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凝聚起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彰显着中华文明发展进步的前进动力和历史主动精神。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形成、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探索、开辟和拓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时,回顾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复兴走过的历史进程,指出中华民族的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中华民族的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华民族的明天“长风破浪会有时”,强调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凝聚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发展的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坚定不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关键一步。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立足我国国情,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把脱贫攻坚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相结合,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在脱贫攻坚中,实行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和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全面部署精准脱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全球减贫事业作出历史性贡献。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这是党的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赓续传承了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焕发出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有力解决了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我国发展具备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从根本上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