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之标准

孝之标准

《孝经》中开宗明义章第一、天子章第二、诸侯章第三、卿大夫章第四、士章第五和庶人章第六可以构成第一部分。这一部分也就是朱熹认为是“经”的部分。

一、开宗明义章

开宗明义章,是全文的开启,具有概述的纲领作用,对孝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都做了扼要的概括。开,张也;宗,本也;明,显也;义,理也。

仲尼居,曾子侍。

这是说孔子在闲坐,他的弟子曾子在一旁侍坐。所谓侍,有服务于老师的含义,主次、师生地位一语道破。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知之乎?”

孔子在向曾子讲孝的道理,但他没有直接去讲,而是先提出一个问题,引起曾子的兴趣,这是一种循循善诱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值得后人学习。他说:“过去贤明的君主有一种能够实现德政的重要思想,能够使天下归顺,百姓和睦相处,上下君臣政通人和,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思想吗?”孔子在这里所讲的天下归顺、百姓和睦、上下无怨,都已经超出了家族之孝的范畴,“民用和睦”,即社会上少有争讼;“上下无怨”则政治清明。所以,孔子言孝,立意高远,落脚点是在治国问题上。其目的是使天下大治,实现《礼记》中所言的“大同”社会。

在儒家经典中,常常会有“先王”一词,所谓“先王”,是指先代圣帝明王,一般是指尧、舜、禹、汤等历史上著名的君王。儒家崇尚先王,是因为他们以仁政治国,取得了值得后人学习的成效。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第一孝,就是虞舜孝感动天的故事。虞舜在“父玩,母嚣,弟像傲”的家庭环境里,仍然孝心不改,尧帝闻之,颇为赞许,“事以九男,妻以二女”,并把帝位禅让人舜。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曾子名曾参,字子舆,比孔子小四十六岁,是孔子比较中意的弟子。曾子之所以避席而回答,原因有两个:一是老师提问,出于礼貌要起身回复;二是孔子的问题引起了学生的浓厚兴趣,故探身来细问端详。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不聪明,怎么能懂得这样重要的道理呢?”曾子的回答,也证明了孔子启发式教学的作用,曾子带着疑问来听老师的教诲,说明记忆之门已经开窍了。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这一段话,孔子对孝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从基本内容到最高表现形式,从青年、中年、老年三个阶段的应尽孝道的重点做了说明。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孝是“德之本”,是“教之所由生”。德之本,就是人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教之所由生,乃是教化之源泉。德之本的观点得到了实践的印证,古代讲忠臣必出自孝门就是这种观点的发展。《吕氏春秋》中有“荣于孝,显于忠”的说法,一个不孝的人是不能够尽忠的,尽管他可以装扮得像忠臣一样,甚至表现得比忠臣还像忠臣,但那不是真正的忠,因为他的忠没有道德的基础。四川有一个大贪官,为情妇可以一掷千金,可是他的老母亲却在农村受穷。他家财万贯,可是每次给他穷苦的母亲就是区区一两百元。他可怜的老母亲知道他出事后,还想着摆个地摊赚点钱替他还贪污欠下的债。这样的官吏,只要我们看看他们对父母的态度就知道他会不会当个好官了,对父母尚且如此,对事业又能怎样?

这段话里还有一句被后来儒生教条化了的名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实,把上下文联系起来看,孔子的话并不是说身体上的任何东西都动不得,如果那么去理解,剪指甲也是不孝之举了,依孔子之智慧,他绝不会这么去思考问题,他是用发、肤两个具体的东西来代表人的生命,这句话充满了以人为本思想,说明了一种对生命的关怀。对于人来说,最宝贵的是生命,一个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的人怎么去尽孝?孔子说过,一个人,当他父母还在时,他就不能轻易答应为别人去献身,也是出于一种对父母的负责。从这一点上说,任何自残、自虐、自杀的行为都是不孝之举,因为这种行为是对父母最大的伤害。

那么,孝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呢?那就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所谓立身,是以德行立于社会,属于道德、知识、思想修养方面的储备;行道,就是运用这些储备去社会上实践的过程。做到了立身行道,就自然名扬后世,被后人所称道,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行道者的每一个亲人都会以此为荣,这是孝的最高境界了。这里孔子用了一个“扬名”的词,说明这种境界主要是给父母、给亲人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说物质财富上有多大的惠泽。

关于“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一说,文字虽比较通俗,但许多人对此处的解释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始,是开端,是基础,是本;中,是在基础上的发展,是对本的弘扬。就是说一个人的孝,如果不和国家的事业结合起来,这种孝就很狭隘了,所以大孝必事君。终,乃是行孝道尽忠诚的结果,就是说事亲、事君都中孝道者,也就应了前文所说的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的孝之所终。

把这段话完整地直译出来是这样的:孝道,是所有德行的根本,一切教化都在此基础上产生。你坐下来,让我告诉你:身躯、四肢、头发、皮肤,都是父母所给予的,作为一个孝子就不能轻易伤害更不能毁伤,这是孝的开始;一个人树立了志向,能坚持真理,有所作为,使自己流芳后世,光宗耀祖,那就是尽孝道最圆满的结果了。一个人行孝道的方面是很广博的,首先从侍奉自己的父母开始,其次是侍奉自己的君王,最后是修身济世实现自己的志向。

“无念先祖,聿修其德”,是《大雅》中的两句诗,孔子引用得恰到好处,意思是我们思念先祖,常常讲述回顾他们的高尚德行。孔子为什么这么引用呢?这其实应该是一种转换角度的论证。如果一个人不行孝道,那么将来他的子孙追忆他的什么呢?因此,从为后人负责的立场出发,一个人也要立身行道,好给后人留下点值得纪念的东西,否则后人在祭祖的时候,恐怕都无话可讲,就如同我们今天参加某某人的追悼会,主持人只是说某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因病逝于某年某月某日,然后就转着圈向遗体告别,连一点值得评价的东西都没有,这样的过场总使人感到少了些什么。

二、天子章

天子章,言天子之孝。孔子对天子之孝所说不多,却说出了本质的东西,那就是“博爱”。既然贵为天子,一般意义上的孝就很轻易地能够尽到了,身居宫廷,身体发肤无人敢毁;尊为天子,立身行道也是天下典范,普天之下,莫非臣民,再无国君可事。针对这种情况,孔子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天子之孝重在以身作则。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爱亲者一句是讲一种博爱和兼爱,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就不会心中充满嫉恨。孟子说“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就是孔子这一思想的发挥。敬亲者一句是讲广敬和礼下。施之以敬,也会获之以敬;待之以礼,也会收之以礼。尤其以天子之尊,如果敬大臣,亲黎民,大臣黎民谁不感恩戴德?儒家讲爱民如子就是这个道理。孔子说过,“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即恭、宽、信、敏、惠。这五者都必须以爱和敬为前提,否则就谈不上仁。尤其在解释“宽”时,孔子说“宽则得众”,因为宽本身就是一种胸怀的体现,这是天子应该把握的得众之道。

君王尽到了博爱和广敬之道,必然得到加倍的敬爱回报,那么谁还会用厌恶和怠慢来对待君王和他的亲人呢?这种以孝德治国的思想运用到百姓那里,民风就会变好,这种做法也就会被四夷所效法。所以天子之孝孝道广大,应是孝之模范。

这段话的意思大致是这样:如果是一个懂得热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丝毫不敢厌恶别人的父母;如果是一个懂得敬奉自己父母的人,就丝毫不敢怠慢别人的父母。全心全意侍奉父母,并施展教化于百姓之中,就会成为天下效法的榜样,这就是天子应尽的孝道。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所谓一人,当然是指天子而言,天子如果行孝道,那么亿万臣民就会效仿行善,这是天子之孝的巨大影响力。引文出自《尚书·吕刑》,孔子引用此语,意在加强说服力。孔子引典多用《诗》,但在讲天子之孝时却引了《尚书》中的话,这肯定不是无意的。因为《尚书》所记是尧舜禹、夏商周的事情,其意义不同一般,孔子所引是周穆王对吕侯说的话。周穆王执政初期,乱施刑罚,结果导致乱政民怨,大臣吕侯劝他明德慎罚,采用夏代的赎刑,穆王听从了吕侯的劝告,采取以德治国的方略,赢得了四方赞誉。原话是“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唯永”,译成白话就是:我一人有了美德善政,万民都会得到好处,国家也会永远安宁。

三、诸侯章

诸侯章,言诸侯之孝。诸侯大致就像现在的一省之长,上有中央,下有地方,是一方之君,封国之长,位高责重,其孝道自然和他的封国命运休戚相关。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诸侯作为列国之君,其位不能不算高,但高位易落,所以是很危险的。那么怎么才能不危险?孔子说就是要“不骄”。对于诸侯来说,能听命于天子就是不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和中央保持一致,才能不骄。骄是自我膨胀的必然结果,自以为了不起了,就对上面的话不怎么当回事了,搞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另起炉灶,这样的诸侯非翻船不可。汉代的淮南厉王刘长,就是一个因自我膨胀而毁灭的诸侯王。刘长是高祖的小儿子,与当朝皇帝汉文帝一起长大,情同手足,因为这层关系,他就无视礼制法度,擅自锤杀辟阳候,还另搞一套文法,模仿天子声威,后来,竟谋划起叛逆之事,最终死于非命。

制节谨度是要求诸侯节俭并依礼法行事,不要过于铺张浪费,不要把排场搞得超过礼制规定,这是很重要的。所谓“溢”,是满的结果,满且溢,就是超过了礼的规定要求。像孔子批评鲁国的季氏一样,一个大夫,竟然在自家庭院搞起了只有天子才能搞的仪仗,这就是个政治问题了,所以孔子才说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的话。

做到了高而不危,所以能守贵;做到了满而不溢,所以能守富。富贵不离身,就是地位不动摇,地位得到巩固,其国家、宗庙、百姓就会得到保护。因此,诸侯之孝其目的在于保国保民,也就是说保一方平安,延续其宗庙香火。我们常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是从诸侯之孝演化而来,只不过诸侯乃世袭制,而后来的官员则是委任制罢了。

这段经文大致翻译如下:一个人如果身居高位,却能做到不骄不躁,谦虚谨慎,那么就不会有遭到排挤的危险。要做到节约费用,慎守法度,即使国家富裕也不追求豪华而奢侈浪费。地位显赫而没有倾覆的危险,自然就能长治久安;财物丰富却能做到谨慎开支而不浪费,自然就能长久地保持充裕的财源。身为诸侯,要首先使富贵不离其身,然后才能确保他的社稷江山,跟天下百姓和睦相处。这就是诸侯应尽的孝道。

文末所引诗句出自《诗经》(《小雅·小旻》)。战战兢兢,是恐惧谨慎的意思;如临深渊,是担心从高处坠落;如履薄冰,是担心平地而陷落。原诗一段是这样的:

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这是一首讽刺周王不用良人的诗。此处引用,意在说明人生处处充满危险,不敢暴虎,是不敢空手缚虎;不敢冯河,是不敢徒步涉水过河,人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他,其实,人生处处危机四伏,唯有战战兢兢,时刻谨慎才能守住贵富,守住社稷江山。

翻开史书,无数的历史事实证实了孔子所言的正确性。就是在今天,作为地方和部门的主官,如何很好地处理地方与中央、部分与全局的关系,也会从本章中获得一些启示。

四、卿大夫章

卿大夫章,言卿大夫之孝。卿大夫是居于臣属地位的,上事君主,下抚黎民,责任不小。因此,卿大夫之孝就重在依法办事,尽忠竭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这里,就卿大夫之孝提出了三项标准,即在服饰上,要合乎先王所制五服的礼法规定;在言论上,要符合先王规定的礼法要求;在行动上,要符合先王要求的德行标准。做到了这三点,就能保其职位、守其宗庙。

为什么要求卿大夫要“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呢?这里所谓先王,其实并无确定的指向,过去的所有贤德之君都可以称为先王,这里用先王,意在表明所尊之法是成制。身为大臣,如果不依法办事,那么先王之法就形同虚设了,古代如此,今天也是如此,政府官员不带头执行法律法规,老百姓就会藐视政府的权威性。要求卿大夫“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就是要求他们处处要以身作则。口无择言,是强调大夫不能自作聪明、随便发表言论;身无择行,是说大夫不能自以为是采取行动,其言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这样,才能“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今天,我们往往不理解古人,言行方面有规定可以理解,为什么非要在服饰上规定得那么严格,难道非要什么职位穿什么衣服吗?这一点是历史条件所限,不如此,就不能分等级,分尊卑,为了使社会有秩序,礼制在服饰上做严格的规定是必要的。车,是官之仪;服,乃身之表。当今,服装上的差别消失了,这是因为现在的干部不再配发官服了,但车子还是有规定的,你一个小小的科级公务员,如果公款买一辆奔驰当坐骑,纪委不找上门来才怪呢。即使在不配发官服的情况下,服装问题也是有讲究的,国家领导人出访,如果主席西装革履,那么随行的一干人肯定都大同小异,个个衣冠楚楚。此时,如果队伍里出现一个穿对襟唐装的,试想,会是什么效果?

把这段文字译成白话就是:不符合先王所制定礼法的衣服,绝不敢随意穿在身上;不符合先王所制定礼法的言辞,绝不能随意乱说;不是先王所遵循的道德行为,绝不敢任意推行。因此,不敢乱说不合礼法的言论,不敢推行不合礼法的行为。如果说话合礼法,就不用担心有什么失误而去斟酌;如果说行合规范,就不用担心有什么过错而去劳神。尽管说话多,但不会说错话;尽管做事多,但不会遭怨恶。前面说的三点具备了,卿大夫就能永远守住先祖的宗庙,这便是卿大夫应尽的孝道了。

文末引文出自《诗经》(《大雅·烝民》)。这是一首歌颂仲山甫人才出众以及赞颂周宣王任贤使能之诗,原诗第四章有“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是说(仲山甫)他既英明又睿智,能保全君子人格品行,他从早到晚不懈怠,尽心尽职侍奉君主。

五、士章

士章,言士之孝。士,在当时是统治群体中最底层的人员,类似现在各种机关里的一般工作人员。这里的士,有两方面人士构成,一是小官吏;二是有知识、技能或品德的人。士之孝,在于对内要奉养父母;对外要效忠君上。而在家中,对父亲和母亲的孝其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对父孝,应爱敬并重;对母,应重爱。把对父之敬运用到君主身上,就是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这里的资是资取、扩充之意。这两句话的意思是:用对待父亲的态度来对待母亲,而爱心相同;用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君主,而恭敬不变。这里要求士要做到爱心和恭敬心的积蓄和拓展,对父母一视同仁,对父君恭敬相同。但并不是没有区别,接下来的话就说出了区别: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所以说,侍奉母亲乃是以爱,侍奉君主乃是以敬,而爱和敬兼备的是侍奉父亲。应该说,士的地位决定了他这种两副担子一肩挑的责任,他需要靠自身的俸禄养家,又要在禄位上尽职尽责,因此,在这一章里突出写了事父、事母、事君、事长的问题。

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

孝是忠的基础,不孝之人难尽忠,所以以孝道去侍奉君主就会做到忠;以恭敬的态度去对待长辈就会顺从。如果做到了忠心和顺从,以此来为君主工作,那么就不会被罢黜职位,保住自己的俸禄,心安理得地祭祀自己的祖先。所谓忠和顺,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个“保持一致”的问题,尤其对于士来说,这种保持一致更为重要,因为士等于是朝廷和百姓间的直接联系者,这个层面出了问题,就会政令不通,导致怨恶出现。

从孔子的语言中我们看出,一个士最主要的操守就是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也就是一个敬业问题。要像对待父母兄师一样来对待国家工作,做不到这一点,就很难保住自己的俸禄。而做到这一点,就能保持俸禄,使父母有所养,祖先有所祭,这便是士的孝道。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这是《诗经》(《小雅·小宛》)中的一句诗。诗中的“忝”,是辱没的意思。这句诗是对士要勤政的提醒,译成白话是:早起晚睡勤勉工作,不要辱没了父母的名声。孔子认为,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的最高境界,士做到了不给父母脸上抹黑,也算是尽孝了,因为不可能要求每个士都去光宗耀祖干大事业,普通的岗位还是要有人做的,这是《孝经》的辨证之处。

六、庶人章

庶人章,讲普通百姓之孝。这一章,作者没有引用《诗》中的句子,不是不能引用,大概作者认为百姓之孝道理很简单,不需要再来画蛇添足。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用天之道就是顺应天时。所谓天时,就是自然之时,如春发、夏长、秋敛、冬藏。对于庶人来说,以天时而做,就能不违天时,不违天时,就能少遭自然灾害的侵犯。分地之利,是指分别五土,因地制宜,各尽所宜。所谓“五土”,一是山林,二是川泽,三是丘陵,四是坟衍,五是原隰(湿地),对五土加以区别,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如果不辩五土,不察高低,就种瓜不得瓜,种豆不收豆,高处霜早降,低处水常侵,所以土地之利必须分明。

天时地利都掌握了,就会有所收获,那么收获之后,就要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谨身,就是不能因有了收获就傲慢,身恭谨则远耻辱。谨身远辱很有现实意义,现在一些人,赚了一些钱之后不能做到“谨身”,好像世界一下子小起来,整天把肚子膨胀得像只蛤蟆,什么都满不在乎,结果糊里糊涂犯了事。

节用是用度要节俭,用节省则免饥寒。这是儒家一贯的思想,尤其作为庶人,节用的目的是还要赡养父母,这就更不该铺张了。孟子认为,庶人之不孝(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列举的五不孝反推一下,不就是庶人应该遵循的孝道吗?

“故自天子”一句不仅是对本章的概述,还是对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共同的总结。这句话的意思是:所以说,从天子到百姓,谁不始终实行孝道却想不遭到祸患,是从来没有的。这是一句几重否定的话,是说不论天子还是百姓,不尽孝道,必遭祸患,要想免遭祸患,唯有行孝道。

以上六章是朱熹判为“经”的部分,朱熹的二分法不是没有道理,起码使《孝经》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