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和当地社区

五 团伙和当地 社区

如上所述,我曾想就游乐场协会的工作与其他社会机构,同社区组织更为普遍的问题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等的关系,简要地阐述我的观点。但我感到这篇论文缺乏一个道德标准,而我知道每篇关于社会问题的论文,应当有一个道德的标准。如果有人要我就这场讨论扼要地提出我的意见,我简述如下:

(1)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似乎有它产生的条件,而对此我们现有的知识还很难加以控制;因此,整个问题需要我们去做更多迄今尚未能做过的深入调查研究。

(2)在这种形势下,令人鼓舞的因素是:①我们的社会机构还在对问题进行试验,这是确实无疑的;②在大学里和其他地方,正在成立一个对人类本性和社会进行研究的团体,这即将使我们能够就各种试验作出解释,给问题重新下定义,并且由此对不仅产生未成年人犯罪,而且对产生其他形式的人格和社会解体的社会条件和社会进程,有更深入的了解。

(3)我们已知个人和社区之间的密切关系,这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犯罪原本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群体的问题。为了改造和再教育犯罪分子所做的任何努力,范围很大,包括给他创造一个环境、一个群体,让他在其中生活,不仅是过物质和生理意义上的生活。这意味着要给他安置在一个地方,在那儿他不仅能够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精力和自然冲动,而且他能找到消遣,并且自由自在地绘出自己的生活蓝图,以便使他可以用某些适当的方式,实现他的基本愿望。为了有益地、合理地、愉快地生存下去,这些愿望是每个人都要想方设法实现的,本来它们也是应该实现的。(https://www.daowen.com)

(4)这就使我想到游乐场,它应该不只是个消耗精力和避免孩子们胡闹的地方,它还应该是孩子们能够组织经常性协会的地方。对于一般人来说,娱乐的群体对于确定一个人的愿望和形成他的性格,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城市生活条件下,“家”逐渐变成不过是个睡觉的地方,成了一个宿舍,而娱乐的群体正在获得日益增长的重要性。腓特烈·M.色拉雪(Frederic M.Thrasher)先生最近在芝加哥一直研究男孩们的团伙,他查出了1000个团伙的所在地,而这些团伙所在的地点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绝大部分在贫民区里。他研究的团伙,绝不会是芝加哥的全部团伙。他们确实是应该引起注意的团伙,因为他们一直在捣乱;因为他们直接和间接地同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春期犯罪联系在一起了。

我不揣冒昧对这件事发表意见,我认为,这些团伙,对它的成员的性格的形成,所施加的影响,远远大于学校、教堂或者其他任何家庭和抚养这些团伙成员长大的机构。而且很可能这些“家”的影响未必总是有益无害的。

(5)最后,游乐场应当尽可能与其他形成孩子性格的单位,例如学校、教堂和其他本地机构进行协作。因为尽管很多老一代的人可能由于移居和迁移,而脱离了当地的协会,年轻的一代却比我们更紧密地接触实际,他们无可抗拒地同生活所在地联结在一起。他们的伙伴就是住在隔壁的人们。在一个大城市里,孩子们才是真正彼此的邻居;他们的栖息地是当地社区;而当他们有可能悄悄地进行探听时,他们了解了邻里的情况,这些情况是不在这里出生和长大的老一代人多半不知道的。

这种事情,对后来也许变成体育俱乐部的团伙,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我们的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同在一地生活的人相互了解,并且具有同样的政治与社会利益。团伙有时未必不是培养有名政治家的非正规学校。

R.E.帕克

陈建国 译 宋俊岭 校

[1]威廉.I.托马斯:《不可救药的姑娘——附案例和品行分析的观点,犯罪学》(William I.Thomas,The Unadjusted Girl—with Cases and Standpoint for Behavior Analysis,Criminal Science),专题研究报告第4号,波士顿,1923年。

[2]托马斯与兹那涅斯基合著《波兰农民》(Thomas and Znaniecki,The Polish Peasant),第1卷,第87—97页,转引自帕克、米勒合著的《旧世界特性的移植》(Park and Miller,Old-World Traits Trans planted)第34页。

[3]托马斯与兹那涅斯基合著《波兰农民》,第2卷293页,转引自帕克与米勒合著的《旧世界特性的移植》,第39—40页。

[4]W.I.汤玛斯:《不可救药的姑娘》,第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