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三品”之划分目的何在
董仲舒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性三品”之说。他把人性分为三种,即“圣人之性”“斗筲之性”和“中民之性”。他的这一人性论,既区别于孟子的性善说,又不同于荀子的性恶说,是一种在强调了先天善恶这一基础的同时,又注重教化的一种观点。
所谓“圣人之性”是与生俱来的善良本性,具有圣人之性的人就是孔子所说的“生而知之者”。董仲舒之所以不否定这种圣人之性的存在,是因为确实有这样的榜样。比如说历史上的舜帝,他的孝道、善良似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他对于三番五次谋害自己的亲人能做到以德报怨,这是常人很难做到的。
然而,具有圣人之性的人不是普遍的,董仲舒和孔子只是不否定他们的存在,具体生活中则很难对号,孔子本人也从不承认自己是圣人。清代大儒纪昀曾有过这样一个观点,民间都说狐媚有迷惑人的本事,但并不是所有的狐媚都有这种本事,一千只狐狸能有一只具有此功夫也就不错了。所以,大量的狐狸都是普通的狐狸,并不具有某些超乎自然的能力,而即使千里挑一的这一只,也是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否则,狐狸养殖场成千上万等着屠宰的狐狸何不发功报复?人也是如此,说有这种人性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多的是象征作用。
所谓斗筲之性是小人之性,“斗筲”是一种很小的容器,用于此处就是说气量、心胸都十分狭小。我们说有的人的确天生顽劣,他的“性恶”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遗传中哪个基因发生了变异,导致生来就心狠手辣。
笔者在中学读书时曾亲历一件事情:在故乡的一个池塘边,几个四五岁的孩子抓住了一只小猫,别的孩子都在抚摸小猫,表现出一种孩子的好奇和对小动物的爱怜,可是却有一个孩子,一下子把小猫抢过来抛到了池塘里,小猫拼命地游到了岸边,这个孩子又抓住它再次扔到水里,这样往复几次,那只可怜的小猫终于在一群孩子们的目光里活活淹死了。那个孩子在实施他的暴行的时候,别的孩子都吓得说不出话来,也没有一个人参与他的暴行。
这一幕过去已经三十多年了,至今还常常在我眼前浮现出来,令我思考一些人的本性问题。后来,我打听到了这个孩子成年以后的一些事情:他结婚后把年老的父亲赶出家门,使老父沿街乞讨,死于野外;在他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因赌资纠纷杀人,结果被判了死刑。这样一个人就应属于董仲舒所说的斗筲之人,属于那种油盐不进、不可教化之人。当然,这种人也不是很多,但少并不是没有,董仲舒承认这种人的存在,是一种比较客观的学术态度。
既然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都是凤毛麟角,那么其他的绝大部分就是所谓的中民之性了。中民之性是董仲舒性三品之说的核心,他真正要强调的是这个问题。他认为:
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
他的这段话的意思是:善如同米一样,本性如同禾苗一般。禾苗虽然能生出米,但禾苗不可以叫作米。本性虽然可以培养出善,但本性不可以叫作善。米和善,是人继承天命而在上天之外形成的,不是上天自己完成的。上天的作为,达到目标就可以停止。在作为之内停止的就叫上天的本性,在上天作为之外停止的,叫作天子教化的结果。他的这段话没有谈及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他认为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是都不能为性的,只有中民之性,才可以名性,因为前两者都是不可改变的,能通过教化改变的只有后者。他说,普通百姓的本性如同蚕茧和鸟卵,鸟卵要等孵化二十天后才能变成雏鸟,蚕茧须等到缫丝后才能成为丝,本性须等到逐渐地进行教化之后才能变成善。
董仲舒如此划分人性,其目的不在于说前两种人性如何如何重要,从他对中人之性的分析看,其实人性很难跳出从禾苗到谷米的过程,他之所以列出个现实中很难对应的圣人之性,无非是给君主们一个自欺欺人的理由,因为号称天子的君王一向认为自己是和凡人不同的,自己的一切都应该是天赋的。董仲舒如果不这么来划分,那么他的理论首先就过不了皇帝这一关。所以,他性三品划分的真实目的在于规劝当政者必须注重教育,注重对百姓的引导,在于强调君王实施教化民众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