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11月4日 公刑〔2015〕3410号)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制办,台办、银监会、民航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法院、高检院、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10月30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打击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