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二)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历史向前发展。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适时地提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从中国实际出发,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与和平赎买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这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独特创造。

马克思主义认为,对剥夺者进行剥夺即消灭私有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的。但通过什么方式达到这个目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马克思、恩格斯曾考虑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但由于时代的限制未能将设想变成现实。列宁力图实践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剧烈反抗,也未能成为现实。毛泽东立足中国实际,成功地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设想变成了现实。他科学地分析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特点,指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不同。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1]如何用“和平的方法”解决“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矛盾”呢?第一步是变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变国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通过具有中国特点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改造资产阶级分子。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把剥削者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管理者,既消灭了剥削制度,又消灭了剥削阶级,解决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实现了深刻的社会变革。邓小平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2]

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从深受帝国主义掠夺和奴役的国家变成享有充分主权、赢得国际社会尊重的国家;从四分五裂的国家变成独立统一的国家;从人民久受压迫欺凌的国家变成人民当家作主、享有民主权利的国家;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变成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国家。所有这些,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的必然结果,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

关于制度。毛泽东在《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阐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优劣时强调:“根本的问题是制度问题,制度决定一个国家走什么方向……社会制度变了,这个国家走的方向就要随着改变。”[3]其意为,制度就是根本,就是方向。

关于国体。国体决定国家性质,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支配其他政治制度。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的每个时期,都把建立什么样的政权摆在重要位置。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主持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确认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4]。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本侵略变动了中国的阶级关系,毛泽东又从国体的高度阐释抗日民主政权“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5]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即将建立的新民主主义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人民大众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国家。随后又将国体准确地概括为“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并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这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样地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的法宝,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弃置不用的。”[6]毛泽东关于国体的阐述,总结了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对当代中国制定一切政治制度,具有定向和奠基的重要意义。

关于政体。政体是根本的政治制度,表明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由国体决定并为国体服务。从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到抗日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参议会,再到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的“人民代表会议”,实行的都是与国体相适应的民主集中制。解放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谈到即将建立的新中国,依然强调政体是民主集中制。他说:“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在中国采取民主集中制是很合适的。”“我们提出开人民代表大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7]于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效治理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成了根本的政治制度。

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就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始于抗日战争时期,定型于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毛泽东作为这一制度的创立者,高度重视调动其他政党的积极性。1948年5月1日,他就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等事宜亲笔致函李济深、沈钧儒:“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本月内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此项联合声明,弟已拟了一个草案,另件奉陈。以上诸点是否适当,敬请二兄详加考虑,予以指教。三党联合声明内容文字是否适当,抑或不限于三党,加入其他民主党派及重要人民团体联署发表,究以何者适宜,统祈赐示。”[8]1957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中又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9]毛泽东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理论和实践,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充实,形成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基本格局: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密切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质是国家结构形式,即实行单一制还是实行复合制(如联邦制、邦联制等)。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筹划下,第一个实行省级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是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中责成东北局转西满分局:“在大会宣言中应确定内蒙自治政府非独立政府。它承认内蒙民族自治区仍属中国版图。并愿为中国真正民主联合政府之一部分。”[10]新中国成立后,按照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期间提出“恢复内蒙古历史上的本来面貌”的主张,实现了内蒙古东西部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为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单一制国家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典范,确定和完善了国家结构形式。

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阐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和经济制度时明确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11]这一设想,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委托共产党起草的《共同纲领》所吸纳。这个纲领规定:国家从各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1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申了这一规定。1953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以及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多种所有制经济只剩下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形成了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格局。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关于文化方向和方针。根据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是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在国家各项制度中,文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按照毛泽东关于“制度决定着一个国家走什么方向”的论断,决定文化前进方向的就是文化制度。社会主义文化的制度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初露端倪。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他号召革命的、有出息的文学家艺术家“必须到群众中去,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到火热的斗争中去,到唯一的最广大最丰富的源泉中去”[13]。这些主张,是针对文艺事业提出的,但具有普遍意义,也适用文化事业。当时处在战争年代,这个制度集中表现于为工农兵服务、为政治服务,直到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发展成“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双百”方针的首次出现,是毛泽东先在1950年为戏曲改革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中提到了“百花齐放”。1956年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除了以上重大制度外,毛泽东还主持制定了与这些制度配套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为后来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全面的制度基础。


[1]《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2页。

[3]《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21页。

[4]《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59页。

[5]《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5页、677页。

[6]《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72页、1502—1503页。

[7]《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6页。

[8]《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90—91页。

[9]《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10]《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21页。

[11]《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页。

[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13]《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63、859—8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