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人民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推动力量
社会变革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进而推动社会运动变化的重要动力。明确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是谁,是区分、检验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重要标尺。社会变革是社会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社会运动的重要动力。社会变革的缘起在于社会运动中的矛盾,特别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根源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不适应。变革的目的就是要让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对应与之匹配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应相应的上层建筑。矛盾在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生产实践中产生,矛盾的最终解决也只能通过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来实现,因此,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在人民,这是认识社会变革问题应该具有的基本态度。
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改革开放,就是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下的社会变革。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推进改革开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蕴含的鲜明的历史主体观,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优良传统,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1]。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时就多次谈到要形成改革共识的问题,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来进行改革。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开放是人民的要求和党的主张的统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2]认为在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以及每一个方面经验的积累与创造,都来自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要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主张,为不断深化改革夯实群众基础。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2]《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