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阅读的人,待确认的思想
被阅读的人,待确认的思想
中外电影艺术家与作家,往往将自己的作品比作“孩子”,其疼爱之情状,溢于言表。可是他们有明显的矛盾心态:当他们被问及哪一部是他们自己满意的作品时,很多人竟然回答:下一部。或者干脆说,没有满意的。这是一个奇怪的逻辑:在他所疼爱的孩子中,却没有一个是他满意的。这个“孩子”还是不是他亲生的?
据说,这是“谦虚”或者“追求艺术的高境界”。我说,这是在嫌弃他的孩子,更不好的是,他在亵渎他的读者或观众。把自己不满意的作品一部部地往外拿,这岂不是拿读者与观众不当回事儿吗?这样的事我干不出来。凭什么将自己不满意的作品拿出去浪费观众与读者的宝贵生命与时间?把这种“谋财害命”的举动赞之为“谦虚”与“高境界的学术与艺术追求”,无异于怂恿不负责任。如果问我对我自己写的书(或论文,下同)满意不满意,我则回答:“满意者有之,欠满意者有之,不满意者亦有之。把自己都不满意的作品拿出去,哪里有什么学术良心可言?”其实对高境界的艺术或学术追求的最好办法,不是口头上的谦虚,而是事实上的努力,把自己认为好的成品拿到世界上去,为这个世界增加一个成熟的、被大家接受的、最终推动文明前进的思想。
我可以满意我的“孩子”,你可以在我的孩子身上说三道四。你不必在意我满意我的孩子,我不必在意你在我的孩子身上说三道四。这是“两不难逻辑”。这样的磋商,对酝酿出一个成熟的思想颇有积极意义。
对于现行的著述评奖制度,据我所知,没得过奖的人在嘀咕,就是得了奖的人,也在嘀咕。前者容易理解,后者就难以理解了。一旦说破了,两者都容易理解了:是不是目前的著述评奖制度有问题?
我写过四本书。其中有三本与获奖沾了边。
《美学语言学:语言美与言语美》(海天出版社,199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奖状上的文字如下:“海天出版社:贵社《美学语言学:语言美与言语美》荣获第七届全国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评奖一等奖;责任编辑:宋城;全国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评奖评审委员会(1994年8月,大连)”得奖人不是书的作者,是出版社,这是没问题的。然而,得奖的事由明确地提及某某书,说这本书与得奖沾了边儿,也应不成问题的。
第二本书《汉语文化语用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2002),于1999年9月获广东省第六次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主办者是三家: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对主办者与评委与我校校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又追加奖励)的敬谢自不待言。可是奇怪得很,拿了奖金之后,我竟从此不再主动提起此事,甚至在填表需要填写这一项时,也没有什么兴趣。直到现在我还在左思右想,为什么对这一次获奖高兴不起来?
第一,获奖之前,早就听说过许多评奖的黑幕:评委瓜分奖项有之(权力与信息都不对等:评奖人以压倒无权无信息的普通学者的优势为自己评奖),人情奖有之(有了人情就免谈公正与公平),照顾权威奖有之(又是权力与信息都不对等),照顾领导得奖也有之(还是权力与信息都不对等)。我不是评委不是权威不是领导,但我可能走后门托人情呀。到目前(写此文时)为止,在所有可能与名利沾边的一切评审活动中,我未曾动过“走动走动”(送礼、托人情、打招呼)的念头。我的态度是:得到就好,得不到拉倒。可是,当一个社会对不正常的风气司空见惯而对按正常的道德底线行事反而怀疑的时候,任何对正常行事的猜度与怀疑,都是可能的。我之得奖,也可能被人打一个问号。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获奖高兴得起来么?
第二,那本书的写序之人是大名鼎鼎的思想文化界泰斗季羡林先生以及外语界泰斗王宗炎先生,评委是不是看在他们的面子上给我施舍了一个三等奖?说我出书时就前瞻了得奖之事,预先请泰斗级人物写序?我没那个心计与远见。如果我有这等心计,现在的我可能不是这个样子了。说进行冷门的基础研究者是为了稿费与名声,那几乎是冤枉;为了稿费而编书者,倒是有,但搞的东西绝不会与冷门的基础研究沾边。1996年,出书之前,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宁有权先生有一天给我来电话,他说:“钱老师,站稳了,别喜得晕过去了。我联系季羡林先生为你的书写序,居然成功了。”后来,我读到季先生写的序中有这样的字句:“本书中那些前无古人的精辟见解”以及“一气呵成,时窗外春风吹拂,柳露鹅黄”这样的落款附加语,还有王宗炎先生在序言中给出的“在这些引进者和发展者当中,钱冠连先生占有显著的地位”这样的鼓励词语,让我许久许久地觉得是一种承受不起的幸运。说真的,这两先生鼓励后生之心是有的,但要说他们对我有什么曲意奉承,那太不合逻辑。世上哪有高位者对低位者行阿谀奉承之事?私下里认为,如果评委是看在两位先生写序的面子上,那么,本书获奖,还有什么值得认真开心的理由?后来,这本书在海内外有了反映,很快地获准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为研究生教学用书时,我的失落感才有所减轻。后来在网上发现,这本书列为北京大学学生2000本必读书目的617号,沾序言光的包袱总算放下。
第三,对此书得奖兴奋不起来,根子还在于:此书1997年出版,时隔两年就得奖(1999年),凭什么倏忽两年就可以断言这是一本该获奖的书?这一问,是我下面将建议为著述评奖立法的由来。
第三本书《语言全息论》(商务印书馆,2002)没得奖,回头再从它说开,现在先搁一搁。
第四本书《语言:人类最后的家园——人类基本生存状态的哲学与语用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获奖,名分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一等奖。据称,这一次省政府是首次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与自然科学奖分开授予,这里所传递的信息是: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春天真切地来到了广东。作为获奖人,对主办者与评审委员,我仍然心存感激。但是,我心底里那丝芥蒂仍在:此书2005年出版,2007年4月获奖,凭什么倏忽两年就可以断言这是一本该获奖的书?
我们现在专说没有得奖的第三本书《语言全息论》。说一说没有得奖的东西有时比说得了奖的东西更有意义,更能发掘出一些令人深省之事。
2005年开始上报奖项之初,当时规定说:这是首次广东省的最高政府奖,可以拿从前较为低一级的奖项去申报这次高一级的奖项。明白地说,虽然《汉语文化语用学》于1999年9月获广东省第六次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因为其主办者(一部一会一院)低于省政府最高奖,这次仍可申报。有得过奖的历史评价见证,又有季羡林与王宗炎先生写序,捞一个什么什么,几近坛子里捉乌龟。我没有这样做。我想将《语言全息论》拿出去试试(彼时《语言:人类最后的家园》尚未问世)。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这么干了。自己明知这本书的可接受性、可理解性与普及性在这么短的时段得不到印证,为什么还要舍弃优势专捡劣势上?
这里有一个哲学情结,加上一个为演绎法伸张地位的情结。
“一个哲学情结”,我指的是西方语言哲学中逻辑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分析之真(靠符号关系即可确定为真)与综合之真(靠现实世界靠经验验证为真),即一个命题或者陈述的真假可靠两种方法分辨。虽然蒯恩(W.V.O.Quine)坚决否认这样的区分(但他不否认存在着综合之真),按常识来说,我还是觉得存在着分析之真,即按命题或陈述本身所包含的符号关系即可确定为真的真。综合之真是靠现实世界靠经验验证的真。《语言全息论》的哲学基础就是分析之真,即按命题或陈述本身所包含的符号关系即可确定语言全息论为真,而无须靠现实世界靠经验验证过后才能断定这种理论为真,虽然作者并不否定确实存在着靠现实世界靠经验验证才能断定为真的真。详细的情况就不介绍了。
与此相联系的是,如果主张存在着分析之真,在方法论上往往要靠演绎法推理而出。
即世界上存在着不从实践中出来的真知。
《语言全息论》落选,而我至今对它有一种割舍不下的好感……
从我四本书的获奖以及没获奖的经历中,冒出一个问题:一个思想要成熟直至被确认要等待多久?
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成果评价,目前的办法是有问题的办法。我设想的图书评奖改进的办法主要有三条:
第一,为评奖立法,建立程序,违法者受查处。
第二,取消评审委员会,建立匿名的专家普选制,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监督全程。现行的评审委员会是不可靠的,因为挟书进了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就等于自己给自己发奖金。采取回避制?笑话。一个省的评审委员会里,有五六个人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得奖人名单里,是抹不掉的事实。回避制不过是虚晃一枪。我们从好处着想,就算领导部门有心想采取真实而非虚晃一枪的回避制,那些挟书参评的委员们能给你一个“真实而非虚晃一枪的回避”吗?在评审委员会里,那些怀揣着成果而来的委员们,对于在座的有投票权的左邻右舍,给出一次心照不宣的暗示,两番交易的许诺,三次互相吹捧的言辞,四回拍肩拉手的启发,别的委员能够不给面子投他一票,能够不深谙互惠的投桃报李式的潜规则?
第三,可以三年评奖一次,但出版十五年以后的书才有资格参评。这样说的前提是承认十五年以后,人们就可以确定该书有或没有价值了?非也。不要说十五年,就是五十年也未必能考验出一本书的高价值。老聃《道德经》、诸子百家、司马迁《史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哪一位不是经受过上千年的考验?这里所要求的不仅是一本书深谋远虑思想的成熟,尤其是要求读者的思想能成熟到接受这样一本书的深谋远虑的思想。能做到这一步,需要有时间的钢性检验。时间能证实与证伪一切。这种关系不是作者带动读者,不是作者在前读者在后,真实的情况是:作者也是潜在的读者,读者也是潜在的作者,说得通俗一点,今日的作者昨天也是读者,今日的读者,到了明天也可能是作者。一个社会的某种思想的成熟是人群长期共同酝酿、磋商、打磨出来的成熟。一本好书的被承认,大致上是反映了一种成熟思想的被确认。所有的评估手段,都是为了评估出一种成熟的思想,而不是书本本身。
一个社会能认识一本好书,不是大合唱,不是“一声吼,该出手时齐出手”,而是先由一两个人慧眼识货,逐渐推开,慢慢浸润而成。一上市就好评如潮的书,是有用的书,是急着有用的书,是有急用的书,却未必是改造人类智慧与思想的高价值的好书。真正的好书能被历史选中,长时间是免不了的。谁旨在书出版以后马上得奖,他本来就不该写什么书。立竿见影能获利的职业,别的门道多的是。那么,我仍然赞成书出版十五年以后方具备参评资格,是因为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学者思考与研究,毕竟是好事、好的导向。这样严格的要求,才让学者看清楚了:要写书,就必须面对钢性时间检验这一关。有人知难而退(我尊敬这种人),是好事,既避免了耽误他在岁月中蹉跎,又让他有了另谋高就的选择,又为社会减少了大量的资源(纸张是木材造的)耗损。知难而进者,他就会心甘情愿地面对无情的漫漫春秋,他就会用他的深思的成果或多或少地照亮社会,他知道,他极有可能写不出有大价值的书,可是这个思考的过程却使他具有了健全的人格与知识分子的良知,世上由此多出了一份安宁,多出了一个真诚的人文学者——出版了15年的书才有资格参评不是为了评出图书的优秀,而是为了评出一些真诚的学者与一个清明、和谐的人文环境,从而及时地阻截、斩断一批青年学者焦虑求成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以好的制度导引他们走上一条踏实的求学之路——相当多的中青年学者十分焦虑,他们追求尽早功成名就,但愿今日写书明早就有功利回报。
在上面说过“两不难逻辑”(我可以满意我的“孩子”,你可以在我的孩子身上说三道四。你不必在意我满意我的孩子,我不必在意你在我的孩子身上说三道四。)如果推广两不难逻辑,人文世界会变得相互容忍,双方的饭碗都可保住,这就在无意之间成就了一个允许非常规的真理或非常规的深刻思想生存的理想环境。
目前获奖的书文未必值得获奖,目前未获奖的书文未必不值得获奖,一切由时间说了算,由久远的读者引用率说了算。
阅读别人是一种快乐的生命活动,被阅读也是一种快乐:作者可以旁观自己的思想被自己与他人共同地酝酿成熟。
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