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中鉴定人的职责

三、模拟法庭中鉴定人的职责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鉴定人的义务是按时完成鉴定任务,如实提供鉴定意见;依法主动回避;保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按时出庭,接受诉讼双方及法官的询问;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做证。”据此,在一般情况下,鉴定人不必出庭做证;但是,在诉讼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鉴定人应当出庭做证。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模拟法庭实验实际情况,如果诉讼双方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则不需要学生担任鉴定人角色,模拟法庭开庭审判时只需当庭宣读鉴定意见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做证,则担任鉴定人的学生需要承担以下职责。

(1)熟悉本教材或指导教师提供的鉴定意见内容。(https://www.daowen.com)

(2)尽可能地查找相关资料,熟悉相关鉴定意见的产生过程、基本原理等,使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体现出一定的“专业性”。

(3)出席法庭,当庭陈述鉴定意见,并接受诉讼双方及法官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