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本身就是神圣的

快乐本身就是神圣的

(段落之间没有逻辑联系,只有意思连贯)

▲现代的人们发觉,成就虽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快乐,但成就与快乐不一致的效果远远多于一致的效果,成就有了,快乐却不在了!一个个精疲力竭的成功者,却一次次地与幸福擦身而过。“成功”变为赤裸裸的目的,本应作为事业灵魂的快乐却被人遗忘。仅仅追求事业成功而不顾快乐,是不健全的成功。

▲人生的美满,不能简单地用成功来概括。美满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要付出不同的机会成本,取得不同的美满。你也是美满的,被人羡慕的,因为你以你的方式实实在在地领受生活。幸福说到底是一种心理感受,你以你的方式在感受。(《摘取我够得着的葡萄》25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其实许多人的生活是七个字:平静、充实、穷快活。富快活并不难,有了钱,不必人教导就会寻欢作乐。清贫者要快活,那就难了,那就需要寻找。所谓智商高的人,就是善于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场合保持愉悦的人。

▲享受欢乐、创造与奉献、体验苦难,这三者缺一都是不健全的人生。人一生也就是奔走蹀躞于此三门。

▲只要你一追求创造力的发挥,乐趣即至;只要做一点真实的奉献,幸福感即来。当然,这个问题不是一刀就能切出个清楚明白来的。平安是一种福(bliss),平淡是一种福,顺应自然是一种福,无为是一种福,人生观与生活的全面合拍也是一种福。

若想长久地苦中寻乐,那你必须成为一个智者,必须是一个能控制情绪的人,舍此无商量。

▲任何时候,任何国家,英雄总是少数。绝大多数是平平淡淡过日子,可是他们都是在为了一个种族的伸延,为创造一个物质的世界而贡献自己力量的人。应该说,平常人也是创造历史的主人。

▲保持住人性不扭曲与内心的宁静,是要不要去争取一份利益的最后取舍标准。(《钱冠连语言学自选集》自序)

▲我奋斗了,机会来了,我得到了,我不大喜;机会不来,我没得到,我不大忧,甚至不忧。——这可能是自己构筑天堂的法则。

▲追求成功惟一,往往有一些严重的后果。首先是容易忽视自己的健康,以为忽视自己的健康是理所当然的正确,甚至误以为高尚。不对。我们无权对自己的生命实行践踏。其次一个后果是忽视家人。比如在他们生病、受教育的时刻与其他难以意料的危险关键时刻,以为可以不管不问。他们都是一个个活鲜鲜的生命,你作为一家之主无权不过问……追求成功惟一的后果之三是,往往拿成吉思汗的业绩或者司马迁的著作或者航天员上天作为衡量与对比一般人是否成功的标准。如果一个社会的几个英雄、天才、圣哲使成千上万的诚实劳动者们觉得自己没有活在世上的价值或者使他们自惭形秽,那么,不是前者的错,而是偏激的英雄观导向出了问题。与其以业绩衡量人生,不如以精神来衡量。因为人与人之间,能力、智慧、环境、机遇是不同的。

▲社会因没有人对利益与功业的执著追求不能进步,可是,人们就总在寻找一种社会进步与人的心灵平静之间的平衡。但是,大致上可以说,淡泊名利,不以成功为人生惟一要旨者(但他总是能有所成就并对社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可以获得心灵上的平静。

▲任何个体(人)在任何空间和任何时间里都可以将幸福偷得、拾得与收藏起来。相反的情况是,幸福是个体自己一次次地推开、丢失与毁掉的。为了成就而不管不顾自己与家人的健康、苛求或者不宽容同事与家人、无休无止地追求名利,是快乐人生的三大杀手。

▲这个世界上使自己开心的聪明人不少,但是,不幸的是,和自己过不去的种种“聪明人”却更多。

▲人可以有限度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追求完全地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又是在为自己制造无穷的麻烦。

▲多角度多层次的“软性”幸福观,远比物质享受更为人所切切实实地拥有。

▲世界的、自然的与摆在那里的美,可以成为一个人愉悦的资源,这被很多人发现。他人的美德可以成为一个人愉悦的资源,却很少有人想到过。欣赏他人的美德、技巧、才能、优点、成就与卓越,是顺便将他人的愉悦变为自己愉悦的资源,这是看破世界、超越自己的一种智慧。

▲一个在背后欣赏、夸赞另一个女人的女人,一定是个心地善良与健康的女人,她可以培养出一个同样阳光的小的男人或小的女人:好儿好女,也可以感染另外一个大的男人:她丈夫。

▲你可以梦想着、等待着、准备着,但你必须快乐着。

▲后退也可以奔向快乐——前进与后退都是必要的。

▲阅读别人是一种快乐的生命活动,这是大家公认的。被阅读也是一种快乐:作者可以旁观自己的思想被自己与他人共同地酝酿成熟。

▲快乐原来如此简单,如此日常化。一点一滴地捡起身边的、简单的、日常的温馨吧——那不正是我们舍身豁命以求的事业成功之后的目标么?

▲也许是美国人把人为何来世走一趟想通了,才在《独立宣言》上如此庄重地写上:“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的人生而平等,这是造物主赋予人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这对我们是有启发的。一个国家的正式或官方的媒体,庄重表述出追求幸福与快乐是人的天赋之权,那么,就会在老百姓中间逐渐地滋生出这样一种意识:不顾快乐地追求成功是不可取的,处心积虑破坏他人的快乐是不道德的,损害他人是有罪的。能在生活中当个重要的人固然是愉快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当个愉快的人。如果社会只以成功论英雄,那个社会在人权、民生方面必然是畸形的,不健全的。

这就是说,快乐本身就是神圣的!你坚持自己快乐,是完成了对自己的神圣事业。你使他人快乐了,是完成了对他人的神圣事业。

说快乐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全人类的一种积极的心理感受与情绪,这些感受与情绪往往是由积极的因素引起来的,比如从事伟大的事业、做有意义的事情、做有趣的事、因诚实劳动而收获、成功、光荣、高尚、爱与被爱、助人与被助、尊敬与被敬,等等等等。

▲2008北京奥运会是一次快乐的游戏还是争光的神圣[2]?Olympic Games,game这个单词既可当“赛事”讲,也可当“游戏”解。不少中外运动员(外国的多一些),没收获奖牌也心满意足,得了一块铜牌也欢天喜地。对比之下,另外一些运动员(国内的多一些)得了银牌、铜牌,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伤心地哭,甚至是哭得一塌糊涂。赛场失手者,更不必说了。为什么?他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说为“失去了金牌”。不对。只能说为“没有得到金牌”。打着国旗走进赛场时,各国运动员荷包一律是空的,金牌本不是谁的,何来“失去”?

能够理解的是,得到了金牌也高兴、激动地哭。为金牌之后的大笔奖金而喜,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值得同情(比如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治病)。可是,得之激动而哭与没有得之而哭,两种绝对不同的理由(得之大喜与没得之大忧),却是出于同一个价值观念——金牌比快乐更重要。

为祖国荣誉而搏,是一种高尚的感情。可是把游戏变成为国争光、争脸与争气的神圣拼搏,却不是奥林匹克的初衷。得金牌而升国旗,是激励每一个国家重视,但赛场却不应该因此而转变成纯粹为国争光的争斗之所。如果承认这种转变,那么,就意味着认定那些金牌为零的大多数国家是脸上无光的失败者。这一下子就使奥林匹克这个和平女神的化身变了味。许多国家因此不再参与。事实上,参加的国家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快乐的吸引,因为提倡了参与本身就是胜利,用不着另立以金牌分胜负的标准。我国有运动员哀叹“压力太大,我都要崩溃了”,就是因为慑于上上下下都在内心里揣着“得第二就是失败”这一“潜标准”——与奥运精神相悖的标准。古代有逼婚、逼嫁、逼租、逼宫,现在出现了逼你夺金牌的“逼金”现象,就是这个“得第二就是失败”的潜标准出了错。夺金的现场气氛倒是过瘾,可是苦了被逼金的当事人(运动员)。有不少的中老年观众与电视观众心里打定了主意:我可不让我的下辈人搞职业运动员,更不能让他们参加奥运。这岂是办奥运的人想得到的结果——与奥运南辕北辙的结果?

如果体验更多的快乐,如果把快乐本身就当神圣,那么,每一场赛事之后,金牌被绝大多数人淡忘,而一生难遇的快乐体验、欣赏对手成功的胸襟、不以颜色(金黄、银白与铜黄)论英雄的大气、保持尊严的失败与民族之间的友谊与和谐,这一切都沉淀下来,一一变成了全人类的财富。

快乐本身就是神圣的。

2008-8-27,于广外大白云山下

【注释】

[1]原文是: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Liberty,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from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by Thomas Jeffcrson,1776)

[2]罗格对北京奥运会的评价,据我听来,是a truly exceptional game,应译作“真正非凡的一次奥运会”电视屏幕与翌日的各大报纸上对此的翻译却是“无与伦比的……”,这种拔高式的翻译心态,值得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