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文献载《宝丰县白雀寺考》碑文校勘

第四章 方志文献载《宝丰县白雀寺考》碑文校勘

《宝丰县白雀寺考》碑文,面世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经考证,该碑文面世后,经过49年,到清顺治十七年(1660),首次被录入清顺治十七年《宝丰县志》卷之八《艺文志》中(该志因兵燹而散佚)。

时隔3年,该碑文在清康熙二年(1663),又一次被转载录入清康熙二年《汝州全志·艺文志》之中。其后该碑文在《汝州全志》《宝丰县志》中被相继转录。

从该碑文面世迄今为止经过了四百余年的历史。地方志对该碑文相互转载录入,加上过去人工刻文,文字由繁到简等因素,该碑文在地方志的转录传递过程中,碑文记载多有歧异讹误,也属正常。但对于作为宝丰县白雀寺历史文化记载传承的该碑文,应该严肃对待,并治学严谨。现依据与原碑文进行的对比校勘,将如下部分地方志中载录的《宝丰县白雀寺考》碑各碑文中的歧异讹误之处分别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