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在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5辆或者价值50万元以上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和其他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https://www.daowen.com)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30%: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及其收益的;
(2)以两个罪名并列定罪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