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辨证
从谏诤章到最后的丧亲章,是《孝经》的第四部分,该部分相互间的联系不是很紧密,主要是对前三部分的内容的发挥和补充。但本部分却揭示了孔子的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对孝道观点要辩证地对待,不能搞“愚孝”。令人遗憾的是后代的愚儒,对该部分的辩证思想视而不见,装聋作哑,却编出些愚孝的事例来以讹传讹,使孝道失去了应有的灵性。
十五、谏诤章
谏诤章,言如何对待孝。翻开此章,单从标题上就可以知道本章要阐述什么问题了,谏和诤都是规劝之意,此文所讲的谏诤,是子对父、臣对君、下对上的规劝。这就涉及一个恭顺和反对的问题,也就是说当为上者存在不义之言行的时候,对上的顶撞是不是就为不孝呢?对此,曾子是这样问的: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曾子说,慈爱恭敬使父母安乐,扬名于后世,这个道理我已经领会了。我冒昧地问一下:儿子顺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为孝道吗?
曾子的问题暗藏附笔,父之命谁能保证都是符合义的?若有不义之命怎么办?是从还是不从?但曾子出于对老师的礼貌,没有直截了当地问。圣人不愧是圣人,孔子马上就发现曾子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所以他说:
是何言与!是何言与!
孔子回答道:这是什么说法呢?这是什么说法呢?此处的重复,说明孔子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商讨的余地,学生这话肯定是错了。他接着解释说:
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这里,孔子采取由大至小的排比,把诤臣、诤友、诤子的作用罗列出来,使无道可以变有道,进而免遭厄运。因为诤臣可以弘道,对无道之举敢于诤谏,这样的诤臣一多,君主也不能不慎重行事。作为无道之君,可以杀几个敢于直言的诤臣,但总不能把臣下杀光;可以流放几个仗义执言的下属,但总不能使自己成为孤家寡人。清末,冥顽不灵的慈禧对以死相谏的大臣犹予以厚葬,何况大多数视天下为家国的君王?因此,天子有一批诤臣侍之左右,天下就不会失去。其他依此类推。孔子以七为数,并非就要七人,是取其多意。
这段话的大意是:从前,天子有诤臣七人,即使无道,也不会失掉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即使无道,也不会失掉他的封国;大夫有诤臣三人,即使无道,也不会失掉他的封地;士有直言规劝的朋友,那么他就会保持美好的声誉;父亲有直言规劝的儿子,他便不会陷于不义的境地。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臣不可以不诤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得为孝乎?
这几句话是该章的结论。只知道盲从父母之命,是不能称为孝的。孔子在这个问题上毫不含糊,面临不义之举,做儿子的不能不规劝父亲,当臣子的不能不规劝君主,不这样做反而是不孝。这一番解释,使孝的内涵变得丰富了,使人对孝的看法也更加辨证了,也使那些打着孝的幌子威胁下属、儿女的人不得不有所收敛。这也要求为君为父者,在作出一项决定的时候,自己就该以道义的标准衡量一下是否合乎道义,否则作为臣下、儿女也有不从的道理。
我们常常为“文革”时代所犯的十分低级的政治错误而感到不可思议,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就是当时社会上只剩下了一种声音,缺少诤臣的呐喊,结果共和国有了十年噩梦。不管事后诸葛亮有多少,九大、十大时有哪个代表没有高高地举起右手呢?
十六、感应章
感应章,言孝感天动地之作用。此章尽管将孝的功能进行了放大,意义却极为深远,在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将孝道的作用加以神化,无疑能起到弘扬孝道的作用。即使用现在的眼光看,孔子的说法也是很可取的。因为要弘扬一种精神,就必须使这种精神的作用得到极大的发挥,否则,就起不到精神旗帜的凝聚作用。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
以侍父之理侍天,就是以孝道顺应天道;以侍母之理侍地,就是以孝道顺应地利。我在思考这段话含义的时候,心里很有些感慨,我们今天没有以侍父母之理侍天地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遭到了大自然一次又一次的惩罚。古人所讲的天地,其实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大自然,我们为了眼前的利益,违背天道(自然规律),疯狂地向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进行掠夺式的开采,导致了许多生态灾难。假如我们能以侍母之理来对待我们的地球母亲,以一种恭敬和可持续的态度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就做到了孔子说的“天地明察,神明彰矣”的目的。
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这一段的意思是:能够明察天地之理,就会感动神明,获得庇佑。所以,即使贵为天子,他必定也有应该尊敬的人——他的父亲;他必定还应该有年长于他的人——他的兄长。他在宗庙中祭祀时,不敢忘记他的父辈恩德;他加强修养谨慎行事,恐怕辱没祖先的英名。在宗庙中虔诚地祭祀,如果祖先在天有灵,也会被感动。
孔子对鬼神问题一向是谨慎而言的,他“四不语”其中一条就是不谈论鬼神。那么这里孔子为什么要用鬼神来说明孝道的作用呢?原来,孔子是想通过“孝”,把历史、现在、未来联系起来,以孝为纽带保持一种人脉的连续和事业的继承,因此,他在这里强调了鬼神——先祖的神灵。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这是本章的总结,认为孝的真谛,将与神明相通,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世上无处不通行此理。文末引诗出自《大雅·文王有声》,全诗共八章,是赞颂文王迁丰、武王迁镐的诗。本文所引诗句是第六章五句诗中间的三句,意思是说从西向东,从南到北,没有那一方不朝服的,指武王功德的伟大。
十七、事君章
事君章,言君子的事君之道。此章的君子是指孝子而言,孝子事上,并不是无原则的事奉,本章提出了四条原则,可谓言简意赅。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
进,是得到君主的提拔任用;退,是指被罢免谪降。宋代名人范仲淹有文“进亦忧,退亦忧”就是此义。顺,有推行之义;
匡,则是纠正。作为一个孝子,在被任用的时候,要专心想到尽忠;在被废弃遭贬的时候,要专心思失补过。对于君主正确的举动,要大力推行;对于错误的做法,要敢于制止进谏,这样,君臣之间才能相互团结信任。需要说明的是,唐玄宗对“退思补过”一语的解释有所不同,他认为“退思补过”是“君有过失,则思补益”,在此也一并附上,供读者选择。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这是《小雅·隰桑》中的一段诗,这是一首优美的爱情诗,写一个怀春的女子对意中人的缱绻柔情。本段的大意是:心中充满爱意,为什么不来表白?我把爱情深深藏在心中,什么时候也不会忘记!
孔子引用这首诗,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有着美好孝道修养的人,是人人心中爱慕的君子。就像诗中女子对意中人的思恋,即使不说出来,在心里也永远不能忘怀。
十八、丧亲章
丧亲章,言亲人亡逝后孝子应行的孝礼。这是《孝经》的最后一章,讲述丧葬礼法,使人有所遵循。孔子在对待丧葬问题上的观点依然充满辨证,既表达丧亲之哀,又不以死伤生,有一种着眼未来的态度。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
孔子在孝子对父母亡故后作出了“六不”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最基本的起码要求,并不强人所难。
“哭不偯”,因是气竭而泣,不要放声号哭,偯,是哭的余声,不偯,就是不要把哭声拖得很长。现在一些人为了所谓的体面,父母亡故后,自己无泪可流,竟雇些闲人来哭灵,其哭声委曲拖曳,像不着边际的合唱,这显然不是孔子所赞同的。老百姓有“生前不孝,死后乱叫”一说,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
“礼无容”,就是迎来送往的礼节性活动不要刻意修饰仪容。本来是一种悲痛的情境,你还描眉擦粉,搞得油头粉面,这就说不过去了。别人肯定对此侧目而视。
“言不文”,是说话不要太讲究文采。人家来吊丧,你还文绉绉地之乎者也,这就叫人不舒服了。
“服美不安”,是不安美饰,不衣华服。亲人亡故,你还花枝招展的一身绫罗绸缎,这也是不妥的。
“闻乐不乐”,更在情理之中,家有丧事,你还去欣赏音乐,到酒吧喝XO,这怎么能说得过去?
“食旨不甘,”是觉得吃美味佳肴也没有滋味。舌乃心之苗,心有悲戚之情,必然舌不甘味,所以要疏食水饮,不能厚味浓酒。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
丧礼规定:父母死后三天孝子可以进食,是为了教导人们不要因为死者而伤害活着的人,虽然消瘦憔悴,但不能损害生命,这是圣人设立的制度。从不以死伤生和毁不灭性的观点来看,孔子对丧葬的态度是科学的,是以纪念先人和教育后人为目的的,这也是他为什么极力反对并诅咒以人殉葬制度的原因。哀,应有度,这个度就是不伤生、不灭性,如果为了哀悼死者,把自己折磨得大病一场,住进了医院,这就超出了度的要求。
“二十四孝”中有一个恣蚊饱血的故事,是说晋时的吴猛——一个八岁的孩子替母亲挨蚊虫叮咬的感人事迹。吴猛因为家贫,床上没有蚊帐,夏夜里家中蚊虫常常叮咬得母亲无法入睡。吴猛便早早卧于床上,“蚊多攒肤,恣膏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已而噬其亲也。”一个八岁的孩子,童心未泯,他朴素地认为,蚊虫吃饱了就不会再去叮咬父母,所以想出了这么一个令人落泪的办法来尽一份孝心。后人不以辩证的思想来看待这个故事,反而以嘲讽之心来批判这种愚孝之举,这实在不应该。
应该说,“二十四孝”所提供的每一则故事,都是在告诉人们一种道理、一种精神,并不是让人们去照葫芦画瓢。这和当年我们提倡农业学大寨是一个道理,并不是非要你在平原上修梯田、战狼窝掌,关键是要你学习一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裳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丧礼规定:服丧不超过三年,是为了告示民众丧期有一个终止的期限。为之棺椁衣裳而举之,是说制作内棺外椁和寿衣来收敛父母的遗体。古代的丧葬不像今天,一个骨灰盒就打发了。古代要有棺材,盛穿好寿衣的遗体,还要有外椁,盛棺材,这就形成了两层的棺椁。孔子为鲁相时,就规定棺为四寸,椁为五寸,防止像好厚葬的齐国那样,“材木尽于棺椁”。
“陈其簠簋而哀戚之”,就是摆上祭器、祭品来追悼父母。簠簋是祭祀用的器皿。簠是内方外圆,用来盛黍稷;簋是外圆内方,用来盛粱稻。
“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就是捶胸顿足地哭泣来为父母送葬。擗踊是形容痛苦之状,倒不是非要捶胸顿足。
“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是选择好墓地安葬好父母,修建家庙来供奉父母的灵位。古人对墓地的选择比较讲究,要根据风水做一番选择,所以要“卜其宅兆”,这里的兆,是坟地的边界。措,通厝,安葬之义。
“春秋祭祀以时思之”,就是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仪式来追念父母。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作为本章也是全文的结束语,这段话可谓精约。父母在世的时候奉侍以爱和敬,父母去世的时候奉侍以哀悼和忧伤,那么,人生在世就算尽到了根本,养生送死的道理也具备了,孝子奉侍父母的尽孝之举也就有始有终了。
综观全文,不难发现孔子所言之孝其实并不是一种单一的行为,而是一种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的精神,这也是以孝称道的原因所在。孔子所言的孝道,其重点在于对君王而言,一个君王,只敬自己的父母不能算是天子之孝,只有敬天下人的父母,做到广敬,才算真正做到了以孝治国。
生活中的确有这样一种人,在外边干尽了坏事,但在家中却厚待双亲,所以也能顶一个孝子的红帽子。其实,依《孝经》所述,这种做法与孝子的要求相去甚远。孝道作为一种人文精神,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是积极的,在市场经济冲击一切的社会背景下,提倡博爱、广敬的孝道精神,对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对于市场交换中诚信原则的确立,对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对于弘扬传统的美德,对于保持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少正卯之死
在我的记忆里,鲁国大夫少正卯之死一直是孔子作为圣人的一个污点,一向以倡导仁义为先的孔子怎么会一上任就诛杀大夫呢?连宋代朱熹这位研究“四书五经”的权威人士都感到此事有损万世师表——孔夫子的形象,所以,他对此事提出了质疑,认为荀子所写的孔子诛少正卯的事是杜撰出来的,因为以孔子的思想和宽容,决不会上任刚刚七天就杀大夫。
朱熹的判断一下子引起尊孔者的共鸣,历史上对孔子是否杀少正卯的问题自宋代以后形成了两种观点,双方各执一词,一直论战到今天,仍然没有个结论。
翻阅史书,说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最早出于《荀子》。在《宥坐篇》,原文如下: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如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也。”
再就是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的一段记载,原文如下: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羊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途;途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
《孔子家语》中也有一段记载,大致与荀子的记载相同: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是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乙、子产诛史何,是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以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从以上几段文字来看,说孔子诛少正卯是杜撰出来的似乎有些牵强,因为这两段文字没有任何歧义,写得再清楚不过了,要否定它,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行的,历史就是历史,不是推测,史有定论的事情,不是随意就能推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