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

【综 述】2019年,隆化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开展,努力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力推进了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组建隆化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隆化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内设股室4个、下属单位2个。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贯彻执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全面做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采取逐乡镇进行政策宣讲、开展业务培训,下发《隆化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办法》等措施,让贫困人口都能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截至年底,全县特殊门诊慢性病共认定25749人(认定贫困人口15856人)。每10日从县扶贫办提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数据与医保系统数据比对,确保参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对比,将1622名未参保贫困人口录入医保系统,并全部办理了参保手续,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财政全额资助两个“双百目标”。全年全县符合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待遇水平条件(即三重保障救助)381178 人次,救助资金8154万元。加强村级卫生室网络建设,全县340所村级卫生室全部实现医保系统联网,实现办事流程简化、报销结算方便快捷目标,提升了贫困人口就医“一站式”服务水平。

【打好控费降费组合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控费文件,通过采取降低转院率、制定33种药品医保支付最高限价、限制使用没有明显治疗效果的辅助药品、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限费、禁止无门诊检查依据和无住院指征住院等措施,有效的遏制了医保基金使用浪费现象。为降低本县医保基金透支风险,争取市级风险调剂金,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控制了不合理基金支出。采取多种方式对基金运行进行严格监管,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5月至12月与2018年同期对比,全县住院减少6429人次,住院基金支出减少1802万元,控费工作初见成效。

【积极化解医保基金运行风险】争取市级返还调剂金2600万元,扣缴违规基金1375.10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动用历年滚存结余补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化解基金风险 5252.51万元,填补了2018年医保基金缺口,保证了2019年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为全县医保基金健康平稳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先后开展5次集中现场稽查行动,通过随机抽取病历、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全县32个定点医疗机构(29个公立医院、3个民营医院)、8个村卫生室、101个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进行全面检查,查出违规资金1479万元。其中徐大明欺诈骗保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回违规资金8048.06元并退还医保基金账户。对其他存在问题的定点药店和诊所实行停网整改。截至年底,对整改符合标准并经过评估的74家定点药店和诊所恢复了定点医疗资格。

【持续跟进落实药品集中采购】7月1日,本县跟进落实河北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5种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10月21日,全部药品采购完成平台切换,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和药品网上采购计划、审核、使用、结算等各项业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局医保平台管理。

机构设置及领导人名录

隆化县医疗保障局

局 长:白立新2019.02~2019.12

副 局 长:于海军2019.02~2019.12

王一民2019.04~2019.12

主任科员:宁庆东2019.02~2019.12

(撰稿人: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