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版《宝丰县志》载《白雀寺考》与原碑文对照考证
1996年10月,宝丰县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出版的《宝丰县志》(1996年版)的《附录·诗文选录》中收录的《白雀寺考》与原碑文比照,共有别、漏、多字27处。如:1.《宝丰县志》(1996年版)载“奏请仁宗赐额为慈寿院,独未有寺之名也”,原碑文为:“奏以院额请仁宗赐额为慈寿院,犹未有寺之名也”,原碑文有“以院额”三字,而《宝丰县志》(1996年版)则没有这三个字,后句开头《宝丰县志》(1996年版)是“独”字,原碑文则为“犹”字;2.《宝丰县志》(1996年版)载“香山白雀寺住持立”一句,原碑文是“香山差白雀寺住持立”,《宝丰县志》(1996年版)没有这个“差”字;3.《宝丰县志》(1996年版)载“北至延昌州郡”,“若正北元魏地也”,原碑文是“比及延昌州郡”,“若正比元魏地也”,这里将“比”字错为“北”字;4.最后落款,《宝丰县志》(1996年版)是“大明万历二十五年岁次丁酉七月五日立石”,原碑文是“明万历三十九年岁次辛亥十月吉日”,其年代相差14年。如此等等。下文标注在文后逐一说明。
注释:
[1]原文标题,“重修伽蓝殿记·宝丰县白雀寺考”,本文“白雀寺考”。
[2]原文“颠”字,误作“巅”字。
[3]原文“矣”字,本文无。
[4]原文“元”字,本文“光”字。
[5]本文“为”字,原文无。
[6]原文“以院额”三字,本文无。
[7]原文“犹”字,本文“独”字。
[8]本文“而”字,原文无。
[9]本文“其”字,原文无。
[10]原文“差”字,本文无。
[11]原文“笃”字,本文“突”字。
[12]原文“伊”字,本文无。
[13]原文“讳”字,本文“谥”字。
[14]原文“事”字,本文“嗜”字。
[15]原文“比及”,本文“北至”。
[16]原文“者”字,本文无。
[17]原文“比”字,本文“北”字。
[18]本文“于”字,原文无。
[19]原文“五胡”二字,本文无。
[20]原文“释”字,本文“什”字。
[21][24]原文“余”,本文“予”。
[22]原文“者”字,本文无。
[23]原文“辩”字,本文“辨”字。
[25]原文“文”字,本文“言”字。
[26]原文“赵大中书丹”,本文无。
[27]原文“明万历三十九年岁次辛亥十月吉日,承德郎陕西西安府通判邑人真予白撰”,本文“大明万历二十五年岁次丁酉七月五日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