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官组庭前准备和被上诉人答辩
二审法官组一旦决定受理案件后,应立即进入庭前准备阶段。准备内容如下。
第一,二审法官组向诉讼各方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第二,二审法官组阅卷,决定案件是否开庭审理,并拟订庭审提纲。
第三,二审法官组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将案由、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将案由、当事人的姓名、单位、开庭时间、地点、方式予以公告。(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其他准备工作。如根据诉讼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是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
被上诉人在接到法官组送达的上诉状后,应当制作答辩状,然后向法官组递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