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工程验收

第七章 填埋场工程验收

7.0.1 填埋场工程验收应组成验收机构,验收机构应有环卫专业技术部门参加。

7.0.2 卫生填埋场工程应按相关专业现行施工工程等相关验收规范验收。

7.0.3 填埋物应符合本规范3.0.1、3.0.2条的要求。

7.0.4 填埋场选址应符合本规范4.0.1、4.0.2、4.0.3条的要求。

7.0.5 填埋场防渗、地基应符合本规范5.0.1、5.0.2、5.0.3、5.0.4条的要求。

7.0.6 填埋工艺应符合本规范6.2节的要求。

7.0.7 填埋场渗沥液导流及处理应符合本规范6.3节的要求。

7.0.8 填埋场排气及防爆应符合本规范6.4节的要求。

7.0.9 填埋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6.5节的要求。

7.0.10 填埋场封场应符合本规范6.6节的要求。

本章阐明了封场的具体要求及工程验收的内容。这些条文主要考虑到工程建设验收的要求。验收中除满足本规范外,还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1年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第二章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地基、矿物料封顶和封底层的质量保证,垂直挡水墙的质量保证,在填埋场外部稳定区堆放垃圾的质量保证,外部稳定性中的边坡失稳、水平延伸引起的应力、地基失稳及内部的稳定性问题,应从材料、施工、监理等方面考虑。

土工布、土工膜的质量保证应由厂商及相关标准约束。

关于施工监理,如截水墙施工、截污坝、垃圾坝、盲沟、导流渠、导流坝等也应符合相应规范。

水利措施的导排系统、渗沥液排放系统与水环境的关系,应符合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迁移的评估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反映出来,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