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3年10月底的一天,被告人马友祥等人经被告人熊金义介绍,将被拐骗至云南省境内的越南籍妇女黄某以6.26万元的价格卖给安徽省宣城市的高张俊为妻,熊金义分得“介绍费”1万元。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马友祥经熊金义介绍,伙同刘美英(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先后将被拐骗至云南省境内的越南籍妇女崇某某、麻某某、黄某某,以5.6万元至7.6万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卖给安徽省宣城市的管军、王鹏、吴新蕾为妻。熊金义于2011年至2012年另参与介绍拐卖越南籍妇女3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