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到“问题”了吗?
想听一个了不起的故事创意?那就听下面这个吧。战争结束后,一帮人急着想回家,回到妻子爱人身边,回去看望年迈的母亲。因此他们登上回家的船,旅途风平浪静,接下来就是他们都平平安安回到家,所有人都幸福快乐。
你不喜欢?
干吗不喜欢呢?很久以前有个叫荷马(Homer)[21]的家伙,就用这个创意,写了一本叫《奥德赛》(The Odyssey)的书。从那以来,有不少作家都用过这个创意,而且效果不错。最近的典型,就是索尔·尤里克(Sol Yurick)的小说《战士帮》(The Warriors),这本小说近期还被拍成电影。荷马写的是特洛伊战争后的英雄,尤里克写的是一群十几岁的年轻人,但两个故事的“问题”是一样的——平安返家。
归根结底,问题,就是故事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所有故事都涉及一个主角,试图解决一个问题。倘若主角刻画得很好,很人性化,且真实可信、令人同情,倘若主角能获得读者强烈的认同,读者就会想让他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倘若问题是可信的、重大的,且迫在眉睫,那么,主角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对读者而言就很重要了。
找不到比奥德修斯更棒的男主角了,而尽快平安返回伊萨卡(Ithaca)[22]是一个核心问题,至于你是一群希腊战士,还是康奈尔橄榄球队,都无关紧要。可这趟回家之旅从不一帆风顺,一路惊涛骇浪,没有一分钟不扣人心弦。唯其如此,才让这部作品历经千年,至今仍是读者心中的不朽经典。从他们离开特洛伊城开始,奥德修斯就和他的同伴一直在困境中搏斗。刚射瞎了独眼巨人[23]的眼睛,又得在斯库拉和卡律布狄斯[24]之间周旋。就算塞壬[25]的歌声迷惑不了他们,喀耳刻[26]还要把他们变成猪。紧张的气氛从未停止。
尤里克小说中的人物,回家过程也是困难重重。他们的关键问题,是从布朗克斯区(Bronx)[27]出发,平安返家。即便在最好的年代,这对随便哪个纽约人来说都不容易。何况还有十几个其他帮派在围追堵截,准备杀掉他们。尤里克笔下的战士帮,就跟《奥德赛》里的伊萨卡人一样,生活就是一连串麻烦的组合。
请注意。
我们正在抓住小说创作中最本质的真理。
小说就是一连串麻烦的组合。不管你的主角是多么可爱,面对的问题是多么绝望,倘若他直接向前,很简单就解决了问题,你就写不出一本被《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盛赞为“真正引人入胜”的作品。倘若他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倘若他前进道路上困难重重,倘若他经历的险境无人能比,你的创作就对路了。
有件事你要明白,我不仅仅是在谈冒险小说。小说中的“问题”,不是非得像《奥德赛》里险象环生的旅程那样,都是惊心动魄的大事件。如何拿到一个比较语言学的硕士学位,如何学会接受自己的性别认同困境,如何摆脱一段糟糕的婚姻,都可以是“问题”。角色不断遭遇的险境,也不是撞上火车那么简单,而是让故事更加曲折的意外事件,能否成功解决还不一定,进而迫使主角竭尽所能脱离险境,这样的写法才会引人入胜。
我开始写小说的年月,大概就在希腊战士返乡之后的几个月。当时我遇到了如何制造“麻烦”的问题。我也许能刻画一个合适的英雄人物,也能让他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可接下来,我只会让他勇往直前,巧妙地、敏捷地、飞快地解决问题。
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我对此似乎无能为力。我知道,倘若主角刚入陷阱,就跳出来,故事就没了真正的张力。我知道,在事态好转前,应先让事态进一步恶化;在麻烦最终解决之前,主角越想解决麻烦,就会越深地卷入麻烦。我什么都知道,但于事无补,我还是让主角顺利搞定一切。这样做有两个后果:其一,我的小说写不长,字数很少超过一万五到两万;其二,小说的戏剧张力不足。这就导致小说的销售业绩惨淡。
嗯,随着时间的飞逝,我的写作技巧也得到提高,尽管速度够慢的。有一两年,我每月出一本软情色小说,这些为混饭吃而粗制滥造的作品,教会了我如何让一壶水处于沸腾状态。虽然我笔下的主角们也许不是每一章都在开水里煎熬,但至少要给他们找点麻烦。
现在回想起来,我早期的悬疑小说,缺乏一种高潮迭起的戏剧张力。在《致命蜜月》中,新郎和新娘合力追杀强奸新娘的坏蛋。这里有张力,一路上也会遇到各种“问题”,但我现在觉得,假如当时能给他们再添几道险阻,让他们与坏蛋抗争的过程更难一些,小说会更有戏剧张力。
我写的伊凡·谭纳系列,在结构上与《奥德赛》有些许相似之处。我那个严重失眠的主角,为解决一两个问题,满世界跳来跳去,然后才安全回家。其中一本很典型,谭纳非法偷越七八个国家的国境,面对七种语言的陷阱,才最终回到位于纽约上西城的家。
侦探小说的结构比较封闭,其情节通常不会四处兜圈子,当凶手身份这个主要问题揭露后,故事基本上就写完了。不过,精彩的侦探小说,总是有各种陷阱和险阻,主角不断遭遇这些无法预料的事件,还有各种不利因素,让问题更加错综复杂,使谜底的解开更加紧迫,也更有必要。嫌疑人被证实是无辜的。关键证人突然死亡。凶手再度行凶。侦探发现自己被诬陷成凶手。重要证物——金钱、珠宝或马耳他之鹰[28]——消失了。反正,局势越来越糟,看起来根本不会好转。
为了让这种描述更有效果,你得身兼二职,既是主角最好的朋友,又是最坏的敌人。你先把主角送到树林里散步,接下来就让一头熊追赶他。你让他躲到树上,接着就把树砍断。在熊的紧追之下,此人慌不择路,只能跳河。他抓住河里的一根木头,结果发现木头是鳄鱼。他慌忙捞了根漂浮的树枝,卡住鳄鱼张大的嘴巴。接着,你再给熊一个独木舟,教它怎么划桨……
好,你明白了。至少,我希望你明白,因为我不打算进一步研究熊在独木舟中的问题。
在让主角处处为难方面,罗伯特·勒德拉姆(Robert Ludlum)[29]是个大师,虽然据我所知,他迄今为止还没有把熊放进独木舟。就他已出版的小说来看,他最有代表性的写法,就是让主角面对一个庞大的阴谋。故事一开场,主角甚至还在阴谋边缘徘徊,就已深陷麻烦。数辆汽车在他面前急刹车。保险箱从高处窗户落下,正砸到他脚下。子弹从耳边呼啸掠过。主角还没搞清状况,就得先行动起来拯救自己了。
这种事件接连不断。其中某些事件或许有点牵强,经不起事后的推敲。勒德拉姆的小说,你也许屏住呼吸才能读完,然后上床睡觉。也许两小时后,你饿醒了,起来去冰箱找东西吃,回到床上时你也许突然想起,那个爱沙尼亚民族主义者似乎没理由在主角的花生酱饼干里放氰化钠。这个想法会让你很难入睡,甚至想给作者写信,要求作者完整解释清楚。但你无法否认,自己被作者和他有毒的爱沙尼亚英雄者深深吸引,熬夜也要读下去。这些事件本身就足够引人入胜,它们产生的紧张氛围也扣人心弦,让你姑且把质疑抛在脑后,直至读完才有可能意识到,而且你读每一页时都是一种享受。
这是否意味着,你可以随便写,不用顾及情节的逻辑和合理性?当然不是。你不能确定读者直到半夜起床去冰箱找东西吃时才确认你的破绽。他也许一眼就察觉了,这样他可能当即就对你整个故事的前提都不买账了。
这意味着你可以抓住机会,在后文中把前面的情节圆过来。我在小说《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中,就是这样干的。小说的主角伯尼·罗登巴尔,从森林小丘花园附近偷过一本珍贵书籍。第二天下午,他正准备把书交给委托他行窃的客户。
我觉得此时该有某些戏剧性事件发生。因此,当伯尼站在自己的二手书店柜台后面时,门开了,一个包着头巾的大胡子锡克人走了进来。锡克人拿枪对着他,要他交出那本书,伯尼交出书,那人就离开了。
我写这个场景时,对这个锡克人是谁,来自哪里,在后面的情节发展中充当什么角色,都没有概念。但他让情节活了起来,而后我猜我会过河拆桥。在写作过程中,我终于把他嵌入后面的情节,让他的行动合理化,随后还延伸出一些创意,从而丰富了小说的内容。
这里有一条教诲。当小说显得有点平淡的时候,就添一点戏剧性的事情,把熊放进独木舟里,让一个持枪的包着头巾的大胡子锡克人闯进来。若不想直接套用,那就按自己的想法稍加变化。可以尝试用爱沙尼亚熊,它走进书店,口袋里有个独木舟。若不用头巾,就让那头熊戴上一顶棒球帽。或者把独木舟换成游轮。把书店换成面包房,这样下了毒的饼干,就很适合了。也可以把男的锡克人换成女的,但首先不能让她有胡子……
你不喜欢?那就转身。这世上有一堆熊,他们是战后返家的战士,他们急着回家,与妻子儿女团聚,还有年迈的母亲……
这篇专栏文章写好并发表之后,我才获悉小说《战士帮》的原型,不是出自《奥德赛》,而是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Xenophon)[30]的《远征记》(The Anabasis),讲的是希腊远征波斯,惨败后艰难撤退的历史。为这点事,就重写这篇文章,不太值得,尤其是还要找《远征记》来读,太麻烦了。在此恳请读者体谅我的“仇外”心理(Xenophobia)[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