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 法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此作了具体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备案后正式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