]同上书,第132页。

[14]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95页。

[15]同上书,第23页。

[16]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5页。

[17]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12页。

[18]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96页。

[19]同上书,第199页。

[20]详见Roland Barthes,S/Z,London:Cape,1975,p.4.

[21]John Fiske,Television Culture,London and New York:Methuen,1987,p.95.

[22]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12页。

[23]详见Pierre Bourdieu,“The Production of Belief:Contribution to Economy of Symbolic Goods”,in R.Collins(ed.),Media Culture and Society Reader,London:Sage,1986,pp.116-130.

[24]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72页。

[25]详见奈杰尔·拉波特、乔安娜·奥弗林,《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鲍雯妍、张亚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271页。

[26]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23页。

[27]Sally Munt,Murder by the Book?:Feminism and the Crime Novel,London:Routledge,1994,p.199.

[28]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69页。

[29]F.R.Leavis and Denys Thompson,Culture and Environment,Westport 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1977,p.100.

[30]Q.D.Leavis,Fiction and the Reading Public,London:Chatto and W indus,1978,p.74.

[31]Herbert Marcuse,Negations:Essays in Critical Theory,Boston:Beacon Press,1968,p.27.

[32]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杨全强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

[33]Ien Ang,Watching Dallas:Soap Opera and the Melodramatic Imagination,London: Methuen,1985,p.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