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文书制作

五、法律文书制作

执行上述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行制作(具体式样附后)。《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公通字〔2012〕62号)中的《换押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提讯提解证》不再使用。

附件:1.《换押证》式样(略)

2.《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式样(略)(https://www.daowen.com)

3.《提讯提解证》式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