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克、斯奎托普、派克、高仕
“哦,你是个作家,”他们老是这样说,“你的生活一定很有意思。”
一定很有意思?我的工作就是一个人坐在打字机前,时不时地敲敲键盘。我想,我跟速记员的唯一差别就是,我该打什么得靠自己去想。
要是我这么说,提问者一定以为这是我的戏谑之言,因而一笑了之。然后他可能接着问:我的灵感从何而来?我有没有出版过什么书?
或者他会问我顶着什么笔名写稿。
我这辈子顶过很多东西写稿子。顶着低矮的天花板。顶着垂吊的植物。顶着曝光的威胁。顶着被迫写稿的压力。我还曾顶着一大堆笔名发表作品。但近些年来,我只用真名。只是在应酬场合,我若这样说,对方会很尴尬,因为他显然没听过我的名字,认为我是用笔名在发表作品。而我会亲切地说上几个我用过的笔名供他参考,这当然把场面搞得更尴尬了,因为这些名字他同样陌生。
“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21]。”我会说。或者是“埃丽卡·容(Erica Jong)”[22]。或者一时兴起,就跟对方说,这两个都是我的笔名。你在路上随便问个路人,假如那人说诺曼·梅勒是埃丽卡·容的笔名,可能就是我干的好事。虽然我知道他们那样说也不无道理,你曾见过这两人同时出现吗?
不过,我们还是就此打住,以免这些戏谑之言失控。从我收到的信件来看,该不该用笔名,是很多读者都会关注一下的话题。前几天,我就接到一个女性读者的来信,她想知道发表作品时,怎样才能做到既不让读者和出版社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又不因此让税务部门找麻烦。我想,她这样做肯定有自己的理由。
但是,发表作品却不用自己的真实姓名,究竟有什么理由呢?对大多数人而言,看到自己的名字印在书上,那种自我的满足感,正是驱使自己前进的动力。我们为什么要拒绝这种满足感?难道把自己的作品归功于海伦娜·特洛伊、贾斯汀·塞姆,或其他什么假身份反而会快乐吗?
就目前而言,我强烈支持用真名真姓发表小说。这是我花了二十多年时间,用过很多笔名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在我说明自己的立场之前,我们不妨先梳理一下采用笔名的几个可能理由。
1.作者的本名不合适。作者的本名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变成作者的负担。它可能跟成名作家的姓名过于相似。记者汤姆·沃尔夫(Tom Wolfe)显然不愿别人将他与已过世的著名小说家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e)弄混淆。文艺界有好几个约翰·嘉德纳斯(John Gardners)与查尔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大家都是吃写作这行饭的,为何要冒不必要的风险呢?
采用笔名,也许是因为真名不好读,或者有点可笑。但是请记住,这种对姓名的荒谬联想多半带有主观色彩。比如,那个流行歌手,将自己平淡无奇的名字,改成英格柏特·汉普汀克(Engelbert Humperdinck)[23],名气马上就来了。
有时候,是真名平淡无奇,迫切要改。马丁·史密斯(Martin Smith)用真名出版了几本神秘小说。书写得很棒,但没人记住作者是谁。(更有甚者,他的朋友都管他叫比尔。)最后,史密斯的经纪人想了个办法,把史密斯母亲的闺名,插在他姓名中间,于是他就成了马丁·克鲁兹·史密斯(Martin Cruz Smith)。他用这个名字出版的第一本书《夜之翼》(Nightwing),很快就冲上了畅销书排行榜。这也许只是巧合,但在姓名中间加个字,肯定没坏处。
2.作者出于某种特殊的理由,不愿公开身份。我至少认识一个这样的作家,他采用笔名,纯粹是不想让他的前妻发现。万一她知道他又出新书了,肯定会要求提高赡养费,而且还很可能会如愿。因此,他用这个笔名,来保住他的创作收入。
当然喽,他还是得缴税,在税单上如实申报,否则会有因为逃税而坐牢的风险。
3.作者创作不同类型的作品。这是使用笔名最常见的理由。假设你为这家出版商写少年读物,又帮另一家写血腥的犯罪小说,万一被读者获悉,同一个作家,在同一部打字机上,既写血腥暴力,又写可爱的小兔子,读者们会不会觉得沮丧呢?所以,写少年读物时,就用“希拉里·永远活泼”这种名字,写犯罪小说时就改用“史塔德·大头棒”,这会不会好些呢?
这是否要紧,我不好说。大多数读者很少涉猎他们不喜欢的文学类型,就算他们偶尔发现你脚踩两只船,也不会对你有什么反感。只是这种维持作者特定专业形象的规矩,由来已久而已。
4.作者太多产了。有作者使用几个笔名,是因为他们一年会出好几本书。他们觉得不管是书店还是读者,见到同一个作家一年竟然能写这么多东西,一定会怀疑书的质量,从而不肯认真对待他的作品。
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一方面,我曾见过评论家这样抨击:“这是某某作家最新炮制的粗制滥造之作。”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若你的作品都用真名发表,你的作品会相互加强力道,你的书迷会想读遍你的所有作品,同时他们找起你的书来也会比较容易。艾萨克·阿西莫夫就写过很多书,横跨数种不同类型,全都是真名出版,似乎也没伤害到他的形象。不过,我也见过其他作家因为类似做法而受到评论家的质疑,导致信用受损的。
5.作者想摆出专家的姿态。多年前,我写过一系列书,包含了许多历史案例,探索了形形色色的匿名心灵。实际上,这些历史案例何止是匿名,它们全是我编造的,通过展示这些角色的性史来教育读者,或是提供某种快感。你别惊讶,写这个系列时,我用的就是笔名,还用了医生的头衔。(这件事的特别之处在于,出版社明知是笔名,却觉得反正名字是假的,那么自称医生也合法。嘿,真够乱的……)
我被告知,只要我不在书里侵犯医生的特权,那么顶着医生的笔名出书一点也不犯法。既然我没有下诊断,也没有开处方,那就似乎没有侵权。作家这个行业几百年都不把写作道德当作一回事,现在拿道德来质疑它,是否有好处,我不好说。
前些日子,我用女性笔名,从女性视角发表了一篇小说。我当时认为这样会让这本书容易为人接受。但现在,我想我不会这样做了。
6.作者并不为自己的作品感到自豪。这才是作家使用笔名最重要的理由。如果作家明知自己在制造垃圾,那么不让自己的真实姓名曝光,好歹能挽回一点自尊。
你会马上对此提出质疑。既然是垃圾,那又何必出版?为什么不出版自己的得意之作,并且骄傲地署上自己的真名呢?
这个观点很有道理,在逻辑上无可辩驳。可我不知道它是否切合实际。对新手作家来说,想出版作品很难,不论作品是好是坏,只要能出版就是难得的成就。对他而言,肯定先考虑为稿酬而写作。在大多数情况下,等他成为行业佼佼者,就不想再做这种事。有朝一日,他可能会为一流市场,写一流作品,但这可能得花点时间。
在向上奋斗的过程中,他也许会写很多不上档次的作品,并且出版。他也许并没有为这样的作品感到羞耻,从行业角度说,他可能还为之感到骄傲,虽然他仍然觉得自己的作品没有价值。只是,既然他并不以自己的作品为耻,为何不以真名示人呢?
这里有一条分界线。毕竟,每个人都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倘若你务求完美,你可能永远也等不到,只能一辈子都用笔名发表作品。同样,我以前有些作品,写的时候很自鸣得意,可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则觉得很差劲。当年这些作品是用真名发表的,难道我就该为此懊悔吗?我不懊悔。我总不能懊悔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比自己二十年前高吧?
正如先前所说,我现在总算确定立场:除非很有必要,否则我不再使用笔名。我现在也搞明白了,使用笔名,是因为我不想对自己的作品承担责任。问题不在于别人,而在于自己怎么看待。
同样的道理,我从暗含在假名中的欺骗元素中获得了很大乐趣。笔名让我逃离自我的牢笼。它始终诱惑着我,让我使用虚假身份。我曾经用笔名游遍全国,一路上行为荒唐。我有外遇时,曾使用两个笔名,出的书分别献给两个异性,互不相干。现在回想起来,那种行为就像是精神分裂。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说自己后悔了。笔名对我职业的伤害,我能够想到的有如下两点:首先,它冲淡了我的努力,让我不能快速建立自己的读者群;其次,它给了我更多时间,写一些公认低劣的作品。不过,笔名给我的自由会让我如释重负,也许,一想到用自己的真名发表,我就会非常紧张,根本写不出什么东西。
你该不该用笔名?我不能给你建议。人生境遇各不相同,你也不例外。所以,决定一定要由你自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