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庭参加法庭辩论的目的是“说服”,辩论的形式是说理。律师出庭通过辩论说理主要是说服法官,引起法官的注意,引发法官的思考,影响法官的审判思路,进而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达到保护、维护当事人、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说服”主要是靠语言来完成和实现的,因此语言对律师仍然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而律师庭审技巧的全部核心就是语言的“说服力”,因此如何增强说服力是律师的重点关注部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