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工人的意向:关于心理与流动关系的思考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曾为我们概括说,在整个儿进化体系中,动物系列较植物系列居于较高的地位。从阿米巴原虫进化到人类虽已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如今我们却仍然可以说,人类在很大程度上还未摆脱植物状态。这种现象明显地见于人类对其生存地点和位置的不可摆脱的依附性中;见于人,尤其是女人,千方百计想有一个“家”的强烈愿望,有了这个家——无论是个山洞,或是个茅屋,或是一套房间——他便可以居住、生活;有了这样一个安乐窝,他便可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只要人还依附于大地,还依附于大地上的各个地点,只要怀乡病或朴素的乡土感情还控制着人类并迟早会引导他回归他最熟悉的家园和地点,人类将永远不会实现他的另一个特有的雄心,即自由流动,超脱于凡俗世界之外,像纯粹的精灵那样生活在自己的精神和想象世界之中。
我说上面这些话,目的只在于强调一个论点,即意向是移动(locomotion)的随附物。意向的最明显、最有力的表现,不仅仅是动(motion),而且是,如我方才所说的,移动(locomotion)。植物不能行走,不能在空间移动;它们只能或多或少地感应外界刺激,它们没有神经系统,不能在空间移动,这当然并非它们自己的动机。而有些植物果真能够移动,它们却又没有目标,没有目的地,而这正是因为植物缺乏想象。
现在,能够变换并经常变换其生存地点,已成了动物特有的习性。这种行为能力不只是说,动物能够摇尾、动肢,而更是指动物能组织、动员、调整自己的整个机体去完成一个动作。如我们通常的理解,心是控制的器官。它的职能主要还不在于创造一些新的动作,而在于对各种刺激传导进行综合调整,使整个机体投入行动;因为心,就其本质方面来说,就是我们的行动意向,换言之,就是我们的本能和态度。
精神活动在地球表面开始出现,是由于外界刺激;外界刺激先于行动而发生,但最终仍然遣入行动。但精神、心理,就其有传递能力的、动词的意义来说,仍是一种过程,循着这种过程,如我们通常所说,我们“决定自己的意向”或改变意向;就是说,这就是我们决定自己朝什么方向移动的过程,是我们在想象中确定自己所要到达的目标的过程。
动物所具有的全部新陈代谢过程,显然都存在于植物体中——其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植物性的生长过程——但植物却不能移动寸步。有人曾认为植物也有精神活动,果真如此,那必定是那种静思默想式的。为植物界所特有的精神活动,极类似于那些全然忘却了生机勃勃的世界,而一心一意参悟自身内部运动过程的神秘主义者。而动物的特质,尤其是稍微高级一些的动物——事实上可以包括除了牡蛎以外的所有动物——,在于它们天生就需要移动、活动。进而言之,正是在不断变换环境、变换地点的移动过程中,人类才逐渐具备了那种为人类所特有的脑的功能,亦即进行抽象思维的能力和习惯。
而且,也正是在移动的过程中,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那种特殊组织形态才得以发展起来。社会机体——如果我们可以称之为机体的话——的特征即在于,它是由许多能够独立移动的个人所组成的。如果社会,像某些人所极力想象的那样,是生物学概念上的机体——如果它是由许多小细胞整整齐齐、安安稳稳地排列在表层组织之下,或皮肤之下,并处在统一体的控制和保护之下,任何一个细胞均不能稍有自由活动的机会和经历新经验的机会——那么社会的人类就不必有头脑了,而人类之所以结成社会不仅因其相同,尤其因其相异。人们投入行动,各有各的目的,而在这样作的过程中,他们却到达一个共同的终极。他们动机是隐秘的,行动却是公开的。
既然如此,我们便不妨问问自己:季节性流动工人的精神意向,究竟有什么特殊?他们的游历那样丰富,而日子却常常过得那么沉闷,这是为什么?他的闲暇时间如此丰富,而精神却如此空虚,这又是为什么?他到过许多地区,见多识广,熟悉各种人,各地城市,熟悉街头流浪与贫民窟生活,而他对我们生活的实际知识的贡献却如此之少,这又是为什么?
答案十分明显。问题并不在于流动工人的精神中缺乏经验,而在于他缺乏固定职业。流动工人固然经常处于漫游状态,但却无一定目的地,自然也就无所终结。流浪癖,正是对那种浪漫气质、浪漫趣味的绝好概括,而这种流浪癖便在流动工人的身上表现为某种恶习的性质。他获得了自由,却丧失了方向。移动、变换环境,这些活动于他并无实际意义。他是为流动而流动。无止无休,极力逃避普通生活程式的约束——这样作对于其他人常常会成为新事业的开端,而在流动工人却徒有其表现形式而已。流动工人为变换而追求变换,他已形成习惯,而且像毒瘾一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他越流浪,就越无法摆脱流浪。尼尔斯·安德森(Nels Anderson)在其新近的著作《流动工人》(The Hobo)一书中,把流动工人说成是一种个人主义者。这不过是事情的另一种说法。流动工人牺牲了他对交往、友谊、组织的人性需要,换取到对个人自由的狂放追求。社会固然是由独立的、流动的个人组成的。而且,我在前面说过,正是流动这个事实规定了社会的根本性质。但为确保社会能恒久、有发展,组成社会的个人又必须各安其位。他们必须各安其位,否则譬如说,通讯便无法维持。但是若不保持通讯联络,我们所谓社会的动态平衡便无法维持。
人类各种形式的联系,最终都要落实到地点和地方联系上。现代社会所特有的那种发达通讯手段——报纸、无线电通讯和电话——只不过是一些特殊方法,这些方法一方面可以维持各个地点及社会团体的功能恒久不变,同时又为其成员的流动和自由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https://www.daowen.com)
流动工人最初是挣断了自己同家庭、同邻里的社会联系纽带而开始其流浪生涯的,而到最后他已经挣脱了其他一切社会联系。他不仅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他同时还是个没有事业也没有国度的人;这种情形无疑增强了詹姆斯·易兹(James Eads)等人所提出的设想的意义,虽然这些设想可能是徒劳的。诸如在一个国家的各个不同地区,如何建立一些学院,建立些使流动工人会晤和交流经验的地方,供他们讨论自己的问题,以及社会的其他各种问题;有了这样一些地方,他们也可以保持某种程度上的共同联系性,并在象平等,谋求理解这类基础上,去与外界接触,并交换意见。
世界产业工人组织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目前这是惟一的季节工人和短期帮工的国际性组织,这个组织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把这类非组织工人组织起来,并且获得了一定成绩。他们把流动工人,按其自身的利益组织起来的主导思想是,使这些工人获得他们所最需要的东西,即组织意识、事业和得到承认的社会地位。只要他们能办得到,他们就坚持这样的宗旨。
如果他们不幸失败,部分原因是由于,现代工业之相当大一部分的组织方式已经不可避免地使工业劳动短期化了。部分原因则是由于流动工人,就其天生特性一面来说,感到短期劳动或季节性劳动是一种正合脾胃的职业,因为流动工人正可视为普通劳动行列大军中的波希米亚人,他们有着艺术家的气质。[1]除却其双手的劳动是不可缺少的以外,流动工人对于我们人类永恒的共同经验财富——我们将此称为我们的文化——的惟一重要贡献就是他们的诗歌。而非常有趣的是,一些极好的诗作竟是在监狱中诞生的。监狱里强制性的静止生活,使这些流动工人无法再继续流浪。这样,他便借诗歌,而且常常是抗议的诗歌,发泄、排遣他的忿懑,表达他对于久已习惯的游荡生活的向往感情。IWW(世界产业工人组织)的那些反叛性歌曲,那些感伤主义的歌谣,都描述了流浪工人在漫长的黄尘扑面的流浪之途中所经历的苦难。
流动工人已经产生了不少诗人,其中最著名的,如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他的诗文不仅以内容,而且以其不拘格律的形式,表现了流动工人的游荡生活、反叛精神和个人主义。
除了漫漫游荡和不染利禄,你说还有什么足以慰藉灵魂?
古代的开拓精神正是美国社会生活的突出特征,这种精神为美国的组织建制和国民风俗定了基调。其实,流动工人只不过是美国边界城市里落了伍的边民,是一个在边界正在消失或已不存在的时间和地点里存在的边界民。
R.E.帕克
宋俊岭 译
[1]波希米亚人:bohemian,原为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一个省份的土著人,因其气质、习惯尚好自由流浪、不拘泥于传统礼俗,因而这个语汇后来扩展来指这种气质,尤其是艺术家的气质。——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