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志(1988~2005)》载《白雀寺重修伽蓝殿记碑文》碑文与原碑文对照考证

十一、《宝丰县志(1988~2005)》载《白雀寺重修伽蓝殿记碑文》碑文与原碑文对照考证

2011年9月,宝丰县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出版的《宝丰县志》(1988~2005年)第二十八编《艺文》中收录的《白雀寺重修伽蓝殿记碑文》与原碑文对照,共有不一致5处。如:1.原碑文为“明帝永平间”,此处误为“明帝永平年间”,多个“年”字;2.原碑文为“且五胡后秦姚苌”,此处误为“且□后秦姚苌”;3.原碑文为“倘以余文为未然”,此处误为“倘以余言〔文〕为未然”。如此等等,详见后文注释。

注释:

[1]原文“重修伽蓝殿记·宝丰县白雀寺考”,本文“白雀寺重修伽蓝殿记碑文”。

[2]本文“年”字,原文无。

[3]原文“五胡”二字,本文“□”。

[4]原文“文”,本文“言(文)”。

[5]原文“赵大中书丹”是在上段句末,而本文放在下段句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