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仁非妇人之仁
对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提出质疑的人,主要是对孔子的仁政观点的理解出了问题,他们把孔夫子想象成是一个宽厚敦仁、不愠不火的老人。这是不正确的。孔子倡导仁,把仁作为其学说的核心内容这是事实,但孔子所倡导之仁在政治上却不是那么温良恭俭让了,他希望的是一种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严政。
孔子认为:“政,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是孔子在回答季康子问政时的话。这里的正是端正,端正就像宫廷里高悬的正大光明金匾一样,是堂堂正正的,公堂上是不允许有恻隐之心的,否则,何谈端正?孔子深知为政在于执政者表率作用的道理,所以提出一个“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的问题。
孔子之仁是建立在“道”基础上的,符合道,则仁者无敌;偏离道,就无仁可讲。因此,孔子的仁不是泛仁,是有条件和前提的。至于后来项羽所行的“妇人之仁”,与孔子所讲的仁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所谓妇人之仁,语出《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这样评价项王:“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项王待人恭敬慈爱,言语温和,有生病的人,心痛地流泪,将自己的饮食分给他。等到有人立了战功,该加官进爵时,把刻好的官印在手里把玩得失去了棱角,也舍不得给人,这就是所说的妇人的仁慈啊。
韩信为什么这样来评价项羽呢?细读这段文字就发现了言外之意。待人慈爱、说话和气、给病人吃小灶,这都不是错的,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举动。问题是出在后面的话上,将军有了战功,理应论功行赏,但项王却不这样做,把应该给的大印在手里都玩旧了,也舍不得给有战功的将士。这是什么问题呢?其实,前面的都是些小事,属于原则的事情恰恰是封爵这样的大事。按理说,有什么战功给什么奖,这是在打仗之前都公告三军的,仗打完了却迟迟不兑现奖励,这哪里是孔子所言之仁?韩信用妇人之仁来评价项羽是再准确不过了。
孔子对一个人是否具备仁的标准,用了四个字来说明,即:刚、毅、木、讷。就是刚强、果断、质朴、言语谨慎。上任七天,作出诛杀少正卯的决定,不能不说果断;不为舆论所惑,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对少正卯定斩不饶,不能不说刚强果断。这是孔子之仁,与项羽的妇人之仁相比,可谓泾渭分明。
孔子虽然主张宽厚敦仁,但在原则问题上他从不含糊。《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就证明了孔子这一点。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这段文字译成白话是这样的:齐国大夫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属于臣弑君)。孔子沐浴斋戒后去上朝,报告鲁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君主,(为)请求您出兵讨伐他。”鲁哀公说:“你去告诉季孙、仲孙、孟孙三位大臣吧。”孔子退朝后说:为曾忝列大夫之官,不敢不报告。君主却说去告诉那三位。于是,孔子又到三位大夫那里去报告,三位大夫不同意。孔子说:我曾忝列大夫之官,不敢不来报告。
下犯上,臣弑君,是大逆不道的罪行,以周之法律,诸侯要进行讨伐。这事本来与孔子关系不大,但孔子对此事却非常认真,他特意地沐浴斋戒,郑重其事地去向鲁哀公报告,请求出兵讨伐。虽然鲁哀公和三大夫都对此事不感兴趣,结果也没有派兵讨伐,但孔子认为自己曾“从大夫之后”,有责任向君主来报告。这件事情说明了孔子身上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孔子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敢于直言;二是孔子爱憎分明,一切依礼制行事,充满责任意识。从这两点看,孔子诛杀少正卯就不难理解了。既然孔子能够为了维护礼制不惜动兵出国打仗,那么杀掉一个依周礼早就该判死刑的少正卯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