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和城市环境
大城市从来就是各种族、各文化互相混合、作用的熔炉。城市就是这种生动的、潜移默化的相互作用的中心,新的种族、新的社会形态又从这些相互作用中产生出来。以美国的大城市为例,大量的农村人口就从欧洲和美洲偏僻的乡村被吸引到了美洲大城市。在各种新影响的冲击下,他们身上潜藏的创造力被解放出来,而这种交互作用的潜移默化过程则不仅产生了各种职业类型,同时也产生了各种精神气质类型。
个人的流动——交通和通讯发展,除带来各种不明显然而却十分深刻的变化以外,还带来一种我称之为“个人的流动”(mobilization of individual man)。这种流动使得人们互相接触的机会大大增加,但却又使这种接触变得更短促、更肤浅。大城市中人口之相当大一部分,包括那些在公寓楼房或住宅中安了家的人,都好象进入了一个大旅店,彼此相见而不相识。这实际上就是以偶然的、临时的接触关系,代替了小型社区中较亲密的、稳定的人际联系。
在这种情形下,个人的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就取决于一些俗套表征——如仪表、时尚、“派头”——而且人生的谋略在很大程度上下降到谨慎地讲究时装与礼貌的境地。
不仅交通和通讯,就连城市中人口被分隔的状况都会促进个人的流动。城市人口分隔的过程又形成了城市各区域的道德差距,使城市分裂成许多小世界,这些小世界互相毗连,但却不互相渗透。这样,个人便可以十分便利而迅速地从一种道德环境转入另一道德环境,同时这也助长了一些人愿意在同一时间里过几种不同的道德生活,否则这些领域之间彼此是很难沟通的。所有这些特点,都使得城市生活带有了一种浅表、冒险的性质,它使得社会关系复杂化,并产生新的、彼此相差甚大的人格类型。而同时,它又提供各种机会和冒险,使城市生活益发富于刺激性,让年轻人及涉世未深者感到它特别有诱惑力。大城市的吸引力大约是外界刺激直接作用于人们的习惯性思维的一种后果。若从人类活动的观点来看,它可以解释为一种趋向性(tropism),就像飞蛾扑火一样。
大城市之所以有吸引人口的能力,部分原因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大城市生活的环境中找到他最舒适的角落和施展自己抱负的天地。总之,每个人都会在城市环境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道德气候(moral climate),使自己的欲求得到满足。我猜想,许多乡下的青年男女放弃他们安适的乡间生活跑到城里来正是出于这种动机。而这种动机的基础,并非完全是追求利益,甚至也不是要追求情感,倒是在追求一种更本质、更原始的东西。在小型社区中,最容易发迹和成功的人是那种符合规范的人,那种既无怪癖又无特殊才干的人。小型社区常会给孤僻个性留一席之地,而城市不然,城市索性鼓励孤僻。无论是罪犯、侦探还是天才,都不可能在小型社区中找到他们在大城市中才能遇到的那种施展自己本领的机会。
五十年前的每个村庄中总有一两个有怪癖的人,当地社会是以一种慈悲和容忍的态度对待他,但这种人总不免会被别人看作不中用和特殊古怪。这些与众不同的个人就生活在一种孤立的状态中,不论他是个天才还是个低能者,总之他是被他的怪癖把自己同他人相分隔开。如果他是一个犯罪成性的人,那么村庄里的小社区的制裁和限禁则对他并无损害;如果他是一个有真正才干的人,那么他的才干又会因无人赏识和无施展机会而凋萎。马克·吐温的小说《傻瓜威尔逊》(Pudd'n Head Wilson)就描写了这样一个古怪的、怀才不遇的天才。现在的情况不像以前那样凄凉了:
多少鲜花怒放而无人知晓,
徒将香气挥散在漫漫荒郊。
格雷(Gray)写了“乡村教堂中的挽歌”(The Elegy in a Country Churchyard),不久大城市就勃兴而起。
但在城市中,各种类型的人物都可以各得其所,他们不论是变好还是变坏,他们的气质和天才总会得到一个机会去展示。
当研究城市环境中产生出来的那些罕见的品格类型时,我们须将两件事区分清楚:一是抽象的精神素质(技术专长就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另一个是其气质中表现出来的先天的特点;后者常常是更重要的。因此我们要问:
一个人的道德品格在什么程度内是依先天的性情而来的?道德的素质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因群体迫之使然,或由群体传习给个人的?
已经被群体公认的并因袭的那些道德的与不道德的品性,各出自哪几种先天的素质?
犯罪分子的智力水平是否一定比不犯罪的人为低?假如确实较低,哪一类的犯罪专门同哪一类的智力水平有关?例如,强盗的犯罪和诈骗犯罪是否一定反映出两种智力水平?
这些智力水平差异同各种分隔、流动,各种刺激和抑制,各有什么影响?
体育运动场和其他健全的娱乐,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满足刺激要求,以代替堕落娱乐所提供的刺激?
职业培训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帮助人们获得求职机会并使他们的品性、素质能在职业工作中自由发展?
道德区域——在大城市中,人们所喜欢的兴奋生活无论是赛马赌博,还是听歌剧演出,反正凡是寻求同一种方式的兴奋生活的人,总是聚在一定的地方。结果,这些相同的嗜好和性情就会把人口分隔成种种道德区域。这样形成的城市人口分布,很可能同经济条件或职业利益所形成的人口分布相差很大。
城市里的邻里划分,在这种影响之下就会带有了“道德区域”的特色。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的所谓恶习地区,就是一例。这里面多半只是脾气、嗜好相同的人们暂时汇聚消遣的地方,而不是人们永居的住所。
在这些附属地区内,人们要使其盲目的、被压抑的冲动,感情和欲念从可畏的道德秩序下稍得解放。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使每个大城市都会形成这类附属地区呢?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涉及有关人类本能冲动的一些事实或理论。
看来,实际情况是,人从出生就带来了他的各种情感、本能和欲求,这些东西本不受约束,无所限制。而人类为着共同的福利要求,又须讲求文明,须压抑那些狂放的本性。在把纪律、秩序等强加给个人的过程中,在使个人接受社区生活模式的同时,许多本性就都被抑制了,更有许多本性转换为社会认之为有益、或至少是无害的替代性活动。所有体育运动、比赛、艺术活动之真谛即在于此。这些活动可使人以这些象征性的方式排解自身那些狂野的、被限制了的冲动。这便是亚里士多德在其《诗学》中所述及的精神净化,后来西格蒙特·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和其他一些精神分析学者们又对此心理过程作了研究,并赋以新的、更为积极的意义。
许多其他社会现象,诸如罢工、战争、普遍选举以及宗教改革等,无疑也都同样具有缓解潜在的紧张形势的作用。但在小型社区内,社会关系比较紧密,各种禁限、训诫比较有效,于是便有许多人感觉在共同活动的范围以内,他们自己的禀性、脾气无法得到正常的、健康的表达。
前文所说的“道德区域”之所以形成,部分原因是由于城市生活所规定的各种禁限,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在同样的城市生活条件下所形成的特许权。直至最近,我们都始终十分注意研究城市生活何以会具有那么大的引力,但我们却未曾同样注重研究在城市生活的变态条件下,人的冲动和本能受到禁限、抑制会出现的各种后果。仅以儿童为例来看,儿童在乡村环境中被视为资产之一部分,而在城市中却成了累赘。除这一事实之外,还有,例如在城市环境中供养一家人口较之在乡村要困难得多。城市中,婚龄一般较晚,甚至有人则根本不结婚。这些事实的后果及其全部意义,我们都还未能弄清楚。
研究以上问题的入手办法,可以将这些地区内的社会组织的类型及特点作一番比较研究。
在浪漫的艺术家居住的地区,在下层的消遣堕落的地区,以及没有什么显著的道德特征的地区中,我们各可以观察到哪样一些表面现象?
与这些地区相联系的一些职业各是什么?有些什么特点?受这些职业吸引的那些人们,在心理上共分为几种类型?(https://www.daowen.com)
个人是如何进入这些不同区域的?又是如何逃脱的?
这类区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城市生活特许权的产物?又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城市生活禁限了人类本性的后果?
社会习染和人们的品性——城市生活通常会呈现一个特点,即贫民、堕落者、罪犯,以及其他变态人物,都是自己成帮结伙地结聚在一起,这样就造成了一种清一色的小世界,一经进入这个世界,各种类型的人相互习染就会更加鼓励了他们的坏脾气,进而使之益发无法与一般人相结合。这就使得这种分隔现象尤有研究之必要。这种人与自己的同类长期互相联系的结果,不仅仅形成一种刺激,而且形成了他们所共同依赖的道德准则,这样的准则他们在选择性较弱的社会中是找不到的。在大城市中,贫穷者、堕落者、罪犯都被挤压到一起来了,形成一个很不健康的、习染性很强的小社会,他们就在其中厮磨,心身一致地融合进去。我因而常常想到,那些患病、贫穷与犯罪世代相传的纽约家庭,以及那些成为社会之敌的、有着长长家谱的家族或许不致那么难以摆脱堕落、犯罪与贫穷,除非是因为他们生来就特别习惯于这种可鄙环境。
因此,我们只能接受“道德区域”这一现实,以及多多少少古怪的反常的人们,他们就生活在这种道德区域中,而且就某种意义上来说,至少还构成为城市的自然生活(如果不是正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不必从“道德区域”这个表述方法出发,把一个地区,一个社会理解为要么是犯罪的,或者是不正常的。这种表述方法旨在表明,在各个区域中各有不同的道德法典在起作用,因为在这个区域中居住的人各受到不同的趣味、利益、情感的支配,而这些趣味、利益和情感又直接植根于个人的原始属性,这些趣味等可以表现为某种艺术,如音乐,或者是某种运动,如赛马。这类地区同其他社会团体的区别在于其利益表现将更为直接、更为重要。因此,它的特殊点形成之根源,大约是在道德方面的,而不是智识方面的长期被孤立的结果。
大城市为我们研究人类,尤其是研究特殊的、反常的类型,提供了机会。城市生活使得各种人类个性与特征充分地展示出来,并将其放大,这些个性与特征在小型社区环境中原是模糊的、潜藏着的。总之,城市把人性中过度的善与恶都展示出来。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们才宜把城市当作一个实验室或者诊疗所,从中对人类特性和社会过程好好地进行研究。
R.E.帕克
宋俊岭 译
[1]Oswald Spengler(1880—1936),德国哲学家,代表作为《西方的没落》——译注
[2]奥斯瓦尔德·斯本格勒:《西方的没落》(Der Untergang des Abendlandes),第四章(慕尼黑,1922),第105页。
[3]又译作心物现象。——译者
[4]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西方的没落》第四章,第106页。
[5]见罗伯特A·伍兹:《社会改造中的邻里》(Robert A.Woods,“The Neighborhood in social Reconstruction”)。
[6]詹姆士·威尔登·约翰逊:《哈莱姆的形成》(James Welden Johnson,“The Making of Harlem”)。
[7]见沃尔特·贝桑特:《伦敦东区》;(Walter Besant,East London)第7—9页。
[8]亚当·斯密:《原富》(Adam Smith,The Wealth of Nations),第28—29页。
[9]沃尔特·巴奇霍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Walter Bagehot,The Postulates of Political Economy),第7—8页。
[10]W.I.托马斯:《社会起源的原始资料集》(W.I.Thomas,Source Book of Social Origins),第169页。
[11]W.Booth 1877年组建的军队式宗教团体。——译者
[12]Primary,首属,也有些社会学词典译称原始。——译者
[13]查尔斯·霍顿·库利:《社会组织》(Charles Horton Cooley,Social Organization),第15页。
[14]威廉·I.托马斯:《种族心理学:移民和黑人的观点和问题》(William I.Thomas,“Race Psychology:Standpoint and Questionnaire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he Immigrant and Negro”),载《美国社会学月刊》(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12年5月号,第736页。
[15]《美国移民局的报告》(Reports of the United States Immigration Commission);Ⅵ,第14—16页。
[16]指美国东北部沿海一带。——译者
[17]萨姆纳:《民俗学》(Sumner,Folkways),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