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哼几个小节……我来假装
愤怒的邻居:你知不知道自己乒乒乓乓的钢琴声,快要把我逼疯了?
钢琴家:不知道。你哼几个小节,我来即兴假装(fake it)[10]。
我跟朋友说起本章的主题时,她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我。“教作家怎么作假,”她说,“就像教孩子怎么偷窃一样,你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我的确该为自己感到羞耻,也经常这样,但这次除外。因为作假是小说的心脏和灵魂。我们所有的小说,不论长篇还是短篇,都是谎言的组合。
除非你假借小说之名,写的却是完全真实的自传,否则,你会发现自己从事的是骗子的行当,是魔术师的黑魔法。为了打消读者心中的怀疑,你必须弄虚作假,让读者确信你知识渊博。倘若你的故事发生在异国,你要让读者以为你护照上盖的章比邮局盖的邮戳还多。倘若你笔下的一个重要角色是个汽车机械师,你必须显得好像对凸轮轴与引擎盖标志的差异了然于心的样子。否则读者就会觉得这故事是你瞎编的,完全没这回事,若是这样,小说的生命力和真实感就全没了。
倘若你只写自己知道的东西,小说当然会有真实感。可有时,故事情节有自身的要求,不一定非得发生在你的家乡,人物也不一定非得是你的邻居、朋友。这种时候,你就必须通过研究资料和虚构手法,创造出一份想象中的真实了。
让我在此哼几个小节,好吗?
1.杜撰地点。我曾写过一篇骗局小说,故事地点是多伦多(Toronto)、奥利安和纽约。我当时住在水牛城,为写这篇小说,还专门跑到多伦多待了两天,奥利安待了一天,匆匆记下那些街道和饭馆的名字,并做了一些相关调研。这其实很有意思。我当时还年轻,觉得必须以专业的态度来对待作家这个职业。
两年后,我开始写一个间谍小说系列,故事地点遍布全球。我开始发现,我不必因为把主角送到南斯拉夫(Yugloslavia),就得自己跑一趟那地方。既然我不必非得去贝尔格莱德(Belgrade),当然也就不必去奥利安了。真正要去的地方,其实是图书馆。
最显而易见的资料来源是旅游指南。还有可在电话公司那里获得的电话号码簿,里面经常附有简单的城市地图。各地黄页里有宾馆、饭店和当地的地标,在你描写不熟悉的地方时,这些信息可以丰富你的作品。
我发现小说也有类似用处。在连续搬家毁掉我的私人藏书之前,我对买的每一本书,都加以妥善保存。倘若我想在自己写的东西里面加点地方色彩,我总是能找到相关的书籍,里面恰好有适合我故事的场景。
有时,若不想做调研,就索性虚张声势、蒙混过关,这方法既方便、又有效。比如,我写过一本小说,大致取材于查尔斯·斯塔克韦瑟(Charles Starkweather)中西部连环杀人案件[11],我想把故事发生地设在内布拉斯加(Nebraska),但不想胡乱虚构一个小镇。于是我选择了格兰德岛市(Grand Island),这地方我从未去过,只是从《大英百科全书》(Th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上看到了相关的几行字,所知甚少。
我杜撰了这里的街道名称、社区、商店以及其余一切。我并不担心自己所杜撰的东西不符合格兰德岛市的真实模样,因为在这本小说的背景中,那地方的细节无关紧要。也许一千个读者中偶尔有一人知道,在格兰德岛市并没有一家叫“克雷恩汉斯”的男装店,但很有可能,他只会以为,我是为了避免日后的法律纠纷才故意改了名字。
2.假装专业。伯尼·罗登巴尔是个天才的小偷,他仅仅靠一个发卡,就能自由出入诺克斯堡(Fort Knox)[12],自他在书中出现后,很多人都疑惑地问我,我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盗窃方面的内行门道。
我非常诚实地告诉他们,我早在两年前就开始研究这个职业了,简直是把它当成我的第二个职业来研究(这对作家而言很自然——我们独自工作,可以自行支配时间)。我没跟他们说的,是伯尼对这个行业比我内行得多。比如,他曾头头是道地谈论“拉布森”锁的优点,显得很有见识。现实中并没有那个牌子的锁,是因为阿奇·古德温(Archie Goodwin)在尼罗·沃尔夫(Nero Wolfe)系列侦探小说[13]中总是称赞这个牌子,我就借用过来了。
3.放轻松些。你越卖弄自己其实不懂的东西,读者就越能看出你是在虚张声势,不懂装懂。
我也有这种倾向,越是自己不熟悉的场面,就越想补偿。为证明自己了解那个地方,我会把指南上看到的所有内容,都事无巨细地扔给读者。在这种情况下,连主角过一座桥,我都要引用一番基石上的铭文,甚至这座桥建成时的市长是谁,都要报告给读者。倘若主角开车在我不熟悉的城市里兜风,我会根据地图绘制出他的行车路线,连每一次左转或右转都报告给读者。
我必须不断提醒自己,自己写小说的目的,不是让读者相信,我一辈子都住在南达科他州的华尔镇(Wall,South Dakota),或是其他什么城市。因此我让自己接受一个测试,非常简单:倘若我对这些信息更有把握,更自信一些,我会在小说中塞进那些垃圾吗?倘若将故事场景设在我自己生活的社区,我会写那么多过量的信息吗?倘若不会,那么就是我做过头了。
4.当心“慕莱塔”(muleta)。多年前,我写过一个短篇故事,说的是一个睿智的前斗牛士,用他的“慕莱塔”,刺穿了一个新手的喉咙。现在我知道自己是闹笑话了,因为“慕莱塔”不是斗牛士用的剑,而是斗牛用的红布。这事是我本该事先了解的。尽管这糟糕的故事没出版,但这并不能成为我推卸责任的借口。
5.注意小细节。正如搞错了“慕莱塔”的含义会毁掉小说的可信度那样,精心处理的细节,会赋予整本小说真实感。
在《谭纳的十二体操金钗》中,有个场景是主角教一个立陶宛小孩说一些拉脱维亚语,相关段落如下:
“Runatsi latviski,”我说,“意思是,你将会说拉脱维亚语。”我握住她的手,“你看清单词是怎么改变的吗?Zale ir zalja——草是绿的。Te irtwvs——这是爸爸。Twvs ir virs——爸爸是男人。Mate ir plava——妈妈在草坪上。”
“Mate ir plava zalja.”米娜说,意思是妈妈在绿色的草坪上。这表明她已经掌握了要领……
这段文字是我煞费苦心,借助一本叫《拉脱维亚语自学手册》的书,杜撰出来的。这种书,大概除了我,没有谁会买来研读。我还为此结识了好多拉脱维亚裔美国人,在这方面花费的时间,远超研究所需。两年后,我和一位在里加(Riga)[14]出生的年轻女士交往时,那本《谭纳的十二体操金钗》让我很得她父母的欢心。
没人会洞悉一切,是不是?把一点小细节处理正确了,读者就会认为你了解自己所写的东西。
有时候,编造一点小细节,也会有效果。在谭纳的另一次冒险中,我让他去了曼谷。可我在审阅校样的时候,吃惊地发现有个中情局密探说:“会面的地点——旅行社、吐波店、酒吧、饭馆……”
吐波店究竟是什么?
我检查了一下原稿,发现本来写的是“烟店”(tobacco shop),没想到一个有创意的打字员把这个词敲成了“吐波店”(tobbo shop),我当下断定“吐波店”当中情局的联络点最为适合,因为它给小说添加了当地色彩。对,“吐波店”,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此我就保留了这个词儿。
我期待着,将来有一天,我会在别人的书里,看到臭名昭著的曼谷“吐波店”。
如果足够多的作家写了关于“吐波店”的事儿,泰国的街头迟早就会开上一家“吐波店”,这样的事谁说不会发生呢?毕竟,生活也在模仿艺术。