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

二、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和交换相关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在加强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依托政务局域网络,实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信息联网共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报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审判情况,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