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生活回忆

童年 生活回忆

我们家庭用的大本《圣经》的附页上记载着,1771年5月14日我出生于北威尔士蒙哥马利郡纽汤,随后于6月12日受洗礼。

我父亲的名字也是罗伯特·欧文。他出生在韦尔什普尔,从小学艺成为马具师,大约兼做小五金商,因为那时候在威尔士边境那些小镇上,这两种行业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他同威廉斯家联姻,这一家人丁兴旺,是我童年时纽汤一带最受敬重的农户之一。

我记得我的母亲(人们告诉我,她结婚时被认为是很美貌的)是威廉斯家的长女,在她的同伴中间,她是聪慧过人、仪态出众的。

我猜想我父母婚后安家在纽汤——我父亲自己成家立业,当马具师和小五金商。他还终身兼任驿站站长。他一般经管着教区事务,看来他比镇上其他任何人更熟悉教区的财务和业务。我从未想到过要询问父亲关于他的父亲或母亲的任何详细情况,因为他们在我出生以前都已去世;并且由于当时道路崎岖不平,纽汤和韦尔什普尔的年轻人不大有人来往。我能回忆起的关于我父亲家庭的唯一事情是,听见父亲同族中年老一些的人谈话时说,他在一件讼案中失掉了每年可收入五百镑的一宗房地产,后来他查明那是因为他自己的律师受人贿赂而失掉的。纽汤在那时期是个很小的集镇,居民不超过一千人——清洁整齐、环境优美,与其叫它市镇,还不如说是乡村。镇上有通常的各种行业,但是没有制造业,只有很少几架织法兰绒的机子。自从这清洁的乡村变成了一个肮脏的但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制造业的繁荣市镇以后,我没有再看到过它。

那个时期,塞文河上有一座木桥,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差一点在这座桥上送了命,下面我将叙述这件事情。

我家七个子女中我是第二个最小的。七人中两人早夭。长大成人的同胞——威廉、安妮和约翰比我大,理查德比我小。相邻的主要房地产是“纽汤庄园”,在我出世时及其后的几年中它属于从男爵约翰·鲍威尔·普赖斯爵士的财产和宅邸。我首先回忆起来的是,约翰爵士把间隔着我父亲的店铺和那所房屋的住房部分的那扇玻璃门推开,放出一只向我们飞来的鸟,同时说道:可以给孩子们玩儿,可是务必要把它照顾好。

这一定是他离开自己的庄园之前不久发生的事,我认为他是因负债而离开的,因为那座庄园不久就归别人所有了。我其次回忆起来的事,是我在那座庄园的邸宅中的一些屋子里上学,教师仿佛名叫厚先生。我一定很小就被送进学校——大概是四五岁——因为我记不起初次入学的情景了。但是我记得我一个劲儿急着要第一个到校和第一个回到家里。男学生总是一路比赛,从学校跑到镇上,我跑得很快,常常第一个跑到家,早晨也差不多总是我第一个跑到学校。有一次,我的急性子差点送掉了我的命。我的早餐通常是吃一盆甜蛋粥——威尔士一种用面粉做的、加牛奶的食品,正像苏格兰人的麦片粥一样,通常是给儿童吃的。它味道甘美,又富于营养,年轻人一般都爱吃。我要求每次从学校回家时,这种早餐都要准备好,我就可以快快吃完,以便第一名返回学校。大约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天早晨我同平时一样从学校奔回家中,看见我的甜蛋粥已经做好了,我想大概不会烫嘴,因为看来已经不冒热气了。粥面上凝了一层皮,恰像已经凉了的样子;但是当我匆忙吞下一勺时,发现是滚烫的,底下的粥和刚出锅时一样烫。结果我立即昏倒,因为胃被烫坏了。我处于昏迷状态的时间很长,父母亲认为小命保不住了。然而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我醒了过来;但是自从那天以后,我胃的消化力很弱,只能吃最素淡的食物,而且一顿只能吃少量的东西。这促使我注意辨别不同质量的食物对于我改变了的体质状况造成的不同影响,促使我养成了仔细观察和不断思考的习惯;我始终认为这次事故对于我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这种小镇上的学校里,一个人只要能够诵读流利,书写清楚,懂得算术四则,就被认为已经受到良好的教育了。我有理由相信厚先生所以有资格当教师,不外乎这一点——因为当我七岁时获得了这些微小的初步知识之后,他就征求我父亲的同意,要我当他的副手和助教,从那时起我留在学校的时期中一直被称作助教。从此我用助教工作抵偿了我的学费。此后我留在学校里大约两年,这两年对我来说是虚度时光,除非使我年幼时就养成了把自己的知识教给别人的习惯而已。(https://www.daowen.com)

不过,我在这个时期喜欢并且渴求阅读我能取得的一切书籍。镇上的每一家我都认识,他们也都认识我,所以在我的请求下,镇上有学问的人——牧师、医生和律师——的书房都向我开放,并且允许我把我所喜欢的任何一本书带回家去,我充分利用了给我的这种权利。

在这个时期,我选择的书籍有《鲁滨逊漂流记》[1]、《菲利普·夸尔历险记》[2]、《天路历程》[3]、《失乐园》[4]、哈维著《墓丛冥想》[5]、扬著《夜思》[6]、理查森的书[7],以及所有其他公认的优秀小说。我相信书中每句话都是真实的,所以对那些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通常每天看完一本书。然后,我阅读了库克[8]和所有环球航行者的游记——世界历史书籍——罗林写的古代史——以及我所能找到的一切哲学家和伟大人物的传记。

在这时期,大约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有三位小姐同我家过从亲密,而她们是美以美会教徒。她们非常喜欢我,还把她们的许多书籍给我阅读。因为我是倾向于宗教的,她们竭力想让我改信她们的教派。我很仔细地学习了她们给我的书;但是,由于我读过各种教门的书籍,我首先对于基督教各个不同派别之间的对立感到惊讶,继而又对于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儒教徒等等彼此之间,以及这些教徒同他们所谓的异教徒和无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刻骨仇恨感到惊讶。研究了这些互相斗争的信仰,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刻骨仇恨,我头脑中开始对其中任何一派是否有真理都产生了怀疑。当我非常认真地学习和思考这些课题的时候,我写出了三篇讲道稿,于是人家管我叫小牧师。我原先一直保存着这些讲道稿,直到我偶然读到斯特恩[9]的著作,发现他的讲道稿中有三篇的见地和思路同我写的讲道稿十分相似,以致我读了以后想起我可能会被认为是个剽窃者。由于我不能容忍这样一种猜疑,我毫不犹豫地急忙把我的三篇讲道稿扔进了火里。事后我多次感到懊悔,因为我现在很想知道对于这些问题我当时是怎样想的,又是怎样表达我的意见的。

然而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在年方十岁时,我对宗教著作以及其他书籍的阅读促使我强烈地感觉到,按照直到那时所讲授的各种宗教教义来看,一切宗教必定都有着一些根本性的错误。

在我的童年以及随后的许多年月里,我从未感觉到我的习惯、思想和行动中有任何东西跟我的同龄人不一样;但是在回顾过去,把我的生活同其他许多人相比的时候,我总不免要把对我有利的任何差别归因于早期那一勺把我烫坏的甜蛋粥威胁我生命时所发生的影响。因为从那时起,我不得不注意各种不同的食物对于消化力已受严重损害的我的身体的影响。我不能像我的同龄人一样吃喝,因此,我在某些方面被迫过着节制饮食的隐士式生活。可是我参加了那些和我境况相同的人的娱乐活动,也同样玩当时那个地区男孩子玩的游戏——例如弹子、手球、足球等。我有一段时间还上过舞蹈学校,在所有这些游戏和运动中,我不但胜过了和我同年龄的人,而且胜过了比我大两三岁的人;我非常活跃,在学校里我赛跑得第一名,跳高和跳远也是第一名。我还尝试学音乐,吹竖笛,在我练吹期间恐怕我准是吵得四邻不安,因为我父亲的房子坐落在那条最大街道的中段,我吹奏的“天佑我王”之类的曲子几乎全镇都听到了。但是我记得从未有人提出过正式的不满。全镇的人过分地喜欢我,时常挑我和同年龄的人比试,有时还同比我年龄大的人比试——有时比这项,有时比那项。后来我时常回想这种做法在原则上多么不公平,而且实际上多么有害。有一桩这样的事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人同别人打赌,说我的写作能力要比大两岁的二哥约翰更好;经过他们委派的几个评判人的正式测试,判定了我的写作是更好的,虽然按照我当时的看法,我认为我哥哥的写作和我一样好。自从那天以后,我觉得我哥哥对我的感情不如这次愚蠢的比赛以前那样热烈了。

我上面说过这种竞争是不公平的,因为任何两个有机体都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任何两个个人的竞争努力之间,都不可能有公正的比较——进行这种竞争会使获胜者产生虚荣,而使失利者产生妒忌和仇恨。

当我年龄在六岁到八岁的时候,我时常去拜访罗地区的德雷克牧师,他是相邻的一个教区的教区长或教区牧师——我记得这个教区的名字时常被我用来向生于英格兰、苏格兰和其他地区的朋友打趣,或者提到这个名字时我说出字母后叫他们读出音来,或者我读出音后叫他们拼出字母。这个把人难住的字是这样拼写的:Llanllwchaioin。熟悉它的人很容易念出来;可是不知道威尔士名字和拼法的人就念不对。

这位牧师是德雷克海军上将的直系后裔,作为一个牧师,他是非常怪癖的。有一个礼拜天,他同教区中最大的地主发生了意见分歧之后,带我到教堂里去,在讲道中针对那位地主十分严厉地训斥了一通,令我感到诧异,也使来做礼拜的会众为之震惊——其攻击的矛头既是针对个人,语气又很尖刻,以致那位携眷而来坐在前排非常显眼的长凳上的地主感到踧踖不安,终于准备离座而去,这时德雷克先生停止了讲道,冲着他说:“别着急,我快讲完了,你还是安静地坐下的好。”这个场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永远不能忘怀。大致也在这个时期,还有一位名叫詹姆斯·多恩的年轻绅士,为了将来充当神职,当时正在牛津或剑桥大学读书,趁假期到纽汤来游览,我成为天天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他那时大约十九岁,我八九岁。我相信,纽汤周围的乡间一般被认为是有趣而美丽的,在多恩先生逗留的期间,他和我在树林、羊肠小道和高地之间漫步,向四面八方欣赏景色。同他这样一个情趣高雅、谈吐不俗的人作伴的那几次出游,在我心中唤起了一种兴致,其后每当我饱览种种自然景物时,都体验到这种愉快的心情——随着我年事增长,这种兴致一直保持着,而且更加浓厚。这样开始缔结的友谊随着彼此年华的增长而更形亲密,直到多恩先生去世为止;他晚年以奥斯韦斯特里的多恩先生闻名,深受人们尊敬。我们两人常有书信往来,1817年当我在伦敦中心区酒家举行几次大规模公开集会而引起了文明世界善于思考的人们的注意时,我意外地收到我十分尊重的朋友多恩博士寄来的一封信,信中告诉我,他自动担任了一件愉快的工作,去追溯我的世系,并已经发现我是北威尔士王室的真正后裔。真是个好人!我肯定他认为这个消息会使我高兴,因而他才不怕麻烦做了这件事。但是,因为当时我正忙于考虑重大的社会问题和处理大量私人的业务,我没有把这件私事放在心上,并且始终一点也没有去询问事情的经过;由于这些情况,恐怕我从未对他这番殷勤的美意表示过任何适当的感谢。

在学校放假的期间,我惯常去拜访我的亲戚,他们住在离纽汤不远的地方,从事农业。其中我现在记得的有三家。住在佩纳思的特纳家,供职法院的古德温家,以及原来住在维诺尔、后来迁往离纽汤三四英里的克里村附近老庄园的威廉斯家。我现在猜想,前面两家是我母亲的两个妹妹嫁过去的人家;第三家是我母亲的兄弟家,我想她的几个兄弟在那时期只留下他一个了。我走得最勤的是这一家,家中有个独生子,名字和他父亲一样也叫理查德,他比我小一岁。我们俩一直是好朋友,彼此很亲热,很高兴待在一起。

我的表弟具有我在任何少年身上从未见到过的最美好的品质,他受的教育就当时来说以及就他父亲住的地点来说是相当优良的了。他曾被送进远处的一所寄宿学校。他虽然比我小一岁,却是几乎在各方面都比我强得多——因为他不论试着做什么事,都远远胜过和他年龄相同的孩子。然而他做起事来总是从容不迫,好像全不费劲似的。他似乎并不意识到他自己有非凡的能力。我已说过,威廉斯一家在同他们地位相仿的人家中间自然是出类拔萃的,我表弟的母亲也是在和她生活地位相似的人里面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妇女之一。人人都认识她、爱慕她,谁都乐于享受她家的款待,这是那一带地方相当大的范围内出了名的。我的外祖父住在他们家,直到九十多岁;我回忆中最早的一幕情景是看见这位老人在他儿子家里的火炉旁边坐着。表弟和我书读得多、问题思考得多,然而我们两人一般说来也都很爱活动。记得在干草收获季节里有一天气候酷热,我们衣服穿得太多,热得受不了,这时我们就漫步走出家门,走向一大片田地,那里有许多翻晒干草的工人正在勤奋地干着活。我们闲待着,还感到热不可耐,而在我们看来,那些干活的人似乎倒是凉快舒服的。我说:“理查德!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勤奋地干活的人不受暑热,却挺凉快,不像我们这样热得好苦。这里面一定有什么秘密。让我们想法找出这个秘密吧。我们不妨和他们一样干,和他们一起干活去。”他心甘情愿地同意了。我想那时我九、十岁,他八九岁。我们看到所有的男人都脱掉了外衣和背心,并且敞开着衬衫。我们采取了同样的做法——拿到了两把最轻的草耙和干草叉——因为这两样东西并不经常用到,——理查德和我脱了厚衣服,一连数小时抢在头里干活,结果感到要比我们闲荡时凉爽一些,也不那么疲乏了。后来这件事对我们两人都成为一种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因为我们觉得自己在积极做事的时候比闲待着要舒服得多。

我表弟长大成人,成为四乡最优秀的青年——身强力壮,活动能力和胆量都远远超过所有的同伴,不论做什么事他都比别人强,然而他总是举止温文,态度谦逊,凡是认识他的人无不另眼相看。我时常想,如果他顺利地跻身于更上一层的社会,他本来是会变成第二个,甚或更卓越的“可钦佩的克赖顿”[10]的。他既是独生子,又是这样出众的孩子,因此深受父母的钟爱,但他并没有被这种感情所宠坏,始终是个十分顺从和关怀双亲的儿子。然而,他父亲对于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常常固执己见,由此而犯的仅有的一次错误竟毁掉了这个优秀人才的远大前程。他恋爱了,深深地爱上了他母亲娘家的一个表妹——门第和财产样样相当,而且是个独生女。这一对恋人的父亲对于给予每人的财产数额问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理查德的父亲能够并且愿意给予他儿子一笔在当时被认为用来开始生活是数目比较大的款项,希望那位闺女的父亲也拿出同样数目的一笔款子来,因为他认为他是完全拿得出来的。但是女方或者当时拿不出来,或者不肯同意所提出的条件;单凭这一点,我表弟的父亲由于担心儿子在社会上的经济地位有限,坚持要按照他认为正当的条件办,否则就不同意这桩婚事。他儿子的终生幸福就这样被断送了,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双亲,不肯采取违背他们意愿的行动,并且他气性高傲,不愿口出怨言。两家的感情开始冷淡下来。理查德的痛苦超过了任何人的设想。他的感情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是他父亲一旦宣布了他的决定,那种固执的态度就是不可动摇的了。这个当儿子的原先是自我克制的模范,现在开始改变这种习惯,逐渐变得放纵起来,并且过早地去世,成为他爱情幻灭的牺牲品。这又一次提醒人们,做父母亲的不要去无理干涉他们子女的已经确定了的爱情。在两家疏远的时候,那位闺女出嫁了,不久就继承了一位亲戚遗留给她的四万镑。这些详细的情况我知道得太晚,没有办法进行干预,否则,我由于能够给舅父母施加影响,或许可以使这种不幸的过程产生截然不同的结局。表弟和我有着早年滋长起来的深厚情感;过了许多年,当我在管理德林克沃特先生的企业时,我很想请他来和我一起干;因为除了其他条件之外,他还有创造机械的特殊天才,本来是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工程师的。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考虑到他是独生子,是他父母所依靠的,同时考虑到他接管了父母的财产,已经处于经济独立的地位,而使他们彼此分离,他们双方都可能感到痛苦。然而,当我得知上述的发展过程时,我后悔没有劝我表弟来同我一起工作,因为在我二十四岁、他二十三岁的时候,我本来是可以把我那个年薪五百镑的职位给他的。但是事与愿违,因为当时环境的影响不许可这样做。

现在回过来讲我的早年生活。我已经叙述了我因胃中烫伤几乎送命的事。在这事件之前不久,有一天我正在鼓捣一扇大门上的钥匙孔,那扇大门是安装在我父亲的房子和我家邻居的房子之间的甬道里的;不知怎么,我的一个手指头被卡紧在那钥匙孔里了,我使劲想抽出来时,手指被扭曲得疼痛万分,以致我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手指头是怎样抽出来的,因为后来别人发现我昏迷不醒,躺在地上。

还有一次我遇到了生命危险,也是不知道怎样脱险的。纽汤坐落在塞文河两岸,当时河上架着一座已经修建多年的木桥。桥上只能容纳一条马车道和两旁各一条狭窄的步行道。我父亲有一头心爱的奶油色母马,它的牧场在隔桥与我家相对的那一边。当我父亲需要用这匹母马的时候,我因为也喜爱它,常常到牧场去找它,骑着它回家,虽然我那时还是个年幼的骑手,只有六七岁。有一天骑着这匹母马从牧场回来,我正在朝回家的方向通过那座桥,但是还没有走到一半,有一辆马车从桥的那一头过桥来了。桥窄路狭,要迎头错开,我的腿非碰撞马车的轮子或桥的栏杆不可。我那时脑子还不够灵活,没有想到向后转,而是竭力要从马车边上挤过去。我随即发现我的一条腿有被车轮擦伤的危险,就把腿搁到马鞍上去,结果我摔到另一边去了,摔下去时我大惊失色,唯恐掉进河里或者砸在桥上,以致失去了记忆。我不知道我是怎样脱险的,不过在恢复神志时我发现自己躺在桥的步行道上,母马安静地站在我的近旁,马车已经过去很远了,我没有受伤。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总觉得拿任何别的马来比较,我更加特别喜爱奶油色的马了。

我家隔壁住着姓蒂尔斯利的两位未婚小姐,她们开设一家比较好的乡村商店,一侧出售布匹和服装,另一侧出售杂货。其中一位后来结婚了,丈夫叫穆尔先生;他扩大营业,在他们原来零售业之外增加一个批发部分,因此他们自己就忙不过来,需要有人帮忙。我生性活泼,被认为可能对他们有些用处,于是他们就请我去当个帮手,起先在交易日和集市日帮着做买卖。后来,由于我担任助教的职务已经两年,除了教书什么也没有学到,穆尔先生便请求我父亲允许我一个星期中每天都去同他们待在一起,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在他们更忙碌的日子去帮忙。这样的职务我干了一年,但仍住在我自己的家里。

由于这个时期我已经从书上读到了许多关于外国和其他事业的情况,又由于我有着喜欢思考问题和极端自我节制的习惯,不喜欢小乡镇上的习惯和生活方式,我就开始向往另一种活动场所,希望父母允许我到伦敦去。这时我大约九岁半;我在家里深受宠爱,但他们终于答应,等我满了十岁,就准我到伦敦去。这项保证当时使我感到满意,我继续在我从事的职务上增长知识,也继续读书和学习舞蹈课。

在我仍旧给穆尔先生友好帮忙的期间,发生了一件滑稽可笑的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至今记忆犹新。有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同学,他的父母在镇上开了一家杂货店。糖浆当时是畅销货,他们的糖浆存货卖完了。因为穆尔先生手头存着可供批发的大量糖浆,我那名叫约翰·斯坦利的同学便拿着一只两个手柄向上突起的大桶,来购买一满桶糖浆。批发存货放在店铺下面的地窖里,进入地窖要通过店堂地板中心的一个活门,从一把梯子上走下来。约翰已把大桶装得满满的,顶在头上正踏着梯子往上爬,在达到地板的高度时,大桶的一个手柄碰上了地板,于是大桶翻倒了,浇得他满头满脸的糖浆,因为他没有戴帽子,只有很厚的头发。糖浆顺着他全身衣服和整个身体淌下去,把他弄成一副能够想象出来的最滑稽可笑、同时也最可怜的模样。他回到家里如何收拾这浑身讨厌的东西,只能让别人去猜想了。但是,在我留住纽汤的期间,我们那些邻居常常要谈起这场灾难,使他很生气

我已讲到我继续上舞蹈课的事;在我离家以前,我是很喜欢舞蹈的。正是在舞蹈课上,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儿童们天然的同情心和恶感或妒忌。我被认为是我们班上跳舞跳得最好的人,那时期我在第一班。女孩子们争夺舞伴的情景往往是有趣的,但有时确实令人苦恼。有那么几个女孩子,如果她们得不到自己所中意的舞伴,她们的情绪就会充分暴露出来,以致看到她们那种难受的样子,委实令人心痛。我早就认为,幼小儿童的心理和感情很少受到应有的考虑和关注,假如成年人经常耐心鼓励他们坦率地表达出他们的思想和情感,那么孩子们就可以免除许多苦楚,成年人也会获得很多关于人类天性的有用知识。我现在意识到,当时在那个舞蹈室里曾经造成许多真正的痛苦,假如那时舞蹈教师和孩子们的父母对人类天性有了较多的了解,那些苦痛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这时已经临近我要离开父母庇荫的时候了,我即将踏上的旅途在当时的道路状况下成年人也会感到相当艰难。我当时毫无经验,却必须单身从施鲁斯伯里旅行到伦敦。那时我认识镇上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小孩,他们也都认识我,所以我一一去拜访,向他们告别;我收到了许多纪念品,比较富裕的人家还赠送了现金。我以十岁的幼龄,自认为有了四十先令(乘坐长途马车的费用已经替我付掉)就拥有足够的钱财去谋求出路了。在这里我可以说明一下,在我离家之前的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里,父母要决定什么重要的事情,常常找我商量,但是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征求我的意见,也没有觉得我能够提出什么有用的见解。

在开始叙述我的旅行之前,我可以说,除了一次以外,我从来没有犯过什么错误要我父母加以责备。那次责备是在下述情况下发生的,我想那时我还不满七岁。我一向总是极想顺从我父母的心愿,他们无论要我做什么事,我绝不拒绝。有一天,我母亲对我说了一句不太清楚的话,据我猜想,适当的回答应该是“不”字——于是我照例说了“不”——满以为我是在迎合她的心愿。她没有懂得我的意思,认为我拒绝了她的要求,马上对我相当严厉,一反她对我说话和气的习惯说道:“什么!你不愿意吗?”我想,既然我已经说了“不”字,假如我再说“是,我愿意”,那我就会自相矛盾,显得虚伪了,于是我又说了个“不”字,但是丝毫没有违拗她的意思。那时她如果平心静气地问起我的思想感情,就会对我有正确的了解,整个气氛也就会跟平常一样了。但是母亲不理解我的思想感情,变得格外生气,她的话也说得更加严厉——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违拗过她;当我再说不愿意的时候,她必定大为吃惊和生气。我们这些孩子,谁也没有被母亲责打过——这是归父亲管的事;我的兄弟姊妹偶然挨上一下鞭子,那是为了维持孩子们中间的秩序而采取的行动,但我以前从未挨过鞭子。这时我母亲把父亲叫来,向他说明了我拒不服从命令的情况。他又问我是否愿意做母亲要求我做的事情,我坚定地说“不”,于是,在他每次问我是否愿意服从和按要求去做而我拒绝之后,我就挨一下鞭子。他每次这样问我,我总说“不”字,最后我小声地但是坚定地说:“你们可以打死我,但是我绝不做那件事情”——这才结束了那场争论。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想来惩罚我了;但是双方很快就消弭了这种不和,我和过去一样仍旧是他们的宠儿。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情感;根据我当年的情感来看,我相信经常施加处罚不但没有好处,而且是十分有害的,对施罚者和受罚者都会造成伤害。

虽然我只身前往伦敦,到了那里以后就不会是孤零零一个人了。我大哥威廉已由我父亲培养起来经营他自己的那种行业。大哥出了师,同父亲一起工作了几年以后,决定到伦敦去。那时他二十几岁,到了伦敦,在寓居霍尔本大道84号的当马具师的雷诺兹先生那里谋得了一个职位。我是被交托给大哥来照顾的,因为那时雷诺兹先生已经去世,我大哥已经接管了那个买卖,并同那位孀妇结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